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出现了至少两起为国民党招魂的政治事件,一次是南京市旅游局将著名的“淮海战役”改为“徐蚌会战”,一次是南京将“解放电影院”改为“首都大剧院”!
虽然国民党大陆败亡已经65年了,但是还是有一些残渣余孽,以“怀念民国”为名,妄图复辟国民党反动统治,就为国民党“招魂”,从这些残余势力复辟的历史教训回头反观秦始皇的所谓“焚书坑儒”,反向印证了秦始皇作为政治家的远见卓识!
这里并不想不自量力的给秦始皇进行所谓的“平反”,只是想根据历史现实,说说秦始皇的所谓“焚书坑儒”的必要性。
根据历史文献记载看,“焚书坑儒”绝不像被人们指责的那样“罪大恶极”,请反对秦始皇的人别急,别先入为主,仔细从历史的记忆中寻找“焚书坑儒”的历史真相,还历史以清白,还秦始皇以公正!而不是感情用事,道听途说。
话又说回来,对秦始皇的公道你还不还,对秦始皇统一中国的丰功伟绩都不会构成实质影响,就像毛泽东评价的那样:“劝君莫骂秦始皇,焚书之事待商量。祖龙虽死魂犹在,孔丘名高实纰糠。百代多行秦政治,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毛主席说的很中肯,虽然很多人都指责秦始皇,但是“百代多行秦政治”,这就是历史,这就是秦始皇作为政治家的远见卓识。就秦始皇两千多年前统一度量衡等的伟大举措看,2000多年前的秦始皇就有制定国家标准的先见之明和智慧!难道不是吗,打从秦朝被推翻后,中国便木有的国家标准,对中国的科技发展形成阻碍,这种没有国家标准的现象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其实,打从那个混混刘邦把大秦帝国推翻以后,秦始皇的名声也开始被历史学家以这样那样的目的歪曲,所以,千百年来,人们对秦始皇血腥的统一战争冠以“残暴”的罪名,对始皇帝的“焚书坑儒”更是颇多微词,甚至认为“罪大恶极”。其实,这主要是汉朝统治者为了其统治合法化,操纵舆论工具,歪曲真实历史的结果,是后世史学家对“焚书坑儒”事件的误读或者误解造成的。
《史记》是记载“焚书坑儒”事件最早的史籍。司马迁开始写《史记》的时间,大概是公元前104年,而所谓的“焚书坑儒”事件发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和三十五年,约公元前213年,距离司马迁写《史记》的时间相差110年左右,就像现在人说清末的历史一样,时间还不算久远,所以《史记》的记载应该比较真实。
根据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的记述,有“焚书”的记载,有“坑术士”的记载,但没有“坑儒”的记载。同时,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也记载了这件事:“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也只字未提“焚书坑儒”。由此看这个所谓的“焚书坑儒”事件,是后世的史学家的误读或者误解造成的,是加在千古一帝秦始皇身上的一桩冤案。
除《史记》外,班固的《汉书·儒林传》也记载了这件事:“及至秦始皇兼天下,燔诗书,杀术士。”同样也没有提及“焚书坑儒”。班固写《汉书》的时间是东汉永平七年,公元64年,距司马迁写《史记》晚168年,距“焚书坑儒”事件约275年,时间比较久远了。如果说司马迁靠历史资料和人们的传说记载“焚书坑儒”事件的话,那么,到班固记载“焚书坑儒”事件,就只能靠资料了,传说肯定不靠谱,275年,时间太久远,就像现在人记述康熙乾隆年间的事件一样。
东汉王符的《潜伏论·贤难》也记载这件事,说:“此亡秦之所以诛偶语而坑术士也。”估计王符也是根据《史记》和《汉书》的叙述来记载这件事的,他纯粹是引用,因为《潜伏论》的出书时间在公元110年以后,距“焚书坑儒”事件已经过去三百多年了。
通过这些汉朝的资料看,尽管汉朝对秦王朝的统治带有明显的偏见,但整个汉朝的史学家与学者也没有说“焚书坑儒”,都众口一词的说秦始皇是“坑术士”,汉朝的史学界还是有相当的史德,对历史不妄加揣测,所记载的这一历史事件基本相同,没有新意,丝毫看不出后人所说的“坑儒”的影子。
真正提出“焚书坑儒”的是在东晋年间。公元317-318年,东晋梅颐拿出据其自称是从自家墙缝里抠出来的家藏古书《古文尚书》,以及由汉代学者孔安国所作的《尚书序》,其中有云:“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这是始皇帝“焚书坑儒”历史冤案的开始,是历史上首次将“坑术士”变性为“坑儒”。但此时距所谓的焚书坑儒事件已经过去了530多年了。后来,《古文尚书》定为官书,“坑儒”的说法逐渐成为“定论”。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梅颐是个大骗子,他欺骗了无数的先哲,也欺骗了历史。对于梅颐所献的《古文尚书》及孔安国所作《尚书序》,前人多有辨疑,直到清代,《古文尚书》及其所附《尚书序》才被历史学家定位伪书。梅颐的个人声誉也因此受到更严厉的指责,他成了一个伪造《尚书》的骗子。这个梅本《尚书》,被认为不仅不能作为研究中国古史的可信史料,梅颐本人也被定性为历史罪人。可“焚书坑儒”事件并没有因为其原始资料盖棺定论为伪书而更改。
由于秦的速亡,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是在反秦队伍中发迹的。出于政治的需要,汉代文人不免在书籍里对秦始皇以及其秦国刻意歪曲、丑化,只有这样,才能使汉朝取代秦朝合法化,不然,刘邦就会和后来的曹操一样,变成奸臣的嘴脸,因为他也曾是秦朝的官吏,虽然官职不是很大。汉朝在长达三百多年的统治期间,经过对秦国和秦始皇的诋毁描述和宣传,到后来基本形成了人们对秦始皇的不全面,不客观认识,后世学者基本秉承了这一态度,抨击秦王朝为“暴政”。一代伟人就是这样变成“暴君”的。所以,连鲁迅先生也说:“秦始皇实在冤枉得很,他的吃亏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
如果秦始皇确实很坏,对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只有罪恶没有贡献的话,那他开创的郡县制政治体制和中央集权能一直沿用至今而没有改变?
毛泽东虽然说“昔秦皇汉武,略输文采”,但是对于秦始皇推行郡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完成中华民族大一统的历史功绩还是十分推崇,曾专门写诗给郭沫若,诗中道:
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件要商量。
祖龙魂死业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其实,就“焚书坑儒”事件来说,“焚书”和“坑儒”并不是一回事,把这两件事放在一起,本身就是一种错误。按照《史记》的记载,“焚书”在前,没有“坑儒”,而有“坑术士”地记载在后。
先说“焚书”。就“焚书”本身来说,它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也不是秦始皇突然心血来潮,想搞“愚民”政策,而是有着“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需要,有着它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现实需求。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虽然秦始皇不懂得三个代表,但他还是懂政治的,为什么我们现在要讲政治,就不准2200多年前的秦始皇“讲政治”?
秦国刚刚统一中国以后,由于受到周王朝建立的分封制封建“右倾”思想的影响,以及六国”复国“势力的捣乱,学者对统一后的秦国建国纲领并没有统一的认识,所以很多学者和知识界人士,这些人当时被叫做“博士”,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中科院的研究员一类,他们大都认为秦王朝统一中国,皇帝应该像周王朝一样,将全国分封给皇族的亲戚和功臣,让他们做一方诸侯,所以,虽然统一了度量衡和国家,但思想界并不统一。为了帝国能在思想上保持统一,所以秦始皇“焚书”,也是为统一思想采取的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做法虽然值得商榷,但应该得到理解,因为帝国需要稳定的政治局面以建设国家。
按照《史记》的记载:“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淳于越建议秦始皇复辟(师古),理由是一旦朝廷出现诸如“六卿分晋”“田常篡齐”这样的危险,诸侯就会回来救援。但“六卿分晋”和“田常篡齐”是历史个案,不是普遍现象,而且殷商也实行的是分封制,可殷商的灭亡诸侯不但不救援,还火上浇油导致其加速灭亡,周王朝的衰落,诸侯有几个去救援的呢?从历史的教训看,淳于越的理由根本不成立,没有历史经验为他的理论背书。正是因为这一点,雄才大略的始皇帝显然对这一建议有自己的不同看法,他对这一提案并不赞成。反而秦始皇认为,“天下苦战久矣”,罪魁祸首就在于诸侯割据,怎么能再将“分封制”作为国策呢?好不容易实现了统一,如果重走历史老路,必定会重蹈春秋战国战乱的覆辙!
秦国的政治体制是已经实行了多年的郡县制,而且实践证明,郡县制对秦国的强大和最后统一六国起了很大的作用,所以秦始皇没有打算改变这一政治制度。虽然有倾向,但秦始皇并没有独裁的自己做出决定,而是交由“博士”们去讨论,讨论的结果都认为应该复古(始皇下其议於群臣,群臣皆以为便)。
可是,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当然权力也是。在讨论的过程中,李斯力排众议,向始皇帝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李斯说的很明白。第一,短期看如果朝廷有事,诸侯可以救援,但长远看“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
李斯说的一点都没有错,站在历史的角度看,无论是殷商的灭亡,还是春秋战国长达数百年的战争,都是因为诸侯割据,相互讨伐造成的。晋国灭亡的教训,就是因为晋国分封大夫,设置“六卿”,最后出现“六卿分晋”,晋国灭亡。这就是分封制的弊端,责任在分封制,而不在于无人救援,晋国如果不设置“六卿”,怎么可能出现“六卿分晋”的悲剧呢?
第二,李斯认为时代在进步,应该有新的思想和制度取代旧制度,而不应该沿袭已经被证明存在弊端的旧制度。“(夏商周)三代的制度不应该效仿(“三代之事何足法哉?”)。
第三,李斯认为“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指责当今正在实行的社会制度),惑乱黔首(扰乱民心)。”原因是“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
之所以有分封制的思潮,主要是因为秦国刚刚统一六国,六国和周王朝的旧思想和旧制度的影响造成的。也别说在2200多年前的秦始皇时代,虽然有社会变革,但仍处于封建社会,就是现在,封建制度已经在中国被消灭了快一百年了,有些封建思想还根深蒂固的影响着现代人的思想和生活。所以,针对这种情况,首先要在意识形态领域统一思想,改造人们的旧观念,势所必然。所以李斯说:“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史记。秦始皇本纪》)现代人不是讲与时俱进吗?李斯“时变异也”的主张就是古代版的与时俱进。从历史的发展来看,郡县制显然优于分封制,是历史的进步,是中国历史文明进步的表现,这一点毋庸置疑,所以,对于秦始皇推行的郡县制的建国思想应该予以充分肯定。
李斯总结了历朝历代所实行分封制,尤其是西周以来长达数百年的春秋战国的战乱,认为分封制是导致战争的根源,“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而推行郡县制,不分封诸侯,就不会有诸侯相互侵罚的战争,是长治久安的保证。至于在统一战争中的功臣和王公贵族,靠赋税国家把他们养起来(“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这样,“天下无异志,则安宁之术也”。
无疑,李斯这一政治构想是先进的,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是创千年之先河的伟大壮举,是完全正确的。所以,秦始皇很赞同,于是欣然采纳了李斯的建议,“置三十六郡以监县”,废除了分封制,而实行郡县制。从而推动力中国历史大大地向前迈进了一步。秦始皇和李斯开创的郡县制这一政治制度经过两千多年的变迁,虽经无数次的改朝换代,但这一制度基本没有大的改变。
大秦帝国刚刚建立,百废待兴,政权不够稳固,六国残余势力想“复国”,王公贵族想“复古”以分享权力。为了建立秦国统一的政治体制,革新观念,统一思想,稳定国家,对于“人善其所私学”而导致的“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他建议秦始皇,不是秦国的史籍一律烧毁,对于《诗》和《书》以及百家之言的书籍,没有博士职称的人员,不得收藏,一律交由政府,甄别销毁。(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因为说的很有道理,也符合秦始皇的思想,所以秦始皇批准了李斯的建议。于是才出现了“焚书”这样的政治事件。从李斯的建议看,允许博士拥有“《诗》、《书》、百家语者”这些书,另外,对于农业生产有用的书籍也还是予以保留,不是后世史学家所说的全部焚烧,连秦始皇自己都说:“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由此可以看出,秦始皇烧的是“不中用者”,是有甄别的焚烧,据此推测,“中用”者并没有烧。对于有甄别的焚书这一做法,按照李斯的设想,不能一概的认为是“愚民”,按照李斯的想法,应该理解为防止“私学”,估计“公学”还是允许的,要不然,为什么具有“博士”职称的人还允许藏有这些书籍?
后世学者在谈及秦以前的历史资料缺失时往往会把责任推到这个所谓的“焚书”事件上,而忽视了另一个重要事件就是项羽的“屠咸阳城”。我认为,真正导致秦以前的历史资料缺失不是秦始皇的“焚书”,而是项羽的“屠城”!项羽进咸阳城后的做法跟日本鬼子的进南京的强盗做法没有什么区别,基本上做了三件事,一是“屠”,二是“抢”,三是“烧”。那时的人口比较稀少,估计咸阳也没有多少人,项羽很快就杀得差不多了,在项羽眼中,金银财宝和女人最有用,所以也很快抢完了,分光了,分给他的他都运到彭城,也就是现在的徐州去了,所以屠和抢项羽很快就完成了,而烧据记载却持续了数月之久,在这样的强盗做法面前,秦王朝的国家档案馆能幸免吗?要说真正的“焚书”,罪魁祸首首推项羽,不过项羽不是有预谋的“愚民”,而是“泄私愤”,因为项羽没有那样的政治智慧,他压根就不是一个政治家,,他一生的所做所为简直就是一个强盗(见本人博文《项羽是英雄还是强盗》)。
秦始皇按照李斯的建议,烧的书也是有甄别有保留的,不是“全烧”,一是六国历史资料(非秦籍),二是民间的藏书。对于国家档案馆和博士的藏书和百家之言,并没有烧毁,供“博士”,也就是秦国当时的中科院去研究。当然,以后世人们的观点看,对于民间藏书采取烧书这种做法确实不妥,但是,站在秦国政府和始皇帝本人为了稳定全国政局的立场上去考虑,我认为虽然不妥,但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毕竟,“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
根据历史记载我们可以看出,所谓的“焚书”是大臣的建议,而不是出自于秦始皇的本意,目的是防止“私学”,而不是“愚民”。所以把这一事件说的罪大恶极,且归咎于秦始皇而忽略项羽的破坏,显然有失公允。
在秦始皇和李斯他们看来,焚的基本上是当时对新郡县制政治体制不满,或者和这一体制不相符的思想有关的书籍,或者对国家稳定有影响的书籍。就像资本主义焚烧马列著作一样。受人们对世界认识的局限,受阶级的局限,受历史环境的局限,我们不能用后人的思想要求古代人按照后世人们的思想去做事,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如果非得这么做,也是很可笑的,谁能说我们现在的一些做法就一定会得到后世子孙的赞扬?
再说“坑儒”。如果说“焚书”确有其事的话,“坑儒”根本就不存在。
秦始皇确实坑杀过四百六十多人。对于坑杀的这四百六十多人,无论是当时的秦朝,还是后来取代秦朝的西汉王朝,都不认为杀那些人是“坑儒”,因为这些人根本就不是“儒”,而是“术士”。按照这些人的行为判断,他们不能算作“儒士”,把这些人说成“儒士”,那是对“儒士”的玷污。我们不能说所有的“术士”都是坏人,但秦始皇所杀的这四百六十多个“术士”应该不是好人,至少站在秦始皇的立场上看,不是好人。
秦始皇坑杀的这四百六十多“术士”,也不是滥杀无辜。据《史记》记载,“(秦始皇)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这说明秦始皇是经“御史悉案问”这样的法律程序而查出来的460名“犯禁者”,这“犯禁者”应该是有一定罪过的人。对“术士”,我们不能说他们都是坏人,但他们当中绝对有坏人,而坑杀的就是其中的坏人。这就像我们赞赏《水浒》中的梁山好汉,但梁山好汉中难道就没有坏人吗?据周思源先生统计,梁山一百担八将中就有四十多个坏人,这四十多个坏人,就不能算作好汉。
按照《史记》的记载,秦始皇所杀的这些“术士”中的坏人,基本上是一些骗子和对社会稳定有危害的危险分子,即所谓的“犯禁者”,他们干起欺骗的勾当,胆大妄为,跟现在的邪教组织差不多,骗人都骗到国家元首那里去了,或者妖言惑众。他们骗取国家钱财,一般都数额特别巨大,影响特别恶劣,要么制造紧张空气,煽动动乱,危害社会治安,估计跟东突恐怖分子差不多,就是现在,这些人也会以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的,或者以扰乱社会秩序罪而受到法律制裁。他们该死,只是以何种方法让他们死。我认为坑杀比另一种当时的刑罚车裂更仁慈。不管怎样,杀他们并没有错。就像从伊斯兰教分裂出来的恐怖组织一样,是应该杀头的。
在“术士”中,影响最坏,迫使秦始皇痛下杀心的“术士”有好几位,其中有一个叫徐福的人,他借口为皇帝寻求长生不老的灵丹妙药,骗了很多钱,具体多少,连秦始皇都认为多的说不清,“费以巨万记”,“巨万”绝对不是小数目,这个徐福不是简单的骗吃骗喝。这还不算,还骗走了“数千童男童女”,又有贩卖人口之嫌,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其他犯罪,不得而知。据传说,徐福带着这些童男童女出海,可见徐福不是偶然萌发了欺骗的想法,而是早有预谋的。
寻药不着,还谎称在海里“为大鲛鱼所苦,故不得至”,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辩解。秦始皇对这些人非常信任,言听计从。当始皇帝听到他们“为大鲛鱼所苦,故不得至”时,放下帝王的架子,不辞辛苦,从渤海湾到连云港,亲自为他们射杀大鱼,居然还真射杀了一条大鱼,这也体现了一代帝王对这些“术士”的关心。
可是,徐福后来寻药不着却下落不明。按照传说,徐福是带领这数千童男童女出海到了现在日本,所以有一种猜测说日本人基本上是这三千童男童女的后代。据考证,日本现在还有纪念徐福的庙宇,说明这并不是空穴来风。也许徐福并没有把那些从秦始皇那里骗来钱私吞,而是用在了那三千童男童女在日本的发展上,但他那样做本身就是一种欺诈行为无疑,是犯罪。如果传说是真,日本人都是他和他带去的三千童男童女的后代的话,那么,没有他欺骗秦始皇去日本,也许就没有残绝人寰南京大屠杀吧。所以无论从什么角度看,从什么立场讲,这些行骗的“术士”那是绝对应该杀的。
还有一位“术士”卢生,也拿了很多钱去寻药,当然也没有寻到,回来后也欺骗秦始皇说“有恶鬼”,还说“恶鬼辟,真人至”,然后又对“真人”进行了一番渲染:“真人者,入水不濡(湿润),入火不爇(ruo音同弱,燃烧),陵云气,与天地久长。”所以他要求秦始皇隐居藏形:“愿上所居宫毋令人知,然后不死药殆(殆,音同贷,差不多得意思)可得也。”始皇帝又一次听信了他们。
尽管皇帝对卢生很信任,言听计从,可是这卢生还是私下里诽谤秦始皇,经过一番诽谤后又说:“未可为求仙药!”估计他也求不来仙药,于是只好逃跑。对于欺骗,对诽谤,对信任有佳后的不辞而别,面对使自己颜面扫地的尴尬,秦始皇非常气愤,估计是任何一个人都会很气愤,无一例外,所以秦始皇才起了杀死骗子的心。我想我们应该理解秦始皇。如果你受一回骗,你就会知道骗子是多么的可恨,如果你经常受骗,而且骗子骗了你又骂你愚蠢,你一定会觉得骗子是多么的该死!该杀!!该千刀万剐!!!这是人之常情。
看看这些“术士”的所作所为,哪里有一点儒家的风度?他们哪一点能称得上是“儒”呢?他们的这些做法和我们一直以来推行的儒家思想格格不入,相去甚远。千古一帝秦始皇也是一个人,他也有感情,也有脾气,根据秦始皇所遭遇的残酷现实,我们不能不说,秦始皇也许很残暴,但他杀这些人根本不是因为残暴,也不是秦始皇要无端的杀他们,而是他们确实做了该杀的事,他们该死。所以,杀这些人不能说是“坑儒”!
通过对历史地研读,我认为,千百年来说秦始皇“焚书坑儒”,完全是一桩冤案,千古奇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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