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中央电视台办公室通过客户端发表声明:毕福剑作为央视主持人,在此次网络视频中的言论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我们认真调查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以这个声明为转折点,毕版“不雅视频”风波的焦点从最初的毕福剑该不该这样做,一夜之间转向了官方该不该这样管。于是,围绕言论自由、私人空间、人际信任、时代倒退、上纲上线等观念的老一套争论再次一哄而起,批判方和辩护方各执一词,由于毕福剑的言论涉及到了评价人民领袖这个人人都有话要说的“纠心”问题,激烈的舆论大战一触即发。
模式雷同的舆论战一再爆发,说明中国社会对意识形态问题仍然高度敏感,基本的共识建立不起来,基本的道理得不到公认,长期陷在一种“昏暗的争论”之中。
网传毕福剑“言论不雅视频”截图
既然争论又起,不妨借此机会重新探讨几个基本问题。第一个问题:
为什么说舆论场中的公众人物没有言论自由?
有不少网民戏称,以后饭桌上不能随便讲段子了,只能说说根正苗红的话。显然这是想多了,因为舆论场公众人物风波无关普通人。
所谓舆论场,是这样一个领域:一些人通过大众媒体平台做自我展示,在赢得了公众的喜爱、认可、尊敬甚至崇拜之后,成为“公众人物”,或称“名人”。
这就意味着,名人不是从进入舆论场的第一天起就自动获得名人身份的,他们要赢得公众的心,需要一个“自我经营”的过程。就像是商品的品牌一样,名人不断在媒体上亮相,就等于是给自己做广告,赢得了越来越多的粉丝,就等于是个人品牌的建立。同理,也像任何商品一样,在与公众进行这一“形象交易”的过程中,他需要始终维持自己的基本形象不变,在成为名人之前不能发生任何混乱,直到其形象在公众心里稳定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上,成为被喜爱、认可、尊敬甚至崇拜的对象。
这就是为什么说他们是没有言论自由的。你不能一方面离不开别人的尊重和喜爱,另一方面又沉溺于不被尊重、不被喜爱的任性自由。试想一下,如果毕福剑在进入中央电视台后第一天出镜,就表演了视频里这个黑段子,他有可能被录用吗?再试想,如果他在成为主持人之后,突然哪天公开展示了另一个不同的“毕姥爷”,完全不是大家已经熟知的那一个,他还有可能成为今天的“深受大家喜爱的”电视明星吗?
这就是问题的实质。你通过向公众承诺你是一个正面形象的毕福剑,在公众心中建立起你的名人品牌,今天又彻底撕掉了原来的面具,毁掉了最初的承诺,这个行为到底是别人坑了你,还是你坑了所有人?
所谓言论自由,在这里起不了辩护作用,因为问题的焦点在责任。毕福剑既是舆论场里的名人,又是CCTV这个国家重要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突然展示了“另一个毕福剑”给公众,该行为需要承担双重责任:一是对公众,因为其名人地位来自公众对其此前形象的认可;二是对央视,因为现在这个“另一个毕福剑”从一开始就不可能担任央视主持人。所以央视严肃处理是自然的,且亿万观众拭目以待。
由此又引出第二个问题:
为什么说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有捍卫“政道”底线的义务?
与央视发表官方声明几乎同时,全国红军小学建设工程理事会发布了撤销毕福剑形象大使的声明。声明称,毕福剑在网络视频中的言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在革命老区红军小学群众家长和广大师生中造成无可挽回的恶劣影响,经全国红军小学建设工程理事会研究,决定撤销毕福剑全国红军小学爱心大使称号。
这个声明所针对的,主要是毕福剑所唱的那段改编《我们是工农子弟兵》所涉及的意识形态问题。
首先,至迟从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社会就进入了一个“解构主义时代”,或称“去政治化”,对所有曾经“伟光正”的东西,统统进行解构甚至毁灭。
在私人饭局上互相分享各自刚刚听来的“段子”,是个流行已久的游戏,带色情的“黄段子”和带政治讽刺的“黑段子”,属于经久不衰的两大主题。饭局天天有,段子日日新,经过亿万人民连续几十年热热闹闹的口口相传,所有的“底线”都被穿破了无数次,所有的“高尚”也都被粉碎了无数次,时至今日,再要想说个新鲜点的,能引起听众哄堂大笑或面红耳赤的段子,已经很难了。
毕福剑这段视频没有注明时间,但仅从镜头中众男女的表情上即可断定,这是近期的事,因为饭桌上现场听众们已经不笑了。近处的某男分明在苦笑,远处的某女分明在假笑,老毕自说自唱略显尴尬,整个气氛近于炒冷饭。毕竟解构主义狂潮席卷中国大地几十年了,早已进入了晚期。
但是毕福剑的身份是CCTV工作人员,负有与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义务。
在这里,言论自由仍然起不到任何辩护作用。中国这个国家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从国体到政体,都就是意识形态的产物。坚持立国的意识形态,就是稳固立国之本,而在意识形态上的任何动摇,也就是动摇国之根本。
所以说,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直接参与意识形态建构工作的人员,同时也必须是国家的卫士,而且是比军人保卫国土更加重要的、直接捍卫国家“政道”的卫道士,西方列国无不如此。
如果不接受中国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就不要进入政府部门成为国家工作人员,这是没什么可说的。公务员入职有宣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人事部门的规定对宣誓仪式没有作具体规范,各地誓词不太相同]国家政策很明确,国家按贡献大小给与国家工作人员以相称的礼遇,你不能说一边尽情享受着国家大舞台给你的地位、福利和尊荣,另一边又肆意进行解构意识形态,甚至污言秽语侮辱开国领袖。这种行为不是“敢说真话”,而是背叛。
最后一个问题:
为什么说名人们在私人场合的言行也可以成为公共事件?
为毕福剑行为辩护、反对央视“严肃处理”决定者,除了那些凡事都拿言论自由作掩护的自由战士,还有一部分以此事发生在私人场合、公权力不应进入私人空间为由。
当然,如果毕福剑只是普通人,的确应该享有不受干扰、不受监视的“私人空间”,就像大众乐此不疲的饭局文化一直安然存在。但是很遗憾,今天的他,已经不是普通人了。如前所述,他进入CCTV,就等于是通过承诺捍卫国家而成为国家重要部门的工作人员;他成为著名的电视主持人,就等于是通过承诺维持形象并通过与公众进行“形象交易”而成为公众人物。
事实是,并没有人逼着他进入CCTV,也没有人逼着他成为名人,按照“契约理论”,他相当于自愿放弃了一部分个人权利,以换取国家和公众给予他的地位和荣耀。而当国家和公众给了他这些普通人并不享有的宝贵之物,当然也就有权利要求他的言行举止随时都能配得上,这些宝贵之物不可以轻易污损和毁弃。
归根结底,我们这些可敬的名人们的“隐私权”,就是这样失去的。这里并没有那么多社会伦理分歧,更无关政治体制,其实质就是自然形成的平等交换,是“看不见的手”的自动调节。你与国家和公众都做了交易,你从地位和荣耀中得到了巨大利益,怎么可能不付出点“慎独”的成本呢?
以上三个问题都是舆论场里的基本问题,从很简单的逻辑中就可得出。所以,最终的结论可以归纳如下:
1、由于当事人同时身为国家重要部门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人物,此事当然要严肃处理;
2、身为国家重要部门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人物,在言论自由和隐私权方面,另有不同标准,这一点当今世界各国都一样;
3、在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人物的言行上,进一步明确衡量标准,从严管理,不是社会退步,恰恰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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