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提出“权贵资本主义”这个概念以来,这些年来,网络上争得不亦乐乎,这方面的人说那方面的人是“权贵帮凶”,那方面的人又说这方面的人是“权贵帮凶”、走狗、奴才,让人们一下子分不清楚,究竟谁才是真正的“权贵帮凶”?
这让我想起了《西游记》中真假美猴王的故事。看《西游记》第五十七回,说是“六耳猕猴”化作孙悟空的摸样,伤了唐僧,后又和孙悟空大打出手……这位假孙悟空,实力不用多说了吧,和真孙悟空一般无二,大战孙悟空,闹到上天入地下海。在唐僧那:念紧箍咒,两个都喊疼,自然看不出哪个真假;到天宫:拖塔天王拿照妖镜照,也看不出;又到观音那:观音也看不出。最后到幽冥处阎罗那,经“谛听”听过之后,“谛听”却说:“我看出来了,却不敢说”……最后还是如来老佛爷道出六耳真身并用金钵盂罩住,才被孙悟空一棍子打死。
另外,还有一个两女争孩子的故事。传说某朝代,一次两个妇女争夺一个孩子,告到县令处,两个人都说孩子是自己的,而且都说得有鼻子有眼,县令审问了半天也没有结果,结果他如此断案:“我不审了,你们抢这个孩子,谁抢到手归谁。”于是其中一个妇女马上动手抢孩子,结果县令喝令衙役马上把抢孩子的那妇女拿下,一审她果然是拐卖人口的人贩子。
回到现实生活中,要弄清楚谁是真的“权贵帮凶”,首先应该弄清楚什么是“权贵”。
虽然吴敬琏先生提出“权贵资本主义”这个概念,但是他并没有给“权贵资本主义”这个概念下定义,那么只能按照我自己的理解,所谓“权贵”就是那些或者“因权而贵”或者“因贵而权”或者“既权又贵”的人,而“权贵”的最大特点和本质特征就是腐败。另外,这些腐败的“权贵”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个人、家族、小团体的利益至上,什么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什么领土、主权什么的在他们心目中一文不值,而且是“有奶便是娘”,谁能够帮助他们达到目的,他们就可以向谁出卖一切,包括自己的人格、灵魂。
再回到现实生活中来,在对骂为“权贵帮凶”的两种人中,一种人大多数是平民,而且在人数上是大多数,他们既不“权”又不“贵”,他们虽然仇恨“权贵”,但是他们分得清楚好歹,他们也许会对身边的具体的贪官污吏进行反抗,但是他们中除了部分人希望回到某段时期,并且少数人从另外一方面否定当局以外,一般都会珍惜国家的安定的局面。就像前面那个案子中,孩子的真正的母亲怕抢孩子会拉伤自己的亲骨肉一样,他们中的大多数不一定有很高的觉悟,但是对自己的孩子的感情是真真切切的。
而反观另外一方面的人,在“对待腐败的态度”这一个“如来老佛爷”手中的“法器”面前,就现出了“六个耳”的特点:
他们曾经为腐败的泛滥立下功劳,他们力推“价格双轨制”,为“官倒”的形成并且掘到第一桶金立下汗马功劳,他们提出“口水理论”、“冰棍理论”、“腐败次优论”等一系列瓜分国有资产的理论,为“权贵”的形成再立新功。他们提出“贪官免死”,受到全国大多数人的反对后又来了一个“曲线贪官免死”,希望在中国免除死刑,为达到此目的,他们不惜从一个个民愤极大的“凶杀案”中具体推进“免除死刑”,以蹂躏公理、良知和社会正义为代价来曲线尽力挽救贪官。他们不但要保护罪大恶极的贪官,就连一般的反腐败他们也要干扰和阻止。他们用“如果反腐败过于强硬,会导致官员造反”来吓唬高层,他们甚至提出“反腐损害宪政”论、“反腐维护旧体制”论,来忽悠民众和干扰高层的强力反腐,还给人们开空头支票――假如按照他们说的去做,腐败就绝迹了。这对于对腐败的危害有切肤之痛的民众来说就像成语《涸辙之鱼》中的一样,庄子只要借一升半斗粮食,就可以解决家里揭不开锅的问题,监河侯却说等收到租税后可以借给他三百两黄金,就如同鲫鱼只要一升凉水,就可以活命一样,哪里能等到引来遥远的西江之水,解决问题,要从现实的时间、地点、条件出发。先不说某些人挂“羊头”卖的会是什么货色人们从埃及、泰国、乌克兰那里最起码已经初见端倪,就算那些人卖的真的是“羊肉”,这与高层严惩腐败的行为有什么矛盾呢?难道那些人所谓的“宪政”欢迎腐败?或者中国应该根据他们这些人的政治需要,把腐败留下来,等到实现他们所谓的“宪政”以后再反?而且说不定,还会由腐败分子参与甚至领导我们推行所谓“宪政”呢!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有比较才有鉴别”。“权”并不是罪恶,“贵”也不是罪恶,而“权贵”体现出腐败才是罪恶。“谁对待腐败的态度怎么样”就像“如来老佛爷”手中的“法器”一样,一照,六耳猕猴的本相就露出来了。至此,谁是真正的“权贵帮凶”,还用老夫说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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