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实践·普世
沙黑
人们在进行某种教育时,语重心长说到的一句话是:“不是懂得道理有多难,难就难在真正按照道理去做”。这句话其实很古老,记在《尚书》的《说命》篇:“非知之艰,行之惟艰”。研究者认为,这句话最早提出了“知与行”的关系问题。
人常说的“心想”,指的是“大脑里想”。人的大脑本身并不天然带来认知的正确性,它只是人能产生和发展认知的主观世界,另一面还需要客观世界的存在。人的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有所接触,就会产生认知并且检验这认知的正确与否。
根据这个道理,王阳明所说“良知,是乃天命之性,吾心之本体自然灵昭明觉者也”,听来就觉得不对了,可判其属于“唯心论”。但是当王阳明与别人讨论这个问题时,人的大脑包括他们自己的聪明大脑,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存在、是一个先在的存在:从大自然说,是多少万年来的杰作,使人成为万物之灵长;从他们个人说,就与他们从小读书明理努力学习有关。这也许是王阳明以及孟子、程子、朱子、张子……这些人所持的这种“唯心论”里的“合理存在”吧,可是他们似不知道,从而对于人发出了这么好的赞美:“吾心之本体自然灵昭明觉”,而且不由得要感谢老天:“是乃天命之性”!
人的大脑这个主观条件,要能产生和发展认知,需要有客观世界的存在,二者发生关系,就是“实践”。所谓“是非之心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得”,是不可能的。人呱呱坠地之后,不经过长期教育和学习,不经过社会实践,就不可能有“知识”,不可能知道一事之正确与否,比如从婴儿时起被狼群“养大”的“狼孩”,他可能有狼群里的“知识”,但不会具有人的社会知识、劳动知识以及科学实验的知识。孟子说,人看到有孺子落井,自然就会想到要赶快去搭救,这就是“良知”,对的,但从狼群里探出脑袋观看世界的“狼孩”看到孺子掉到井里,也许只是瞬间感到有点奇怪而已吧。
人产生和发展其认知,必须依赖实践,“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这个“实践”,不是一个人关起门来的“实践”,不是主观主义的东西,而是“社会实践”,这四字有时依照行文需要,可以只写为“实践”二字,比如:
“要完全地解决”“理论的东西之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这个问题”,“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这句话里,后面的“实践”二字就与前面的“社会实践”四字是等量的,只是行文至此可以省略“社会”二字,以使文章简洁。
因此,吾人说话时,不可轻率地说“我实践过了”、“经过实践了”,而要问一下:你所言这个“实践”是“社会实践”吗?是“主观的夸张”,还是“客观的实践”?如果涉及“千百万人”的事情,则“只有千百万革命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
因此,“人类认识的历史告诉我们,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这句话里的“实践”二字,当然是“社会实践”的省写。
所以,“我们强调社会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意义,就在于只有社会实践才能使人的认识开始发生”,因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
当以这些关于“实践”的“真理”的话,祭奠于喜爱谈论“良知、良能”的孟子、王阳明墓前。
赵高、李斯、秦二世的“真理”,与陈胜、吴广的“真理”不同,刘邦的“真理”与项羽的“真理”不同,喜儿的“真理”与黄世仁的“真理”不同,中国人民的“真理”与侵华日寇的“真理”不同,如此等等。看来,世界上有多少不同的人群,就有多少不同的“真理”,而“普世”的“真理”在哪里呢?这也许只有相对而言了,“人皆需要食物、水、空气”算得上是“普世真理”,而当一块“食物”在狮子、豹子、狐狸之间分配,狮子要独吞的“真理”就会占上风,豹子与狐狸只得屈从,这就是它们三个朋友之间的“真理”而“普”于它们之间,几千年前古希腊一位奴隶曾经给世界很多地讲过此类故事,结集为《伊索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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