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关于诸侯王的问题,帝室与诸侯王之间的矛盾,刘邦分封同姓王,是为了协调同姓兄弟之间的关系 ,实际上这是兄弟之间权力和财富分割上不可调和的矛盾。如文帝处置淮南王刘长的问题,他与文帝是兄弟关系,汉文帝十二年时,刘邦留下来诸子只有文帝刘恒与淮南王刘长兄弟二人了,故当时便有民谣歌淮南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汉景帝时平定吴楚七国之乱,那就是兵戎相见,变得非常残酷了,那次战乱有一王被杀,六王自杀,斩首十余万级(据《汉书·景帝纪》)。从此以后,诸侯王的势力,已极大的削弱了,但问题还存在,过去的诸侯王势力被削弱了,但又出现了新的诸侯王与帝室的矛盾。为什么?因为诸侯王分封制度还在。《汉书·景十三王传》中讲到:
“中山靖王胜以孝景前三年立。武帝初即位,大臣惩吴、楚七国行事,议者多冤晁错之策,皆以诸侯连城数十,泰强,欲稍侵削,数奏暴其过恶。诸侯王自以骨肉至亲,先帝所以广封连城,犬牙相错者,为盘石宗也。今或无罪,为臣下所侵辱,有司吹毛求疵,笞服其臣,使证其君,多自以侵冤。”
所以这些诸侯王来京师朝见汉武帝时,便告御状了。建元元年(公元前138年)十月,代王登(文帝之孙),长沙王发、中山王胜(皆景帝之子,武帝的亲兄弟),济川王明(梁孝王之子,武帝之侄,文帝之孙)来朝,武帝置酒相会,胜闻乐而泣,武帝问其故,胜便以吏所侵事告了一状。不久,济川王明便坐杀身边的宦者而废迁房陵。这里既有诸侯王自身的问题,又有君王与诸侯王之间缺乏骨肉亲亲之恩的问题。后来主父偃就提了一个实施推恩令的建议,既有亲亲之恩,又从实际上削弱了诸侯王的实力。《汉书·主父偃传》称:
“偃说上曰:‘古者诸侯地不过百里,强弱之形易制。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今以法割削,则逆节萌起,前日朝错是也。今诸侯子弟或十数,而適嗣代立,余虽骨肉,无尺地之封,则仁孝之道不宣。愿陛下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必稍自销弱矣。’于是上从其计。”
汉武帝实施“推恩令”,表面上是亲亲之恩,实际上是分化削弱诸侯王的力量。以中山靖王刘胜为例,此人乐酒好内,有子百二十余人,实施“推恩令”的结果便可想而知了。具体是:“诸侯以私恩自裂地分其子弟,而汉为定制封号,辄别属汉郡,汉有厚恩,而诸侯稍自分析弱小云。”这是处理诸侯王软的一手,诸侯王中亦还有一些人很难相处,若《汉书·董仲舒传》讲到江都易王刘非,是汉武帝之兄,素骄好勇,故汉武帝以董仲舒为江都相,后来刘非的儿子刘建继位以后,便胡作非为了,因谋反而被逮问,建自杀。故武帝对诸侯王在实际的处置上还有硬的一手。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便有淮南王与衡山王谋反的事,淮南王初封刘长是刘邦的少子,其子刘安文帝时袭封,衡山王刘赐亦是刘长之子,是刘安的兄弟。武帝时,淮南王刘安谋反,主要是其太子的事,也只是有谋反的策划,并未起兵。衡山王也是因其子刘孝而被牵连。汉武帝派廷尉张汤与董仲舒弟子吕步舒去处理这个案子,吕步舒依《春秋》断案,武帝皆从之。淮南、衡山二案,所连引列侯、二千石、豪杰等,死者数万人。实际上所谓二王谋反的问题,皆是二王诸子及后宫谋取王位继承引起的内部矛盾,然后相互告讦变成谋反的大案。从根本上说,诸侯王的衰亡,有其自身的原因。《汉书·景十三王传》的赞曰:
“昔鲁哀公有言:‘寡人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未尝知忧,未尝知惧。’信哉斯言也!虽欲不危亡,不可得已。是故古人以宴安为鸩毒,亡德而富贵,谓之不幸。汉兴,至于孝平,诸侯王以百数,率多骄淫失道。何则?沉溺放恣之中,居势使然也。自凡人犹系于习俗,而况哀公之伦乎!夫唯大雅,卓尔不群,河间献王近之矣。”
班固这一段话还是相当有道理,整个汉代,从高祖刘邦所封的同姓诸王,到汉末时,有好结局的实在少见,这是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环境所决定的。若梁孝王之后刘立,是在西汉末哀帝时被处置的,审讯时他这样说自己:“少失父母,孤弱处深宫中,独与宦者婢妾居,渐渍小国之俗,加以质性下愚,有不可移之姿。往者傅、相亦不纯以仁谊辅翼立,大臣皆尚苛刻,刺求微密。谗臣在其间,左右弄口,积使上下不和,更相眄伺。宫殿之里,毛氂过失,亡不暴陈。”(《汉书·梁孝王传》卷四七)从刘立的供词亦可知“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不可能培养出栋梁之才,如果少年放纵其任事的话,那么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汉代诸侯王出问题的,大多由于其诸子争夺太子地位,与其后妃妻妾之间的争夺相关,矛盾尖锐之后,便不择手段,一旦闹到朝堂之上,便成了谋叛大案。现代的机关大院,某种意义上,与古代的深宫有相似之处,孩子们的生活与社会是脱节的,这个环境造成的优越感,使干部子女踏上社会就自然有特殊化的问题。如林彪的问题,便出在与叶群一起放纵林立果到空军任事,有一帮子人攀龙附凤地哄着他,围着他转,实际上害了他,他那个讲用报告,给总理看到了,送主席,立即让人收起来,不许传了。少年不懂事,易闯大祸,有了野心,得不到满足,便走邪路了。如果看一下淮南王与衡山王的案情,便可理解此中奥秘了。不仅汉代是如此,历朝历代的分封制都没有好结果。世家子弟生活环境太优越,过早的涉足政坛和商场,结果往往不佳,还是要从社会生活底层滚起,才能知道人情世故。朱元璋在《皇明祖训》中说:
“朕观自古国家,建立法制皆在始受命之君,当时法已定,人已守是,以恩威加于海内,民用平康。盖其创业之初,备尝艰苦,阅人既多,历事亦亲,比之生长深宫之主,未谙世故,及僻处山林之士,自矜已长者,甚相远矣。朕初而孤贫,长值兵乱,年二十四,委身行伍,为人调用者三年,继而收揽英俊,习练兵之方,谋与群雄并驱,劳心焦思,虑患防微,近二十载,乃能剪除强敌,统一海宁,人之情伪,颇亦知之,故以所见所行,与群臣定为国法。”
这一段话还是非常深刻的,知识与才能是从实践中来的,什么事都要从最基本的劳动和社会实践做起,没有历练,只有书本知识,仅凭世家出身的社会关系便少年得意,那是不行的,让他们当家任大事,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汉代诸侯王之子弟便是前车之鉴。那时叫“僻处山林之士”,现在叫“公知精英”,都靠不住。他们善于沽名钓誉,真让他们真枪实弹上战场,非坏事不可。赵奢之子赵括,嘴上的功夫不错,长平一战,葬送了赵军四十万。概念上的逻辑推演与生活的逻辑是两回事,前者是线性的,后者是多元而全方位的。至于河间献王刘德,是景帝之子,他作了不少整理古籍的文化工作,史称:
“(刘德)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由是四方道术之人不远千里,或有先祖旧书,多奉以奏献王者,故得书多,与汉朝等。……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其学举六艺,立《毛氏诗》、《左氏春秋》博士。”
他所作的毕竟是文化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这只要你修学好古,凭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是能做出成绩来的。至于行政管理,带兵作战,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五
“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在国家治理上,由张到弛,由弛到张,它总有一个过程。从文景到武帝,通过朝廷与诸侯王之间关系的变化,那是由弛而趋张的过程。我们如果去读贾谊的《治安策》,那是为由弛转而为“张”的舆论先行。到景帝时,晁错进行了具体策划。在对待匈奴的问题上,他提出了移民实边的建议和发难削夺诸侯王的建议,结果引起七国之乱,晁错反而成了牺牲品。平定七国之乱以后,朝廷与诸侯王之间的矛盾还在延续,其他社会矛盾亦日益尖锐。从景帝到武帝执政前期,已经开始拉紧弓弦的措施,包括意识形态和司法行政的制裁这二个方面。在意识形态上主要表现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司法行政制裁上则主要是出现了一批文法吏,也就是酷吏们兴办大案和要案。这二个方面的始端都在景帝时期露其端倪。我们知道,汉初是黄老之学占统治地位,如曹参执政时期,强调无为而治,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比较宽松,仍然保留着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态势。在朝廷与诸侯王之间,仍然有一批申商之士与纵横家一类说客在那儿活动,即使如贾谊与晁错,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也把他们列入申商,就其学术渊源来说,《汉书·艺文志》则把贾谊与晁错的著作归入法家类。如果细读贾谊的作品,他是主张礼治,不是主张法治的,可能受儒家的影响更多一些。至于晁错,最初是“学申商刑名于轵张恢生所”,张恢是轵县的儒生,晁错从其受申商之学,后来他又奉太常之命受伏生之《尚书》,可见当时诸子与儒家的分野还不明显。当时朝廷大臣与诸侯王身边都有一批游士宾客,各为其主,各家在思想倾向的分野上,还不明显。如贾山、邹阳、枚乘,都是诸侯王身边的游说之士,其思想倾向皆随形势而变化,也许可以归之于纵横家一类。《汉书·田蚡传》讲了汉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的一件事,那一年汉武帝只有十七岁,窦婴为丞相,田蚡为太尉,其云:
“婴、蚡俱好儒术,推毂赵绾为御史大夫,王臧为郎中令。迎鲁申公,欲设明堂,令列侯就国,除关,以礼为服制,以兴太平。举谪诸窦宗室无行者,除其属籍。诸外家为列侯,列侯多尚公主,皆不欲就国,以故毁日至窦太后。太后好黄、老言,而婴、蚡、赵绾等务隆推儒术,贬道家言,是以窦太后滋不说。二年,御史大夫赵绾请毋奏事东宫。窦太后大怒,曰:‘此欲复为新垣平邪!’乃罢逐赵绾、王臧,而免丞相婴、太尉蚡。”
结果赵绾与王臧二人皆下狱自杀。另一件事见于《汉书·儒林传》的辕固传,事情发生在景帝时,辕固与黄生争论于景帝面前,景帝偏向儒生辕固,而黄生主黄老之学。史载:
“窦太后好《老子》书,召问固。固曰:‘此家人言矣。’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书乎!’乃使固人圈击彘。上知太后怒,而固直言无罪,乃假固利兵。下,固刺彘正中其心,彘应手而倒。太后默然,亡以复罪。”
从这二件事,可知在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窦太后去世以前,黄老思想在朝廷占主导的地位,然而提倡儒家的学说,从景帝已开始。汉武帝即位以后,这个态势更为强健,但要到窦太后去世以后,才能取得主导的地位,而独尊儒术,罢黜百家,那是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提出的。其云: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汉书·董仲舒传》)
所谓“《春秋》大一统”,说到底便是保持君王的尊严和权力必须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它是对于诸侯王分裂主义倾向而言的,是为了保障权力的高度集中和统一。对策以后,汉武帝便让董仲舒为江都易王刘非的丞相。刘非是武帝的哥哥,好勇而骄横,这对董仲舒而言,是一个非常难办的差事。江都易王问董仲舒,越王勾践灭吴的事情怎么看?董仲舒没有正面回答这个具体问题的是非,认为越本无一仁,也就是算不上仁人,“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是以仲尼之门,五尺之童羞称五伯,为其先诈力而后仁谊也。苟为诈而已,故不足称于大君子之门也。五伯比于他诸侯为贤,其比三王,犹武夫之与美玉也。”王曰:“善。”从他们的对话来看,春秋五霸讲的是霸道,董仲舒讲的是儒家的王道,所以“仲尼之门,五尺之童羞称五伯”,如果你顺着江都易王思路讲越王灭吴之事,那么你势必使诸侯王与朝廷对立起来,陷入过去纵横家的思维圈子,问题是诸侯王身边的说客,并非都能如董仲舒那样态度鲜明地划清这条界线,如果为诸侯王之利害谋事,那就会陷入在朝廷看来是为诸侯王谋叛的死结之中。我们读一下《汉书·伍被传》,便可以知道这些在诸侯王身边的游士说客处境之难。淮南王刘安好学术,折节下士,伍被为楚伍子胥之后,是淮南王幕下众宾客之首。淮南王有邪谋,他开始持反对的态度。当淮南王的孙子刘建被逮以后,刘安问伍被事已如此,该怎么办。伍被设身处地为淮南王设计了一些方案,实际上也很难付诸实施,而且这个方案也是出于为朝廷有利设想的,结果伍被还是被杀了。从这二个案例,可以知道从观念上讲独尊儒术、罢黜百家在维护朝廷大一统局面的意义了。尽管朝廷可以任命儒生公孙弘为丞相,并依仗权力和政策措施,诸如设五经博士,让博士弟子员可以为官,但他们在思想观念上仍然不可能完全一致,黄老思想还是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不说别人,就是汉武帝当年的太子洗马汲黯,还是坚持原来的黄老观念,史称其“学黄老言,治官民,好清静”,他可以公开批评汉武帝“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义,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汉武帝批评他说:“甚矣,汲黯之戆也!”这个“戆”字,是指汲黯怎么不懂他儒表法里的策略呢?汉武帝除了招文学儒者,还重用一批文法吏,用严刑峻法来维护他的统治。为此群臣批评汲黯,汲黯则说:“天子罢公卿辅弼之臣,宁令从谀承意,陷主于不谊乎?且已在其位,纵爱身,奈朝廷何!”(《汉书·汲黯传》)从汉武帝及群臣与汲黯的这一番对话,可见汲黯直得可爱。故“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儒家作为朝廷在意识形态上的主流地位,实际上只是借着尊尊亲亲确立王者至高无上的地位,尽管其他诸子之说在那个时期退出主流地位,但其他各种流派的思想观念还是活跃于知识分子当中,它不可能一下子完全消失,在适当的时机,随着社会矛盾和各个阶层的需要,还是会以各种形式表现出它之存在的。
六
如果把“一张一弛,文武之道”的文武二字,理解为文与武二手,那么文的一手便是在意识形态上表现为“独尊儒术,罢黜百家”,而武的一手,便是表现为通过司法手段对各种分裂势力的制裁。我们不妨读一下《汉书·酷吏传》,它的序言引孔子在《论语·为政》中所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刑法与德治是统治的二个手段,前者是霸道,后者是王道,一文一武相辅而成。文中有一句“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原”,那即是文法吏用法令来治理社会秩序是治理的一种手段,而根本上还得靠思想观念上的教育,在儒家看来德治是致治的根本。一文一武,国家治理的二个手段,缺一不可。刘邦入咸阳,约法三章,那还是有法令的,不是没有法制,只是宽松而已。故序言对汉初萧曹那段无为之治,称为“罔漏吞舟之鱼”,这是对社会一般问题而言,实际上对于各种分裂势力还是不断用战争手段来解决问题的,如汉初对异姓诸侯王的铲除。酷吏这个概念,在吕后时便有了,只是不普遍罢了。《汉书·酷吏传》序言称:
“高后时,酷吏独有侯封,刻轹宗室,侵辱功臣。吕氏已败,遂夷侯封之家。孝景时,晁错以刻深颇用术辅其资,而七国之乱发怒于错,错卒被戮。其后有郅都、宁成之伦。”
从这一段表述可以知道,酷吏其实只是君王为维持其统治的爪牙而已,酷吏的出现,并非始自汉武帝,在吕后时已有了。汉文帝时,以张释之为廷尉,《汉书·张释之传》记其一案云:
“顷之,上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之,属廷尉。释之治问。曰:‘县人来,闻跸,匿桥下。久,以为行过,既出,见车骑,即走耳。’释之奏当:‘此人犯跸,当罚金。’上怒曰:‘此人亲惊吾马,马赖和柔,令它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上使使诛之则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倾,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错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当是也。’”
廷尉是当时最高的司法当局,他处理案子时,不是看君王的颜色行事,强调的是“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倾,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错其手足?”这就是要求司法如何依照律令保持公平和公正的问题,执法的目的是维系社会的秩序。到了景帝、武帝时期的酷吏,情况就不同了。汉武帝时,酷吏的代表人物是张汤与杜周。先说张汤,他曾是汉武帝时的廷尉,史称其办案,“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监吏深刻者;即上意所欲释,予监吏轻平者。所治即豪,必舞文巧诋;即下户羸弱,时口言‘虽文致法,上裁察。’于是往往释汤所言。”(《汉书·张汤传》)可见张汤办案是看武帝的颜色以及案子对象的状况而办,那就有倚轻倚重的问题。这个问题,在杜周的谈吐中,表白得更加清晰。杜周也在汉武帝时担任过廷尉,史称:
“其治大抵放张汤,而善候司。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客有谓周曰:‘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汉书·杜周传》)
这样办案,如果君王又错失,那么办案的结果,往往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了。张汤经手过许多大案要案,史称其“治淮南、衡山、江都反狱,皆穷根本。严助、伍被,上欲释之,汤争曰:‘伍被本造反谋,而助亲幸出入禁闼,腹心之臣,乃交私诸侯如此,弗诛,后不可治。’上可论之。其治狱所巧排大臣自以为功,多此类。”(《汉书·张汤传》)张汤治狱,还有配合汉武帝崇尚儒学的倾向,故“汤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平亭疑法”,故“丞相(公孙)弘类称其美”。(《汉书·张汤传》)而在公孙弘身上,他也是“辩论有余,习文法吏事,缘饰以儒术”。(《汉书·公孙弘传》)故从公孙弘与张汤这二个人身上,文武二途还是互相配合的,如治横山与淮南之大案,便有儒生吕步舒与张汤配合,依《春秋》大义断案。在汉武帝时,儒生出身的官僚如公孙弘,结局要好一些,而酷吏们得罪人太多,其结局大多不佳。当初张汤与赵禹“共定诸律令,务在深文,拘守职之吏”,最终张汤为三长史所搆害,张汤不服,汉武帝让赵禹去见张汤,史载:
“禹至,让汤曰:‘君何不知分也!君所治,夷灭者几何人矣!今人言君皆有状,天子重致君狱,欲令君自为计,何多以对为?’汤乃为书谢曰:‘汤无尺寸之功,起刀笔吏,陛下幸致位三公,无以塞责。然谋陷汤者,三长史也。’遂自杀。汤死,家产直不过五百金,皆所得奉赐,无它赢。昆弟诸子欲厚葬汤,汤母曰:‘汤为天子大臣,被恶言而死,何厚葬为!’载以牛车,有棺而无椁。上闻之,曰:‘非此母不生此子。’乃尽按诛三长史。”(《汉书·张汤传》)
从这里可见这种酷吏虽以深刻为事,然其自持还能廉洁自奉,所以汉武帝复启用其子张安世。故对酷吏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还是要一分为二。汉武帝若不是文武二途并举,那很难处理诸侯王的问题。当然这个过程中,酷吏们也确实冤死了不少人,他们自己最终也成了历史的牺牲品。赵禹责问张汤“君所治,夷灭者几何人矣!”这个话的背后,今天你张汤冤屈而死,也是报应呵!历史就是如此无情。
汉宣帝时,元帝为太子,父子俩曾有一段对话,史载:
“(太子)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坐刺讥辞语为罪而诛,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汉书·元帝纪》)
这里所谓霸王道杂之,也就是儒表法里而已。汉武帝的文武二手并举才能收到治国的实效,这里以张汤、杜周他们为代表的汉武帝时期的酷吏,与战国是诸子如申商之学已是二回事了。商鞅他们还是有思想的改革家,而张汤与杜周不过是汉武帝手下的鹰犬罢了。他们与张释之也不同,张释之还有法治的观念,即使如韩非子,也有法、术、势一套思想体系,韩非子的《五蠹》与《显学》对儒家的学说完全抱批判的态度。张汤就不同了,他受到公孙弘的赞扬,他与吕步舒一起附会《春秋》经义来断案,故儒表法里之法,只是指狱吏们出身的文法吏的司法操作层面而已,他们只是以法令迎合统治者为治之具,不能与法家的思想混为一谈。它也是国家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没有专政的一手,仅靠思想意识这一手,不可能有效地治理国家,不能因它面目狰狞而否定它存在的客观需要。汉元帝不懂得这个最基本的道理,所以汉宣帝会讲“乱我家者,太子也”。正因为如此,汉代在元、成、哀、平四代都是儒生当家,最终是王莽以外戚身份夺了汉家的天下。故毛主席说过,元、成、哀、平一代不如一代。自汉武帝至汉宣帝,汉代的家法是儒表法里这个说法是能成立的,没有这文武二手,国家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治理。这在古代是如此,在当代恐怕也缺少不了,其表现的形式和内容应该有很大的变化,其总的精神是一致的。秦晖在《传统十论》一书中,有专门一章,批判儒表法里的说法,他的矛头是对着毛泽东《读<封建论>呈郭老》那首诗中“百代都行秦政法”那一句而来。其实儒表法里这句话出自毛主席概括《汉书·元帝纪》上汉宣帝与元帝那一段对话,秦晖只从概念上去推导,根本不知道中国历史是怎么回事,他根本不懂中国思想文化和实际政治操作层面的传统是怎么一个关系,任意地妄加评论。这本书是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如今仍招摇过市,误人不浅。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读过《史记》太史公自序中的《六家要旨》,其文云:
“《易大传》曰:‘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彊本节用,不可废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则不然。以为人主天下之仪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如此则主劳而臣逸。”
这里六家是阴阳、儒、墨、名、法、道德,“百虑而一致”,此谓各家思考的途径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途径不同,取向则一。这个一是指现实生活的需要,各家思考的视角不同,方法不一,为现实斗争的需要服务的宗旨是一致的。各家只是进言之路不同,省与不省,是指学者考察诸子百家时,是不是理解这一点。故这个百虑而一致不是建立在思维的逻辑推演的基础上,而是现实生活逻辑上各个时期各个方面不同的需求,而其服务的对象则是现实社会生活处理不同问题时不同方面的需要。因此诸子百家之间,在不同时期,往往有不同的分化组合。在思想的层面,在操作的层面,在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层面,在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层面,均有不同。如从人物个人来讲,思考问题的视角,亦往往随着他处境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在不同的层面,在处理不同问题时,在个人所处情景上的不同,其思维的视角可以有各种差异,因而在诸子之间既有共存而互相补充的关系,又有对立而互相斗争的一面,这个相互关系的状态,是由实际生活矛盾的状态所定,是生活的逻辑需求决定概念的逻辑推演。因此儒法之间,从概念上是可以对立的,但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它们在不同的层面上又可以是共存而互补的。对于统治者而言,各种思维流派的定势,是如何在不同时期、不同层次、不同方面为我所用的问题,任何一种思维的逻辑定势,其适应性都是相对的。简而言之,绝对真理只存在于相对真理之中,单纯从概念逻辑推演的过程来推导普适性,实际上只能是一种形式逻辑的思维方法,缺少辩证的方法。这在价值观念上更其如此,任何普世价值的说教都只是适应某个时期、某个特定人群的需要,对于这些说教,千万要保持清醒和警惕的态度,它的背后往往包含着邪门鬼道,千万别为那些表面上道貌岸然的公知精英所迷惑,没有矛盾的特殊性,哪来什么矛盾的普遍性呢?故省与不省,关键是认知的出发点,是实际出发,还是从概念出发,只有从实际出发,才能做到实事求是。(未完待续)
链接:朱永嘉:说“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从文景之治到汉武大帝(一)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