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不容置疑,确实有人崇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甚至出现精神失落、道德滑坡以致游戏人生等现象,这是值得认真对待的。
究其原因,在于他们受到现实中过度物质化、功利化、庸俗化倾向的影响,也在于他们受到一些错误思想的诱导,君不见,不就有所谓的“学者”嘲弄和批判“一心为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大肆鼓噪什么“拒绝‘大我’”,“崇拜‘小我’”么?
应当说,“小我”——个人主义的恶性膨胀,是人生的一种迷误。人生在世,如何正确处理“小我”和“大我”、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是个很重要的问题。笔者不赞成人生的“小我”取向,不仅因为它的自私性,而且在于它对人生成长十分不利。笔者并不否认个人主义也是一种动力,但这种动力的局限性非常明显。尤其奉行极端个人主义,会消解人的奉献精神,扭曲人的价值追求。自私使人目光短浅,利己使人心胸狭窄。自私的人往往小有成就就骄傲自满,止步不前,稍有挫折就悲观失望,甚至自暴自弃;自私的人以个人为中心考虑和处理问题,把时间和精力都用来斤斤计较个人得失,甚至损人利己无所不为;自私的人缺乏高尚的人生目标,难以具备抵制各种诱惑的能力和自我控制的能力。极端利己主义不仅妨碍和扼杀人的感情、理性和才华的全面发挥,而且会把人引向罪恶的深渊,现实生活中已不乏这方面的教训,值得记取。
“大我”——集体主义则是一种科学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是同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的。马克思主义指出:“既然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那就必须使个别人的私人利益符合全人类的利益。”摆脱了利己主义的羁绊,“意识到自己的利益和全人类的利益相一致的人,是一个伟大的大家庭中的成员”,是“真正符合‘人’这个字的含义的人”,每个人应当成为“为人类的进步而真诚地献出自己力量的人”。这深刻指明了人的集体主义的正确取向。集体主义对个人具有精神解放的社会意义,它使人高屋建瓴地审视社会和人生,找到科学的实现人生价值的方向、方法和途径,在集体中追求卓越,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进取精神;它会使人志存高远,有远大而崇高的奋斗目标,胜不骄,败不馁,百折不挠,乐观进取;它使人无私利之心,有助人之诚,形成有利于人生成长的融洽互助的友爱集体,在集体的事业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奉献中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生价值,创造美好生活。
古人云:“为世忧乐者,君子之志也;不为世忧乐者,小人之志也。”孔夫子也说过“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的话。一个人,不为国家兴亡负匹夫之责,不为集体利益奉献力量,只知孜孜以求个人私利,只能是乐道于“小我”的常戚戚“小人”,理所当然地为人所不齿。而有着崇高的“大我”精神的人就会成为当代的坦荡荡“君子”,就能铸就人的美好心灵,就会撑起人生一片美丽天空,让人生在蓝天下翱翔,使自己成为一个无愧于时代、无愧于生活、无愧于人生的大写的人。
而人该何为,已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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