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果然就是明星,这番话一出口,强国博客的首页上立刻堆起了山一般的叫好歌颂之声。在这宏大的交响曲中,认为仇和书记揭穿了高房价与腐败内在联系,认为仇和书记是个明白人的音符格外响亮。可是笔者就像那接受黄药师乐功测试的郭靖一样,总是没办法搞懂大家所说的仇和书记的明白乐理,只能糊里糊涂敲击出一些不合拍的鼓点来。
首先对于仇和书记“钱都到了老板的包里”的说法,笔者和许多大致了解房价构成要素的公众恐怕都不会同意。地价固然是房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绝非主体部分,能够从高房价中获得巨大利益的,绝非只有老板,政府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难道就纯粹只为老板作嫁衣?打死我我也不信。同时政府从高房价中获得的利益绝非只有地价,相关的税费等其他收入也是房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难道还是什么继续潜伏着的秘密么?
然后仇和书记又说“这就是巨大的贪污腐败!”,这让大家对于贪污和受贿还能够分清的公众也要糊涂。“钱都到了老板的包里”恐怕不能说是贪污,因为那些能够把领导当棋子的老板恐怕绝大多数都并非国家公职人员,根本就没有“贪污”的资格;同时人家通过高价获得的暴利是经营所得,不能当成赃款——在形式上至少要比官员的147万“违纪所得”合法正当些。
仇和书记的又一个“为什么?”也是要让人想问个“为什么”的,因为他说“钱都到了老板的包里”是“巨大的贪污腐败”就是“因为部分官员当了老板的保护神”,这其中的逻辑联系也许是倒装得太厉害了些,很有些让人丈二金刚的味道。“部分官员当了老板的保护神”,所以是“巨大的贪污腐败”,再因此“钱都到了老板的包里”,好像这部分官员就根本没有为政府的财政收入做过贡献,完全把房地产都拿来供老板们吸血,房价这座大山的垒成与政府就完全没有关系似的。哄谁呢?
政府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之一并且从高房价中获取可观的财政收入用于各种各样的开支(比如“三公“空饷风吹立交桥之类),这是全国人民非常清楚的事情,这也是做出愚公移山状却山仍加增难以搬动的根本原因,又岂是“部分官员当了老板的保护神”能够形成的。那么仇和书记对于这个要害是否清楚呢?假如从他前面的话来看,他好似乎也许确实不清楚;但如果我们联系他下边这些话来理解,恐怕就不会怀疑仇和书记的洞察力了:
仇和表示,今后凡是被改的土地,要交变更费,区里要认真地去追查、统计,这个补交的变更费用会返还到区。
原先土地用途被变更前,那笔应收未收的“变更费”确实成了开发商老板们节约的成本或者说增大的利润,但在变更之后呢?“这个补交的变更费用会返还到区”,而这正是促使“区里要认真地去追查、统计”的分配政策。在开发商老板补交了变更费用之后,老百姓面对的房价是会降还是升?区政府的财政收入是会增还是减?其中的利益关系不是一目了然吗!这个账与高房价的关系,大家恐怕还是不会犯糊涂的。
所以笔者并不想为仇和书记这番话叫好,因为仇和书记的这明白,确实是让笔者越来越糊涂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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