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的逻辑究竟怎样练成
许光伟
【按语】此文是布道国学马克思主义的初始之作,也是拙著《保卫<资本论>》较早的系统性书评。2017年《资本论》150年纪念庆典活动有待学术盘点,然则,“2017中国十大学术热点”确乎将当年的《资本论》研究列入。2017年第12期,《保卫<资本论>》以“《资本论》与条目体——兼析政治经济学的学科规范”(载《经济学动态》)作为对《资本论》研究的一个年度总结;2018年第1期,则更是接连推出力作,如:“以‘中国人资格’读《资本论》——纪念《资本论》发表150周年”(载《中国图书评论》)、“文化版《资本论》研究刍议——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载《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作为对新的一年的学术期许。可以期待2018年“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的活动,必将又揭开有研究深度的新的《资本论》学术征程。在此特殊时期,我们重发这篇文章,是想说明一个简单道理:凡读《道德经》者,明《资本论》逻辑也,中国经济学之入门也!以此就教于广大读者,并作为2018年春节的贺岁礼物。
——此文刊于《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第8辑,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P16-P36。现在原文贴出,不做任何改动。
摘要:善读善用《资本论》,同时,也要善于进行中华转化;注意从中发掘中国元素,以开放的态度统一中华历史和世界历史,创造新的工作境界和新的理解境界——“国学马克思主义”。一句话,没有民族内涵和工作体式作为支撑,任何门类或流派的经济学都将不可避免地沦为理论空壳,免除不了成为一堆逻辑的空壳。这是现代语境中“创建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必然要求。严格意义看,《资本论》是“12部史”:转化史I、转化史II、资本生产史;运动史I、运动史II、资本流通史;生活史I、生活史II、资本积累史;范畴史I、范畴史II、资本批判史。表明:马克思的航程乃是“历史”到“逻辑”,再到“历史”。它的内在的方法、逻辑和工作话语是“历史唯物主义发生学”,这是中华条件下的马克思的“我的辩证方法”工作语境,由此,我们可以在历史探究方面合并叙述“农业史的经典著作——《道德经》”和“工业史的经典著作——《资本论》”。《资本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明为历史发生学的“逻辑”;《资本的流通过程》可以说明为系统发生学的“逻辑”;《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可以说明为现象发生学的“逻辑”;《剩余价值理论》可以说明为认识发生学的“逻辑”。其首篇则是对以上逻辑的一个“导引”以及“总括”。将历史发展过程说明为由这些“史”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规定所构筑,乃是升华了《资本论》的工作逻辑。这是绝对的历史主义和行动主义,自然是对“结构主义”、“科学主义”、“形式主义”的最大反动。进一步又可以说,《道德经》和《资本论》的“研究同构”乃是确立社会科学的一个根基。
关键词:《资本论》;《道德经》;逻辑;辩证法;发生学;历史;理论;批判;事的科学
一、资本生产规律或第一卷:
“道”(即发展过程)的内容与形式统一
《资本论》是怎样的科学?物的科学,还是事的科学?一般而言,前者适用于自然史即工艺学领域,后者适用于人类史即社会发展领域。恩格斯说这两个科学是统一的。统一的观点,一般称为“辩证唯物主义”,统一的方法则是“唯物辩证法”。但恩格斯同时强调:“社会发展史却有一点是和自然发展史根本不相同的。在自然界中(如果我们把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撇开不谈)全是没有意识的、盲目的动力,这些动力彼此发生作用,而一般规律就表现在这些动力的相互作用中……相反,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但是,不管这个差别对历史研究,尤其是对各个时代和各个事变的历史研究如何重要,它丝毫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结论是,“无论历史的结局如何,人们总是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预期的目的来创造他们的历史,而这许多按不同方向活动的愿望及其对外部世界的各种各样作用的合力,就是历史。”[1]
因此,与社会科学有关的理论的构造图式实际上可称之为“行动理论或图式”。《资本论》四卷所完整刻画者,资本的社会历史生产图式、资本的流通行动图式、资本的生活交往图式,以及资本的认识图式。“行动(规定)”的加入,使得“事”和“物”分开。物的科学追索“物的世界图景”,相反,事的科学追索“事的历史图景”,中国人称之为:“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2]事的科学相对物的科学而言,更加关注时间过程的优先性,这是把时空规定区分开来之后,再予以统一的一种科学工作模式。就其特点而言,实际上是把“主客一体”或“主客两分”的工作模式区分和转换为“客观过程-主观过程”(历史和逻辑统一工作模式)进行研究,在这当中,并且强调了客观形成和发展过程(即客观批判)的先决性和根本决定性作用。这样就得到了“道”“德”分别阐述条件下的事物发展的运动规律及其认识,而事物的本质就体现在“道”和“德”的统一性当中。
循此思路,《资本论》全部四卷的工作内容被安排为:“道”——“德”——“道和德”,其中后者又分成:“道和德的生活形式”与“道和德的认识形式”;一般而言,前两者共同构成对事物发展的本质研究,后者构成现象研究,以及建基于生活批判和现象批判的认识研究。囿于特殊原因,《资本论》第一卷是一部相对独立完整的作品,即兼顾了“本质研究”和“全体研究”。至于余下内容,马克思这样交代:“这部著作的第二卷将探讨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二册)和总过程的各种形式(第三册),第三卷即最后一卷(第四册)将探讨理论史。”[3]显然,接续的“第二卷”(第二册和第三册)是本质转入现象;“第三卷”(第四册)则是由整个客观批判启动的主观认识过程(批判)。
所谓“道”,即切合事物发展本质的时间规定或时间过程。我们撇开《资本论》首篇,完整地看第一卷的后六篇,可以清楚地观察到这一规定性。它的总体考察路径是历史生产启动社会再生产过程,使用的两个基本范畴是“资本”(表述“剩余价值生产”)和“资本积累”(表述“资本积累过程”)。显然,前者是“内容”,后者是“形式”,它们是时间上的母子发生发展关系。关于这种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的统一,马克思这样系统地论述到,“我们已经知道,货币怎样转化为资本,资本怎样产生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又怎样产生更多的资本。但是,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剩余价值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而资本主义生产又以商品生产者握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为前提。因此,这整个运动好像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要脱出这个循环,就只有假定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亚当·斯密称为‘预先积累’),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起点。”[4]
马克思上述话的意思应该理解为:指认该种生产方式是历史的规定和范畴,它不是天生就有,是于历史过程生化和不断发展而来。《资本论》锁定的是“不断生长的对象(规定)”,故此,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第一卷优先研究“生产方式”的发展规定,同时是这个研究前提下对“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把握。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是现实地促成了“货币转化为资本”:“在原始积累的历史中,对正在形成的资本家阶级起过推动作用的一切变革,都是历史上划时代的事情;但是首要的因素是:大量的人突然被强制地同自己的生存资料分离,被当作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5]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言,显然,剩余价值生产是“鸡生蛋”,资本积累过程是“蛋生鸡”。但这不是什么反复循环运动或套套逻辑,而是母子的相互推进、彼此互促的历史发展。于是,绝对剩余价值生产被确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被确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量”。这是一种彻底的事物的性质分析。
前面我们讲到,在本质的下面区分“道”和“德”,有利于区别“物”和“事”以及“时”和“空”,同时避免了对上述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的误解。这些因素促使马克思于强调客观批判的主导地位与作用的同时,在具体表述上决定仍旧采纳黑格尔的固有表述方式:质——量——形式。在第一个环节上,它剔除了纯物的规定,因为剩余价值来自“剩余劳动”和“价值”,“但是,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的概念缩小了。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它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因此,生产工人的概念决不只包含活动和效果之间的关系,工人和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包含一种特殊社会的、历史地产生的生产关系。”结论是,“把工作日延长,使之超出工人只生产自己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的那个点,并由资本占有这部分剩余劳动,这就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构成资本主义体系的一般基础,并且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起点。”在第二个环节上,它剔除了纯量的规定——绝对的不变的孤立的数量规定,以至于,“从一定观点看来,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之间的区别似乎完全是幻想的。相对剩余价值是绝对的,因为它以工作日超过工人本身生存所必要的劳动时间的绝对延长为前提。绝对剩余价值是相对的,因为它以劳动生产率发展到能够把必要劳动时间限制为工作日的一个部分为前提。”[6]
彻底的事物的性质分析使得历史化的规定——这里指的是“质和量的统一”,作为发展内容和历史实体。同时,这个“实体”需要实现机制和发展手段方面的“实体的形式”的规定,因为后者本身是前者的一个组成部分;通俗地说,前者是“母”,后者是“子”。对资本家阶级而言,此所谓:“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7]众所周知,《资本的生产过程》和《资本的流通过程》都讨论“再生产”,但意旨不同,一者关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性质分析,一者实则关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社会实现形式的研究。但是,这两者是关联的,马克思由此说:“因此,对积累过程的纯粹的分析,就要求我们暂时抛开掩盖它的机制的内部作用的一切现象。”[8]
二、资本流通规律或第二卷:
“德”(即运动过程)的内容与形式统一
所谓“德”,即切合事物发展本质的空间规定或空间(扩张)过程。人们不应忽视这一点:资本循环乃是关乎资本运动的质性的研究,即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性质分析所直接衍生的范围。“在第一册中,我们只是在为理解第二阶段即资本的生产过程所必要的范围内,对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进行过研究。因此,资本在不同阶段所具有的不同形式,它在反复循环中时而采取时而抛弃的不同形式,在那里没有加以考虑。现在它们就成为研究的直接对象了。”并且,“为了纯粹地理解这些形式,首先要把一切同形式变换和形式形成本身无关的因素撇开。因此,这里不但假定商品是按照它们的价值出售的,而且假定这种出售是在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也把在循环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价值变动撇开不说。”[9]
马克思的后一句话挑明了《资本的流通过程》的讨论主题:从运动的全过程,查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为什么”的规定,即它“何以可能”。用今日的经济学话语说,马克思首先需要勘察“企业的生存问题”(“不破产”的运动条件),这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质”。接续的勘探活动集中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量”的方面:一次循环叫资本循环,多次循环叫资本周转。这些“量”的剖解同样隶属质性的研究,是对性质分析的深入过程。但是,这里的“质和量的统一”有了变化:第一,资本运动是既定的,或者说,它仍旧不是讨论“个别资本”的生成运动,而是以总资本的运动生成为讨论前提,以及对前提本身进行规定的深挖;第二,资本的个体选择行动整体制约于社会选择行动,换言之,它的讨论对象是“产业资本(规定)”;第三,产业资本的质和量的统一是剩余价值生产的质和量的统一的组织化的过程,即社会机制的形成(过程),其彰显总劳动和总商品(规定)发生发展的历史过程。依据这三点概括内容,我们可以把资本运动在“内容”和“形式”上区分成两个环节:企业资本和社会资本。
企业资本把握资本运动的“完整的内容”,即质和量。马克思在具体表述上,其实采用的是质→量,即质推动量的方式。《资本论》的“企业”应理解社会经济结构的形成的概念,如上所论,它不仅仅作为组织载体和机构,而且作为社会运动的实施者以及组织和实施的机制。所以,资本循环是“形成的质”,与之对应,资本周转是“形成的量”。对质的研究而言,生产关系的质性分析要求全面把握资本运动形态,即各种运动资本(职能)的性质;对量的研究而言,运动的资本的“性态”的不同则进一步要求全面把握履行职能的资本的运动方式,从而可能达到对“运动全体”的性质的了解。
上述研究是对社会资本实施分析的基础。“这个总过程,既包含生产消费(直接的生产过程)和作为其中介的形式转化(从物质方面考察,就是交换),也包含个人消费和作为其中介的形式转化或交换。一方面,它包含可变资本向劳动力的转化,从而包含劳动力的并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在这里,工人是他的商品——劳动力的卖者,资本家是这种商品的买者。另一方面,商品的出售,包含工人阶级对商品的购买,也就是说,包含工人阶级的个人消费。在这里,工人阶级是买者,资本家是向工人出售商品的卖者。”[10]
因此整体看,“企业资本-社会资本”表述方式就是“资本-资本积累”的再说一遍:“在本书第一册,我们把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既作为孤立过程,又作为再生产过程来分析,我们分析了剩余价值的生产和资本本身的生产。资本在流通领域所经历的形式变换和物质变换被假定为前提,而没有进一步加以论述。”[11]
然而,正如企业资本的概念相对资本本身来说,是生产的质转化为同时兼有“流通的质”的社会生产规定,社会资本概念是实现了的“资本积累”,即社会总产品实现条件下的社会再生产。道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转化为德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转化分析本身构成了对于“本质”的生长过程的一个内在的探索。这些分析聚集起来形成了揭示“规律”的一系列的有机的步骤。也再一次地申明历史唯物主义发生学的这一研究规定:规律本身需要一种内在结构与之相契合,所谓:“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
三、资本生活规律或第三卷:
“道和德的生活形式”(即生活过程)的内容与形式统一
平均利润及一般利润率趋于衰减的规律被马克思称作“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可变资本同不变资本相比,从而同被推动的总资本相比,会相对减少,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12]这是因为,资本生活规律是资本本质——资本之道和资本之德,即规律规定——的外化形态。这个规律首先是从总体来看的,是从生活过程的全体规定来观察到的发展现象,因此,它仍然有社会分配实体的“内容”和实体内容的“生活形式”的生长规定。这其实是查明资本主义交换关系的“是什么”的规定,即从生活末梢的一端上观看它的“如何发生”。
马克思接下来详细地讲到,“尽管这个规律……显得如此简单,但是……以往的一切经济学都没有能把它揭示出来。经济学看到了这种现象,并且在各种自相矛盾的尝试中绞尽脑汁地去解释它。由于这个规律对资本主义生产极其重要……是一个秘密……以往的一切政治经济学……从来不懂得把它明确地表述出来;它们从来没有把剩余价值和利润区别开来,没有在纯粹的形式上说明过利润本身,把它和它的彼此独立的各个组成部分——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利息、地租——区别开来……从来没有彻底分析过一般利润率的形成……在说明利润分割为互相独立的不同范畴以前,我们有意识地先说明这个规律。这个说明同利润分割为归各类人所有的各个部分这一点无关,这一事实一开始就证明,这个规律,就其一般性来说,同这种分割无关,同这种分割所产生的各种利润范畴的相互关系无关。”[13]
《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即道和德,委实是从生活方面展开对资本主义运动规律的全面调查,因而是对“资本本质”的再说一遍,由此展开本质,得到本质的全部运动现象——实体资本的生活现象和直接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虚拟资本的现象生活。集结起来看,“实体资本-虚拟资本”既是资本的生活过程的运动,同时又必然是对“资本本质规定”的从生活方面的再说一遍。亦即,一方面,资本-企业资本-各种实体资本的链条锁定了“平均利润率”的内涵逻辑:社会总剩余价值对全体预付资本的工作关系;另一方面,资本积累-社会资本-虚拟资本的衍生运动链条,则进一步牢牢地锁定“一般利润率下降趋势”的工作逻辑及其生活形式。同时,也正是由于实体生产不断地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的规定——通过流通过程和信用活动的中介,导致虚假形态大行其道,大张其德。这个“总过程”摹写的是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社会生态”:构成“经济实体”的,是等量资本得到等量利润的社会分配原则,这是由流通启动的生活过程,即社会分配规定的“内容”;构成“实体的形式”的,则是由该种分配原则所进一步“养活”的分配过程,换言之,即是由生活过程启动的“虚拟过程”。在这里,实体资本是“实在的”,虚拟资本则不可避免地带有“社会虚假”成分。
各种分配范畴在这之中得到定格,剩余价值演变成“各种收入”。以至于,他们的理论发言人要不遗余力地鼓吹一个公式——“三位一体的公式”,遮盖和粉饰经济学批判以及现象发生学,并用技术和物象的拜物教尽力捂住现象发展的逻辑,制造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关系上的种种理论无知。但是,这些收入自身也不断“革命”起来,有时候甚至会赤裸裸地走到人们的跟前,从而,越来越脱去“自然形态”伪装,用自己的联合的“分割剩余价值”的交往行动的事实否决“三位一体的公式”!
这是虫子变蝴蝶、蝴蝶走向深秋的发展关系。马克思据之给出如下的结论:“这个一定的历史形式达到一定的成熟阶段就会被抛弃,并让位给较高级的形式。分配关系,从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一定的历史形式,同生产力,即生产能力及其要素的发展这两个方面之间的矛盾和对立一旦有了广度和深度,就表明这样的危机时刻已经到来。这时,在生产的物质发展和它的社会形式之间就发生冲突。”[14]
四、剩余价值理论史或第四卷:
“道和德的认识形式”(即认识过程)的内容与形式统一
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而言,全部的认识发生学是“剩余价值-各种收入”。因为发展本质、运动本质写就“生活现象”,换句话说,生活本质也就锚定在由生活过程批判(规定)主导的现象中。《剩余价值理论》的写作由生活过程批判始,以对“收入及其源泉”以及“庸俗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认识为归结。之所以如此,亦是因为这样的批判的认识行动贯穿于整个的资本主义的历史生活进程,与之休戚与共。以下集中谈谈由剩余价值理论史工作发掘的“认识规律”方面的一些特点。
《资本论》作为“理论部分”刻画的对象是“客观批判过程”,尤其“社会客观批判过程”,即整体追问与细致调查资本的“如何来”“为什么”“是什么”,换一表述,即系统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作为“对象规定”的“如何来”“为什么”及其“是什么”的系列问题。客观批判写就“主观批判”。以上是马克思在一版序中的交代。其中关键的话语是:“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的自然的发展阶段……但这表明,甚至在统治阶级中间也已经透露出一种模糊的感觉……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15]二版跋中,鸟瞰了全部的认识发生学,称其结果是,“材料的生命一旦在观念上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因为,“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甚至被他在观念这一名称下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6]
这种结果是从《剩余价值理论》(主观批判的工作结局)倒过来看的认识结果。要之,资产阶级经济学一步跳过历史和系统的发生学,一步跃入“现象发生学”,而又采取非批判的逻辑工作体例与研究态度。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的话说,即在其看来,“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因而,例如在经济学上从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的人口开始,似乎是正确的。”其意义在于,“例如,17世纪的经济学家总是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民族、国家、若干国家等等开始,但是他们最后总是从分析中找出一些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的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等。这些个别要素一旦多少确定下来和抽象出来,从劳动、分工、需要、交换价值等等这些简单的东西上升到国家、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的各种经济学体系就开始出现了。”不足之处,没有产生批判意义的“认识发生学”。所以,“后一种方法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同时,“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17]
马克思的意思是,既然资产阶级认识工作的实质内容是“抽象上升为具体”,那么,批判的行程必须依旧是如此,从而,整个批判工作看起来就是“由生活(批判)启动的认识过程”。这就是《剩余价值理论》开篇的寄语——总的评论——的寓意:“所有经济学家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不是纯粹地就剩余价值本身,而是在利润和地租这些特殊形式上来考察剩余价值。”[18]但其实,资产阶级理论家自身也是明了的:“在阐述理论史的本书第四册将更详细地谈到,古典政治经济学一直把剩余价值的生产看作生产工人的决定性的特征。因此,由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对生产工人所下的定义,随着它对剩余价值性质的看法的改变而改变。例如,重农学派认为,只有农业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因为只有农业劳动才提供剩余价值。在重农学派看来,剩余价值只存在于地租形式中。”[19]
这种主观过程的抽象到具体,其实就是依据客观批判过程的主观认识的生产,——表现为范畴关系的定格化。例如《资本论》第四卷将包括对“价值(形式)”、“货币(形式)”、“市场价值(形式)”,以及“剩余价值(形式)”、“资本(形式)”、“生产价格(形式)”的系列逻辑链条的批判性认识与生产。关于这一点,马克思本人的讲法是:“历史部分甚至要根据一部分以前根本不知道的材料去加工……”[20]因此,内容和形式的“对接的关系”将更为广阔。不过,其中有一个原则可以肯定:上述逻辑链条的环节的括号内的规定,都应该指的是“具体”,括号前面的皆是“抽象”。抽象到具体被实践化了,成为各个发展环节和运动环节的“内容与形式的现实具体的历史统一”。
归纳起来说,这种认识生产包含的批判意义即在于,根本弄清楚历史唯物主义发生学领域内的各种“母子”工作对应关系,以确保找到“事物的发生”“事物的发展”“事物的生长运动”之间的固定在认识上的种种内在联系。在这种情形下,“质-量-形式”的内在结构对把握“规律”而言,仍旧有重大意义。例如对实体资本而言,其作为“职能资本”体现的是“交换关系的质”,其作为“竞争资本”体现的则是“交换关系的量”,这是生活形式的考察;如果具体到认识形式的把握,那么,剩余价值本身既是对“资本主义生产的质(规定)”的认识,同时也必然是对“资本主义生产的量(规定)”的认识。这种二位一体的功能和性质集结在剩余价值规定的身上,使其作为了资本的认识范畴,或者干脆说,它就是资本的认识形式。某种意义上,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发展所呈现出来的一个带有自觉性的“自我认识”。恩格斯在他为《资本论》第二卷写的序言中,提供了这样一个有趣的理论现象:“实际情况就是这样。马克思从洛贝尔图斯那里‘剽窃’的内容又是怎样的呢?洛贝尔图斯说:‘资本家的剩余价值是从哪里产生的,这个问题我已经在我的第三封社会问题书简中说明了,和马克思一样,不过更简单、更明了。’”“因此,核心问题是:剩余价值理论;事实上不能说,洛贝尔图斯还能从马克思那里把别的什么东西说成是他所有的。因此,洛贝尔图斯在这里自封为剩余价值理论的真正创始人,而马克思从他那里剽窃了剩余价值理论。”[21]
恩格斯把“剩余价值”看作《资本论》的中心构造,把它作为和“唯物史观”并列的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之一。据此,我们可以把《剩余价值理论》的认识结晶归结为“剩余价值认识规律”,——发现这个规律,当然不是马克思的个人功劳,也是资产阶级理论工的集体功劳。而在本质上,它“是17世纪中叶以来的政治经济学史。”[22]由此追溯,资本生活规律可以工作命名为“剩余价值分配规律”,资本流通规律可以工作命名为“剩余价值实现规律”,以及资本生产规律可以同时工作命名为“剩余价值生产规律”。如此一来,资本主义生产所呈现的“自我(批判)认识”,即“剩余价值”,就能够作为认识规律的规定性来予以工作对待,实际上,它是资本主义客观批判和主观批判的总的“认识形式”。
五、《资本论》首篇(价值之道和价值之德或价值规律的内容与形式)
——基于发生学逻辑的深剖
人们一向对《资本论》首篇结构轻描淡写、敷衍了事,那是因为缺乏“一部整史”的工作观念。这种缺乏导致人们迷惑于这样的事件:为什么马克思一会说价值,一会说货币,时而是实体关系,时而是特定的社会经济形式。存有这样的疑问:“马克思删去了第四个‘自相矛盾’的价值形式(我们可以在第一版中找到),并且用‘货币形式’来取代它,这和‘价值的一般形式’相比,在形式上没有差别。唯一的差别是由商品本身的社会活动引起的。货币形式的提出不仅意味着要抛弃精确的‘结构发展’途径,而且也使第一章(商品形式的分析)和第二章(商品本身的社会活动的分析)中描述的不同程度的差异变得模糊起来。其结果是在许多讨论中,这两章的地位和目的仍然非常不明确。在第一章中货币已经被认为是价值形式分析的结果,为什么第二章还要把货币作为一个结果来描述呢?”[23]资产阶级思想家总是缺乏整体历史发展观,总把本质和形式搅和在一起,以至于不能搞清楚事实真相。另外一方面,从事马克思文本研究的工可能也没有真正超越这一高度,致使其弄不明白有关于价值的“道和德”的探讨能够实践地导向“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形式的解体”的分析。以致产生以下误判:“从价值被简单认为是劳动出现的社会形式这种观点中,我将继续论证价值是一个人为的形式,像吸血鬼一样依附在劳动上并榨取其血汗。马克思在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指出,不可能从劳动开始证明商品是劳动所采用的一个形式,因为这个形式是外部强加于劳动的,人们必须从商品的高级形式——流通形式开始。通过交换,劳动被抽象化,从人类劳动中抽象出来,因为是交换形式在被消耗的劳动与商品等值之前首先建立了所需要的社会合成。但是马克思没有看到这里暗示了一种诠释方法,首先论证价值形式,接着提出依据,把问题的焦点集中到产品上,而不是从生产(即‘价值’)开始,接下来让人困惑地把非价值因素放到商品形式的范畴中。从辩证法的角度看,马克思的开头很武断。他以被交换的物品是劳动产品为前提,这个观点从对生产方式兴趣广泛的历史唯物主义得到表面上的证实,但是要想沿袭黑格尔辩证法的模式就需要一个没有任何强加条件的绝对的开头。只有在论证了流通形式之后才能够为系统地拣选那些重要的商品,即劳动产品,提供依据。综上所述,交换引出了没有任何预设内涵的自成一格的形式,因为所有的使用价值都缺失了,不仅是所有确定的实用性,而且价值范畴本身。这个形式在交换中被设为假设前提,在交换后被实现,但却不在交换过程中出现。”[24]
上述学者不明白:规律的内在结构是“质-量-形式”的规定性。这种结构是马克思制订《资本论》首章逻辑安排形式的基础。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一样,《资本论》首章执行的是“预先要说出的那些结论”。这是对《资本论》逻辑的一个预演和鸟瞰,以此为跳板,《资本论》首篇逻辑的工作主旨是生产“价值规律”,达成这个问题上的客观批判过程与主观批判过程的统一。而如此一来,整本著作就有了坚实基础。
在具体工作体例上,《资本论》首章运用的逻辑是“存在批判-本质批判-概念批判-精神现象学批判”。[25]这么做,则是为了使人们能够认清资产阶级“物的科学”之本质,从而把研究路向彻底扭转为“事的科学”之工作需要。《资本论》的工作以对“物的存在”的批判为开局,这里面首先谈到的即是政治经济学对象的认识形式及其质和量的规定。“历史发生学”移在了第二节,这里面讨论的是“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规定),侧重点在于揭示“生产关系的质、量统一”。接续的第三节是表述的重点,通过对“系统发生学”及相关的“现象发生学”的把握,全面揭示“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质、量统一”。并且,第三节内容侧重在“量的运动关系”的阐述方面。其实,这是对第一、二节内容的直接补充。因此还谈不上从正面来阐发“系统发生学”和“现象发生学”,这些内容就有必要予以“再次补充”,于是有了首篇结构的第二章和第三章。
第三节内容说明“价值形式”,这其实是全部形式规定的理解基础。既然头两节内容创造性地提出了价值规律的“道的内容”和“德的内容”,那么,它们的形式方面的规定就必须得到系统地交代和说明。马克思选择的阐释结构是“抽象劳动(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即着眼于从价值形式中解析它的生活形式,获取价值规定的历史的实在内容。在价值形式发展的最初阶段,抽象劳动,即价值的质的规定,获得简单的社会形式,然而这是偶然的,马克思称之为“等价形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价值的量的规定,获得直接的自然形式,马克思相应称之为“相对价值形式”。“我们的分析表明,商品的价值形式或价值表现由商品价值的本性产生,而不是相反,价值和价值量由它们通过交换关系被表现出来的方式产生。”[26]抽象劳动生成的偶然的状态决定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表现是自然直接的规定。可见此时,“价值量的实际变化不能明确地、也不能完全地反映在价值量的相对表现上。”[27]
在接续简单价值形式的发展阶段,抽象劳动获得总和的或扩大的社会形式的规定,这表明了价值实体规定的快速地社会成长。这种等价形式的特殊表现的规定使得“社会标准”得以确立,以此获得稳定的相对价值形式。我们再看看马克思的相应表述:“在第一种形式即20码麻布=1件上衣中,这两种商品能以一定的量的比例相交换,可能是偶然的事情。相反地,在第二种形式中,这种外表所隐藏的东西马上就显露出来了……(因此)显然,不是交换调节商品的价值量,恰好相反,是商品的价值量调节商品的交换比例。”这样,价值本身真正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因为形成这个价值的劳动现在已经十分清楚地表现为这样一种劳动,“其他任何一种劳动,不管它具有怎样的自然形式,即不管它是缝、播种、开采铁或金等等,现在都与凝固在麻布价值中,从而表现出它的人类劳动性质的劳动等同。”总而言之,“总和的相对价值形式使一种商品和一切商品发生社会关系。”[28]
总和价值形式通过抽象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真正意义的对接,使商品成为“世界的一个公民”了,这就为后续的一般价值形式奠定了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所谓一般价值形式,实际是“相对价值形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形成”以及“等价形式=抽象劳动”的发展规定。在这个发展阶段上,抽象劳动直接是社会化了的规定,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形成则遵循马克思所说的,乃是由“平均的社会生产条件”与“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等等因素所决定的社会量的规定,显然,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社会标准”。至于“货币形式”对于“一般价值形式”进一步的历史改写,那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所谓“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生产力的历史发展,使商品生产选择了有金属冶炼和铸造工艺作为基础的物质技术体系,用来支撑自身的广阔地发展。这种发展最终使得抽象劳动具有了货币的社会抽象表现,即货币的社会形式;货币成为了一切商品的抽象代表,即一般商品。在最后这个阶段,抽象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规定上可谓是“完全对接”了,以至于是二位一体的规定性。这其实是抽象劳动的历史发展,是质和量两方面规定的历史发展,是这个“存在者(规定)”形成和不断社会外化的发展过程,从而,也是“质”不断化为“量”的过程。这一过程实现了“价值之道”和“价值之德”的历史同一,然后在表述上,多少是采用“逻辑”的方式,这需要实际的历史——第二章和第三章——予以补充。
《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是对价值之道、价值之德实施的历史视角的认识批判,或者说,也就是摹写“价值的认识形式”。如果我们把它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进行对照,可以发现:马克思这里运用的是“白描手法”,即努力撇开文化史,专注“历史的叙述”。这种以“立”代“破”的运笔方式在于高度彰显“商品的精神现象批判”的历史性,并进一步把它归结为“历史现象学批判”。所以马克思写道:“一些公式本来在额上写着,它们是属于生产过程支配人而人还没有支配生产过程的那种社会形态的,但在政治经济学的资产阶级意识中,它们竟像生产劳动本身一样,成了不言而喻的自然必然性。因此,政治经济学对待资产阶级以前的社会生产有机体形式,就像教父对待基督教以前的宗教一样。”[29]“这种种形式恰好形成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各种范畴。对于这个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即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来说,这些范畴是有社会效力的、因而是客观的思维形式。因此,一旦我们逃到其他的生产形式中去,商品世界的全部神秘性,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笼罩着劳动产品的一切魔法妖术,就立刻消失了。”[30]“为了不致涉及以后的问题,这里仅仅再举一个关于商品形式本身的例子。假如商品能说话,它们会说:我们的使用价值也许使人们感到兴趣。作为物,我们没有使用价值。作为物,我们具有的是我们的价值。我们自己作为商品物进行的交易就证明了这一点。我们彼此只是作为交换价值发生关系。”[31]“可见,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由于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因此,要找一个比喻,我们就得逃到宗教世界的幻境中去。在那里,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也是这样。我把这叫作拜物教。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商品世界的这种拜物教性质,像以上分析已经表明的,是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32]劳动自身的灵魂分裂了,劳动的历史的二重发展酝酿了“商品的精神现象”,这样就使得我们要着手来解决以下问题:“(1)资产阶级经济学性质究竟从何而来?(2)为什么以及如何进行政治经济学批判,以及(3)这一批判的意蕴和意义。”[33]
六、以事的科学审查《资本论》逻辑
——几点评议
1.有人疑问《道德经》和《资本论》的“同构”,它何以成立呢?难道就是为了说明《资本论》的结构逻辑的统一?对于前者,我们不能狭隘地来理解这种“同构”,而要把它视作社会科学的基础的规定。对于后者,要知道《资本论》的逻辑一贯并不是通过强制性地实现“统一”来达到的。另外,实现《资本论》逻辑的一贯到底也不是根本的工作目的,我们的根本的目的是确立社会客观批判的原则及其工作流程:社会客观过程→社会主观过程→政治经济学范畴(即“理论认识的生产”)。
2.有人担心在事的科学中,发生学有“泛化”之可能。这一担心也是不必要的。发生学是《道德经》工作条件下的辩证法的中华用语,而绝不是对“辩证法”实施了又一次的诠释学,更不是什么文本意义的、与资产阶级语用学直接对抗意义的“中华语用学”。所以,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于如何正确把握社会历史的出发点规定。
3.接着上述观点和论证思路,我们继续对起点规定进行工作上的澄清。马克思为他的将要最终成型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著作拟制一篇并不算特别巨大的“导言”,其限定起点规定是“生产批判”,所谓:“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当然是出发点”,而相反,“被斯密和李嘉图当作出发点的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属于18世纪的缺乏想象力的虚构。”[34]马克思后来的论述转向“价值的起点”,所谓:“这一分册包括:(1)价值,(2)货币,(3)资本一般(资本的生产过程,资本的流通过程,两者的统一,或资本和利润、利息)。这将是一本独立的小册子。”马克思从对李嘉图理论的批判中发现:“李嘉图阐述利润问题的同时却与自己(正确的)价值定义发生了矛盾;这种矛盾使他的学派完全放弃了基础,并成为最讨厌的折衷主义。”他声称:“我认为,我已经搞清楚了这一问题。(无论如何,经济学家们在进一步观察时将会发现,总起来说,这是个难题。)”[35]《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针对重农学派的批评是:如果“放弃价值概念本身,因而也就是放弃在这个领域内取得科学认识的一切可能性。”[36]因为毕竟,“价值概念完全属于现代经济学,因为它是资本本身的和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的最抽象的表现。价值概念泄露了资本的秘密。”[37]
4.《资本论》起点规定辨识。《资本论》是“书写历史”的批判逻辑和理论体系,艺术的高度是“社会客观批判”。因此,必须在“批判=发展”的规定上来理解马克思的依据历史的理论认识生产,掌握他的批判理论以及《资本论》中蕴含的人类发展理论,理解和掌握二者的统一,而内在地实现“两部历史”(以个人的劳动为基础的小私有制商品生产和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商品生产)的无缝对接,整体凸现与把握历史发展的规律性。
5.关于“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导言》的革命在于完结了“历史”和“逻辑”的统一规定。循此思路,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自从向读者公开以来,一直备受逻辑争议。工作厘清争议的办法:不单单是重回文本,整体把握文本结构的问题,更为主要方面的工作是把《资本论》的结构和《导言》所主张的批判与发展理论的逻辑发展“对接”起来,找到这个“总的导言”(结论)和“证明”(《资本论》)之间的联系。二者的恰当关系应建立为一种“工作统一结构”:历史发生学(《导言》第一节,《资本论》第一卷)——系统发生学(《导言》第二节,《资本论》第二卷)——现象发生学(《导言》第三节,《资本论》第三卷)——认识发生学(《导言》第四节,《资本论》第四卷)。此逻辑“同构”显示的是马克思工作主张的一贯性,即书写历史。也就是说,通过历史自身“说话”,认识者完成了对历史活动的把握,发掘出经济社会的内在逻辑。“历史”作为对象的全部历史活动,“逻辑”作为研究对象的“自我认识规定”。这样,规律的发现被定格于“历史”和“逻辑”统一的认识活动中了。这种对象-研究对象的实践化的发生进路,是发掘人格化范畴的经济行动的方法、一种整体的“历史唯物主义发生学”工作方法。
6.关于“商品批判和资本批判的统一”。综上所论,马克思整合“两部历史”的逻辑红线是“商品批判——资本批判”。所谓“生产批判”与“价值起点”的统一,就是工作结晶出“商品批判”的规定。撇开辩护逻辑的马克思的做法是,作为《资本论》开篇所讨论的“商品”只能是个别存在的现象,其由类存在的共同体的规定所引出,但是,后者的讨论只能延迟在以后(即在《资本的流通过程》中)进行,读者如果有耐心,就要下定决心:“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个例是从商品总体引出的工作现象,从而决定在一开始只能讨论它的构造的基本方面,即由总体所赋给的那些事实因素。而个例从来不会脱离总体。这种讨论性质很顺利地延伸到“体现(或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事实上,这是对因素加以汇总后所得到的“直观的”然而“有机的”总体。接下来的“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的讨论,因而是从总体上看“因素”的性质,实际上,它揭示现实世界中事实因素得以生产出来的背后的历史发展过程。一句话,“商品批判”引导了劳动的二重发展——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劳动的二重发展则历史和逻辑地导出了“资本批判”。在这一方面,我们尽可能地看看马克思自己的表述吧。(1)“要阐明资本的概念,就必须不是从劳动出发,而是从价值出发,并且从已经在流通运动中发展起来的交换价值出发……从劳动直接过渡到资本是不可能的。”[38](2)“商品,作为资产阶级财富的元素形式,曾经是我们的出发点,是资本产生的前提……我们叙述的顺序,也是同资本的历史发展相一致的;对于这种历史发展来说,商品交换,商品贸易是产生条件之一,而这个产生条件本身又是在这样一些不同生产阶段的基础上形成的,所有这些不同生产阶段的共同之处是:在这些生产阶段中资本主义生产还完全不存在,或者还只是零星地存在……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考察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那么在这些社会中,商品既表现为资本的经常的元素前提,又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直接结果。”[39]因此,(3)“我的出发点是劳动产品在现代社会所表现的最简单的社会形式,这就是‘商品’。我分析商品,并且最先是在它所表现的形式上加以分析。在这里我发现,一方面,商品按自然形式是使用物,或使用价值,另一方面,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从这个观点来看,它本身就是‘交换价值’。”(4)“另一方面,这个vir obscurus忽略了,就在分析商品的时候,我并不限于考察商品所表现的二重形式,而是立即进一步论证了商品的这种二重存在体现着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有用劳动,即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的具体形式,和抽象劳动,作为劳动力消耗的劳动,不管它用何种‘有用的’方式消耗(这是以后说明生产过程的基础);论证了在商品的价值形式的发展、归根到底是货币形式即货币的发展中,一种商品的价值通过另一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即另一种商品的自然形式表现出来;论证了剩余价值本身是从劳动力特有的‘特殊的’使用价值中产生的,如此等等,所以在我看来,使用价值起着一种与在以往的政治经济学中完全不同的重要作用,但是——这是必须指出的——使用价值始终只是在这样一种场合才予以注意,即这种研究是从分析一定的经济结构得出的,而不是从空谈‘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些概念和词得出的。因此,在分析商品时,即使在谈它的‘使用价值’时,我们也没有立即联系到‘资本’的定义,当我们还在分析商品的因素的时候,就谈资本的定义,那纯粹是荒唐的事。”[40]
7. 关于“经济史、思想史、文化史的统一”。“历史”和“逻辑”都具有中华的民族工作内涵,我们当然不能用“康德主义知识论”看待它们。用事的科学来审查,其目的就是建立“大中华历史”工作规定,以实现“历史”和“逻辑”的全方位的统一。整体看,中华历史是客观批判和社会客观批判及与之契合的主观批判和社会主观批判的结合统一。但其与西方体系仍有不同,重要的表现即是“产品社会”的工作倾向性。这种体式使劳动的二重发展“家国”化了,“身份”化了。这导致迥乎不同的语言生产方式,“文化”更多替换了“生产方式”直接作为“总体性规定”的表征。因此,整体把握文化与生产的关系要多管齐下、多路向地予以揭示。经济史、思想史(马克思称之为“理论史”)、文化史代表的是“文化”的不同向度,同时反映的是与生产方式有关的“客观批判史”和“主观批判史”。“应该在这里提到而不该忘记的各点:(1)战争比和平发达得早……生产力和交往关系的关系在军队中也特别显著。(2)历来的观念的历史叙述同现实的历史叙述的关系。特别是所谓的文化史……顺便也可以说一下历来的历史叙述的各种不同方式。所谓客观的、主观的(伦理的等等……(3)第二级的和第三级的东西,总之,派生的、转移来的、非原生的生产关系。国际关系在这里的影响。……(4)对这种见解中的唯物主义的种种非难。同自然主义的唯物主义的关系。(5)生产力(生产资料)的概念和生产关系的概念的辩证法,这样一种辩证法,它的界限应当确定,它不抹杀现实差别。(6)物质生产的发展例如同艺术发展的不平衡关系。进步这个概念决不能在通常的抽象意义上去理解。就艺术等等而言,理解这种不平衡还不像理解实际社会关系本身内部的不平衡那样重要和那样困难。例如教育……可是,这里要说明的真正困难之点是:生产关系作为法的关系怎样进入了不平衡的发展……(7)这种见解表现为必然的发展。但承认偶然。怎样。(对自由等也是如此。)(交通工具的影响。世界史不是过去一直存在的;作为世界史的历史是结果。)(8)出发点当然是自然规定性;主观地和客观地。部落、种族等。”[41]
8.结构主义的错误与科学抽象法的位置。要之,《资本论》不是纯粹的理论建构。要义有二:其作为“科学认识论”,更多的是方法,而不是理论;其作为“理论”,不是认识论的读法,以及作为“纯粹方法”(即方法论),严格意义说,也不是逻辑(学)的读法,相反,更多的是历史(规定)。因此,它显然不是“结构主义化”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自己曾经有些惋惜地说‘《资本论》应用的方法,不常为人理解’。在《资本论》第一卷出版以后不久,人们对于《资本论》的方法,就有种种矛盾的解释。有人说是用形而上学的方法,有人说是用批判的分析法,有人又说叙述的方法是辩证的。当马克思在第二版跋中清算了这样那样的说法,肯定地说他的方法是辩证方法以后,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改良主义者、修正主义者又针对着他的辩证方法来进行曲解和攻击。”“从上面的说明,我们似乎可以毫无疑义地肯定以下两个论点:1.马克思自己和恩格斯都认定,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中,都是把辩证方法看作研究资本主义现实关系的‘现实方法’,或研究资本主义基本生产关系的基本方法。这无疑是照应着整体或总的对象而提出的总的方法。2.他们对于一切其他从属于总的方法或辩证方法的方法,则都只认定它们是分别在一定场合、一定范围,处理不同问题起着助手的作用。它们的作用,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列宁指示我们:‘应用分析的方法还是应用综合的方法,这决不是(如常常所说的)我们随心所欲的事,——这取决于那些必须认识的对象本身’。我想这个原则,适用于前面讲到的抽象分析的方法,也同样适用于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辩证认识方法。”[42]这种特殊的理论生产是将理论或方法论看作“历史的状态”,并且遵循方法论→理论的工作路线,而这其实即是马克思所主张的“逻辑”。所以,理解先于行动、认知先于历史实践的理性主义实践活动把对“科学性”的追求看作马克思理论的唯一目标,实际上以“非法的姿态”重构了马克思的方法。总体看,“科学抽象法”形成的是对于资产阶级“科学物象法”的一种工作批判,但性质仍然是主观批判方法和逻辑。那种将科学抽象法的位置予以“不恰当地抬升”的做法,是直接奔向《资本论》第四卷了,从而把“思想史”等同于全部历史批判规定了,这是对马克思所强调的“我的辩证方法”规定的一种工作颠覆。种种迹象表明,这种思潮试图以“思维构筑的秩序世界”阻止对历史进程的分析。其寓意在于驱除客观逻辑——批判=发展,尔后,达到于马克思思想躯体中最大限度地存留“结构主义”工作残渣之目的,从而具有极大的理论与认识上的危害性。
9.最后一点,究竟如何读《资本论》呢。归根结底,是“善读”“善用”“善转化”!如果谙熟欧洲历史,且对莎士比亚的语言艺术有很好的理解,那么这位“欧洲先生”事实上很容易读懂《资本论》,所以即使史学家们没有掌握太多的经济知识,对马克思的论证和逻辑思路也是了如指掌的。进一步,如上指出,我们的“中国先生”为什么读不懂《资本论》呢?盖因对欧洲史的了解的一鳞半爪,且不懂得欧洲语言的生产方式。那么“中国先生”如何能够读懂和用好《资本论》呢?显然综上所述,贵在“转化”。重要的一点,就是明确,我们学习研究《资本论》的目标乃是通过确立“中国政治经济学”,最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为此,我们适时提出“回家、回历史、回中国”之学术理想和工作口号。这就需要把“历史的对接”——中国和西方、古代和现代——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予以对待,以确实培育“国学马克思主义”于现代语境中的生长路径。
此文原名:【《资本论》的逻辑究竟怎样练成?——兼谈如何写《保卫<资本论>》】,《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8辑。
基金项目:【《资本论》与中国经济学实践创新研究】(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编号:15YJA790073)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47-248页。
[2] 语出《礼记·大学》。
[3]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3页。
[4]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20页。
[5]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23页。
[6]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82-584页。
[7] 语出《道德经》第五十二章。
[8]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52页。
[9] 《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2页。
[10] 《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90页。
[11] 《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91页。
[12] 《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36页。
[13] 《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37-238页。
[14] 《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000页。
[15]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0-13页。
[16]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2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7-19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页。
[19]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82-583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年,第185页。
[21] 《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2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4页。
[23] 海因里希:《重建还是建构?关于价值和资本的方法论争论,以及来自考证版的新见解》,载贝洛菲尔等主编《重读马克思——历史考证版之后的新视野》,徐素华译,东方出版社,2010年,第109页。
[24] 亚瑟:《价值的虚幻本体论》,载布朗等著《批判实在论与马克思主义》,陈静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17-318页。
[25] 许光伟:《<资本论>商品章的逻辑解析》,《江汉论坛》2014年第7期。
[26] 《资本论》(根据修订的法文版第一卷翻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38页。
[27] 《资本论》(根据修订的法文版第一卷翻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31页。
[28] 《资本论》(根据修订的法文版第一卷翻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41页。
[29]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8-99页。
[30]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3页。
[31]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01页。
[32]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9页。
[33] 许光伟:《<资本论>商品章的逻辑解析》,《江汉论坛》2014年第7期。
[3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年,第130页。
[36] 《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85页。
[3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80页。
[3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15页。
[3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页。
[4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412-414页。
[4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28页。
[42] 王亚南:《<资本论>的方法》,《经济研究》196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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