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产经新闻》9月1日的报道,虽然东日本大地震已经过去了3年半,可是灾后重建滞缓不前,至今还有24万多人无家可归,19万人不得不在零时避难所委身度日,住宅重建只完成了3%,昔日的日本雄风消失得无影无踪。
上图是受灾严重的宫城县南三陸町一景。3年前我和女儿曾经去那儿参加过救灾志愿者活动。三年过去了,垃圾还没有清理完毕,更看不见一间新盖的房屋。
上图是中国汶川大地震后,在短时间内迅速重建的家园
再看看中国,汶川大地震1年后,一座崭新的城市拔地而起,家园重建,灾民在短期内都搬进了新居。两者相比,真是天壤之别。日本灾后复兴速度之慢,让这个自称科技发达的世界第三经济大国大失脸面。
造成两国在灾后重建上巨大反差的主要原因:
一是,两国制度的不同。由于资本主义制度下土地是私有的,拥有大量土地的土豪,地主不愿意把土地卖给失去家屋的灾民,使得灾民无处建房。而中国,土地是全民所有,不用为没有土地而操心,政府可以迅速地指定适合重建家园的大面积土地。
二是,集权制和分权制政府对紧急灾难应急能力的不同。在日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高度分权,灾后复兴主要靠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在受灾后缺乏财力,人力,物力和气力,使得地方政府的复兴计划迟迟不能推出,导致大部分受灾区复兴停滞不前。在中国,高度集权的中央政府直接插手灾区的重建,一切为灾区重建开道,投入充足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集思广益,请专家为灾区建设出谋划策,制定最理想的方案。有中央政府作坚强的后盾,灾区的复兴便无后顾之忧。
三是,地方政府对灾区支援的态势不同。汶川受灾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中央政府的统筹安排下,上海,北京等资金雄厚的直辖市定点资助各个地震灾区。可在日本,各地方政府自管自,没听说有哪个经济实力雄厚的地方政府去帮助某个灾区重建。甚至有些未受灾的县府不接受灾区的垃圾处理业务。有些县干脆拒绝接受福岛县的灾民。福岛县也一样,拒绝接受其他县的放射线污染垃圾,放射线污染垃圾不得不堆放在原地,威胁着各地居民的生活(直至上个月,福岛县在财源枯竭的情况下,才不得不接受本县作为放射线污染土的临时存放地,以换取财源)。日本地方政府各自为政,中央政府无作为,是导致日本灾后迟迟不得重建的重大原因。
从这两个大震灾的事后处理,我们可以看到两种不同制度导致的两种不同的救灾后果。汶川震灾后迅速重建,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对应紧急事态时,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好事,办快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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