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教授全盘私有化的路线图
曾飞
前言
本文着重讨论学术问题。学者的理论研究,应该直接对理论与事物原本的规律性相符合负责;而政治家采用他认为适宜的学术成果,进行决策,也直接对决策的后果负责。两者本应明确分界。但在中国,学术时常混同政治,也就使某些所谓的学术从根本上丧失了自己的科学性,沦为一种利益集团的政治说辞。
讨论厉以宁教授的学术理论,仅限于关系到用以指导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主要观点。既然是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就不能是资本主义经济改革。也就是理论的总前提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而不是资本主义的基本原则。所符合的规律性也就必须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规律性,而不是资本主义经济的规律性。在这里不讨论其他理论问题。也就是不讨论如何把社会主义和平演变成资本主义的指导理论。那该由美国情报局去研究,而不是厉以宁教授。同时也不讨论经济改革全面的得与失,那是另一个课题。
而所谓的“全盘私有化”,“全盘”就是涉及整个经济领域。“私有化”的所谓为“化”就是彻头彻尾,彻底地把“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转化为反面,却“私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当然,“私有”的概念本来就界定为“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而私有制则是特指私人占有资本和土地,用以控制别人的劳动,盘剥他人剩余价值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而不指生活资料和个人积蓄归个人所有的所谓“私有”,这种私有是既成事实,目前还没有人公开反对这种占有并主张改变这种状态。有的只是贪官污吏暗地里用非法手段把公物占为个人的生活资料。但这属于违法的问题。不属于所讨论的所有制改革的理论问题。
另外,“私”不同于“民”。《说文》曰:“民,众萌也。从古文之象”。按,古文从母。取蕃育也,上下众多意,指事。“民”是群体性名词,本意就不是指个人的“私”。《说文》曰:“私,禾也。北道名禾主人曰私主人。”私,个人的,跟“公”相对。古指私田,《诗·小雅·大田》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因而,个人所有应该称为“私有”,群体公有才能称为“民有”。因而,所谓“国有”原本的含义应该是“全民所有”才对。改用“国有”的概念,就只有在人民真正是国家的主人的情景下,内涵才与“全民所有”同一;而在出现官僚是国家的主人的情景下,它的内涵就异化为“官有”,逐渐产生质变。以此类推,“私营”,指企业由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并主持经营;“民营”指企业由一群人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并主持经营。时下,故意模糊概念,已经成为时髦。诸如:民营替代私营,国有替代全民所有,待业、下岗替代失业,待富替代贫穷,农民工、打工仔替代产业工人,企业家替代资本家,公仆替代主人,创富替代剥削,性工替代卖淫,通俗替代低俗,包二奶替代纳妾,GDP统计数字替代国民财富增加量……。故意模糊和制造混乱的目的,都是因为目的不宜公开声张,需要暗渡陈仓之故。不浑水就不能摸鱼。但科学方法需要先建立科学概念而区别于日常生活概念。为的是保持其概念所指的子集合的明确性,也就是每个元素属于哪一个子集合的确定性。这是利用逻辑方法进行研究的必要条件。没有这个前提,逻辑演绎就不可能进行,就会因为概念不同一或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而导致整个理论的错误。狭义的科学研究也就不可能进行。因而,故意混淆基本概念的所谓理论根本不能成为真正的理论,而只能是一种欺骗性的政治说辞。
第一站:用“民营”替换“私营”,开启私有化之门
首先,必须先澄清一个理论认识的错误:社会主义经济绝对排斥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和私营。
马克思认为:“创造资本关系的过程,只能是劳动者和他的劳动条件的所有权分离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方面使社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另一方面使直接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工人。因此,所谓原始积累只不过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在原始积累的历史中,对正在形成的资本家阶级起过推动作用的一切变革,都是历史上划时代的事情;但是首要的因素是:大量的人突然被强制地同自己的生存资料分离,被当作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对农业生产者即农民的土地的剥夺,形成全部过程的基础。正是由于农民的土地未被剥夺,中国的改革才没有一下子倒向资本主义,但其前途令人担心。”(资本论第一卷,第782-784页)
在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个人的劳动者仍然大量存在,个体劳动者、小业主和农民,都占有所必须的生产资料,生产资料与劳动密切结合,并没有分离。社会主义经济当然不会排斥这种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和私营。而且在社会主义阶段还不可能完全脱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即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分离,资本控制劳动的状态。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这也可以理解为社会主义历程是一个逐渐过渡的过程,因而在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和私营的社会形态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不应该贸然排斥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和私营的,还必须加以引导,以利于发挥它的全部生产力。
而目前的大量征地所制造的农民工潮和大量的国企和小业主被毁掉所制造的“下岗”潮(失业),正好就是马克思所指出的“大量的人突然被强制地同自己的生存资料分离,被当作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这些劳动力也只好依附于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和私营企业,也就是厉以宁教授所强调的就业还要依靠民营企业的现实背景。目前绝对排斥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和私营也根本办不到。
共产党宣言早就明确指出:“资本是集体的产物,它只有通过社会许多成员的共同活动,而且归根到底只有通过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活动,才能运动起来。因此,资本不是一种个人力量,而是一种社会力量。因此,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这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这时所改变的只是财产的社会性质。它将失掉它的阶级性质。……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 所谓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就是逐步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这自然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并非一时一刻可以完成的过渡过程。社会主义本身就处于这个过程之中,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和私营,不仅仅是个体经济,即使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都还会合理、合法地部分存在。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1993年又提出“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发展,并依法加强管理。”也明确肯定生产资料私有与私营存在的现实意义。因而,刻意回避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和私营完全没有必要。
那么厉以宁教授为什么要刻意回避生产资料私有与私营,而用“民营”来替代呢?
厉以宁教授说:“民营企业不断地成长以后,大家才感觉到,民营企业的确对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很大促进作用。在解决就业问题上,民营企业有很大贡献,70%以上的新增劳动力岗位是在民营企业中。此外,民营企业为国家贡献了大量的财税收入,并且成为了出口企业中的一个新的力量。”竭尽全力张扬民营企业。
民营的说法,来源于与国营也就是“官营”的官员直接包揽国企经营,所造成的许多不该有的弊端为人们所厌恶,因此期盼由民众来经营而不是任由官员折腾。民营原本是与官营对举的民间说法。这与公有制、私有制的经济学概念并不相干。厉以宁教授却看好民众的喜爱,把这个日常生活概念挪用来作为自己私有化理论的基本概念(本应建立科学概念)。
对于民营企业的定义,厉以宁教授并没有明确给出,一直处于含混不清的状态——作为科学研究,这是不许可的。但厉以宁教授对这种模糊有所偏好,这符合他的目的。
有人认为:“根据国内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的观点,中小民营企业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都包括在内。根据目前国内的具体情况,民营企业至少包括以下六类企业:(1)个体工商户;(2)个人、家庭或家族所有的企业;(3)个人、家庭或家族所有制的企业通过改制而形成的股份制企业;(4)通过国有资产重组而形成的,既有国家投资,又有个人、家庭或家族投资的企业;(5)合伙制企业;(6)由公众集资而建立的企业。所以说,民营企业与私营企业是不能等同的,前者更加宽泛一些。根据上面的分类可以看出,显然第一类(个体工商户)、第四类(通过国有资产重组而形成的,既有国家投资,又有个人、家庭或家族投资的企业)不能划归到私营企业当中去。同样,民营企业也不能简单地称为非公有制企业。……、‘民营’是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词汇,它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并且曾经非常流行。而现实却很有讽刺意味,概念流行的民营企业,并没有相应的法律地位。”(百度知道:中小民营企业的定义)
显然,民营企业是一个含混不清的日常生活概念,而不是严密的科学概念。它仅仅存在于日常生活概念里,始终没有成为科学概念。那么,一个严肃的学者以非科学概念“民营企业”来作为自己理论的基础性概念,那就不可能建立起任何科学理论。厉以宁教授的私有化改革理论也就不可能是科学理论,至多是一种为利益集团进行政治游说的私有化改革主张的说辞。
马克思说:“资本自行增殖的秘密归结为资本对别人的一定数量的无酬劳动的支配权”。 因而,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社会主义公有制之间的对立,关键点在于资本对别人的一定数量的无酬劳动的支配权,所获得的剩余劳动或利润,是归资本的私人占有者所有,还是归全民所有。
2007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说法符合经济学的科学概念。而厉以宁教授却一直用“民营企业”的非科学概念来进行论说。
这种偷换概念的把戏,是因为要公开抑制社会主义公有制而张扬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不可能的。毕竟中国的执政党依然宣称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而公开抑制国营、国有企业而张扬民营企业则可以含混其辞地躲过这种理论限制。并以此借机获取民意的支持。从而顺利开通全盘私有化改革之路。开启私有化的现实目的就是利润归资本的私人占有者所有,发改革财。
厉以宁教授用“民营”混淆经济学概念的把戏,效果相当出色。政界和学界统统被搞乱了,一塌糊涂地滥用“民营”。请看各式各样的描述:“民营企业,简称民企,公司或企业类别的名称,是指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是没有民营企业的概念”;“企业只要没有国有资本,均属民营企业”;“国有民营企业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租赁者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民营不等于私营,民营化也不能等于私有化”……。私有化也就在一片混乱中安全登陆中国。
第二站:所有制改革是关键,推进国企私有化的实质性进程
在利用讨厌“官营”,喜欢“民营”的民意来暗渡陈仓成功之后,厉以宁教授抛出新游说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不是价格改革而是所有制改革。”所有制改革的对立面不是价格改革,而应该是法人治理改革。这样说的目的是推销“所有制改革”,回避“法人治理改革”的话题。
厉以宁教授指出改革的具体道路是:“中国所有制改革主要是指全民所有制的改革。小型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租赁或拍卖;一般大中型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由承包向股份制过渡;某些国民经济命脉部门的特大型企业,仍然由国家经营。”或者拍卖掉,譬如福建泉州市就一次性把国企卖掉,直接私有化成为私企,当然还得称为“民营企业”以遮掩私有化的真相。或者“靓女先嫁”把通钢、林钢等等无数的优质国企嫁给私人(一般所谓的民间人士是没那个福分的,需要是官僚+有官方背景的私人才有福消受),全民所有的资本被刻意低估,巨大的国企财富竟然都魔术般地变成为“少数股”。从而官僚资本劫持了全民财富,用这些巨大的资本来进行资本主义掠夺:“资本自行增殖的秘密归结为资本对别人的一定数量的无酬劳动的支配权”。大量本来已经得解放的中国产业工人,由此光荣“下岗”,为改革做出牺牲,重新沦为被中外资本奴役的雇佣劳动力。
厉以宁教授进一步说,“从长远来看‘国进民退’绝非一种态势,中国经济应该是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并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民营经济不断壮大,国有资产不断增值,除了极少数行业是国家独资和控股以外,混合所有制是今后发展的趋势。” (2006年04月广州日报,《厉以宁:混合所有制就是“新公有制”》)也就是私有制不断壮大,公有经济日益萎缩,是厉以宁教授所期盼的发展态势。
于是,被称为“国家独资和控股”的全民所有制将成为“濒危物种”,像国宝熊猫那样被人珍贵地藏于动物园里供民众观赏:瞧!这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而在“民营经济不断壮大”的欢呼声中奠定私有制为主体的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基础。
网民Johnnyyu先生评论道:“国企公营化的发端是厉以宁教授在改革初期提出股份制设想。当时的经济学家,大部分不赞成产权改革,小部分照搬西方,坚持私有化。股份制设想巧妙地避开了私有化这个敏感符号,在股份比例上做文章,既推进了产权改革,又说服了(或者说“欺骗了”)决策层。最妙的是,股份制利用了马克思的话,反其道而行之,成了社会主义通向资本主义的桥梁。”所谓的国企公营化是指“国企民营化,或更准确地说,国企公营化”。含混不清的民营概念的妙用在这里又一次体现出来,人们在混乱中很容易被搅浑了,搞不清厉以宁教授是不是在搞私有化。但是Johnnyyu先生的断语“股份制利用了马克思的话,反其道而行之,成了社会主义通向资本主义的桥梁”是准确的。这正是厉以宁教授抛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是所有制改革”论断的要害之所在。
马克思说的是:“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过渡是从资本家的私有财产向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转化。而不是从国企原本的全民所有的财产,通过在股份比例上做文章,推进产权改革而变成私有资本的股份控股。私人实际控制了混合的资本,而被用来雇佣劳动力,剥夺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实现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私有制,“成了社会主义通向资本主义的桥梁”。厉以宁教授的确是在“反其道而行之”。
厉以宁教授的所有制改革“成了社会主义通向资本主义的桥梁”的论断并非纯理论的推演。2010-8-10刘仰先生关于《国企改制的一个经典案例》披露一个事实:“牧羊集团原先是扬州市邗江区粮食局下属的邗江粮机厂,创建于西历1967年。西历1996年初,从工厂制变为公司制,成为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这时候的牧羊还是一家国有企业。西历2001年,牧羊实行“股权优化”,国有股比例从78.32%降至4.83%,自然人股东比例由以前的10.49%升至83.97%。这是令我困惑的一个地方,为什么国有股比例突然大幅度下降?虽说国企私有化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但是,在牧羊的这一突然私有化的过程中,究竟有什么没有公开的事实?据我所知,一些国企的私有化大都是把股权分给员工,但是,西历2001年时,牧羊完成了私有化,股东数却只有19人。据牧羊现在的介绍,目前它有员工1380人左右,2001年时可能不是这个数字,但也不至于只有19人。那么,牧羊集团当初从国企变成私企,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操作方式?另有数据显示,当初牧羊私有化后,自然人所拥有的股权74.84%属于经营班子。我不知道本人以下的理解对不对:当初国企的厂长、书记等管理班子,在国企私有化后,成为了私企的老板。两年后,西历2003年,包括许荣华在内的5位大股东拥有牧羊集团全部股份的85%。可见,在这两年中,大股东人数持续减少,其中应该有一个“兼并”的过程。我的问题是:国企原管理班子成为经营持股也未尚不可,但是,他们分别以设么方式、什么价格持股?分别实际出资多少?我看到一个未经证实的数字,许荣华当初出了50万,便拥有了15.51%的股份。这实在是有点令人惊讶。按照媒体说许荣华在看守所里被迫转让了价值1.5亿的股权,等于是说在4、5年的时间里,牧羊集团私有化后,个人股东的财富暴涨了300倍!如此惊人的财富增长速度,恐怕世间少有。”
李毕升先生于2006-8-13介绍一个国企改制的案例也披露了另一个事实:“北京市太阳能研究所成立于1979年10月,是国家和北京市重点支持的国家级的国有科研机构;建所20多年来,太阳能所为发展我国的新能源事业做出突出的贡献。曾经承担国家攻关科技项目24项,国际合作项目4项;获得国家专利150项;建立了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了专业化节能产品生产基地——公司包括国有资产控股49%的北京桑普阳光技术有限公司、国有全资并拥有世界最大的太阳能热管真空管生产车间的北京桑达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桑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及国家新能源工程中心。1985年在前任江所长的领导下,太阳能所进行了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以太阳能研究所创办北京桑普技术公司为标志,探索出了一条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自力更生谋发展的新路子,也走在了全国科研院所的前列。……与顾雏军侵吞科龙公司国有资产的手法有些相似之处,对照2004年2月颁发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借用郎咸平教授的说法,他们是以这样的“五板斧”囊括了上亿元的国有资产: 1. 国有资产严重被低估。2004年10月10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项目编 号为G0401984的挂牌资料中(见附件二《挂牌资料》),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等被严重低估:总资产9000多万元,负债3000多万元,净资产6000多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只有1100万元;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只有2690.51元。2000年前任所长离任审计的帐面资产情况(上有继任者韩某的签字)是:总资产204673178.58元,净资产143115059.3元,土地没有评估在内。除了潜亏和不良资产,调整后的总资产为156533178.58元,净资产94975059.3元(北京桑达太阳能有限公司合资方德国奔驰宇航公司撤走留下的2000万元投资还没有计算在内)。事实上这三年企业虽然经营业绩逐年下降,但也都没有亏损,每年所长的年终总结报告中净利润有几百万之多,也就是说净资产应该增加才正常。”其中“程某是政工师,由北京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处调任太阳能所党总支书记,2002年接替退休的孙哲同志任北京桑普阳光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而公司业绩却由她接任时的年约400万元纯利润降到2004年她离任时的6万元!按国家政策规定,她应该于2004年11月15日退休,她坚持不退休,在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哭大闹争取到延长半年退休,说是要充当改制咨询人的角色,她操作的结果就是她制定了有利于她的改制政策——在仅仅到太阳能所3年,而且领导业绩一塌糊涂的情况下,居然堂而惶之地拿到16万元的改制补偿金,并获得了100多万的股份!”
这两个案例都具有典型意义,它揭示了通过所有制改革把公有制改革成私有制的具体操作路径:有权有势的一帮人是如何借此改革策略鲸吞公有资产,发改革财,发展私有制的。
第三站:公众持股的股份制就是新型公有制,公有制脱胎换骨成私有制
紧接着,厉以宁教授就将“公众持股的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定位为“新公有制”。厉以宁教授所说的“中国经济应该是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并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民营经济不断壮大,国有资产不断增值,除了极少数行业是国家独资和控股以外,混合所有制是今后发展的趋势”,“混合所有制就是新公有制”,“公众持股的股份制是新型公有制”就是在给私有化所产生的私生子正名,使之成为真正的接班人。以便确立官僚资本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正统地位。
厉以宁教授说:“可以采用董辅礽教授的说法,把公众持股的企业称为公众所有制企业。这种企业之所以是公有制企业,因为公众持股不仅具有集体所有的性质,而且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体所有、新的集体所有,因为过去的集体所有徒有虚名。换一种说法,也可以把新的集体所有制称做共有制。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公众持股的企业是不是真正成为公众所有,还取决于公众持股的股份公司是不是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只要公众持股的企业建立了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能反映股东们的意愿和维护股东们的利益,监事会起着监督董事会和总经理的作用,那么这种形式的公众持股企业就属于公众所有制企业。”
看看百度百科词目:“公众。基本解释:大众,大家。从狭义上说,公众是除自己及与自己有相当关系或一定交往的人(或团体)外的人群,具有排他性。……就个人而言,法律意义上的公众必须是狭义上的公众。”那么,所谓的“公众持股”,一般应该指的是大家私人出资来持股,你总不能拿公有的钱来持有你自己的股份吧?那是贪污。也不会“产权不明晰”,大家拿钱给你去买股份而让你自己来持有股份吧?那是非法集资。那么,这些已经转变成资本的钱财——股票必然是属于私人所有,这如何能变成“集体所有”或“共有”呢?试问你厉教授所持有的股票,肯拿来和曾教授“共有”吗?如果肯,那当然这就是地地道道的“集体所有”或“共有”的公有制。否则,还是老老实实把它叫做私有制为妙,以免曾教授乘机以“共有”为借口来与你共享这些股票的权益,让厉教授吃哑巴亏。另外,“公众”一词还包含另一层含义:“公众是除自己及与自己有相当关系或一定交往的人(或团体)外的人群”,也就是排除“关系学”,是由与控股者没有特殊关系的大众来持股的,这才具有正当性。但事实恰恰相反,主要持股的所谓“公众”正是那些“与自己有相当关系或一定交往的人或团体”。
显然,“公众持股的股份制企业是新型的公有制”的判断不能成立。“公众持股”所持的股份具有私有性质的前提推不出“公众持股的股份制企业是新型的公有制”的结论。
厉以宁教授就这样利用这个“公众持股的股份制企业是新型的公有制”的假命题来指导国企的股份制改革,暗中把公有制脱胎换骨成私有制。
厉以宁教授的这个“公众持股的股份制企业是新型的公有制”的结论还直接与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中的结论直接对抗。报告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是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
我们不妨也来看看厉以宁教授这样的公众持股改革之后,到底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陈寒鸣先生披露的事实是:“‘一卖了之’更被相当一些地区推奉为国企改革的模式,如某县原有县、镇、村三级公有企业,1995年该县级市出台了一个深化综合体制改革的20条规定,提出‘以卖为主,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认为‘卖得越彻底,企业转制也越彻底,效果也越明显。因此,必须把‘卖’作为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把政府从竞争型的工商企业中退出作为改革的基本方向’。结果,经过如此‘改制’,占原有三种公有企业90%以上的1771家公有企业被卖掉了。现在,像该县级市出现的这种情况,在全国范围内已早非鲜例。如江苏省,集体所有制的乡镇企业本很发达,而到上个世纪90年代后半期则已几乎将之都变成了所谓‘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并全都是‘经营者持大股’。浙江省到1996年已将几乎所有集体所有制的乡镇企业改制成私人所有或股份制企业,而改制后的所谓股份制企业也全都是‘经营者持大股’。风气所及,连辽宁省的许多地方都在实行‘一元钱送国企’的政策,将许多中小国有企业变为经营者私人所有。……”
显然,所谓公众持股的“公众”就是那一帮你知我知的人,他们才是这场地改革大戏的主角,劳动大众至多跑跑龙套。公众持股的“公众”其真实含义是“特权阶层”。改制后控股权当然掌握在他们手中。实现的必然是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过渡。而不可能是马克思所期望的利用股份制来实现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过渡。厉以宁教授不是继承和发扬马克思关于股份制的思想,而是与之明火执仗地对着干。
第四站:新基尼系数理论,贫富分化太小,拉大贫富差距,促成官僚资本垄断
在私有制占据中国经济的主体地位之后,关键问题就是进一步剥夺中小民间资本,消灭中产阶级,使资本高度集中,促成官僚资本成为垄断寡头。为最后达成这个改革的终极目标,厉以宁教授又炮制了“新基尼系数理论”,以便克服国际公认的基尼系数理论揭穿中国经济因为股份制改革而陷入两极分化的泥潭,造成极大的民愤,阻碍继续私有化的进程。
英国《经济观察报》以“中国北京大学教授厉以宁的新基尼系数理论有望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显目标题推出报道,为厉以宁教授炮制“新基尼系数理论”为两极分化辩解的壮举鼓与呼。
英国《经济观察报》2007年5月8日讯: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厉以宁教授最近提出的新基尼系数理论在国际经济学界引起极大震动。
厉以宁教授的理论是,按中国现阶段城乡二元经济的情况来分析,先算出两个基尼系数:一个是城市的基尼系数,另一个是农村的基尼系数,然后再加权平均,算出一个总基尼系数。这个总基尼系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中国的贫富分化状况。……
根据这种计算方法,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将是一个低于0.2的数值。厉以宁教授表示,虽然有点匪夷所思,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中国不存在贫富分化问题。中国目前的问题恰恰是贫富分化太小,这表明中国目前仍然是一个绝对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必须彻底反对绝对平均主义,拉大贫富差距,中国人才有勤奋工作的压力和动力,GDP才能上去,中国才能进步。
根据这个新理论,厉以宁教授就可以轻松地断言“中国不存在贫富分化问题”。这就是泡制新理论的直接目的,中国既然不存在贫富分化问题,还“必须彻底反对绝对平均主义,拉大贫富差距”,那么进一步的改革就非常必要。那就是通过建构以投机炒作为主的股市大赌场,改变股市作为资本市场,强化企业资金来源的原本功能,并借助于垄断竞争的力量,大小通吃,并吞中小资本,最终走向官僚与垄断资本相结合的“官僚资本”高度垄断的大一统局面。这就是全盘私有化改革的伟大胜利。
有人会说,厉以宁还是强烈反对垄断的。他说过:“第一个遗憾,就是城乡二元体制基本上没有触动;第二是国有企业改革过程当中也存在着问题,比如行业垄断;……垄断不打破,民营企业起不来。”(羊城晚报,《厉以宁称股市现在处于调整期》)请注意,厉以宁教授强烈反对的是国企垄断,而不会是在“民营企业”名义掩护下的官僚资本垄断。反对所谓的“国企垄断”为的是给他的“民营企业”让路,为官僚资本垄断开路。2010-03-04政协分组讨论的会场里,全国政协经济委副主任、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在谈及“国进民退”这一热点问题时,厉以宁委员表示:“‘国进民退’或者是‘国退民进’都不是我们的目标。我们的目标应是平行发展,主要是把行政权力抛除在外,完全是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企业)谁有效率谁上,谁没有效率就被淘汰,这才正常。所以,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要着重于自己的效率,注重企业的自主创新。现在出现某些民营企业受压的情况,就需要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用行政的权力来搞垄断,是一种不公平的情况。”(环球时报,《厉以宁:国企用行政权搞垄断是一种不公平》)须知,在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所谓“公平竞争”之下发展的必然结果,就是寡头垄断。特别是在中国反垄断法缺位的情景下,寡头垄断就更是通行无阻的。因而厉以宁教授充满自信地说过,“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进退机制应该是怎样?我认为,这个机制的前提应该是公平竞争,谁的竞争力强,就把其它企业淘汰掉。”当然,厉以宁渴望淘汰的是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厉以宁称其为国有企业。厉以宁用反行政垄断的借口要达到的目的“主要是把行政权力抛除在外”,也就是彻底否定马克思关于利用政治统治来剥夺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的基本原则,以复辟资本主义。马克思说过:“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要做到这一点,当然首先必须对所有权和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实行强制性的干涉,也就是采取这样一些措施,这些措施在经济上似乎是不够充分的和没有力量的,但是在运动进程中它们会越出本身,而且作为变革全部生产方式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
有人会说,对于股市厉以宁还是强烈反对炒作的。他说过:“对泡沫问题,股市总有泡沫的,没有泡沫,不称为股市,问题是泡沫太多了还是少的问题。……对股民的风险教育始终要摆在重要的位置上。假定股民都不知道股市的风险,就容易造成股市中的一些恐慌的心理。所以我最后对股市有这样一句话:股市的正常发展,应该着重于中长期的投资,短期炒作过多的话,就增加了股市的风险。” 对此,有报道说,和每天在股市里快进快出的中国中小投资者不同的是,罗杰斯的做法是目标放长线钓大鱼。罗杰斯表示,他除了看报纸顺便留意一下中国股市以外,平时几乎不怎么看行情,甚至连自己手头的中国股票现在值多少钱也没有概念。资本寡头的股市投机炒作是“放长线钓大鱼”,不是散户的小炒作。厉以宁反对的是散户的小炒作,那样会增大股市的风险性,造成恐慌心理,吓走股民,不利于资本寡头的投机大炒作,也就是“放长线钓大鱼”,然后大小通吃,使资本高度集中。你听听厉教授的弦外之音就知道成为大赌场的股市的妙用了:“股市总有泡沫的,没有泡沫,不称为股市”。至于美国股市的泡沫是什么东西,大家去查一查就明白了。
不过,厉以宁教授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点,把自己想象得太聪明了,把13亿中国人想象得太愚蠢了。这样一个低智能的把戏民众一眼就能看穿。
网民“二次到白区”嘲笑道:我能证明武大郎和姚明的身高差不多!虽然大家都眼睁睁地看到武大郎的身体只顶到姚明的屁股上面一点,比姚明矮了一倍还多,可是这些都是大家的错觉,我能用科学手法证明武大郎和姚明实际上差不多高。我把武大郎和王矮虎划为一组,把姚明和穆铁柱划为一组。武大郎和王矮虎的身高相差6厘米,姚明和穆铁柱的身高相差4厘米,这样,我来个一平均,6加上4然后除以2,这样我就算出了他们四个人身高的平均差距为5厘米,所以武大郎和姚明的身高相差5厘米,俩人差不多高。听说厉以宁大师在基尼系数的算法上另辟蹊径,纠正了以往算法的错误,取得了飞跃的成果,还获得了诺贝尔大奖的提名。他的成果是:算基尼系数时,应该城市和农村分别计算,然后取什么加权平均。他的这个成果看似很深奥,很能唬人,其实和我的算法一样,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不过,要说这个厉以宁大师,毕竟还不行,比起我来,他还得算是个小儿科,徒弟辈的,他的算法还有缺陷。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我一眼就能看出他的缺陷来。基尼系数最好的算法应该是:应该把富人和富人划在一起算,中产阶级划在一起算,所有的穷人划在一起算。这样,富人这一部分的基尼系数必然接近于0,中产阶级这一部分的基尼系数也必然接近于0,穷人这一部分的基尼系数也必然接近于0,这样一取他的那个平均,全国的基尼系数就接近于0了。这是最好最正确的算法。
厉以宁教授开的是国际玩笑,网民也只好嬉皮笑脸地与之搞笑,否则也太抬举他了。我倒是很同情厉以宁教授,惺惺惜惺惺,看来他是心力交瘁,为中国的和演事业鞠躬尽粹啦!要给出更好的理论恐怕心有余而力不足矣,过高的要求确实不近人情。
要严肃的讲,厉以宁教授的新基尼系数理论无论再如何作高深的数学与经济理论的包装都逃脱不过一个致命的错误:他违反了系统论的基本原理,理论铁定是错误的,无药可医。
问题其实很简单,厉以宁教授的“新基尼系数理论”用违反系统科学原理“系统的整体不等于局部的总和”的方法来建构,所以一定是错误的,无需再作其他努力去挽救它。
所谓的“系统”,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元素”所组成的,这些元素之间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即元素之间按一定的方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时,它们组合成为一个“系统”。系统科学的整体性原理就是“系统整体不等于它的局部的总和”。这个意思可形象地表示为1+1≠2,意即局部与局部功能相加,不等于其整体的功能。系统的整体不等于局部的总和,就像一人的人体并不等于他的手、脚、头等组织器官的总和一样。因此,有了组成系统整体的各部分的属性,并不一定就能够以简单的加和的方式而得出系统整体的属性。除非各个部分的相互联系微不足道,可以忽略,才具有可分性,可以近似地把各个要素当成独立的部分,用加和的办法得出整体的近似属性来。譬如一块石头的重量,它已经裂开为两个部分,两个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或影响小到可以忽略,这样的情况下才能够先测量出各部分的重量,然后加和得出整块石头的重量。而中国社会却是一个复杂系统,即使被厉以宁教授用“城乡二元体系”的借口割裂成两个部分,但认为“中国是一个城乡二元体系,这种体系是历史形成的。城乡居民的收入来源、消费方式、社会心理都有极大的差别,因而必须将二者分开计算”的理由还是站不住脚。因为城乡之间的联系依然十分紧密,特别是关系到贫富差距的相互联系特别明显。譬如,农民工的被贫困就是城市一大批富人暴富的来源,农资供应与农产品销售渠道的垄断暴利,还有城乡之所谓剪刀差更一向是所谓财富积累的根基。在这样的紧密的联系下,这两部分根本不具有可分性,无法忽略城乡两部分之间的联系而视之为独立的两个东西。如果将二者分开来独立计算而后加和,必定会扭曲中国的贫富分化状况(缩小中国的贫富分化状况)。而不是像厉以宁教授所断言的那样:“如果将二者混合计算,将夸大中国的贫富分化状况”。这种错误是违背“系统的整体不等于局部的总和”的系统科学原理的典型错误。“系统的结构决定系统的功能”,正是城市与农村之间按一定的方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组合成为一个中国经济系统的这种结构决定了中国经济的整体功能。换句话说,正是这种包含了剪刀差的历史形成的结构,决定了中国贫富悬殊的系统整体属性。把它忽略掉,就忽略了本质性的东西。这当然不是科学的方法。
而厉以宁教授的计算方法就是:“先算出两个基尼系数:一个是城市的基尼系数,另一个是农村的基尼系数,然后再加权平均,算出一个总基尼系数。这个总基尼系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中国的贫富分化状况。”中国的基尼系数,或称为“总基尼系数”是全中国国民经济系统的整体属性,“城市的基尼系数”和“农村的基尼系数”是两个部分的局部属性。两个部分的基尼系数之和——加权平均,依照系统科学原理,不等于系统整体的属性:中国的基尼系数或中国的贫富差距。这个据英国《经济观察报》所称,有望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厉以宁新基尼系数理论,竟然连被称为“科学理论”的起码资格都不具备。以这样的小儿科的理论来催促全盘私有化的最后进程,达成官僚资本垄断,失败是必然的。
结语:厉以宁教授改革理论才是名副其实的“伪科学”
近年来,中国被严重西化的一帮学者,总是用理论不符合理性思维的规定,不符合逻辑规则来否定中国传统学术,并称之为“伪科学”。学术理论可以借助于理性思维,即形式逻辑和系统科学原理来建构,也可以借助于形象思维原理来建构。学术理论如果借助于形式逻辑和系统科学原理来建构,却又故意违反它的基本定律或原则,则这样的理论不能成立。而借助于形象思维原理来建构,如果故意违背模式思维的基本原理来建构,自然理论也不能成立。厉以宁教授在建构关于中国的经济改革的理论时,所借助的是理性思维方法,因此就不得违背形式逻辑和系统科学原理,如果故意违反它的基本规则或原理,则所建构的理论就不能成立,也就可以依照中国被严重西化的一帮学者的偏好,称之为真正的“伪科学”。
形式逻辑有四大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系统科学的基本原理有“系统的整体不等于局部的总和”等。
而厉以宁教授在建构关于中国的经济改革的理论时却刻意违反这些基本原理:
首先,违反了同一律。同一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不能混淆不相同的概念和判断。厉以宁教授却混淆不相同的概念,在不同一的意义上使用“民营”等概念,故意违背同一律,制造理论混乱。
其次还违反了矛盾律。矛盾律又称不矛盾律,它通常被表述为A不能既是B又不是B。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不能同时作出两个矛盾的判断,即不能既肯定它,又否定它。譬如一种所有制,不能同时既是私有制,又不是私有制。违背了矛盾律的要求,思维就会陷入逻辑矛盾。而任何包含逻辑矛盾的思想又总是错误的,所以思想的无矛盾性是正确思维不可缺少的条件,也是构造一个理论体系的重要原则之一。厉以宁将“混合所有制”定位为“新公有制”(或“新型公有制”)。“混合所有制”就是一部分是私有制,一部分是公有制,由两种成分混合组成;而所谓“新公有制”的定位则应该断定其属于公有制。在这里“新公有制”既是公有制,又不是公有制(有一部分是私有制——混合所有制),两者自相矛盾,违反了矛盾律。
其三,又违反了排中律。排中律意为任一事物在同一时间里具有某属性或不具有某属性,而没有其他可能。排中律同时也是思维的规律,即一个命题是真的或不是真的,此外没有其他可能。既然“把公众持股的企业称为公众所有制企业”又说“这种企业之所以是公有制企业”“还取决于公众持股的股份公司是不是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只能断定“公众持股的企业是公有制”的命题为真,或不真,判定是与非。不能断定为其他可能。即含混其辞地断定为所谓的“公众所有制”、“共有制”、“新的集体所有制”、“混合所有制”而处于是与非之间。这样就违反了排中律。
其四,还违反了充足理由律。充足理由律要求任何判断必须有充足理由。厉以宁教授创造了“先算出两个基尼系数:一个是城市的基尼系数,另一个是农村的基尼系数,然后再加权平均,算出一个总基尼系数的新方法”并做出了“这个总基尼系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中国的贫富分化状况”的结论违反充足理由律。厉以宁教授没有给出为什么两个基尼系数的加权平均就是整体的基尼系数的充足理由。厉以宁教授从“公众持股”的前提推出“公众持股的股份制企业是新型的公有制”的结论,认定“公众持股的股份制”就是新型公有制。这个论断也不具有充足理由。还有,国企具有政企不分等弊端,根据这些弊端就断言“改革的关键是所有制改革”也不具有充足理由。至少,可以认为国企具有政企不分等弊端是法人治理缺陷所造成的,而不是所有制缺陷所造成的,逻辑上无法得出所有制必需改革的结论。这一些列理论演绎都违反了充足理由律。
最后,又违反了“系统的整体不等于局部的总和”的系统科学原理来建构所谓的“新基尼系数理论”,给自己的改革理论徒增了一个笑柄。
因此,厉以宁教授关于中国的经济改革的理论严重违反理性思维的基本规律,其“理论”不能成立,可称之为真正的“伪科学”。给这样的假理论颁奖,暴露了科学评价机构的堕落:权力或资本挟持了科学。采纳这样的“伪科学”来治国,只能误国误民,将成为历史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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