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央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增加,百姓们对我国腐败现象的看法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疑问反腐败的成效转变为疑问根治腐败的前景。大家已经不是在疑问腐败怎么如此猖獗,而是在想如何能在中国根治腐败现象。那么一个新的问题就摆在众人面前,中国腐败的根源在哪呢?有人可能寻找社会原因,有人大概会直指官场,所有的腐败都源于官场。如果我们把官场的腐败看作是社会腐败的主要源头,那么,带来的问题是,官场的腐败源于何处?
从一般现象看,官场腐败的源头似乎很清楚。大家看到中国官场买官卖官猖獗,已成为官场的普遍现象,似乎这是中国官场腐败的源头。因这一现象具有的普遍性,所以才造就了官场腐败的普遍性。但如果继续追问,为什么买官卖官现象能成为我国官场的普遍现象?它为什么能长期在各地流行,且屡禁不止?显然,买官卖官还不是官场腐败的源头,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大家知道,在官场上买官卖官换种说法,就是干部的提拔和被提拔。而这是干部新陈代谢的常态。铲除腐败不是也不可能不让干部提拔和被提拔。所以,当提拔、被提拔干部这一常态受到客观条件限制时,它就不会产生买官卖官的现象,不会成为腐败的土壤。相反,当它不受限制时,就会成为腐败的土壤。改革开放后的干部制度证明了这一点。由于不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机关中干二年、甚至干一年的干部与干十年的、甚至是干二十年的干部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表面上看似乎那叫不拘一格选人才,可由于所谓“四化”先决条件的限制,使绝大多数的干部无法进入这“不拘一格”的行列。实际上变成了一种不公平的、排除绝大多数干部竞争的、假的“不拘一格”。有些时候直接就成为腐败的表演。有些干部虽然参加过多次这种“不拘一格”的选人才,却从没有机会上榜,成为典型的“陪太子读书的书童”,或者就是为掩盖腐败当遮羞布。
必须承认,得到提拔在机关中是所有各级干部的追求。大家期望得到提拔的欲望是一致的。在现行的干部制度下,这种欲望是无止境的,且不断的膨胀。每个干部提到科级后就想处级,提到处级后想厅级,提到厅级后想省级,脑子里总是想着如何能得到提拔,都希望能成为提拔人和被提拔人。于是,在机关工作所做的一切都逐渐向为得到提拔转变,至于履行什么职能、践行什么职责都变成为副业,而更不会去想如何为人民服务。几十年来为人民服务不再响亮原因很多,但其主体根本不想是主要原因。正是干部们追求提拔的欲望不断膨胀,不断地恶性膨胀逐渐形成了官场腐败的土壤,造就了官场腐败的基础,不可避免地催生出买官卖官的现象,并使买官卖官成为官场中最为主要的“事业”。而买官卖官也就成为干部们实现其提拔的最佳捷径,成本最低,效率最高。不买官的辛辛苦苦几十年可能都提不到处级,可一买,一年半载就上去了。外面的人看到的是你又进步了,却看不到你是花钱买官,相当惬意啊。伴随着买官卖官的普遍化和长期化,各种捞钱的手段也就不断翻新,不断玩出新花样。没钱是无法买官的,想买官就得想捞钱,捞钱就成为所有机关想买官干部必须考虑的大事。反过来说,不捞钱也就意味着不想得到提拔,捞钱才有得到提拔的基础。当然,捞钱是得冒一定风险。虽然买官卖官的越来越普遍,可反腐败的枪总能打到露头的。这使干部们在捞和不捞上徘徊,有些不由自主地走向捞的一方,有些被推向捞的一方,有些则“贷款”变相捞,先买后捞。尤其特别注重在怎么捞上想办法。所以,看似有用的反腐败有时却成为捞钱手段发展的催化剂。反腐压力之下,为规避惩罚,逃脱打击,不仅捞钱手段层出不穷,捞钱的范围不断扩大,捞钱的“技术”也不断提高,使反腐败总是遇到新问题,反腐败规定总是在不停地增加,总是不停地跟着腐败发展,可总是疲于应付。在一个干部家中能搜出上亿现金,上两亿现金,真是捞钱捞出新水平,新纪录,新境界。很多干部捞钱捞到这一水平后,往往会有一个转变,由用钱买官变为专注捞钱,买官不误捞钱。
我们必须承认,过去进入党政机关的干部最初都是没有腐败行为的,有的干部甚至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能自制。干部的腐败都是从小变中,从中变大。当买官卖官普遍化后,随着官阶的上升,权力的增加,腐败力度才逐渐增加。这都缘于现行干部制度的孕育。现在出现的新问题是,实行公务员招考以来,相当数量的公务员从进来那一刻就是靠腐败进来的。虽不能说每一位公务员进来时都这样,每一级机关的公务员都靠腐败手段考进来,但花钱通过这道门槛的太多,以至于能不能分清有多少是不花钱的,有多少是花钱的成为说不清的事情。曾有考生也可以叫考霸,连续三年公考笔试都是第一,可面试总排第二,就是进不了“队伍”。如果面试差得多也可理解?什么原因呢?幕后当然有答案。买官卖官似乎从考公务员就开始了。这使官场的腐败基础越发的厚实,反腐败越来越艰难。
总之,长期以来我国反腐败效果不佳,基本原因就是没有挖掉腐败产生的基础,也就是买官卖官存在的基础。虽然经常性的反腐败能把冒头的贪官抓起以平民愤,可抓贪官的力度和频率远远没有跟上贪官产生的力度和频率,特别是拍苍蝇的力度太弱。于是,反腐败似乎越反越腐。“小苍蝇变大苍蝇,大苍蝇变小老虎,小老虎变大老虎,昨天不是苍蝇,明天却变成老虎”成为腐败的基本发展态势。
也就是说,中国官场的腐败主要源于现行的干部制度。现行的干部制度导致的待遇差距的不断拉大和不公平性,干部提拔的随意性,评价干部的主观性,都逼使干部们不是在追求提拔,而是在不择手段地追求提拔。正是这种不择手段造就了买官卖官的现象。并让买官卖官现象成为官场的主流趋势。还使官场中过去存在的拍马屁、谄媚、拉关系、建小圈子等等手段都黯然失色。特别是现行干部制度把干部的待遇与职务贴在一起进一步加剧了这种不择手段的发展走向极致,把买官卖官推向普遍化。究其现行干部制度的具体问题,在下以为主要存在两大缺陷。正是这两大缺陷造就了买官卖官现象。
其一是非限制性。提拔干部和不提拔干部在客观上没有任何限制性;其二是决定权过于集中。提拔干部和不提拔干部的权力集中在个别人的手中,而不是集中在制度上。
所谓现行干部制度的非限制性,主要是指任何一级干部的提拔和不提拔都没有任何客观条件的制约和限制,既都有提拔的可能,也都可能不会得到提拔。这些年网上接连不断地曝出的火箭式提拔的干部主要得益的就是这种非限制性;而基层干部中普遍存在的“天花板现象”也是这种干部制度的产物。各类组织人事文件上具有的那点弹性的表面规定实际上是在为这种非限制性开绿灯。大家都知道,按照组织人事文件上的规定,一个干部从科员提拔到省级干部,需要的年限是很长的,提到正省需要二十年,这是指的到限就提的情况。如果在某职位上延宕两年就远不止二十年;大家也都清楚,一个干部从基层乡镇干起,他或她几十年最终会停留在科级甚至是股级,升到县处级的可能性比抓彩票中大奖的机率都低。而其待遇比他或她的市级机关工作的同学、省级机关工作的同学、国家级机关工作的同学相差的决不是一星半点。这不公平性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是,那些被提拔到省级的干部几乎没有一人受到规定的限制,这种限制是假的,虚的。所以我国的干部制度实际上是一种非限制性的干部制度。客观上没有限制,主观上就更没有限制。同样,所谓非限制性不是仅指提拔而言的,也指不提拔的现象。一个干部可以当二十年股级,二十年科级,二十年处级,二十年厅级。也就是不限制你在一个级别上永远待下去,这当然没有公平性可言。
所谓权力过于集中,主要是指我国的干部提拔在一个单位它的决定权在一把手,在一个地区它的决定权也在一把手。所有的规定都不能改变这一点。这是基本干部制度决定的,出台多少措施也无法改变。常委会根本没有权力提名哪一个该提拔,一个单位的党委会也没有权力提名哪一个该提拔。而干部的提拔必须先过提名这一关,集体决定权是在提名之后的权力。而干部提拔的关键是在提名上。提不到常委会上研究,提不到党委会上讨论,都不可能得到提拔。所以,表面上的集体决定只是一种形式而已。所谓常委会、党委会通过的前提是一把手先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的形式没有改变一把手决定权的实质。问题还在于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无论是在一个单位,还是在一个地区,都不可能把所谓的最终决策权取消,也不能把最终决定权取消。众议之下总是需要有人拍板。就是上了常委会,上了党委会,还是需要有人来拍板,且这拍板的只能是一个人。这样权力必然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他就是一把手,这是无法改变的。说句不中听的,民主集中制是意见听大家,决策听一人,集思广益之下权力落在一个人身上。也许很多人会说,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这样啊,即使是外国这种决定权也是相对集中的,甚至外国比我国更是个人说了算。不错,可干部制度却不一样。
回顾我国过去级别制的干部制度,可以发现,它是一种限制性的干部制度,基本上堵住了火箭式的提拔,也堵住了不提拔。科级干部可以是十七八级,处级干部也可以是十七八级,待遇相差不大。当我国实行级别制的干部制度时,一个人职务的提拔可能主要取决于一把手,但级别的提拔一把手却无法控制和干预,而干部的待遇主要依赖级别,这就压低了职务提拔的含金量,从而也降低了职务提拔的竞争性,降低了一把手提拔人的重要性。没有得到提拔的干部可以“曲线救国”得到相应的待遇。提拔不提拔职务都不会成为一种重要筹码,级别的提升实质上使不提拔不会成为一种常态,在这种状态下,大家基本上都没有买官卖官的基本动力。如是,干部们何必要买官卖官呢?
很多人都曾指这种干部制度缺乏动力,改革开放最终改变了这种制度,用现在的制度取而代之。可几十年的实践证明,现在的干部制度让干部走向了两个极端,所谓的动力变成了腐败的动力,有机会让干部买官卖官,出现大批的贪官;而没有机会的干部则更加没有动力,完全以和尚撞钟的状态混日子,出现了大批的庸官。反正没能力买官卖官,你们能买官卖官,就不允许我们混日子?长此以往,我国的官场就出现了普遍性的腐政、怠政、惰政,相比起过去的干部制度,所谓“动力”的理由显得格外可笑。
干部制度改革前,企图不正常升官的人是很难达到目的的。工作年限不够,资历不够这道槛过不去只是一个方面。其实,机关工作绝大多数的干部无论工作、业绩、品行等多方面来衡量都是没有多大区别的,升迁从主观上是无法区分谁更优秀,只能靠客观条件。这就使升迁具有了相对的公正性,使干部能安心工作,升迁的事成为组织考虑的事,而工作就能成为重要衡量标准。可改革后,同样仍是没有多大区别的内容却被突出强调,抹掉资历、年限的制约,实际上是抹掉了客观限制条件,一切都靠主观判断,工作也无法成为重要衡量标准,这导致的就是买官卖官的猖獗。你能出钱买,那你就是工作能力强,就是品德好,就是业绩突出。你不出钱买,那什么都不好。这进一步突出了相关人等权限的恶性膨胀。结果就是评价干部的标准完全变成为主观意愿,个人决定,变成了花钱买官的那就是好干部。资历不行,年限不行,工作不行,只有买官才行大行其道。看看那些贪官们被提拔时的评语,有不优秀的吗?都是假的。改革开放几十年“文不能提笔,武不能拿枪”提拔的干部比皆是。官场需要的已经不是能力,而是金钱。在机关有一句流行的口头禅,“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谁说呢?当然不是常委会说,也不是党委会说,是有权的那个人说。就看你买不买。买就说你行,不买就别指望得到提拔,还落个不行。什么不行呢?“四化”中的几条总有一条能对照上你这个不行的。这是近二十多年官场上干部提拔的真实写照。由于买官卖官左右着官场,官官相护就成为很自然的事情。他们维护的已经不是某个腐败干部,某些腐败的买官卖官现象,而是维护官场所有官员的共同利益,而这才是中国反腐败的大问题。
能不能解决这一大难题呢?
在下以为,这个大问题若想解决,出路就是改革现行的干部制度,必须改革现行的干部制度。而改革现行的干部制度,首先要从所谓“选拔四化干部”中脱出,摒弃所谓的“四化标准”,树立新的正确的选才观,回归正常的干部升迁机制,从而确立新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干部级别制。
级别制的最大制约性还在于职位与待遇的分离。它使干部的待遇主要依赖于客观条件,是客观约束。它不依赖主观上的因素,不受主观因素的制约,不依赖职务的升迁。从而就能把个人权力约束到正常的范围内。党委会、常委会都不再是决定绝大数干部待遇或升迁的主要门槛。结果就变成干部的升迁不会成为卖官的筹码,想卖官的没有可卖的,想买官的就没有可买的。最终导致腐败的基础逐渐被挖,贪腐动力逐渐消失,或者说是不断地削薄腐败的基础,不断地减弱贪腐的动力,进而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发展的势头,逐渐消除腐败,至少会使腐败不能再成为社会的公害,公民的危害。
总之,腐败是有基础的,腐败是有源头的,我国的四大腐败源于官场,官场腐败源于现行的干部制度。只有改变现行的干部制度,改变现行的干部升迁和待遇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当前存在的腐败现象。反腐败若不从干部制度上做文章,花力气来解决问题,一浪一浪的反腐败大潮始终冲不完贪官们的不断产生,反腐败最终也只会事倍功半。尽管我们不断地能看到热闹的轰轰烈烈的反腐场面,可也能看到腐败猖獗依然如故。像“洪武年”那样的大杀贪官都没有阻止明王朝官场腐败的势头,我国的反腐败不坚决去挖根能解决问题吗?
腐败与反腐败能不能不再成为大家最关注的话题?那就要看反腐败能不能找到根源,挖掉基础。拭目以待?期望不要等太久。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