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土地
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初期,土地可以说是社会变革的第一因子,土地问题是社会问题的第一问题。尤其在中国,历代历朝的暴力革命皆源于土地过于集中,造成部分民众难以生存,以暴易暴。虽然历代统治者都以“均田赋”为统治原则,但依然难逃败亡的结局,这是值得深入思考的。本文将一些关于土地社会属性的阅读思考梳理如下
一 土地所有制。
原始社会的土地制度名为公有制,这与当时生产力极度低下有很大关联,是由当时尚未开化的文明决定的,原始社会土地还不是财富,只是人类与万物栖息之所,称之为“无主土地制” 较“公有制”更为恰当和准确。
奴隶社会的土地为国家所有制,国家(天子)拥有土地所有权,贵族、卿、士大夫通过分封拥有土地占有权,村社拥有土地使用权。分封制是中国夏商周三朝代最典型的特征,自耕农、手工业者是当时社会主要劳动阶层,即使被称之为"奴隶”的也是助耕农民,“拥有自己的私田”,但必须为“公田”无偿劳动,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奴隶”在中国夏商周几乎没有,由此可见中国夏商周才是真正马克思社会学中的封建社会,从土地制度分析中国不存在“奴隶社会”时期,只是我们的教条史学家们生搬硬套马克思的欧洲史学观,将孔子追求的完美社会称为中国最黑暗最残酷的“奴隶社会”。
皇权社会的土地制度为国家所有制、地主所有制、自由民所有制,主体呈现多元化,土地可自由买卖,只有一种例外,即“限买制”,中国历代皇权社会为了防止土地过分兼并,引起社会动荡,对地主的土地量都作了最高限定,这是中国皇权社会土地制度的核心原则。有如此近乎完美的制度设计,但还是难以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使这些少数人成为中国改朝换代的主要力量,数亿计在农民起义中倒下的农民只是被这少数人利用的工具而已。由此可见土地制度是项非常复杂社会科学,应由中国最良知最智慧的知识家进行设计。
社会主义社会土地所有制就我国来说是戏剧性的,通过“土地改革”,使中国的农业土地完全私有化,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中国历代初期为争取民心都实施过均田地的举措),这是我党取得政权的关键。但转身来了个大变脸,进行了社会主义大改造,土地由私有变为公有,农业土地名为集体所有,其实为国有,还有其他的土地资源通通国有。一场持续40年的战争,数千万农民用生命争取的土地,全部上缴国家。从政治伦理讲,这是国家集权主义;从土地作为资本的角度讲,这是国家资本主义,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从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讲,每个公民都是土地的所有者,但60年证明我国的土地就是政府的和掌握权力的少数个人的,而不是有巨大价值的公共财富,因此我国的政府是全球最富有的政府,掌权的官员是最富有的官员。
由此看出我国土地所有制的线路为;无主土地—国家所有—国家所有、私有—国家所有。如今要真正落实维护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必须建设一套公平的、自由交易的、全民受益的土地制度,但土地改革就是革命,谁会去做?
二 土地权益
土地权益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1200年前我国开始实施“永佃制”,佃农拥有完整的“田面权”,可以永久使用、赠送、出卖、典当、抵押,即完整的使用权。地主只拥有“田底权”,即“所有权”。800年前欧洲黑暗的中世纪,土地使用者除了向领主缴纳地租外,拥有对土地的转让、抵押、典当权,即完整的使用权。今日中国农耕土地名为农民集体拥有对土地所有权,但没有买卖交易权、抵押权、赠送权,连土地使用权都不完整,其土地权益较之欧洲中世纪、千年前的皇权社会还弱。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期有羊吃人的圈地运动,使农民失去安身立命之所,历经苦难转变为产业工人。我国的改革也以公共利益为名,以极低的价格征购农民集体的土地,将农民转变为没有任何保障的最廉价的农民工。国家从农民低价收购高价倒出土地的收益每年达5万亿元以上;资本每年从每个农民工榨取的剩余价值以平均2万元计,全国农民工以2亿计,合资本每年从农民工获取剩余价值4万亿元以上;压低土地生产的粮食价格,是另一种方式的掠夺,造成农耕土地短期一文不值,每年掠夺3万亿元以上;国家和资本从土地制度运作中每年获取收益12万亿元。但目前国家对农民的教育、医疗、各种补贴每年不到2000亿元,对此我们的党我们整个民族都应警醒,短期内土地改革,成倍增加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的支出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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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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