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好,共产主义者!(八)
资产阶级“民主”与无产阶级专政
(D)
客观、深入的揭示和评价资本主义三权分立及议会民主的社会作用和政治本质,戳穿资本主义政体的神秘童话。
客观、深入的探究和讨论社会主义政体的架构及运转上存在的经验和缺陷,有益于我们突破禁忌、总结教训,深化社会主义的国家理念。
一、对资本主义政体的认识
资本主义政体的认真运作、有效制衡,容易使人们认识到资产阶级民主的真实性、充分性,容易使人们忽视这个民主的狭隘社会基础和真实阶级本质。
(一)、三权分立、议会民主的政体形式有效的维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运行和发展。
资本主义国家权力机构的设置一般采用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体形式。
三权分立既有利于其国家权力的制衡,又有利于其国家权力的充分运作和规范行使。特别是资产阶级议会的若干决策和监督权力,可能对其国家机构、公务要员、执政党团实施有力、有效的监督和把握。
从技术层面上说,三权分立的制度和实践虽仍存缺陷,但总的说来运转有序、制衡有效,能够较为准确、充分地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体现资产阶级的整体意志。
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政权形式和议会的地位、作用,把资产阶级民主推向了历史的极限。资本主义三权分立的政体与资本主义的国体相协调,与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相适应。资本主义政体的统治效能,可能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在持续的衰落中仍衰而不倒的重要政治原因。
(二)、三权分立、议会民主的内在历史成因和阶级本质
资本主义三权分立和议会民主政治制度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为何资本主义社会普遍采用三权分立和议会民主的政体形式?从内在本质原因上说,其是多元私有资本间利益关系对多元政治权力的需求和依赖,是资本竞争的经济本性对政治形态的规定。
具体的说:
1、先有资产阶级的资本,后有资本主义的国家。资本主义国家是以资本、资产者(纳税人)为社会基础的国家,首先是大资本、大资产者(重点纳税人)的国家。其国家不过是为资本、资产者(纳税人)服务的政治工具。
2、不同资本、资本集团之间既有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连结和维系,又有各自相互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
3、在市场竞争中,追逐利润最大化的资本经济属性本身、藐视和排斥一切异己的社会权威。但是资本的经济运转不得不服从于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不能不借助于国家法律的保护;不会不重视和要求国家法律最大化的体现自身的利益。
资产阶级法律反映着资产阶级的整体意志。与其他的资本主义政治权威相比,资产阶级法律可以稳定、持久、有效的代表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4、由于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及实践活动等国家行为对资本运转效益的现实影响甚大,所以大资本集团依据竞选获胜可能,要么推出自己的人参加政要竞选,要么以赞助竞选等政治献金的方式和挑选和拉拢自己的政治代理人。政要竞选人脱离了特定资本集团的支持也无获胜的可能。双方的政治交易具有必然性。
在维护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同时,无论在国家施政的客观因素上还是在行政首脑的主观因素上,都不可能也不允许时时、处处均衡各资本、资本集团间的利益关系。各任的资产阶级政府总要程度不同的格外谋求和庇护特定资本集团的特殊利益。
5、为了防范和规避资本主义国家行政首脑不可避免的、随机的、“合法的”利益倾向行为演变为长期、固定的国家行为,不但国家行政首脑要届时竞选乃至更换,而且在国家政体上实行三权分立,以平衡和调节资本间的利益关系。
不同的资本、资本集团,都想以即时的国家行政权力,随机的谋求自身额外的现实利益。以稳定的立法、司法的效力,长远的保障自身正当的根本利益。依靠代理人主政巧取自身的额外利益;依靠议会监政争取自身的最大利益;依靠法律诉政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
一方面资本的运作须臾离不开资本主义行政、立法、司法的守护和保障;一方面多元私有资本间的竞争和矛盾冲突排斥集中统一的一元国家权力结构,因此资本主义必然呈现三权分立、议会民主的政体格局。
资本主义议会充斥着议员们自由的讨论、争论、辩论、指责乃至叫骂,不断的重复着民主提案、民主辩论、民主表决的民主程序,持续不断的散发着浓烈的民主气氛。
然而资本主义议会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其不过是充分发扬着资产者的民主,充分维护着资本的权益,是资本主义有知识、有教养、有地位的政客替有钱人说话办事的政坛。
资产阶级议会民主的能量并非源于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而是出自资本的权威。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的权威是至高无上的。仅为了一个具体资本的利益,其代言人可以也可能以合法的形式攻击和亵渎任何异己的国家权威。
议会政坛在对国家官员及其施政的不断建议、监督、批评中,持续的维护着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效能最大化。在维护资产阶级根本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拼力争夺着不同资本的各自利益最大化。
议会政坛上可能出现的、对政府或官员失当作为的声讨、对某些资本消极作用的指责、对社会下层人群小恩小惠的福利议案,只是出于为了捍卫资本主义制度的长治久安、谋求资本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几百年的资本主义议会民主实践说明了议会民主的狭隘性、虚伪性。资本豢养的议会政客,都在角度不同的从本质上捍卫着资本支配劳动的剥削制度,捍卫着少数富人统治绝大多数劳动者的压迫制度,捍卫着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财产尊严和政治尊严。议会绝不会为人民的根本利益说话,决不许有人触及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二、对社会主义政体的讨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广泛、深刻的人民民主制度,也是最科学、公正的国家政体形式。但现在人代会实际发挥的政治权威和政治效能都与制度本身相距甚远。
(一)、社会主义政体与社会主义国体基本上相适应。
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与国体相适应,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以政治协商会议制度为辅助的国家政治制度,成为新中国的政体。
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无论其称谓上的差异,原社会主义各国实质上都实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适应社会主义公有制(或以公有制为基本成分)的经济基础,人代会是一元化统辖立法、行政、司法的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其直接握有立法权,而且由其选举产生行政、司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并对其负责。
新中国的人代会是全体人民选举的,以各民族的工农分子及其他劳动者为基础成分,广泛吸纳各阶层、各行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代表参加的,人民民主决策的、国家最高权力机构。
工农劳动者在人代会人民代表中的基本成分,保障了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共产党在人代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保障了国家政权的政治方向。
新中国以人代会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国家政体,践行了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职责,坚持了社会主义方向,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密切了党群关系,加强了各民族的大团结,促进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二)、新中国政体在构建规则和运行实践中的缺陷。
人代会制度的政治方向、理论原则无疑是正确的,但在我国这项制度及其运行实践至少有如下缺陷:
1、从理论上说,人代会拥有的决策、监督权力的强度不够完善、明确、具体。人代会依据国家主人的地位、职责应具有大于、高于资产阶级议会所拥有的一切权力范围和程度。不但要具有设计、监督一切国务的权力,而且更要具有最终决策国务并制约一切国家权力的最高领导权威。还应完善实施其职权的具体规范、程序。不能因制度上的缺失致使人代会拥有的最高国家权力在原则上肯定,在具体中落空。
2、在实践上,地方人代会似乎变成了届时主持选举、不时接待上访的清水衙门。在实际的决策地位上,不仅在党权之后,而且常在其理应管辖的行政权力之后,往往不能充分展示人代会作为国家权力机构的“权”与“威”。
人代会未能科学的理顺与执政党的内在、外在关系,没有严肃的维系与行政权力及其机构、与司法权力及其机构的从属关系。
导致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以党代政。
一是在理论上对党的一元化领导的简单化、浅表化理解,把党对国家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混同为党组织负责人对行政权力、司法权力的直接决策和具体指挥。
二是在实践上地方党组织习惯以党代政(国家权力),经常越过人代会及法定程序直接指挥行政权力、司法权力的具体运作。这样就淡泊、弱化了最高权力机构与行政、司法权力机构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工作关系。
共产主义政党的革命事业代表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党的事业就是人民的事业。但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统治作用,是具有密切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政治主体的作用。二者的关系似概括为:
1、党的领导不应等同和取代社会主义政权的统治。人代会的意志并非单纯党的意志,而是党指导下、人民意志上升成为的国家意志,其是制约一切社会意志的国家统治意志。人代会的权力并非单纯党的权力,而是党领导下、人民权利上升成为的国家权力,其是制约一切政治权力的国家最高权力。
2、人代会之所以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在于其法定的民主决策制度有权肯定或否定(包括执政党党组织在内的)任何意见、建议、提议、提案。在于其有权依照法律、行政规范管理(包括执政党所有党员在内的)一切国家成员。
3、无产阶级执政党并不能凌驾于人代会之上。党对人代会的领导,在组织上是通过党选派自己一定数量的党员,依法当选为人代会的代表、委员和有关领导职务及党对人代会党组的领导得以实现的;在政治上是通过将党的思想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转化为国家的施政纲领、政策、法令、计划得以完成的。
党组织和党员应该成为尊重人民政权、遵守国家法纪的模范。
4、社会主义国家意志应当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法制形式。党组织的成员是党员,国家的成员是人民。共产主义执政党所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整体意志和长远目标;国家所汇集的是人民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意志、局部利益、现实要求的总和。
人民的整体意志要与具体意志相交融,人民的根本利益要与局部利益相匹配,人民的长远目标要与现实要求相协调。而这样一个融合过程应当经过一个法定的正式的严密的程序。党和人民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只能依照法定程序和规范在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人代会制度)中完成。
5、虽然社会主义的国家权力包容执政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者交汇部分是内涵上原则相同的同一政治本质,但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凡与国务交汇的部分必须依法转化为国家权力,让人民政权科学、规范的管理国家事务。
6、二者都是共产主义事业成功的必要条件。没有无产阶级政党对革命事业的全程领导,就不会取得共产主义事业的最终胜利。没有国家政权的强大统治力量,就不能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阶段发展。
在社会主义政权建立以后,无产阶级执政党应严肃认真的处理好与国家政权的关系,科学的分清领政与代政的区别,不能以党代政。否则就可能出现如下的消极后果:
1、弱化人代会的领导权威,也就淡化了党的事业与人民事业的同一性,影响广大人民群众拥政、参政、监政的智慧、力量和积极性,削弱了党的事业的凝聚力。
2、忽略人代会的领导作用,就是忽略了人民民主权力的自我决策地位,就是放弃了人民民主能力的自我提高过程,进而影响着人民民主巨大社会效能的发挥。
3、违反国家权力决策、行使程序和规范,有悖法制原则。
4、违背国家权力运转规律,降低了国家政权的应有效能,有悖科学精神。
政体是国体的实现和保障形式。轻视政体的科学构建和有效运作,就可能人为造成国体效应的缺陷和失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无产阶级革命理论指导下,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带领下,人民群众自我觉悟、自我决策、自我管理、自我革命的政权制度。
人代会拥有和行使国家权力、政治职责的程度,标示着人民群众民主参政的程度,标示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稳固程度。
在国家政治生活的决策和管理中,只是坚持“为人民”的方向而忽略“靠人民”的路线,代替群众觉悟、代替群众决心、代替群众革命,仍然会造成社会主义事业的挫折乃至夭折。在原社会主义阵营的蜕变原因中,可以追寻到这一线索。
待续。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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