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各派意见之间必然在改宪还是护宪问题上发生碰撞
-- 对数学的《政治体制改革可分为“改宪法的”和“不改宪法”的两大类》谈些看法
我觉得数学这个说法很好。这个说法对那些高喊要政治改革,鼓吹实行一人一票的人将了一军。你的政改是不是要修改宪法?不修改宪法的话你们要改什么?怎么改?所以我觉得政治改革各派意见之间必然在改宪还是护宪问题上发生碰撞。
第一,现在的宪法并不保障先富群体所获得的利益。
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我们看到很多政改鼓吹人士在竭力鼓吹西方的一人一票的选举,实际上这些人的脑子里把美国宪法的资本家的财产不受侵犯当成前提了。我国也实行普选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穷人推举的工人农民委员会决定没收资本家财产,将生产资料收归全民所有时,富人们是不会服从这样的全民投票的结果的。
这种事情在当年的苏维埃土地革命时就发生过。当时的农会是多数农民选举出来的,如果财主们服从选举结果,就不会发生土地革命的内战。但是富人们是不会轻易服从的,他们从政府搬来军队来镇压造反的民众。可见,在富人眼里,即使你是投票决议使生产资料归公也是造反行为。那时的国民政府是代表富人的,当时的宪法里不是保护穷人的,所以穷人们没有别的出路,只有一路反下去,直到推翻旧政府,建立自己的共和国和制定新宪法。
如果某个县公民投票决定将那些被某些人把持的矿业,水业,地产业等收归全民所有,责令那些矿产主,地产商把自己的资产形成说清楚,交待所有作假,欺骗,贿赂和欺行霸市的行为后,会是什么结果呢?一定会有一大堆所谓法学家,律师之类出来说这样的投票不合法,因为美国法律规定如何如何等等。我们可以看到最近很多的法学家们在谈中国问题是不引用中国宪法而搬出美国,英国法律来纠缠。其原因就是现在的中国的宪法的是一部维护社会主义国家体制的宪法。先富群体在不改宪的情况下无法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第二,现在的宪法不支持美国的三权鼎立的概念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宪法第三条有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这样,一旦多数人民投票通过的符合现有宪法的决议,比如将所有地产公司收归全民所有的决议后,地产商们是无法像在美国那样寻求总统否决或最高裁的裁决来,因为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支持三权鼎立。也就是一旦实行全民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的话,人大的决议就是最终决定。那些整天搬弄外国法律词句,推销普世价值的法学家们是找不到法律支持的。
第三,一人一票将能扩大穷人的声音但靠什么来保障穷人投票权和正确的计票统计还是问题
本人丝毫不反对一人一票,我认为在穷人占大多数的我国,一人一票将能扩大穷人的声音。问题是在数亿农民工没有固定住所,到处流动的情况下,在没有精确的户籍统计,在到处都是假证明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每个人的投票权利。另外,计票统计也是问题。我们现在的各种数字已是前后矛盾,如何能保证我们那些先富起来的公务员们让没富起来的穷人的声音不折不扣地表达出来而不从中搞鬼。
所以政治改革各派意见之间必然在改宪还是护宪问题上发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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