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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自私与理性

万保林 · 2010-08-27 · 来源:
茅于轼评析 收藏( 评论() 字体: / /

谈谈自私与理性

万保林

  完全按照人们的客观需要和事物的客观规律办事应当是做一名理性人的基本要求,而事实上,任何人都无法做到对真实世界的一切方面都完全认识清楚,即使是在对自身多样性需要的认识方面,许多人也是观其一点不及其余的。因此,就多数人而言,其行为的理性是极其有限的,甚至经常是非理性的。

一、从人们需要的多样性看自私理性的片面性

  人生来就有多种需要,并分别处在不同层次和位置上,这些不同需要是既相互交织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和充满矛盾的。尽管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需要行事,这种本能几乎是与生俱来的,但人们对自己的客观需要的正确认识却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极大地受限于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思维方式的影响,这就使得其常常只能做到知其一些方面而不知其另一些方面;或只注重其一些方面而忽略其另一些方面。比如,只知(或只注重,下同)其物质的方面,不知其精神的方面;只知其眼前的方面,不知其长远的方面;只知其局部的方面,不知其全体的方面;只知其数量方面,不知其质量方面;只知其时间方面,不知其空间方面,或者虽然对以上各组充满矛盾的客观需要只知个大概却不能正确把握,这种情况在每个人身上都是经常发生的。我们常常看到有这样一些人,只顾嘴巴吃的欢而不顾自己身体健康,只顾自己捞钱的快乐而不顾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种种可能后果,或者为了追求眼前的一点物质小利,而不顾自己的人格、无视法律、侵犯他人、浪费资源、破坏环境、遗害子孙等等,虽如此却无不认为自己是理性的,甚至认为只有自己是理性的,而且是非常理性的,其他能兼顾各种需要和各方利益关系的人都是傻瓜。比如时下那些制造毒酱油、毒火腿、毒粉丝、毒奶粉的人就无不以为自己是最理性的,他们认为只要有钱就会拥有一切,只要能弄到更多的钱,管它用什么方法;但在更多的人眼里他们更像是一群“见利忘义”的疯子,一群毫无人性的畜生。

  西方经济学就将利己自私的人称为理性人,并以此作为其三大基本假设之一。它讲的这个理性人是按什么原则行事的呢?是按物质利益最大化原则行事呢?还是按精神需要最大化原则行事?是按个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行事?还是按所在群体利益最大化原则行事?如果是只按物质利益最大化原则和个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行事,而忽略其精神需要和所在群体的利益,这又怎么能是理性的呢?如果是按照整体利益最大化或在追求自己的物质利益的同时能较好地兼顾其精神需要的原则行事,又怎么可能是自私的呢?自私人的一般特征是在自己与他人利益之间只强调自己利益,并常常为此而不惜损害他人利益;在局部与整体利益之间只强调局部利益,并常常为此不惜损害整体利益;在物质利益与精神需要之间过分看重物质利益,而对人格尊严、社会认同、社会尊重、社会融洽、社会关怀、社会友谊和社会荣誉等则相对忽略。总之是太注重与人争利(竞争)而不太注重与人互利(协作),过分强调个人或小集团的物质利益,而不太顾及其精神需要、社会需要和全局需要等等,不懂得或完全无视精神需要、全局需要和社会需要等等在其个人需要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对其个人或小团体的物质文化生活的极大影响,不懂得“于人为恶则于己为恶,于人方便则于己方便”的辩证关系。可见,自私人的理性严格地讲是很不理性的,是一些人思想狭隘主观片面的表现,那种把“自私”人称之为“理性”人的做法是荒谬可笑的。

二、从人类生活的社会性看自私理性的幼稚性
  
  以群居生活的动物很多,尤以人类为甚。不仅远在原始社会,人类的祖先就懂得依靠群体的力量去应对各种恶劣的自然生存环境和社会环境,即使在文明进步的今天,人们应对恶劣自然条件的能力不知增长了多少倍,人类仍然维持着它的社会性。这当然得益于人类的智慧,人类比其它任何动物都更懂得结成团队好处,从一定意义上讲,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一部群体的协作史。

  私产生于群,产生于人的社会性和团队性,无公不成私。私人需要与团队需要的客观存在,私人利益与团队利益的相互区别,导致了公和私两个概念的出现。一人之世界,个体之生活,不存在公,也不存在私;多人之群体,团队之社会,才有公与私区别。人作为一种天然的群体动物,如果不是人类智慧能洞悉群体协作之巨大效益和无穷魅力,怎么会有群的形成、扩大和万古不衰?今天人类相互之间的协作范围早已远远超出了民族和国界,可见,群体的协作是多么的伟大和诱人!当然,在群体之公益出现后,亦不能因此而否认个体合理私利的正当性。公只有在能长久地促进群体内部每一个体私利的不断增进时才有积极意义。过分强调公,并使公凌驾于绝大多数人的基本人权及各种正当私利之上,或者不惜以此损害绝大多数人的基本权力和正当利益,是公的极端,它必然走向反面。群体由个体所组成,公益由私利所汇集,没有大众之私,公无以立;不谋大众之公,私欲难成。全局利益高于局部利益,整体利益高于个体利益,但在群体利益中承认个人利益,在公共关系中保护个人利益,在社会分配中兼顾个人利益,这是人类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的一般原则。重私利而轻公益,是谓自私。无视群的作用,漠视和淡化群体利益对个体利益的正相关关系,甚至不惜损害群的整体利益而追求个人利益的所谓最大化,是对公共利益和公共关系的肆意践踏,是对公与私之间辩证关系模糊不清的表现,而那种把人性中自私自利的一面作为人性的全部本质和“普世价值观”的做法,则更是人性的退化,兽性的强化。

  生活实践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他的群,每个人都有利他的一面,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团队意识,只是每个人关注和服务的团队大小不一样罢了。有的人关心国家、民族、阶级、党派、集团的命运和利益,有的人更关注自己的亲朋、好友、父母、配偶、子女的命运和利益。一生都从不关心和帮助任何他人,也从不为任何团队提供任何服务或义务,从不将自己的命运与任何团队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的人是极其罕见的。一个具有正常理性的人,必须首先为自己所在团队的发展着想,然后再替自己的利益打算,将自己的个人利益与所在团队的命运紧密联系起来才是比较理性的,小群与大群之间的关系亦然。一个过分看重个人私利又不能很好地将个人命运与团队命运紧密联系起来的人无论走到那里都是不受欢迎的,因此也是很难有什么大的发展的。假如一个人在家不为家庭谋,在族不为族群谋,在企业不为企业谋,在国家不为国家谋,心里任何时候只有自己,并把自己的个人利益凌驾于组织利益之上,只要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息为此背家庭、损民族、坑企业、害国家。这样的人堪称自私之极,但决不是理性之典范,而只能是家庭的孬种、民族的败类、企业的蛀虫、国家的叛徒。

  为什么一个在家庭里极讲责任感的人会深受家庭和社会的尊重?为什么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注重义气且乐于助人会有更好的人缘?为什么那些对所在团队尽心尽责的人会更受团队器重?不就是因为他做人做事比起那些心胸狭隘自私的人更理性吗?这本来是一些及简单普通的生活常识,现在竟被那些所谓的“精英”彻底弄颠倒了,难道一个在家庭中最有团队精神的人不是家里的合格成员?一个在企业里最有团队精神的人不是企业的优秀员工?一个在阶级、民族、国家里最有团队精神的人不是阶级、民族、国家里的概模和榜样?

三、从客观事物的复杂性看人的理性的有限性

  迄今为止,人类对真实世界的认识依然是极有限的,虽不否认人类在这方面已经取得的伟大成就,但也不要以为我们对什么问题都搞清楚了,不仅人们对大自然的认识还远未完成,就是在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的认识方面也同样很有限。正因为如此,科学技术不是走到了尽头,而是应当在更多方面和更高层次上加快发展以适应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人类对自然和社会规律认识的有限性,决定了人们在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中把握理性的有限性。战争的指导者没有那一个不认为自己是按照自己一方的需要和战争规律办事的,但非理性的指挥比比皆是。世界上有多少胜仗也就有多少败仗,如果说战争指挥得当因而取得了胜利的一方我们称之为理性的话,那么,战争指挥失当因而导致失败的一方起码在这一指挥过程中则是存在非理性的鲁莽之处的。战争双方的指挥员无不力求从有利于己不利于敌的原则出发行事,但战争的结果却经常出现事与原违的情况,这就说明我们的理性是有限的。

  在经济生活中也是一样,投资决策即使做得十分仔细和周密也经常有失算失策之时。进入股市的人恐怕没有谁打算去输钱,都想凭自己的智慧去博一把,但结果总是成功者少而失败者多。在实际产业中的投资也是一样,设备投资的非理性就经常造成产能过剩,组织生产的非理性就经常造成商品积压,国际贸易的非理性则经常造成资源白送,市场交换的非理性却每每造成得不偿失,宏观调控的非理性则不断制造金融危机(货币太多则通胀,货币过少又通缩)。

  过去许多人都认为市场上的交换是等价进行的,实际上最简单的自由交易也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博弈过程,这一点现在大多数人已经不再怀疑了,除极少数偶然的等价交换外,其它的交换相对地说只能是比较地有利于一方而比较地不利于另一方。如果说交换的结果胜于自己付出的一方是理性的,那么,交换的结果负于自己付出的一方则是存在非理性成分的。但在所有这些过程中,当事人都认为自己是按理性原则为之的,而其非理性都只是在事后才反映出来。许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上街买了件自己喜欢商品回家后才发现自己吃亏上当,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人在事后还弄不明白,自己的知识能力并不比人差,劳动付出也不比别人少,怎么别人就富了自己则深陷穷困潦倒之苦呢?这就是经济游戏的复杂性和人类理性的有限性。

  人类对劳动的认识有史以来也被认为是绝大的好事,而其对资源所造成的浪费、对环境所造成的破坏和对子孙后代所造成的威胁只是到了近百年才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毫无疑问,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对客观事物各种规律性认识的积累,人类的理性也会由低向高不断发展,但决不会有什么绝对理性。绝对理性连孔圣人、耶稣、毛泽东都做不到,但他们都是相对理性的,他们都没有也不会把金钱看得太重,更不会把对物质财富的追求和自身物质利益的最大化当成自己人生的第一要务。

  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一个人能做到相对理性,那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人了,而若要事事完全理性,那他决不是一位普通人,也不是人们所崇拜的那种圣人,而恐怕是地球上从未有过的仙人。不要以为弄出了几个数学模型出来,人的理性就变为科学了。如果我们请那些用大脑创造出了各种理性模型的“超强理性人”去领兵打仗或从事投资,他们中有哪一个敢说自己有十足的信心和把握?既然如此,你还能相信这些骗子吗?今天暴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就是世界各国的“理性人”创造出来的,向着利益最大化方向的不懈追求却驶向了完全相反的方向。开车翻进了大山沟里,这样的事情有多少是当事者自己想所希望的呢?这些年来,我国一些主流经济学家在接受了利益集团的些许好处后昧着良心为利益集团代言,却把广大平民百姓坑害至深,从而使自己的人格尊严丧失殆尽,以至今日中国几乎没有人再相信这些貌似高贵的叫兽(教授)削者(学者),看来这些西方经济学的正宗传人其理性也不过如此。资本主义初期那种一切以自己一方利益最大化为最高标准的所谓“经济人”,其行为的理性程度早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实践经验所否定,这种恶劣的早期资本主义时代的强盗逻辑早已为现代文明社会所不齿,当代较为理性的资本主义企业追求的目标已不仅仅只是自己企业利润最大化这样一个简单的目标,而是恒久和谐、持续发展和协作共赢。只追求资本所有者一方自身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既是不够明智的,也是难于长久的。

  把“理性人”这种至高无上的荣誉称号送给那些世界上最自私最疯狂的人,这是资产阶级所豢养的奴才学者们所做的“好”事,他们从资本家那里领到了几个臭铜板后即从其破纸篓里找到了这么个名词贴在其主子的头上。应该在此为这些奴才们重重地记上一笔,好让他们“功”标青史。资产阶级在取得政治、军事、经济上的全面胜利后,所缺的就是个名份,得这么一个头衔后也就全弄齐了。

四、从约束条件的多样性看人的理性的因应性

  不同时代的统治阶级设计了不同的社会制度,而不同的社会制度总是强调不同的价值观,维护不同阶级的权益。当一个社会的制度将社会财富的分配与各级官员的特权大小保持最大联系时,人们就会争相谋取更大官职(这是封建社会各派势力争权夺利甚至皇族内部杀兄弑父的真正原因);当一个社会所设计的制度将社会财富的分配与每个人的战功或农耕成果保持最大联系时,人们就会奋勇作战和勤奋耕耘(商鞅韩非子强秦的主要思想);当一个社会的制度将财富的分配与每个人的文凭、职称等保持最大联系时,人们就会争相谋取文凭和职称等(这是我国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大搞文凭甚至弄假文凭的真正原因);当社会制度将社会财富的分配与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占有权力保持最大联系时,人们就会争相谋取对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私有权(这是有史以来人们圈地、占山、争霸自然资源和将部门权力私有化的真正原因);当社会制度将社会财富的分配与各种资产、资本的多寡保持最大联系时,人们就会争相去谋取更多的资产和资本(这是世界各国资本家争相做大做强和我国大批国企被一些不法奸商和贪官合谋贱卖的真正原因);当一个社会的制度将社会财富的分配与博弈信息和博弈技巧保持最大联系时,人们就会争相通过各种渠道去谋取相关信息和致力于学习这些与劳动创造无关的投机技巧(这是股市中的所谓机构投资者和一些内幕掌控者之间搞内幕交易,许多上班族无心工作却醉心于炒股的真正原因);当社会制度将荣誉的取得与每个人所获得财富的多寡保持最大联系时,人们就会在追求财富的道路上更加疯狂而且不择手段;当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只强调自私,强调竞争和丛林法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同事、同学、朋友甚至亲情关系都会变成深不可测的利益博弈。同理,当一个社会的制度将各种财富的分配按人们的劳动能力大小和出工时间多寡保持最大联系(并不是绝对平均分配),而将荣誉授予那些乐于奉献的人们,人们就会争相奉献而不太计较个人物质得失(毛泽东时代就是这样一个时代)。毫无疑问,如果我们所设计的社会制度能将社会财富的分配与每个人所提供的有效劳动量保持最大联系时,人们就会努力从事有效劳动而不至上班磨蹭或制造假冒伪劣;如果我们将各种社会荣誉的取得与维护社会正义、从事科技创新和助残扶弱的慈行善举保持最大联系,那就一定会有许多人自觉维护社会正义、积极从事科技创新、尽自己的努力救死扶伤、济贫救困、助残扶弱。由此可见,真正理性的人们总是会根据约束条件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因应选择,而未必一定就是自私的——特别注重个人物质利益的。在一定条件下,人们是可以将利他作为自己行为首选的,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约束条件的构建了。

  在奴隶制度下,人们之所以好战,是因为这个时代是战争决定分配,天下强人都以武力征霸天下,而你却不习武艺只以劳动求生存,甘愿接受强人的奴役以图眼前苟安就不是那么理性的;在封建制度下,人们之所以好官,是因为在这个时代的分配主要与官职高低和权力的大小联系,天下有识之士都通过各种方式求官,而你却只知辛苦地耕田织布以求富贵就不是那么理性的;在资本主义时代,人们之所以好财,是因为这个时代是资本决定分配,当人人都以资本权力巧取豪夺竞相逐利,而你却要做勤劳致富的模范和自觉奉献的典型也不是那么理性的;在毛泽东时代,人们之所以乐善好施,是因为这个时代财富的分配是与每个人的劳动能力和劳动时间相联系的,只要尽你所能参加劳动,生活的保障和逐步改善对每个人来说已不是什么大问题,荣誉对每个人来说相对地说有更大的追求空间,当绝大多数人都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最大光荣,而你却不顾自己个人的人格尊严甚至冒被群众鄙视和批判之风险去过分贪图个人私利和物质享受同样不是那么理性的。改革开放之初,人们之所以好文凭,是因为这个时代文凭成为当时拉大收入差距的主要标准,而你却只知埋头苦干不知去搞文凭,理性体现在那里?

  人们在不同约束条件下会以不同方式追求自身需要的最大满足之举说明,人类的行为有极大的因应性,约束条件是引导人们改变行为方式的重要诱因。在现有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下以尽可能节约和便利的方式来求得自己某几种需要(如求生求富、求荣求贵、求安求乐、求智求健、求爱求美等等)的尽可能大满足是人性之本能(这并不排除人们在无奈的条件下选择辛苦的劳动或艰难的拼搏来实现上述目标)。人类的一切行为方式大都可以从这里找到原因,但这种本能与理性并不是同一回事。每个人都有因应选择的本能,但不能说每个人都具有天然的理性,从本能到达于理性还相当遥远。刚出生的孾儿也会有这种选择能力,你拿一块糠饼和一瓶牛奶给他,他只要各品尝一下就一定选牛奶而弃糠饼。但这并不表明缨儿具有理性,如果人一生下来就是理性的,那就没有读书学习的必要了。事实上,每个人出生后都要送进学校读书,而且要想聪明一点还要读很多的书,还要在实际生活中学习很多知识,仅这一点就足以证明本能不等于理性。还有我们前面讲到的人类多重需要辩证统一的原理,人类结群协作共同发展的原理,这些都不是每个刚生下来的人就能懂得的,更不可能天生就懂得如何协调好群体内部的各种关系,尤其是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人类的团队意识,协作共赢意识,礼义廉耻意识,统筹兼顾意识,以及人们对各种事物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都不是与生俱来的,一切这些方面的知识都有赖于后天的学习。读书学习就是人们为了认知世界和认识自己,以求的得更为理性的重要方法之一,但即使是读完大学的人也并不能保证个个理性和事事理性。人们通过学习,懂得了用动态的全面的普遍联系的观点去研究和把握一切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也仅仅只是方法的理性,而并非对事物存在形式及其变化过程的研究和把握本身已经达到了理性。生活常识告诉我们:在某些特定环境条件下,即使是那些自认为有文化且训练有素的人,为了满足自己自认为十分重要和迫切的某些需要时,也往往会采取愚蠢的过激的不计成本和后果的方式,这种情况无不暴露出人性的弱点和理性的不足。许多有名的军事家就常常利用人性的这个弱点来争取战争的主动。所谓“攻其必救”就是如此。

  所以说,约束条件的设计是至关重要的,自道格拉斯•诺斯之后,西方学者开始注重这个前提。当一个社会的制度要求每个人的财富取得必须与其提供的有效劳动量保持最大联系时,人们获取财富的过程也就只能是从事有效生产或提供有效服务的过程;当一个社会的制度将荣誉的取得与每个人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奉献多寡联系起来,人们追求荣誉的过程也就一定是个自觉奉献的过程。如果我们的制度设计并未遵循这些最根本的原则,甚至完全违背这些原则,那么,人们追求物质利益或精神享受的过程非但无益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而且还会促使全社会在贪污腐化、巧取豪夺、欺诈使假、为非作歹方面倾其心力竞相赛技越走越远,从而大大地阻碍甚至破坏社会的正常发展与和谐稳定。

  在资本主义利私制度这个特定环境下,人们追求物利的过程与追求荣誉的过程是高度一致的,有钱就有一切,没钱狗都看不起,但不能说所有的社会制度都是这样设计的。无论是历史上还是当今社会,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所实行的制度都是有所不同的,甚至是区别巨大的。实践证明,只要制度设计得当,人们是可以在一切有益于国家、民族和人民的事业中倾其心力的,毛泽东时代就是最好的例证。如果制度设计不当,每个人对财富和荣誉的取得与其为国家富强、社会文明和人民幸福所作的贡献联系并不紧密,甚至多多背离,比如:一个社会对贪污不惩、制假不查、投机不堵、拖欠不纠、抢劫不抓、污染不罚,制度性不劳而获遍及社会各个角落,或者官员腐败成风,奸商巧取豪夺,黑恶势力横行作恶,而政府又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就会有极多的人在这些方面倾其心力投机逐利,从而为害社会、为害国家、为害人民。在这样一种“不管白鼠黑鼠,偷到吃的老鼠就是好鼠的”制度机制下,一切忘我奉献的行为无异于慢性自杀,一切大公无私的言辞无疑是自取其辱。也就是说,在一种恶劣的制度条件下,好心人并不一定会获得好报,恶人也不一定会得到恶报,许多人的无私奉献最终只是让极少数无德之人坐收渔利。

  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制度设计应当而且必须将自然资源的分享与每个人的天赋人权保持最大联系,应当而且必须将劳动产品的分配与每个人的有效劳动保持最大联系,应当而且必须将各种荣誉的取得与维护社会正义、从事科技创新和各种慈行善举保持最大联系,而决不可将社会财富的分配与每个对资源、资本和其它特权的占有保持最大联系,将各种社会荣誉与个人私心之轻重和不义财富的多寡保持最大联系,更不可以将“理性人”这顶桂冠免费送给自私人,让那些为富不仁者既得利又得名。

五、从社会文化的导向性看人的理性的可塑性

  思想是人们行为的向导,是人脑这部特殊机器的运行软件。脱离一定思想、意识指导的行为是不存在的。没有正确思想和理论指导的行为要想获得成功,其可能性是渺茫的。

  人类对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认识,包括对自身需要的认识,一切这些知识无疑会改变人的理性、思维和价值判断。这就是人类理性的可塑性存在的原因,正因为如此,人类的求知行为才与求生求富求荣求贵行为一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如果没有这种可塑性,任何教育都没有了存在的基础。

  中国古代精英称那些“不以物喜,不以己忧”的人为“达人”,说“达人观物外之物,思身后之身”,今天的精英称那些见利忘义的“自私”人为“理性人”,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毛泽东时代将帮助他人视为做“好事”,当今社会“精英”将无私利他视为做“傻事”,这就是文化的不同。用什么样的思想、知识、文化(特别是善恶观)来教育我们社会里的每一个人,特别是青年,这是任何一个国家、民族的最重要任务。中华几千年来,大凡有作为的封建帝王大都提倡“隆礼尊贤”的儒家文化,积极倡导 “钱财如粪土,仁义值千金”的价值观,将人按品行分为君子与小人,贤者与不肖,并将荣誉和社会地位与之保持一定的联系,称之为“贵其所贵,贤其所贤”,同时将社会财富的分配与之保持最大联系,在有些历史朝代,还将社会财富的分配与人们的耕战成绩保持着较大联系,这种“尚贤使能”奖励耕战的封建文化对维护封建社会的稳定和促进封建社会的文明和谐无疑是起了极大作用的。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大力提倡革命英雄主义和集体主义,用民权平等的思想、资源共享的思想、按劳分配的思想、人民当家作主的思想、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人民,反对社会中极少数人利用对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占有权实行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反对一切损公肥私和损人利己的行为,反对当官做老爷和以权谋私,这些全新的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对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无疑是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事实证明:一个社会只要能对部分真正有德行的人们给予足够的尊重,就一定会对社会风气的转变起到极大的引导作用,就一定会有大批的仁人志士不以物喜不以己忧,而更关注社会的正义事业、文明进步和个人人格的升华和价值的实现。对孔孟儒家文化的肯定,对诸葛亮、关羽忠君思想的褒奖,对岳飞、文天祥民族气节的赞美,特别是毛泽东时代对张思德、雷锋、王杰、焦裕禄、王进喜等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推崇,不知影响了多少中国仁人志士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追求,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都知道,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天然的同情心和正义感的存在,天生的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人也是有的,他们并不是为了荣誉和名声,而是一种自然价值观,认为人生这样做才更有意义,并不在意社会如何评价和褒贬,这种人当是人类社会中最善之善者,但在利私制度的诱导和自私文化的熏陶下他们大都很快会走向反面。当一个社会人人都说见义勇为是傻子的时候,再要见到见义勇为的行为就难了;当一个社会人人都说不管用什么手段去追求利益最大化都无可厚非时,要人们不造假不贪污我看也难;当一个社会里的人们都把自私人称为理性人聪明人时,再不自私的人就确实有点傻了;当一个社会完全不要伦理道德,只以物利引领和统治人民,谁穷谁狗熊,谁富谁光荣,从官员学者到普通百姓都把物利作为自己人生的唯一追求时,要想人性不变恶劣不重物利是不可能的;当人们将一个庸俗的片面的旨在为社会强权剥削广大人民群众寻找理由的自私文化视为发展经济振兴中华的先进文化,而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视为头脑僵化,慈善仁爱之举被视为愚昧无知,谋财害命被视为精明“得转”时,你再想见到为民服务自觉奉献的人那就只有到天上去寻找了。

  然而,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一些所谓的社会“精英”却极力鼓吹早已被中华民族的先哲们抛弃的自私文化,片面地强调自私的可取和私有制的好处,极力推行利私的私有化(包括自然资源的私有)制度,还说这是与时俱进与国际接轨。有个茅姓的“精英”就说过:“牺牲自己造福别人是愚蠢的想法,人人都为人民服务,财富就要输出地球”,他的意思是自私自利是勇敢真诚的,行善利他是虚伪卑鄙的,毛泽东时代尊重、表彰和提倡为人民服务之举是最可耻可恶的愚民政策,只有全社会从政府官员到普通百姓们都公开地赤裸裸鼓励和倡导自私自利才是诚实正派的。在今天的一些主流“精英”们看来,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而英勇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是傻子,为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奉献青春和热血的广大劳动群众和各条战线上的劳动模范都是傻子,为汶川地震灾区广大受灾群众踊跃捐献的人们都是傻子,而雷锋、王杰、焦裕禄、孔繁森等等则是傻子中的傻子。在这种英雄非英雄,狗熊非狗熊的文化导向下,什么样的人物成了人们心目中最崇尚的模范和典型呢?那些专门制假售假的奸商、流氓大亨、投机钻营的暴发户成了社会的精英,那些发了横财又未落马的贪官污吏成了聪明理性的典范,那些像 “田文华”“M高管”“范跑跑”之辈只顾自己发财那管他人死活的人成了践行“普世价值”大英雄。当这种贵私贱公、荣贪耻廉的思想被那些主流“精英”们打扮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先进文化时,国人内心的私欲无不在“精英”这只强力鼓风机下迅猛膨胀,因此我们就看到了:在我们的身边自私队伍像瘟疫一样快速扩张,官员和学者这些社会概模们对正义和道德是那样的不屑一顾,对有钱的富豪大款却是那样的仰视和羡慕,国家和民族也将各种社会荣誉慷慨地奉送给了先富的一族,而不论其是财富是怎样得来的。于是乎在中华大地上,白猫争做黑猫,黑猫争做刁猫,人人都把追求自身物质财富的富有作为人生的第一要务,为了自己的私利是可以不顾及别人的,必要的时候损人以利己也是可以理解的,竞争嘛,与战争一样你死我活,来不得半点仁慈。至此,在人类社会存在了数万年的群文化此时似乎就要崩塌,以群为基础进行生产和共同生活的人类此刻似乎就要散伙,人人都只讲私利不讲公益,只讲竞争不讲协作,只讲效益不讲公平,只讲博弈不讲爱心,丛林法则优胜劣汰成了人们最共同的信条,而中华几千年来历代先贤所极力提倡的“和则生财” “兼爱天下”“己欲立则立人,己欲达则达人”等等则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去了,人类群居生活共同生产共创文明的历史似乎在今日走到了尽头……。

  在我们平民百姓看来,一个社会极力提倡、尊重和表彰为人民服务的义举,正是因为这种义举在利私的现实社会制度条件下的难能可贵和极不多见,正是因为它代表了人性中文明向善因而伟大的一面,正是因为在人类物质文明仍不够发达的历史时代自私自利的人还太多太滥。正是在这样一种社会条件下,在我们的社会里逐步建立尚贤使能的制度机制才是那样的重要,在我们的各级政府官员中大力提倡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文化才是那样的迫切, 在我们的人民中大力倡导积善行德的社会风尚才是那样的可贵。如果一个政府明知当前的法律制度是利私的与文明有距离的,明知当前的人文文化是偏激的有失公允的,还大力提倡人们自私,难道还嫌我们的社会里自私的人群还不够多吗?还嫌我们身边的人们自私程度不够到位吗?还嫌我们这个社会里的贪官污吏贪得不够狠吗?

  协作共赢和谐发展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一切进步的社会科学,包括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等都应当是利群的文化,而决不应当是损群废群的文化;它应当是有利于群的和平协作与和谐发展的,而决不可以是损害群的和平协作与和谐发展的。我们的政治经济学不仅要研究个人是如何求生求富求荣求贵的,尤其要研究企业、团队、国家是如何求生求富求荣求贵的。分工协作、合理分配、公平交换、照章纳税、爱心奉献等等都是人类社会群文化中最基本最一般的常识,故意引导人们自私自利以挖团队和集体的墙脚难道是与人类社会的上述的基本操守相适应的吗?是我们建设文明社会所应大力提倡的吗?

六、对人性本能认识的历史发展及其对制度建设的意义

  正确认识人性的本质是极其重要的,它是一个社会立法、立礼、立教的逻辑基础和理论依据。中国历史上的许多哲人们都十分注重对人性的认识。由于每个人的阶级立场不同,观察视角不同,思维方式不同和人生阅历不同,其对人性的研究所得出结论也不尽相同,在我国历史上对人性的认识主要有性善论和性恶论两大派别。

  儒家的大多数人都是主张性善论的,这是中华先人对人性本质的较早认识。他们认为每个人刚出生时都是纯洁而善良的,也不可能有什么先天的坏思想从娘胎里带出来,在这一点上每个人都差不多,人性的千差万别主要是后天的社会环境影响和社会教化所至,即所谓“性相近,习相远”,这也是儒家极力提倡加强伦理道德文化教育的逻辑基础。

  荀子则提出人之初性本恶,他所讲的恶不过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然选择能力罢了,这种认识与近代西方人的理性人观点差不多,主要是说不须经过任何教育,人性有天生的趋利避害先己后人的特点。用一个恶字来表示这种特点,表明荀子对人性利己自私一面的持批判和否定的态度。这在当时思想界来说是有新意的,他宣传此种观点的目的是想以此告诫人们不要对人性中本性善良的一面期望太高,不要将法律和教化建立在不切实际的基础之上,不要被某些人的性善论所欺骗。它着重强调这一点是为了说明社会立法、立礼、立教重要性和必要性。

  与中国古代先贤的性恶论不同,近代西方哲学和伦理学家孟德威尔则提出社会财富的增长和社会公益事业的繁荣,是以作为社会成员的每一个个人的求利努力和创造为基本前提的。斯密非常认同这个观点,并且认为“自私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对社会公益事业的促进和社会经济繁荣的贡献,其实际效果比人们从利他愿望出发做得更好。这个观点对当时的理论界来说也是极有挑战性的,它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人们对自私行为的一贯偏见和一边倒的认识,他从资本主义时代某种特殊情形下这一特殊视角出发,观察到了人类自私行为在一定制度条件下可能并非绝对坏事这样一个事实,他的这个观点,正好弥补了人们对自私人看法的另一半,为辩证看待人类自私行为拓宽了人们的眼界,成为以私有制度为前提的资本主义市场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础。

  但是,斯密并没有详细论证自利行为可能导致利他效果的原因及必要条件,他只是笼统地说 “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起作用。他在《国富论》里所说的那段著名的褒奖自私人的话也仅仅只是一般的观察描述,而绝非是严密的逻辑论证。他说:“每个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量增大起来。” 而事实上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下,人们应用资本去获得最大价值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应用资本去垄断自然资源(如肥沃的土地和矿山等)和社会资源(如教育、医疗等),应用经济实力去左右某些产品包括一些金融产品的价格等,是市场制度下某些人谋取最大价值的最便利方法,当然也是所谓“理性人”的首选方法,但我们看到这类行为未必是在增进社会公共福利,甚至经常是在作恶人类而绝非造福人类。斯密接着说:“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这种说法也是不够准确的。实际生活告诉我们:任何有素质的企业其生产经营都必须首先考虑如何为社会提供某种有用产品或有效服务,任何有素质的员工也只有首先考虑为其所在团队发展尽智尽力,在此前提下,再将自己对利益的追求一并考虑进去才是比较切实可行的,才是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能增进社会公益的。而那些缺德企业和无德员工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则完全可能做出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团队利益风马牛不相及甚至诸多危害的行为。生活常识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完全无视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一味地追求纯粹的个人利益,并且经常不择手段使其最大化,那么,他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则可能经常是危害企业危害社会的行为,而绝非一定就是那种在增进个人利益同时也在增进社会公益的行为,这是国家和企业在设计制度时不得不防的。

  我们说,只有当我们的社会能够从制度上杜绝一切不劳而获,能够确保社会财富的分配与每个人所提供的有效劳动量保持最大联系时,每个人求生求富的利己过程,才只能是从事有效劳动的过程,同时也必然是一个促进社会经济繁荣发展的过程,从而可能对社会公益的增进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而决不是任何市场制度下的自私行为都会自然而然地就有这样的效果。

  把孟德威尔和斯密关于自私有利于增进社会公益的某些描述发展成为一种基础科学,把人性中那种求生求富的本能发展成以“自私”为特征的关于人性本质的基本认识,并将自私观念奉为普世文化,这是一些资产阶级文人所做的好事。他们以科学的姿态从正面宣传和吹捧自私人,决不是因为这个假设合乎什么科学,就像“君权神授”的鬼话受到历代封建帝王的热烈吹捧一样,仅仅是因为这种思想太合乎资本家阶级的利益和需要罢了。许多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前赴后继为这一观点添砖加瓦,企图使之成为人世间最科学最普遍最一般的基础理论,他们呕心沥血到处找证据,想方设法做模型,当然,他们的一切这些努力都是徒劳的。同性善论的片面性一样,“自私最有利于增进社会公益”的观点同样是片面的形而上学的。实践证明:对自私人的赞美声总是被更多的理性的批评声所淹没,主流经济学派最后不得不承认,自私不是人性本质的全部而仅仅只是假设,绝对自私和完全理性的人在真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

  事实上,对人性的认识和描述,既不能停留在“性善论”或“性恶论”的简单结论上,也不能局限于“自私”与非自私的陈旧框框中。人们的“善恶观”是一个极具社会性和相对性的概念,离开了人的社会性,离开了特定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人们是无法判断人的行为之善恶、是非与好坏的。何谓善?何谓恶?不同阶级、民族、国家、党派、集团都会有自己不同的标准。同样的行为,在一定社会关系和制度文化背景下被看成是善行的,在另一社会关系和制度文化背景下则被视为恶举;站在劳动大众争取做人的基本人权的立场上看是善行的,站在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反动统治和贵族特权利益的立场上看则是恶的。在中国,毛泽东时代以为人民服务为善,以为少数剥削阶级服务为恶;中国传统文化以维护封建帝王和官僚地主阶级特权和统治为善,以为劳动大众争得基本人权为恶。宋江率众投降,接受朝庭“招安”,封建文人说这是“义举”,而人民领袖毛泽东则说这是“投降”;对二十世纪初的湖南农民运动,革命队伍中的右派认为 “糟的很”,而毛泽东则认为“好的很”。就是同一个人对同一件事,因为立场或情感的变化而善恶观也会跟着起变化,比如卫君对弥子瑕献剩桃的态度前后变化就是如此。

  或许有人说:“利人为善,利己为恶”,这只是你一家之言,资产阶级就不同意。在整个资本主义经济理论体系中,都是宣扬“自私”最善的。要是承认了你这个善恶观,资产阶级就无法向人们解释为何要不择手段无休止地积累私人财富和霸占自然资源,并且对其实行世袭制了。

  或许也有人说“救人为善,杀人为恶”,这也是你一家之言,封建帝王就不会同意,若“君要臣死”臣可以不死,我这个“天子”还有什么权威,我皇族利益还靠什么来维护?小布什总统也不会同意,他发动入侵伊拉克战争,无端侵犯他国主权和民生安全,美国政府就不认为小布什是在为恶,而是“民主斗士”。

  这就是善恶观上的社会性和相对性。离开了人的社会性,离开了观察问题的特定视角,世间的善恶是非谁能说得清?

  人们按自己的需要行事,既不能简单地一概视为“善举”,也不能简单地一概看成是“恶行”;既不能简轻率地将其表述为就是“自私”,也不能笼统地说只能“为公”。人类行为的社会协作性和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相互依赖性决定了人们在追求自身幸福(即各种客观需要的满足)时,是既要考虑个人利益,又要关照全局利益,既要为私,又要为公的。在特定社会的具体实践中,人们追求本阶级、本民族、本团队的利益最大化,有时是需要相当的自我牺牲精神的,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王进喜等无数革命先烈和劳动模范无不如是。即使是追求自己个人的财富增长,有时也是需要有相当的利他精神的,所谓 “己欲立则立人,己欲达则达人” ,“协作共赢”就是这个意思,在人权平等的社会制度条件下尤其是这样。当人们把事业发展、人间友谊和高尚的精神需求作为自己追求的首选目标时,则更需要有极大的自我牺牲精神。人们为了所在团队的整体利益和荣誉而主动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的行为与那些为了自己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苟且偷生损公肥私的“自私”行为是有区别的;人们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优先选择物利或荣誉为首要追求目标,与那些在任何条件下完全以个人物利的最大化为唯一目标的自私人也是有所区别的。把人们按需要行事一概说成是自私的观点是极端片面的,那种脱离一定的社会关系和制度文化背景来抽象地谈论人性的善恶的做法也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普世的永恒的绝对的“善恶”观是不存在的。

  虽然利己自私只是人们行为方式中的一种,但这决不是说人们在制定法律制度时可以无视这种情况的存在,或者过分看重自私自利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的积极的一面,而忽略了它极大的消极的一面。西方一些哲学家和立法家则相对于那些经济学假道士来说则更实际更聪明,他们更懂得自私自利对社会对公众利益的危害,他们对人性中自私的一面总是提防多于信任,而不是简单地从正面去宣传和鼓励自私,他们总是要求立法家和政治家们从制度上谨慎防范人的自私和无赖。杰斐逊说:“自由的政府不是以信赖而是以猜疑为基础建立的。我们用制约性的宪法约束掌权者,这不是出自信赖,而是来自猜疑。”休谟认为,“在设计任何政府制度和确定几种宪法的制约和控制时,应把每个人视为无赖——在他的全部行动中,除了谋求一己的私利外,别无其它目的”。美国宪法之父汉密尔顿(AlexanderHamilton)也曾强调说:“(在考虑联邦宪法的权力配置时)我们应该假定每个人都是会拆烂污的瘪三,他的每一个行为,除了私利,别无目的”。他还指出:“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可见,他们的立场和观点是与斯密有所不同的,态度是实际而严谨的,他们在政治领域推行自私和无懒假设,并不是要以此来为一些人的自私和无赖行为寻找放任其发展的理由,而是提醒政府在设计法律制度时要处处提防和制约自私人的无赖对社会的危害。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制度设计,才比较好地保证了自私人的逐利行为不至于太随意地损公肥私和损人利己。抛开这些关键的东西而去空谈所谓的“看不见的手”自动调节,不是太幼稚就是别有用心。

  然而,我国当代经济理论界那些主流“精英”则不是这样看问题,他们借斯密的观点以发挥,大力宣扬自私是怎样地合乎人性,怎样的普遍(普世价值)真实可贵,怎样的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而从不提醒政府在设计政策法律制度时要怎样提防人性的险恶和自私,甚至用理性人假说来攻击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体系和高尚情操,这种完全违背社会正义和做人良心的行为,除了为资本和权贵的掠夺行为寻找借口外,不仅在理论上毫无新意,还误导政府放纵坑蒙拐骗,鼓励资本和强权巧取豪夺,放任市场各方自由搏杀,这难道不是我国当前社会风气每况愈下,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经济发展日渐失衡的原因吗?

  我们说,一个对社会负责任的政府,决不可以鼓励人们以追求自身物质利益最大化为人生唯一目标,决不可以设计出让自私人既得利又得名的制度,相反,在对人性本能(用人性善恶这种表述并不准确)的各方面都有了清醒的认识后,就应当努力设计这样一种制度,让人们只能通过致力于劳动创造才能求生求富,让人们只能通过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科技发展和关爱他人才能获取荣誉,并采取一切措施阻止和打击一切不法之人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人利己的行为,采取一切措施积极引导人们择善从良,让人们的善心能有所发挥,让人们的爱心能得到张扬,让人们对崇高的追求能得到满足。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度设计上除了努力将社会财富的分配与每个人所提供的有效劳动量保持最大联系外,还必须将各种荣誉的取得与每个人为社会正义、科技发展和人间慈善事业所作的贡献保持最大联系,促使人们将追逐私利的图谋转变为自觉自愿的积极创造,促使人们的将求荣求贵之心变为自觉自愿的奉献之举。只有这样的制度设计,才能尽可能杜绝一切不劳动而获,尽可能地堵死一切投机漏洞,不给各类社会罪恶留一点生存的空间,让一切罪犯和投机钻营之人无处得手,让那些一心只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随时准备践踏他人利益的经济人从中国这块土地上消失,让那些只会耍嘴皮子的精英们失去市场,从而只为那些从事有效劳动的人们开辟致富之路,只为那些崇尚正义和富有爱心的人们打开荣誉之门。也只有当我们的社会建立起了对各种损人利己损公肥私行为严厉打击措施时,自私的人们方是只走正路不走邪路的;只有天下所有的人们都去从事有效劳动了,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各种公益事业的发展才会有保障;也只有我们的社会里大多数人在积极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都崇尚正义和富有爱心才能说我们社会真正步入了文明时代。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为南昌市国家税务局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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