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刚发完拙文《发改委,你这是在卖国呀!》,忽然看到《新京报》的“道歉”声明,说此前发布的“发改委允许民资和外资控股国企”的消息,因为记者误读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的讲话精神,属“不当报道”,并对此“深表歉意”。
可当我读完连维良的“三个允许”、“三个鼓励”后,反倒觉得《新京报》的记者抓了重点,讲了实话,根本不存在“理解错误”的情形。
连维良的“三个允许”,指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的共同体;“三个鼓励”指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从中看出,“三个允许”波澜不惊,而“三个鼓励”中的“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让人毛骨悚然,因为“非公有资本”即指“民资和外资”,而“混合所有制”当然指“公私混合”,在绝大多数集体企业已名存实亡的情况下,所谓“公私混合”其实就是指“民资、外资和国企”混合,这意味着发改委已变相允许“民资和外资控股国企”,只不过这种说法比较含糊,不像《新京报》说的那么直白。更让人气愤的是,连维良居然用“鼓励”一词,这说明发改委不仅是允许,而是在放纵甚至支持这种行为。
可见,《新京报》无意间揭开了发改委志在推进私有化的秘密,只不过该报错估民意。而发改委见群情激愤,便急忙委过于《新京报》,以期全身而退,《新京报》也只能顺水推舟,为发改委开脱。当然,也有人怀疑发改委在借《新京报》探风,如果民众反映平平,说明媒体对国企的妖魔化宣传已大功告成,那发改委就可以放心的推进私有化进程;如果大家强烈反对,发改委即可出面“辟谣”,平息众怒。因此,《新京报》实际上充当了发改委的喉舌,所谓发改委“辟谣”和《新京报》“道歉”,只是两人合演的一出双簧而已。
其实,不管《新京报》如何“道歉”,也不管发改委如何“辟谣”,只要大家看看“国师”厉以宁、西派学者吴敬琏等人关于国企和公有制的叫嚣,就会知道发改委推进私有化是既定政策,只会坚定不移的走下去,绝不会有任何改变,只是策略会随形势变化有所调整而已。因此,我担心这次试水后,发改委将“只做不说”或“多做少说”,对全国人民搞突然袭击。当然,不论情势如何变换,在国企被瓜分完之前,媒体对国企的妖魔化宣传不会停止,专家学者瓜分国企的叫嚣也不会停止,只不过措辞会更华丽更隐晦而已!(20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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