茅于轼的“赚钱”论解析
徐汉成
11月15日,茅于轼先生来到河南郑州,为河南的青年们做了一场关于《赚钱、创业与人生》的演讲。他说:“青年人赚钱的行为本身,就是为人民服务了,我不赞成不赚钱的为人民服务。”联想到茅于轼在《中国向何处去》一文中所说的:“改革成功的经验是什么?简单说,就是赚钱。过去的方针政策,总路线,工业化,学大寨,以钢为纲,以粮为纲,战天斗地,统统都不对,而赚钱是对的”。我无法想象茅先生是因何做出这样的一个伪命题的,也无法想象这些话是出自一个八旬老人之口,可见,茅先生们不是想钱想疯了,就是患上了“梦游症”,因为只有患上了“梦游症”的人才可以胡言,可以乱语,否则,茅先生怎会如此的对“赚钱”情有独钟。原来,发展与“改革”竟是这样的简单,根本不需要什么“设计”和“理论”,只要“赚钱”两个字就可以轻松搞定了。
“赚钱”论到底是“法宝”还是谎言?是算命先生的指点迷津还是江湖术士的骗术?下面,我们且不高论“为人民服务”单是“赚钱”的本身对茅于轼的“赚钱”论逐一予以剖析,就可以看出“赚钱”论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一、劳动、“挣钱”与“赚钱”
我们不知道茅于轼所说的“赚钱”的内涵是什么,是泛指劳动“挣钱”呢,还是特指从事实业或经商“赚钱”?
“赚钱”并不是什么新名词,追溯人类文明史的起源,先是有了人,后来有了人们劳动创造的物质,为了互通有无与方便交换,以后才有了货币。起初,货币只是人们用以等价交换物质的手段,可见,货币是在物质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物质是货币的载体,而物质又是通过人的劳动生产出来的,因此,没有劳动,就没有物质,没有物质,就无所谓货币,没有货币,就无所谓“赚钱”。自人类有史以来,劳动创造财富,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常识。
还好,:这一点茅先生头脑并没发昏,他说“这个世界上谁劳动得最多?应该是工人和农民。如果说劳动创造了财富,那么他们应该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但现实不是这样”。
现实为什么不是这样呢?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的劳动是有序有计划的分工,其劳动的所得是按劳取酬,一方面,人们的劳动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其剩余价值为国家或集体增加积累,另一方面,劳动的报酬作为自身的生活资料。
在阶级社会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身份的人“赚钱”的手段和目的就不一样了,一切的劳动力成为了商品,平民们“赚钱”是为了养家糊口,是谋生的手段,因此,教师、医生、工人、农民、理发师……之类的平民们体力与智力的劳动只能称之为“挣钱”,而不能称为“赚钱”,官僚们掠夺国家资产与收受贿赂、资本家通过剥削他人劳动的剩余价值才能称之为“赚钱”,官僚与资本家“赚钱”则是为了追求奢侈的生活质量,是为了出国,是为了三妻四妾,是为了子孙后代谋福祉……,因此,凭茅于轼如此绝顶聪明的智商,他绝不会唆使青年人去做教师、做医生、做农民、做工人、去拉黄包车、做打工仔……,他所说的“赚钱”绝对是指的是经商“赚大钱”。
二、赚钱的“资源”和途径
“赚钱”是需要资源的,在现代中国社会,归纳起来,“赚钱”的资源大体有以下几类:一是劳动力资源,如工人、农民、车夫、清洁工、保姆……,他们以出卖劳动力“挣钱”;二是权力资源,如各类的官员,他们以国家的资产“赚钱”,以权力“捞钱”;三是以“资本”为“赚钱”的资源,如大大小小的资本家,他们以掠夺国家资产与剥削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赚钱”;四是文化资源,诸如算命先生、风水先生,再就是像厉以宁、吴敬琏、茅于轼之类的大专家、大学者,他们以三寸不烂之舌,著书立说靠骗人“赚钱”,当然还有靠自身的身体“赚钱”的,如乞讨、卖身、卖血、卖奶……,还有靠“运气”“赚钱”的,如炒股、摸彩……,另外还有不正当手段“赚钱”的,如抢劫、敲诈、行骗……。
靠出卖劳动力或出卖身体是绝对赚不了大钱的,当然,茅先生自己也不可能靠出卖劳动力来“赚钱”因为他是养尊处优惯了的人,君不见,他在“反右”与“文革”期间过了几天平民的日子,就逢人便喊冤叫屈,说他是如何的蹲了“牛棚”如何的过了苦日子……,因此,茅于轼绝不会赞成青年们去出卖劳动力或出卖身体。
接下来的就是靠当官“赚钱”了,但是,中国有十多亿人口,个个当官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且不说当官需要先化多少钱来“买官”,单是说为了一个“公务员”不是常有几百上千名人来竞争吗?即使当了官,也分为清官与贪官两种,如果当清官,拿的只是正正经经的工资,这也不能叫做“赚钱”,如果当贪官,又要冒着做牢与杀头的危险,因此,靠走当官这条路“赚钱”未必个个行得通。
再接下来就是用“文化资源”来“赚钱”了,普通的文化人也不能称之为“赚钱”的,他们得到的也只能是工资或稿费,只能养家糊口而已,只有如赵本山、小沈阳之类的大腕“明星”们才能赚到大钱,但是,中国有十多亿人口,也决不可能个个做上“明星”,能够当上明星的充其量也不会超出人口的百万分之一,相反,难以就业的大学生反而有了几百上千万,因此,人人想靠文化资源“赚钱”也只能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海市蜃楼。
于是,就是只有通过“资本”来“赚钱”了。
三、“失业”与“创业”,“赚钱”与“被赚钱”
如果真像茅于轼说的那样,也未曾不是一件好事,人人赚到钱,个个赚到钱,人人可以购豪车、住别墅洋房,天天灯红酒绿大鱼大肉,农民再也不用种地,工人再也不用做工,教师再也不用讲课,医生再也不用治病,理发师再也不用理发……,社会再也没有下岗,没有待业,没有了穷人,变成了人人为我的社会,岂不好哉?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的所从事不同的职业,是根据劳动者的技能进行的有序有计划的社会分工,因此,社会主义没有失业与待业,不需要劳动力市场,也不存在因为私人的“赚钱”而导致的两极分化。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自由、自发的就业与择业取代了有序分工,产生了失业、下岗与待业。因此,茅老先生既然主张“赚钱”,不如先拿出一些钱来,解决一部份下岗或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才好,要“赚钱”首先要就业才行,不能就业,何来“赚钱”呢?。
失业、下岗与待业者是下是可以创业“赚钱”呢?当然可以,但是,“赚钱”的“资本”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只有通过借贷来参与市场竞争,例如购一台机床,买一台电脑,开一家店铺……,但是,如今的中国早已不是三十年前的中国,那时候,大家都是平等的公民,没有资本家,如今已经有了从数百亿到上百万千万不等的大大小小的资本家,有了资本,就必然会有垄断,
自由市场必然导致竞争,如同赌博一样,有“赢家”就必然有“输家”,有竞争就必然有“成败兴衰”,决定“成败”与“兴衰”的首要因素是什么呢?当然是“资本”,本大才能利宽,本大才能“成与兴”,本小则可能“衰与败”因此,失业、下岗、待业的都是没有“资本”的穷人,有钱人还谈什么“失业”呢?
“赚钱”也不是说你赚我的钱,我赚你的钱,张三赚李四的,李四再赚张三的,大家公平的互相赚钱,最终皆大欢喜,个个成为富翁,家家成为“大宅院”,户户挂上“红灯笼”,岂不妙哉?事实的情况可能如此吗?现在大家一起动手,个个开发房地产,你拿得出钱来吗?你竞争得过那些身价亿元的富豪吗?
资本主义的生存法则就是丛林法则 ,丛林法则就是动物与植物界的“弱肉强食,大鱼吃小鱼”的自然法则,社会的无序分工必然分化为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一些人成为富人,一大部份人沦为被“赚钱”的穷人,这是没有人改变得了的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
再说,如果社会上没有了“被赚钱”的劳动,也就没有了物质,“赚钱”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假如没有了农民长出粮食,没有工人加工出产品,没有建筑工人人造出房屋……资本家与商人拿什么来“赚钱”?试想,社会上如果没有了职业分工,没有了军人,没有了科技工,没有了教师,没有了学生,个个都去“赚钱”,人人都去“赚钱”这个国家还成什么国家?这个社会还成什么社会?
四、逻辑上混乱的“赚钱论”
茅于轼说:“全世界还有十多亿贫困人口。他们迫切需要致富。中国的经验对他们非常有用。市场化是最主要的经验。在此期间国家的作用也非常重要,因为它负责制定大政方针。中国在过去的三十年中实施的是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世界上别的国家都是在民主政治下开始市场化的,唯独中国是在专政条件下搞市场化的。”按照茅先生的逻辑,只要搞市场经济,就可以“赚钱”,只要“赚钱”就可以致富,既然世界上别的国家都是在民主政治下开始市场化的,那么,世界上就不该再有穷人,那里来的十多亿贫困人口?他们还需要中国的经验干什么?
除了中国,世界上那么多早就搞市场经济的国家,应该老早就没有穷人了,中国也搞了三十年的市场经济了,为什么穷人越穷,富人越富?这就证明了只要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两极分化是永恒的特征,绝对没有共同的富裕,永远有剥削者,也永远有被剥削者,永远有穷人,也永远有富人!
青年们,不要被茅于轼美丽的谎言蒙住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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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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