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亚洲战略野心纵使日本逃脱战争惩罚
1951年9月4日,美国单方面邀请了52个国家,在旧金山举行对日和会。
旧金山和约规定:盟国承认日本对其领土和领海有完全的主权;日本承认朝鲜独立;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日本同意将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等置于联合国托管之下而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日本得自愿加入集体安全协定;盟国可与日本缔结双边协定在日本驻军;盟国放弃对日本的赔偿要求。
旧金山和约在赔偿方式上做出了对日本极为有利的规定:允许日本以劳务(如打捞沉船和加工产品)的方式履行赔偿义务。经过谈判交涉后,形成以资本物资特别是机器设备为主的赔偿方式。据日本半官方的研究报告《日本的赔偿》,日本政府之所以采取资本物资赔偿的赔偿方式的理由是:
1.为受偿国的长期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2.作为赎罪的表示,能够留下长久印象的资本物资,比用完什么也留不下的消费物资更合适;
3.通过提供迄今为止未输出到东南亚的成套设备等资本物资,加强同该地的经济关系;
4.日本民间输出到东南亚的产品以消费品居多,提供资本物资不会同通常的输出发生冲突。
旧金山会议完全是美国力图扶持日本、打击和孤立中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迅速在亚洲建立起冷战秩序的重要产物。由于对日和约草案的起草工作被美国所垄断,并几乎完全根据美国在二战后对日本的国际安排和角色期待来制定,旧金山和会曾引起了不少国家的强烈不满。例如,曾遭受日本侵略、并参加过对日作战的印度和缅甸就拒绝参加旧金山会议。9月8日,参加和会的49国代表在对日和约上签字,但苏联、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三国拒绝签字。与会的越南、朝鲜、蒙古宣布不承认该条约。周恩来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也不承认《旧金山和约》的合法性。在和约签订的当天,美国与日本还签订了《日美安全条约》。
日本战争赔偿的最大的受益者,不是受偿国,而是日本的经济界。日本政府对其战争赔偿资金的使用附加了强烈的经济条件:赔偿项目和内容的选定必须符合日本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赔偿资金必须用于购买日本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换句话说,赔偿资金变成了日本企业手中的订单,而由后者向受偿国提供产品和服务。因此,战争赔偿实际上是日本政府给予日本企业的出口补贴,为当时尚缺乏国际竞争力的日本机械工业提供了一个舍赔偿则难以开辟的海外市场。并且,在赔偿实施过程中,最活跃的企业是日本的综合商社,说综合商社借赔偿之机得以重建决不过分。再从赔偿的政府决策和实施部门的实际权利分配的天平来看,也偏重于代表企业界利益的通商产业省。从名份上说,赔偿作为一个外交问题,应当由外务省主管,但由于外务省缺乏国际市场开发的专家能力,因此,在赔偿实施过程中,不得不依靠通产省和民间企业(特别是综合商社)的情报和专家能力。
日本战争赔偿作为一种经济外交手段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这一点,可以从赔偿额最大、时间最长的对菲律宾赔偿的贸易效果得到证实。第一,对菲赔偿有力地带动了日本对菲输出。如图2所示,在日本对菲赔偿的初期(50年代后半叶),通过赔偿的输出在总输出中大约占四分之一。可见,赔偿在日对菲贸易中起了“启动剂”的作用,积极地推动了日本输出的扩大。从1956年到1965年,日本对菲输出增长了4.3倍。第二,日本对菲赔偿物资75%以上是机械制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产品。这一方面起到了不冲击日本当时已有的通过正常贸易渠道即可输出的轻工产品的输出贸易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它为日本输出结构升级起了有力的牵引作用。例如,1960年,虽然赔偿只占当年输出总额的13%,但同年对菲机械出口中,有31%是通过赔偿的渠道输出的。表2清楚地显示了日本对菲输出贸易结构的升级。1956年,日本对菲输出品中,纺织品占最大比重(37.3%),机械出口所占比重仅为17.1%,位居第三;10年后局面正好翻转过来,机械比率上升至35.1%,位居第一;纺织品比重下降到13.9%,位居第三。10年间机械输出增加了8倍,而纺织品只增加了6成。这10年间,增长最快的输出品是化工制品,增加了17.4倍;它在整个对菲输出中所占比重也从2%上升至8%。由此,可以看出,日本的战争赔偿,已成为高速成长时期日本以“重化工”(即机电化工工业)为战略重点的国家产业政策的一部分。
日本的赔偿外交,对于日本来说,无论是站在当时的时点上看,还是从它对战后日本外交和国际经济战略的影响的角度看,都具有重要的地位。
1946年5月,吉田茂出任日本首相,面对空袭留下的一片片焦土和被战争拖垮了的民生和经济,他曾明确指出:“在战争中被打败,而在外交中获胜的先例是有的。”尽管占领时期日本政府没有独立外交的权利,然而,与美国政府及其对日占领当局的交涉,并通过占领当局同外界的交流,对于战后初期完全没有经济自立能力的日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生命线”。因此,难怪占领时期日本政府的历任首相,币原喜重郎、吉田茂、片山哲、芦田均、吉田茂(再任),除片山外,都是外交官出身。战后日本外交的第一个重大课题就是包括战争赔偿问题在内的战后处理问题。在战后处理的外交中,日本的赔偿外交无疑取得巨大成功。日本之所以能把赔偿的负担压到最低点,并把它转化为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除了战后冷战的出现提供了机遇外,还在于战后日本的领舵人(吉田等)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充分地利用机遇。现在回过头来看,战争赔偿外交不仅使日本以很低的代价恢复主权,重返国际社会;而且,它还是战后日本以扩大本国高附加值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为目的的国际经济战略的开端。赔偿外交深刻地影响了战后日本经济外交甚至整个外交的模式。在外交过程中经济利益优先,政治上保持低调,官方(政府)外交和民间(主要是经济界)外交密切结合,是战后日本外交,尤其是在80年代前的日本外交的显著特征,而这些特征正是在赔偿外交中生成的。必须指出的是,战后日本官方支付的战争部偿额,远不足以补偿日本的战时侵略行为给亚洲受害国人民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害和痛苦。日本商业主义化的赔偿外交,未能平息受害国人民的不满情绪,给战后日本的亚洲外交留下了诸多难题。
50年过去了,《旧金山和约》这个当时美国冷战思维孕育出来的“怪胎”,依然还折磨着亚洲政治,直到今天尚未解决的东亚一系列领土分裂争端,都同《旧金山和约》有着某种联系。
例如,1943年11月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7月的《波茨坦公告》都庄严宣告,在打败日本军国主义势力之后,朝鲜应该获得独立;日本通过侵略掠夺的中国领土,如台湾、澎湖列岛,归还中国。但《旧金山和约》却篡改了上述国际法文件的精神,提出“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南沙及西沙群岛的一切权利和要求”,但只字不提这些领土的归属问题,为美日和台湾当时的蒋介石政权制造“两个中国”和缔结“日台和约”铺平了道路。美国为了当时的冷战需求,通过《旧金山和约》进一步地扩大了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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