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再成为关注的话题。2010年4月26日《日本公司向二战中国劳工赔偿逾亿日元》,《中国劳工拒绝日方和解 反对“救济”说法》等消息先后在网上传播。不少人说“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困境是毛主席周总理放弃对日索赔导致的”。对于这一30年来中国主流媒体妖魔化毛主席和毛主席时代制造的弥天大谎,我认为必须加以澄清。
讨论对日赔偿时不能不提的是《旧金山和约》。《旧金山和约》是于1951年9月8日在美国操纵下部分国家与日本签订的片面和约。因和约在美国旧金山签订,通称《旧金山对日和约》或《旧金山和约》。主要内容包括:盟国承认日本对其领土和领海有完全的主权;日本承认朝鲜独立;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日本同意将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等置于联合国托管之下而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日本得自愿加入集体安全协定;盟国可与日本缔结双边协定在日本驻军;“盟国及其国民”“兹放弃一切赔偿要求”等。但与会的越南、朝鲜、蒙古宣布不承认该条约。周总理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不承认《旧金山和约》的合法性。
1952年4月8日,日本政府与台湾当局签订了所谓《日华条约》,该条约承认1951年《旧金山和约》中的原则。并在条约中追认了一年前签订的、台湾与大陆双方都被排除在外的《旧金山和约》中所谓的对日索赔要求“放弃”原则,即“中华民国政府及其国民”“放弃一切赔偿要求”。周总理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不承认《日华条约》的合法性。
1972年9月27日,《中日联合声明》签订。《声明》第五条中只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随着《中日联合声明》签订,日本政府与台湾当局签订的中国方面“政府及其国民”“放弃一切赔偿要求”的《日华条约》自动失效。对此,1992年9月,原国务院副总理吴学谦公开表示,民间赔偿和政府赔偿不是一回事,遭受战争创伤的中国人民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他们的要求,是完全正当的。1995年3月,原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在全国人大的会议上,再次表达了中国政府的立场:“《声明》并没有放弃中国人民以个人名义行使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的权利。”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战后日本政府在签订和约时一向以“放弃政府及民间的赔偿要求”为缔约前提。在日本政府与韩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及挪威、西班牙等国家签订的和约中,全部都明示放弃的是政府及民间的赔偿要求,唯独中日之间没有明确表明中国民间放弃索赔权。依照惯例,对法律权利的放弃与否应该是明示的,而不是默示的。也就是说,目前中国是和日本签订和约的国家中唯一没有放弃民间索赔权的国家,这一功劳显然应该归功于毛主席周总理主持签订的《中日联合声明》。这也体现了当时中国的国际地位很高,使日本在复交时不敢和对待韩国、台湾的蒋介石集团一样坚持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弃民间索赔权。
这样一来就非常清楚了,是台湾的蒋介石集团放弃了中国民间索赔权,毛主席周总理又成功把蒋介石集团放弃的这项权利要回来了。所谓“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困境是毛主席周总理放弃对日索赔导致的”完全是颠倒黑白的弥天大谎。如果不是毛主席周总理主持签订了《中日联合声明》,依照日本政府与台湾的蒋介石集团签订的中国方面“政府及其国民”“放弃一切赔偿要求”的所谓《日华条约》,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才真正失去了依据。
附带说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何放弃政府索赔。周总理指出:“如果要求日本对华赔偿,其负担最终将落在广大日本人民头上,这样,为了支付对中国的赔偿,他们将长期被迫过着艰难的生活。”只有帝国主义的政府才会通过“赔款”来发展经济,以政府的名义要求赔款是违背社会主义国家的外交原则的。何况当时的中国也不需要日本赔款。那时候中国的蓬勃发展引起了世界瞩目,日本也掀起了席卷全国的“赤军”运动,要求学习中国。但是政府放弃索赔和民间放弃索赔是两码事,中国受害者当然应该有权要求赔偿。可以说,“中国政府放弃索赔,中国民间不放弃索赔”的《中日联合声明》是无可挑剔的,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外交原则。
有人说,你说这些有什么用啊,日本反正不肯向中国受害者赔偿。我认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问题其实很好解决。日本对中国人民的主要加害地点是中国,理所当然应该由中国法庭审理。如果中国法庭判决日本应该对中国受害者赔偿,那么宣判后中国可以向日本方面提出要求。如果日本拒绝,可以扣押日本在华公司的资产进行抵押。如果日本方面仍然拒绝,可以拍卖日本在华公司的资产进行赔偿。不仅仅是日本,对于其他国家历史上对中国人民犯下的罪行,也应该由中国法庭审理。如在二战后驻华美军在中国犯下了很多杀人强奸的罪行,如果有受害者提出索赔,中国法庭同样应该受理并审判,如果判决美国应该对中国受害者赔偿,那么同样可以扣押美国在华公司的资产进行抵押拍卖。我相信如果毛主席周总理在世,一定会以这种方法解决中国民间对外国侵略者的索赔问题。
当然,笔者这个办法恐怕也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毕竟,毛主席周总理早已过世,今天的中国已经不是毛主席时代的中国了。刚刚看到新闻,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取消“患有艾滋病、性病外国人不许入境”条款。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韩国与美国分别于2010年1月1日和1月4日取消了对患有艾滋病外国人的入境限制,因此中国也应该取消。如果按照这种逻辑,韩国与美国在对日和约中早已放弃了“政府及民间的赔偿要求”,那么中国当然也应该追加一个“放弃政府及民间的赔偿要求”的条款,彻底堵死中国民间对日索赔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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