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私与善恶
“完美世界”是不存在的,所谓的“大同世界”“共产主义”都只是人类追求的目标而永远不可能达到,就如今天所说的“和谐世界”也只是一个目标而不可能实现一样。其原因就是事物的发展总是因为矛盾存在,矛盾就是对立,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没有了矛盾也就没有了发展,这样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但是,人有仁人、贤人、君子、庸人、小人、恶人,社会也就有较好的社会和不太好的社会还有极恶劣的社会。人类要追求的就是社会的进步,一个越来越适宜于人类生活的社会。
“仁之道,要之只消道一‘公’字”,“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人类从财产共有的原始部落到以私有制为经济基础的国家,是历史的一大变化。虽然原始部落之间有利益之争,但同一团体之内,人与人是互助互惠平等的关系。国家这种形式把同一团体内的人划分成了统治者和群众,政治上的对立出现;同时由于私有制,人与人之间经济上的对立也出现了。
一个社会团体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他们处于同一地理区域,同一个经济圈,同一个政治圈,彼此联系,所以也就会有共同利益;同时又有各种矛盾,矛盾的产生是因为彼此利益的对立,这种利益往往是私利。我们所说的“公”“私”,常常指的就是这种“共同利益”和“私利”。共同利益也可叫做公共利益。
人类文化中有两个基本的概念“善”和“恶”。善常常是和“公共利益”联系在一起,“恶”往往和“私利”联系在一起。什么叫善?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你在公共生活中,不要为了私利而损害他人的利益,他人的利益也就是公共利益。比如买火车票不要插队,不要偷窃他人财物。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同样是在维护公共利益。什么叫恶呢?损人利己就叫恶。有时为了消除恶,人们采取的行动在形式上和恶有所类似,比如正义的战争和非正义的战争在形式上是相似的,都是一方要剥夺另一方。但这其中的善与恶的区分还是明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战争是善的,损人利己的战争是恶的。或者可以说得更确切些,善指的是“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恶,指的是破坏人际关系的和谐。这里所说的人际关系当然不只限于某一个社会团体,而是整个人类的交往圈子。比如你不能为了本国的利益而去侵犯其他国家人民的利益。侵略战争仍然是为了“私”,——一国之私,或者某一个集团之私。
二、损人利己的现象能否随社会的进步而消失
前面我们说了社会永远不可能完美,不可能实现和谐。社会的不和谐主要表现在人们私心的存在,也就是说损人利己的现象的存在。那么,这种损人利己的现象能不能因为人们的努力而消失呢?这是不能的。因为,社会的发展过程正是善与恶、公与私的矛盾的斗争过程。善与恶、公与私的矛盾正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也就是说,社会上总会有人做损人利己的事。这里面的逻辑是这样:1、社会永远不可能和谐,只能是不断接近和谐;2、损人利己是社会不和谐的原因;3、损人利己的现象会永远存在下去。
三、关于“私心”
“人之初,性本善。”(《三字经》)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
关于性善性恶的讨论有很多。这里为了便于讨论,我们还是把善同公共利益联系起来,把善称作“公心”(社会上使用更普遍的词是“爱心”)。而把恶称作“私心”。
关心他人,不图回报。这种心都可以称作“善”,称作公心。“个人”是私,个人之外的他人,都可以称作公。比如对一个叫张三的人来说,李四的利益就属于公。张三做事时,不侵犯李四的利益,或者帮助了李四,这都可以叫“善”,叫“公心”。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可以发现世界上恐怕没有一个十恶之人。即使一个在社会上恶行累累的人,回到家里,可能就是一个孝子慈父,为了家人,他可以牺牲自己。这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的心中,都是既有“公心”,又有“私心”。我们所说的一个人的道德境界的高低,往往说的是这个人公心多一点,还是私心多一点。
绝对大公无私的人是没有的,彻头彻尾的恶人的人也是没有的。一个人在做这件事时,公心压过了私心,他的行为就成了善。一个人做另一件事时,私心压倒了公心,他的行为就表现为恶。我们对待这个人群时,公心会多一点;我们对待那个人群时,私心会多一点。善有大小,恶也有大小。你因为贪嘴偷吃了同伴的一颗糖,这种“恶”,仅仅可称作“自私”,不必事后在内心大加挞伐。荀子所说的“人之性恶”,这其中的“恶”大致指的也就是“自私”。
2014年5月,河南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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