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雨连日,令人生厌;早晚凉极,秋季将至。金秋的全景在草民家乡已不复存在,我只能在自己的院子里观赏累累的金桔果,等待着高大的金桂树开放浓香四溢的花儿,聊以满足自己对往昔农村金秋时节大好风光的留恋。
草民承认,自己落伍了。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草民懂的。但一旦来的所谓的“新”还不如旧的话,那就应另当别论了。
草民家族世居农村,后又与农民为伍,倘再说不熟悉农村和农民,那便是自欺欺人之谈了。30多年前,农民(当然不是全部)把自己比作牛,自叫“农牛民”,但绝无自贬的意思。这在解放前也自叫,但含义和意义却大不同了。新中国,新社会,新农民,已经取代了旧中国,旧社会,旧农民。鲁迅先生有诗句曰“俯首甘为孺子牛”,足见牛乃以“一犁耕到头”的勤劳吃苦精神闻名于世的动物。它吃的是草料,干的是重活,在新中国农村尚未实现机耕机灌的时期,牛是很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生产队不得随便宰杀的宝贝,所以,做牛是很光荣的。一些高雅之士所弹奏的琴声牛真的听不懂,但弹琴者极有可能根本就不懂牛。而比牛更加吃苦耐劳的当然是农民,所以,做农民很光荣。
草民不曾忘记,毛主席实现了孙中山先生想让“耕者有其田”的夙愿,并且百尺竿头更进一大步,号召农民组织起来,搞集体化农业生产,走社会主义康庄大道。事实证明,毛主席的实践是成功的,非常的成功。在集体主义精神的激励之下,农民们在田里种粮(夏粮秋粮——早稻晚稻)种油菜,在地里种棉花种蔬菜瓜类,在山上种桑树以养蚕,种果树以自享,种杂粮(番薯南瓜)以补充粮食和喂饲猪猡,在河里水塘里养鱼以自分(作为过年的福利),这样的农村现状,难道还不算好吗?
厌恶农村,小觑农民的精英们,在你们之中,有的生来就好像是高贵者,没有见识过集体化时期的农村,却能说出农村集体化的种种“谬误”来,而且说得头头是道,彷佛亲历过一样;有的生得太晚,但受了前者的蛊惑,中了前者的圈套,也跟随着乱叫了起来——这就是“很可悲”的注脚。说到农村,不得不说来农村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们。当年来本镇插队落户的主要是S市的知青,有些人的老祖宗就是本地人,故若要填写籍贯,还是本市的名字。大城市出来的年轻人,一般都是细皮嫩肉的,尤其是女知青。农村和农民们并没有小觑他们,无论在体力劳动中,还是在日常生活里,对他们都给予了一定的照顾。知青中多半当了赤脚医生、代课老师、农技员、镇办企业会计,等等。好多知青在本镇有亲戚,直系的、旁系的均有。说知青在农村是遭罪,这是凭空的想象,更是无端的捏造。草民的近邻中就有一个S市的知青,他先在江西插队,娶妻生子后来到了本镇,因为其父就是从本镇出去,在S市找到工作后久居于S市的。现在,夫妻俩已在S市呵护早去那里工作的儿子了。河斜对面的一座高大的楼房里也有一个女知青,当年没有跟风返城,而继续留在丈夫身边,保障了家庭的完整。其夫也不负妻望,开办工厂挣了大钱,2年前关了工厂,也双双去S市呵护儿子去了,只是隔一段时间来关照一下自己的房子。……
曾几何时,伤痕文学将锋芒对准了知青上山下乡一事,好一顿的痛批恶骂呀,支持者们更是把农村看成了人间地狱,非活人所呆的地方,农民也被视作不开化的愚昧群体。那好吧,草民介绍一部电影,叫做《牧马人》,由朱时茂主演的。这部电影当然不是歌颂知青上山下乡的,(尽管是谢晋导演的,也只是草民只见)但从中我们却能看出比赞扬知青上山下乡更好的奥妙。许灵均(朱时茂饰)在西北一个牧马场劳动,一转眼的工夫便是20年。那儿不仅贫穷,也很落后,只有人是善良到了家的。其父远在美国,待中国即将进入改革开放年代之后,他来到了祖国,此时,距离父子俩分别已经整整30个年头。其父此来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把“受了20年痛苦”的儿子带走,到美国去继承他的事业。然而,令父亲万万想不到的是,许灵均居然婉言拒绝了。是什么原因呢,究竟?——是善良的农牧民为他成就了终生大事,是毛泽东时代人间的温暖使他这个弃儿长大成人,是集体的力量让他看到了祖国的前途,这就是他坚定不移地留在祖国的充分理由。(详情请去观看电影)父亲临走前,对阔别了30年的儿子无奈地说,“我在财产上是个亿万富翁,可是在感情上我却一贫如洗,说得准确一些,我是一个乞丐。”
介绍完电影再说农村、农民。事实上,知青插队落户对农业生产队来讲是一个额外的负担,这一点想必大家都知道。城市人过不惯农村生活,其实也能让人理解。但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有的知青能够放下城里人的架子,渐渐地适应了农村的劳动和生活,与农民交了朋友、联了姻,而有的却不能呢?不能也就算了,返城后不顾自己所受的冰冷待遇,却对农村冷嘲热讽起来,这在电视剧《孽债》中反映得淋漓尽致。“让娃娃们都回来吧”,说得很轻巧,说关怀备至也不为过。而《孽债》告诉我们,城里已难以容纳“娃娃”们。返城前拆散了自己的家庭,返城后没有称心如意的工作,反而使自己、使自己原先的配偶和留在远方的子女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毛主席早就说过:“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在文革中又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说服城里干部和其他人,把自己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送到乡下去,来一个动员。各地农村的同志应当欢迎他们去。”毛主席的确是英明正确的,草民是亲眼目睹的见证者。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当年的社会主义农村是多么的欣欣向荣,蒸蒸日上。农民们齐心协力搞生产,勤俭持家过日子,谁不说咱家乡好!
麦浪滚滚歌农村,稻穗弯腰点头笑,披星戴月是农民,幸福就得靠勤劳,靠勤劳!
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农村就是一幅风光美丽,前程无限的画卷!
2014.9.14晚毕
长篇附文:
冬天的故事(纪实散文)
第一章
那是一九七九年的隆冬之时,一天的晚饭后时分,我正在家门口吹着竹笛,笛声穿透狂吼的西北风传向四面八方,虽不怎样的优雅动听,也算是表达了我的心声。这是一曲《沙家浜》里的选段,随大队文艺宣传队应邀外出几十公里远的地方演出《沙》剧时多次伴奏过了的,早已烂熟于心。正当我吹得起兴时,二十米开外的一座大宅院门口飘过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喂,这么高兴啊!饭吃了吗?”她一边喊着,一边走了过来。“还没有吃。”我停止了吹奏,答道。“快吃吧,吃好了帮我个忙,好不好?”她说。“要我帮你忙,大千金,我能帮你什么忙?”
她认真起来,说:“你是知道的,我快要去县城上班了,今天晚上想去任家大队T老师家,在那里我教过一年的书;要走了,给他送一包糖去,一点心意嘛。陪我去,好吗?”
我望了望天空,已经灰色了;看了看她,一副认真的表情。天冷我倒不怕,怕的是她是我的顶头上司的女儿,人都快脱离农村的苦海要去吃皇粮了,晚上的这一陪访若让人看见了,我还不被人笑话?更严重的是倘若她的父亲和我的同事们知道了,我会显得很尴尬。
她看出了我的迟疑,故意道:“怕冷?不过二、三里远么,就算看在我爸的面子上,难道也……”她故意拖长了声调,牢牢地瞪着我。
我觉得不能不答应了,说:“好吧,十分钟完成吃饭任务后就出发!”
通往任家大队的路倒是条宽阔的机耕路,这般寒冷的晚上走在这条路上的人也十分的稀少。一出城便望见远处农家的屋里透出来並不很明亮的灯光,又是农历廿几的晚上,兴高采烈的西北风毫无阻碍地尽情地扫荡着农舍和田野,也考验着我和她的耐寒的程度。我走在她的后面,间隔约莫有一公尺的距离。与她并肩而行是不行的,我不敢,也无意如此。其实,我知道她是很尊重我,甚至钦佩我的,一次我的学生包揽了区作文比赛的前三名,是她得知消息后第一个给我报的喜。我与她的祖母又在同一条河沿路上居住了几十年,住房之间仅仅相隔了二十米左右。
她似乎不高兴了,愤愤地说:“人呢?走快些呀!怕我吃了你?”
我嘿嘿地笑着说:“保护你,应该走在你的后面。‘吃’我倒是可以的,谁叫我是贵父的下属呢。”
我还是没有去与她并肩而行,她不高兴那是她的事,反正她即将离开L镇了,以后见了面还会不会理我,真还说不准呢。她是和我同岁的人,上山下乡时去了四明山区,不久后下山在各地奔波着当代课教师,都是她老爹一手安排的。四年前她来到我们L镇,先在某大队小学代课,后来进我们镇校做了我的同事,已经两年半了,光阴似箭哪。
不多时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T老师的家。三间平房外加一灶间,看上去既整洁又宽敞,一家四口也足够了。T老师大我好几岁,我们是老熟人了;他见了我们很开心,赶忙叫他的妻子给我们泡茶,连声说着“请坐,请坐。”又不解的看看我们,说:“你们俩……”
她忙站出来,用手指着我:“F先生是保护我过来的,是我求来的。T先生,我要走了,表格都填好了;临走之前来拜望拜望你,感谢你以前对我的关照。”说完,她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包糖,约莫有半斤分量。
T先生连忙道:“哪里哪里,你还这么客气。”
我忽然觉着不自然起来,因为从T先生看我的目光里,分明察出了他的猜疑和好奇。所以,我保持了沉默,愣愣地坐着,听着他与她的闲聊。我暗自发笑,为一个廿七岁的大姑娘当“保镖”,长这么大还是“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T先生向我发话了,笑着说:“F先生,你好像有点不高兴,是我招待不周?”
我赶紧陪着笑脸说:“哪里哪里,她是今天的主角,她终于熬出头了,要当领导阶级去了。”
她狠狠地白了我一眼,没好声地说:“你尽管讽刺!”
我朗声道:“不不不,是真心的祝贺,祝贺!”
突然,T先生问我:“你,个人问题解决了没有啊?”
闻听此言,即刻间使我陷入了深深的苦痛之中,不堪回首的恋爱经历搅得我脑海翻腾,不能自己。打落门牙肚里咽,当是我最好的写照。
而她此时却显得非常的轻松,且和颜悦色,笑眯眯地说道:“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你担心自己会做光棍?我不信,天下的女人个个会像她们?”
我摆摆手,苦笑道:“你不信,我信,真的有些信。不说这种事了。”
于是,他和她聊起了知青返城的事情。她饶有兴致地讲述起在山上时的见闻,讲述干农活的艰辛,也谈了当代课教师的无奈。我照旧还是默默地听;听她讲罢时,只见她的脸上呈现出飞扬的异彩,笑声也格外地甜美爽朗,这个晚上注定是属于她的了。幸福之感,一定贯通了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胞,我想。
往返的路上,她兴致依旧,冲着我说:“来的时候你离我多远?现在打算离我多远?说呀!”语气咄咄逼人,一副强者的样子,全然忘却了对人的同情和安慰;人,无论男女,面临高就时大概就是这副样子的吧,我又想。
夜虽还不深,可寒风凌厉的冬夜的八点钟,也足够路上的行人受难的了。我想着以往历次的倒霉事,尽管无关我的道德,却仍不失为同事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与我恰好相反,她在经历了十年的东西奔波之后,光灿灿的前途终于摆在了她的面前,而她的得意也理属应当。此时我有些懊悔,有些自卑,也有些忐忑,今夜的陪客真是当得没滋没味,悔不该当初了。我依旧离她一米远,以她的速度为速度,行进在回家的路上,这时的寒风在起劲地推着我们前进。
第二章
走完了笔直的机耕路大道,行进到了昔日的西城门跟前,一种莫名的自豪感油然而生,这曾经是我们L镇的著名古迹之一啊。而今虽然完整的城门早已不复存在,但它却是确确实实在我们镇上存在过五百年以上的古迹;不管蜿蜒数公里的土石城墙究竟是不是戚继光大将军亲自督造,它终归是我们引以为豪的资本,L镇的后辈们绝无嘲笑破城门的理由与资格;我还深深地遗憾于自己生得太晚太晚了呢。戚大将军应有灵,佑我古镇后辈孙啊!
“走快些呀!”大千金在前面发令了,这回口气倒是不硬。
我回过神来,“哦”了一下,紧了一点步子,但也不打算去与她并肩,这是我自定的“纪律”。
她又说道:“刚才,想,什么了没有?”
我说:“冷,冷啊,真冷!”
她忽然停住了,甩了一下两条齐腰的大辫子,转过身来,现出一副气宇轩昂的样子,在此时红兮兮的路灯灯光的照耀下,颇有大舞台上李铁梅的风范与气度,我因此而忍俊不禁了。
她立时严肃道:“笑什么?笑我像丑八怪?嗯?”
我坦然地答道:“你美,特别是两条大辫子,相当的美。每天早上梳辫子很费时间吧?”
若论美与丑的话,她大幅度地倾向于美,也胜我几筹;若论身材的高与矮,同事们都说她比我高,而实际上她比我矮两厘米,她是1.72米的个。若再论
其它的什么,我就自惭形秽、毫无兴趣了。人比人,是要比死人的,这是老话。
骇人的西北风仍在逞威,气温还在下降,估计已在零下五度左右了。我们继续前行,拐弯之后又面向北了;路上已见不到行人,大抵人们都躲进被窝里享受去了。行进到一座必经的水泥桥梁,那无遮无拦的西北风更是肆无忌惮地攻击着我们;我此时的心里陡然间感到,今晚遭受的必是我有生以来最大的灾难了。幸好灾难终于被终结了,我已走到了自家的门前。
我停住了,对她说;“还要不要送你到家?”
她竟毫不迟疑地说:“不知道送佛送到西,好事做到底吗?送!”
我的天哪,离她祖母家只有二十来米的路途了,她还要说出这话来;我原本是客套一下的,现在看来也只能“到西、到底”了。我其实何怕这最后的几步,所惧的唯一的理由是怕被人发现;同事们对我过去的恋爱经历早已津津乐道,倘若再加上一条特大号的新闻,那就不是进一步为他们提供茶余饭后的谈资的问题,而是我无颜面再立于本单位的根本性问题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可不好听啊,饭碗等于生命啊!
我跺了跺脚,用手搓了搓脸,然后一挥手,说:“开路!”
这下她却迟疑起来,喃喃地说:“还不算很晚,进你府上坐一息吧。不欢迎?”
嗨,她还得寸进尺,真来劲了,还文绉绉很礼貌地说了“府上”一语,直令居住于老年般旧房子里的我这个穷“书生”汗颜而且惭愧得很。我是真不想我的顶头上司的女儿这般地看得起我,但转而一想,无论如何也找不出在自家门前拒客的理由,尽管她是自告奋勇的作客。我决计豁出去了,用手指着我的家门,说:“请进吧。”
屋内静悄悄的现状告诉我,母亲及兄弟们早已睡下,很可能已经进入了梦乡。我没有邀请她进入我的房间,尽管二十多平米的房间就我独个儿居住。“到灶间去吧,那里‘安全’。”
她闻听此言,捂着嘴笑了,轻声说:“打搅了。”
我家的灶间不算小,二十来平米,够我们一家四口人用的了。我倒了两杯热开水,递给她一杯,坐下来对她说:“你的胆子比我大得多了,你打算聊些什么呢?”
她喝了口热水,平静地说:“我的娘娘(注:我们这里把祖母叫作“娘娘”)跟你们家关系很好啊,她常常来你们家聊天。”
这倒是事实,我们与她的祖上两家在同一条河沿边居住有将近三十年的时光了,三年困难期间我还帮她的祖母推磨碾过米皮康呢。她的祖母是Y 镇人,十八岁嫁到L镇,光嫁妆就撑来了足足十八船,可见她祖上的家境不是一般的好了;她的祖父人称“金店王”,只因这个“店王”后来抽上了大烟,最终将富裕的家境抽了个精光。以至到了三年困难时,她的祖母也只能吃米糠饼度日了。先前偌大的一个整院,现在已经归属于十来户人家了。
我虽是主人,却仍觉得无话题可谈;于是便喝开水温暖发冷的身子,也只能如此了。可她看我无语,反而来了谈兴,话题也出乎我的意料,偏得让我做了丈二和尚。
她饶有兴致地说:“听人说,老四(我的大弟)勤力肯做,将来谁嫁给了他,保证省力气;你呢,比较忠厚老实,比较聪明,但有些懒惰,对不对?”
我平淡地回她:“瞎说。你听说过‘老实死’吗?聪明,聪明得都让人家笑话了。”
她露出不以为然的神色,说:“你的情绪怎么这么低落啊?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呢?我也受过打击的,信吗?”
我应付道:“山里干活太苦,对么?”
她连连摇头,两只眼睛神秘兮兮地看着我,拿出手绢擦了下右嘴角,又挺了挺身子,极轻微地咳了一声,然后若有所思地说:“知道吗,我十七岁就谈恋爱了。下山时我已经二十二岁,一次我把他带到了我家,我老爸没吭声,老妈却激烈地反对;她反对我找山里人。老妈当着我男朋友的面数落个不停,叫我失尽了面子,到现在为止,我和老妈之间的矛盾还很深呢。”
我並不好奇地问道:“你们吹了?”
她有些轻松地回答:“不吹又怎么着?听说他已经结婚了。”
突然,我的六十岁母亲的声音从她的房间里传了过来:“老三,夜深了,好困觉了。”我才知道母亲已经转觉了,一看手表,时间已经临近十一点,便应了声“马上就睡。”
她见状有些失望,一下子失去了谈兴,作了结束发言:“明天下午你有空吗?”
哦,对了,明天是周六,下午休息,于是我问:“有什么事啊?”
她不太高兴地说:“没事问你干什么。”
我想她已是快离开L镇的客人了,也就索性“到西、到底”了吧,便边打哈欠边对她说:“明天下午一点,你来找我吧。”
临走时她用手指戳了下我的头顶,扔给我一句话:“你呀,是半边聪明半边傻。”
什么意思,莫名其妙,这个幸福的女人!
第三章
周六的下午一点钟,她很准时地来了,走进了我的房间,因为在大白天,我也认为这是无所谓的。我正坐在写字台前读书,她进来后便把座位让给了她。我说“你很准时啊。”她答“我向来如此。”于是也就彼此彼此了。接着她细细地对我的房间察看了一番,之后我却未听到任何评论,反倒是我很不好意思起来;房间内的现状毫无情面地诉说着我的懒惰,比如满台面摊着的书籍,身上换下来的未洗的衣裤披在椅背上,更糟糕的是棉被没有叠整齐,枕头也歪着。这下台总算是坍足了,我只好难为情地傻笑着,心里却在想,让她背后说去吧,反正她几天后要高就去了,而我依旧是邋里邋遢的我,何必要苛求自己“有所谓”呢?于是,我的心情倒十分地坦然了。
她至终没有批评的声音,却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袋花生糖和一包“上游”牌香烟,爽气地递给我,说:“糖买得多了些,再给你一包,别人可没有你那么多,待你够好了吧!今天我又买了两包香烟,‘新安江’给了我娘娘(指其祖母,为地方语称谓),这包‘上游’给你。”
她的这个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举动,令我真的感动了,同时也觉着很有些受宠若惊的味道。要知道她给自己祖母的香烟才两角四分一包,而给我的“上游”却要三角四分,足足贵了一角,而且此烟(当时)是公社一级的干部们抽的,大队干部们还买不起哩。我拿着“上游”用鼻子嗅了嗅,嘿,真香啊。“谢谢你啦,让你破费了。”我对她说,“哪我该送你什么礼物呢?不能来而不往吧?”
她却挺认真地对我说:“谢个屁啊。你送我什么,送当然要你送的,我要你送一样东西,不知道你肯不肯?”
我赶紧问:“什么东西?只要我有的。”
她若有所思地说:“要你送……”——但欲言又止了,脸上略显难色,又泛起了微红色;哈哈,这个幸福的女人。
我瞧着她直想笑,催道:“说呀,尽管说出来吧。”
还是无语,她的手摆弄着齐腰的长辫子,心里一定在想着什么,这我自然不得而知。无语过去了约莫三分钟之后,我渐生出了乏味的无趣的心理;难道这也是幸福的大姑娘的怪毛病?我如是想。手表的时针向两点靠近了,这不是在空耗光阴浪费生命么?但她毕竟是贵客,是即将融入领导阶级队伍的一份子,理当尊重和迁就于她的,放在人之常情上来说,赔上半天的工夫也实在算不了什么,还是随她便的好。我释然了,再不去管她要我送什么礼物。
然而,她终于开口了:“送你一张照片,几天前照的,喜欢么?只是照得不大好。”
我愕然,要她的相片干啥用呢?刚想说“别”字,脑子里又踌躇不决了。虽说真的无用,但她的大方率真令我钦佩。说“喜欢”吧,我的脸皮又会显得厚了些。又是一个难以决断的“怎么办”,我的做人好难呵。
她见我没有反应,大概知道我很犹豫,便将稳坐改作了站立,喃喃道:“不喜欢就说不喜欢,男子汉大丈夫,直说嘛。你这个人呀,真是半边聪明半边傻,傻超过了聪明!”
我听了辩解说:“喂喂喂,我何时何地说自己‘聪明’了?”
她摇摇头,无可奈何的样子,“哎”地长叹了一声。
我拆开了“上游”,抽出一支点燃了,悠悠地深吸了一口,慢慢地吐出来一个又一个的烟圈。这时候大脑里忽然一亮,说:“你去报到的那天,我做挑夫送你去车站,也算是送吧,这总行了吧。”
她又坐了下去,摆弄着她的大辫子,轻言轻语地说道:“我其实是不想在这里留下遗憾,知道吗?”
哎呀,这我可就不理解不明白了,她在这里会留下什么“遗憾”呢,羡慕在这里的代课工作?天一般大的笑话。自古只有“人往高处走”这一条真理,她的话太令人费解了。只听她继续道:“我都二十七了,想找一个称心如意的人,难啊。”
哈哈,我想她一定是在昨晚的梦中被鬼摸了一把头,今天在这里説胡话了。她说自己都二十七了,但这又关别人什么事呢。城市不比农村,二十七实在算不得太大。但她还是说:“我就明说了吧。如果,如果,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会怎样回答我?”
闻听此言,我猛地一惊,似乎明白了什么,这下真的愣了傻了!待我回过神来,便平静地对她说:“如果你是男人,我真想摸摸你的脑门发烧了没有。”
她坦然道:“我没发烧,你能回答吗?”
我看着她的眼睛正色道:“shao(她的姓)大千金,不是能不能回答,而是没有回答。”
她追问:“为什么没有回答?”
我只得一边摇头一边摆手,一边转换了话题,问她:“去工厂报到的准备工作做好了吗?只有三天时间了,到时候我一定送你去车站。”
她苦笑道:“有什么好准备的,现在就可以起身走。”
终于,她闷闷不乐地告辞了。这于我是卸了重负,想到自己並没有得罪于她,更没有伤害于她,今天晚上可以笃笃定定安安稳稳地睡大觉了。但随之,我又不免想起了一年半以来的桩桩件件,老天爷知道,闷闷不乐的应当是我,而不是她。人,无论男女,理智该是放在首位的;现实犹如大河下面汹涌的漩涡,我被卷怕了。
也祝她今晚上睡个好觉,把一切的胡思乱想统统从心底里赶出去。
第四章
星期天我打算去单位看报纸,顺便刻写一张复习材料,再帮人写半块黑板报。周六的下午和星期天我一般都是这样度过的,习以为常了。这是自我“加班”,总有几个人如此而为,领导既不表扬你,也不阻拦你。我是乐此不彼地为单位和个人做无私贡献的人, 为了在单位门口屏风板的两面各放大“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和“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毛主席手迹,我花了整整两天的时间,而毫无怨言。人活着就是这样,能多做一点就多做一点,计较什么呢。
上午八点钟左右,就在我专心致志地正在钢板上刻写着复习材料的时候,她走进了办公室。其实,她所在的四年级段办公室並不在这里,所以这时进来的她仍是客人。起先我并不知道她的进来,得知她在我身旁的存在是在她送了我一句“这么积极啊!”之后。
我一边刻写一边说:“你刚知道啊?”后又补了一句,“你不回家(指她在X镇的家)?”
她在我的对面落了座,说:“不回去。你要喝茶吗?我去给你泡。”
我漫不经心道:“口不渴,也没工夫喝。”
她于是没话找话地继续道:“都像你这样就好了。”
实际上此时办公室里还有两位同事,其中一位说:“大千金,你这么关心F先生啊!”
她却很自然地回敬道:“我的老祖宗是F先生家几十年的老邻居了,知道吗?”
我也发出了附和的声音:“这倒是千真万确的。”
她只坐了一小会儿,起身离开时塞给我一张纸条,然后大概去找她的父亲了。我停止刻写,看着纸条上的内容,上面写着:“下午在家等我,还是一点钟,好吗?”
麻烦终于又来了,而不照办是很不礼貌的事情,会伤害她的自尊心;照办又是我很不乐意的麻烦事,考虑到吃了她的糖和吸了她的香烟,我也就只好孤注一掷,与她再聊一次天吧,反正她马上要离开此地了。我自会坚持我的原则。转而我又笑了,这不是有点像地下党接头吗?我点燃了一支香烟,伸了下懒腰,眼望着房顶,忽然感到迷茫了。
老地方,乱七八糟的我的卧室;老时间,13点整。她又很准时,来了。稍作环顾,她坐下了,“哟,今天叠被子了。”话音刚落她便从皮夹里取出一张照片,递了过来,说:“送给你。”她的此举真令我手足无措,神色紧张了,但出于礼貌,我还是接了过来。“拍得不错嘛,很像你的。”我说。
“你到底喜欢不喜欢我?”她索性开门见山了,头微斜着看着我,像对犯人般地问。
我是真不愿意回答这样的问题,觉得无聊无用又没趣。这个时候如果她的祖母或者父亲突然来叫她,该有多好啊!但这是妄想,梦想。如此看起来,她的一厢情愿是坚定不移的了,哎,这个女人!
房间里这时候就二个字能形容:寂静。我想了好一会儿,终于说:“大千金,你不要冲动好不好,你看看,我配吗?!”
她倒真的冲动和激动起来,强压着怒火似的说:“我冲动?你知道我考虑了多少时候了?再问你一句话,是不是我不配……”
天哪,我的天!但我却只能笑嘻嘻地回答:“看看,看看,这不是冲动是什么?说心里话,你的前程一片光明,我的前途像萤火虫一样,我们俩可能吗?不要到时候有人说出‘早知今日悔不当初’的话来,……”
话音未落,出乎我意料的事情发生了,她竟伏案而泣,置我的连声劝说而不顾,看来她是真的感到伤心透顶了。但她仍无离去的意思,想必她还是在等待着我的反应,她很想得到一个令她满意的结果。
我虽感动,但也茫然而意乱,不堪回眸的“以往”还深深地留在我的心头,“恋爱恐惧症”至今仍未痊愈,此情此景勾出了我的那一段並不离奇的故事。那时的另一个她是S市的知青,也与我同龄,都到了谈婚论嫁的份上,突见一道“圣旨”传来,知青们纷纷返城了。她当然也兴高采烈地走了,没有几天便来了一封信,结束语说:“祝你找到一位比我更好的姑娘!”其祝愿虽好,却弥补不了我浪费了的青春时光,还有为之而付出的金钱代价。她又是我所接触的第四个女友,至今仍记得清清楚楚。严格地说,是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现如今又冒出来一个自告奋勇的痴情女子,又是一个即将去城里上班的知青,故我想,老天爷真是残忍,专门给我设置难以过去的沟坎,不信命恐怕是不行了。然而她还是在抽泣,直搞得我心烦意乱,迷失了东西南北的方位了。
奇遇,真是奇遇啊。这天上真能掉下来馅饼?我也想哭了,像眼前这个长辫子大姑娘一样。
第五章
我与她相恋了。这个结果令她高兴,却令我沮丧,无论如何这结果是我所不期待的,然而它偏偏产生了。坊间现时的人们常常说,处于情感狂热中的女人的智商等于零,我对此说不以为然,男人们呢?我看也高不到哪里去,有时候反比女人还差得远。明明晓得前面极有可能是苦海,却愣头愣脑稀里糊涂地往里跳的男人,真是傻到了家。那时候的恋爱还很朴素,朴素得会让如今的年轻人笑掉大牙。我与她没有牵一下手,更不要说拥抱接吻之类的高级动作了,而只是心跟心的接触。真所谓什么时代产生什么样的恋爱方式,一点不假。
她看来应该是认真的,经过了深思熟虑的,我毫不怀疑她的痴情厚意,可在我的潜意识里,感觉到她还是过于幼稚和肤浅,她把自己的力量看得过于强大,而实际上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尽管已经在社会的大环境里磨练了整整十年。我在深深的沉思中反复研究着往后的日子。
我想社会上年轻的男人女人应该是如此的,爱一个人时不需要理由,他或者她在她或者他的眼里是一个英雄一样的人物;而一旦情况翻转,他或者她就连一支狗尾巴花都不如了,在这一点上男女之间可能是没有差别的。恋爱就像一瓶蜜糖,能甜得你嘴唇粘牢;有时候恋爱却像一把剑,能将你从甜蜜的梦中刺醒。
“明天我要去报到了,今天晚上我们去外面走走吧。”她说。
“太冷,外面太冷。”我提议道,“就在这里好了,嗯?”
二十几平米的灶间里坐着我们俩,晚上十点多了,肚子有些饿,然而没有可当点心的东西,要么就吃冷饭。她好像夜饭吃得很饱,看上去精神特别的好。她说:“过得真快,就要走了,觉得还真有点,哎,我说,我走之后你会想我吗?说真心话。”
我反问道:“你呢?”
“当然会想。”她认真地说,“都这么大年纪了,自己相中一个不容易,你说呢?”
“不用说,要靠做。”我又燃起了一支烟,驱赶这冬日里的寒冷,也增加些思考的动力。“你到了厂里假如有了空闲,就写封信来。”
“什么叫有了空闲,”她嚷道,“你应该说,‘你必须写信来’。”
次日的中午刚过,她出发了;按照先前的约定我做了挑夫,一同送她的还有她的比她长不了几岁的小叔。他似乎看出了一些端倪,朝我笑得很奇怪,眼睛也好像在告诉我什么。她的小叔也还与我一样,还是一条正宗的光棍呢。
车子到了,她上了车。随着车门的关牢,她终于告别了漂泊的人生,向着生活的幸福彼岸走去。
到了第三天的下午,我就接到了她的第一封信,不过只有寥寥几语,说她四天后要返回L 镇一次。照此推算,她明后天就又会出现在我的面前……
稀奇的是,只隔了一天,我又接到了她的来信,里面关照我准备好一斤毛线,她要亲手为我织一条毛线裤;另外她说还不知道自己会被分配在哪个车间,还说我不用回信给她,她马上就要回来一趟。
她真的马上回来了,四天后又站在了我的面前,先前被我视为标志性的大辫子已经不见了,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头卷发,这是被乡下人称作是“狮子头发”的一种发型。“好看吗?”她问我。我摇摇头,说:“实在,我认为,还是大辫子好看,像李铁梅。现在像……”
她解释说:“城里头不时兴大辫子了,梳辫子也太费时间;剪了辫子我也舍不得。我还是我,将就着看吧。”
的确她有些变了,几天的工夫便变得有些洋气起来了,然而她的情绪照常,一成未变,她说她这次是专门为我而来,来拿毛线的。她还说,若知道我很喜欢她的辫子的话,她就不会这么快地剪掉辫子了,至少也得跟我商量一下。而我其实还没有买好毛线,倒有些辜负她的意思了。她是下午近傍晚的时间到的,次日一大早就返城去上班了,我送了她足足有五公里路,往返时拼命地赶我的上班时间,为此而流了一身的汗,最终还是为“爱情”牺牲了一次。
第六章
人都说往事不堪回首,我以为不尽然,用今天的眼光今天的思维方式来看往事,有时候会推翻过去的结论。年岁虽然随着时光的流逝日渐地老化,但思想和观念却显得进步了。还是回到那个时候去吧。
我一心一意地投入与她的恋爱,是在接到了她的一封信之后。那是在她上班工作了大约半个月时,我接到了她的第N封信件。至今我还清晰地记得信上有这样一段话:“由于年龄的关系,我被分配在喷漆车间工作,这项工作劳累不说,还很脏,对身体也有害处,你对我的工作安排有意见吗?若有的话不妨直说,好吗?”读罢此信,我心头发热,真正地对她产生了爱慕和尊敬。按时兴的世俗观念衡量,我是百分之百配不上她的,现在她反过来抬高了我却压低了自己,其情其意还不够真切,还值得怀疑么?我想我已经找到知己了,对她再不能有丝毫的怀疑了。我当即回信一封,第一次大大方方、直截了当的对她说出了肉麻兮兮的情话。这时候离春节也为期不远了,根据她信中的提议,我去了趟县城,取回毛线裤还是其次的任务。
那天阳光灿烂,气温也不十分的低,下车后刚走到候车室南门口,她早已等候在那里,旁边还有一个我的女同乡;她一脸笑眯眯的样子,使我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我切实地意识到我是无比幸福的人儿了。啊,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陶醉于爱情之中了。
“冷了吧?”她关切地问。
“不冷,不冷!”我忙说。
她对那个我的小同乡说:“你先回厂去吧,谢谢你。”然后看着我道:“走,到玉山公园去。”
我与她穿过繁华的大街,再依江而行,不多时便来到了玉山公园。这个公园建在山上,从山脚直到山顶,在不同的高度都建有休息的亭子,风景十分的优美。因为公园里有动物园的缘故,所以游人虽不能说是如织,却也总是络绎不绝。站立在半山腰上,就能一览县城的全貌。我曾多次到过山顶,唯有这一次的感觉与以往大相径庭,原因就不必明说了。临近山顶,我们在一座亭子内坐了下来,确切地说,是开始谈情说爱了。
她刚坐下,就打开了背包,拿出一条毛线裤递给我,说:“你的毛线质量太差,一边织一边碎线头不停地掉下来,黑黑的一大片,工友们都笑话我了。说这话你可不能生气啊。”
我还能生气吗?赶忙连声道:“辛苦你了,也难为你了。我坐享其成了。”
她还是一脸的笑,说:“还这么客气,对我?好了,我俩谈谈以后吧。”
我看她那副很认真的样子,心里相当的感动,但对这个“以后”怎么个谈法,我却毫无思想上的准备,说实在的话,对我与她两人之间的“以后”,我仍然是个被动者。于是我只好说:“愿听听你的高见,你先说说,好吗?”
她当仁不让地侃侃而谈起来,一面说着,一面舞动着手势,情绪显得很兴奋,情感也很真切,话语中透露出对组建小家庭的热切愿望。我细心地聆听着,忽然间心头一热又同时一亮,这不是一篇谈婚论嫁的宣言和一部组建小家庭的计划书吗?我真想热烈地拥抱她了,然而还是没有……
在亢奋的激情中,我们俩站了起来,屁股这时候才觉得很发凉了。两眼朝南面远远的望去,无数的山头淹没于云雾之中,在丛山峻岭里有着一块闻名于世的红色根据地,这就是浙东四明山革命根据地。1973年夏天,我在山中重镇接受过一周的音乐艺术类培训,同时寻访了革命老前辈,书写了一些讴歌革命历史的歌词与文章。后又在1975年时于同地学习了半年之久,那里真是我流连忘返之所在。感叹啊,一别竟有了五年之隔。何日再重去呢?时近中午,该去吃饭了。
我说:“下山,吃饭去。”
她却说:“吃一碗面算了,节约点。”
我是带着二十元钱去的,别笑,在猪肉卖六角八分一斤的年头,这笔款子不算太少了,足够我们俩享受一顿中饭的。然而她坚持要吃面,拗不过她,只好吃了面条,还省了我的钱哩。不知怎的,我就是有些看不惯她的发型,留着长长的大辫子多好呀,费时是费时些,但那是传统的东西,又留了近二十年,干嘛对它下“杀手”呢,我就是不明白,归结到一点,一定是因为进城当了工人,需要洋气了。突然间我想起了她刚才在山上说的话,问道:“你说,咱俩廿九岁结婚,是吗?”
她说:“是啊,廿九岁还小么?你不……”
我忙说:“不是不同意,怎么说呢,我也说不清楚,反正。”
她一脸坚定带微笑的说:“一切靠自己,我想过了,结婚大排场咱搞不起,那就越简单越好了,到杭州去一趟,旅行结婚,怎么样?”
还能怎样呢,省钱的事我当然是乐意而为的,前几次的恋爱已经耗尽了我的全部积蓄,我正愁着向何处去借结婚用的钱呢。独身主义我不赞成,结婚所需的花费对我却是一条铁锁链,想要结婚就必须挣脱这铁锁链。做人就是这样,万万不可贫穷。该是回家的时候了,县城不是我的久留之地,好在我是去过上海的,弹丸般的县城对我也没有什么吸引力。
我与意犹未尽的她道了别,两人相向而行,她回她的工厂,我回我的老家。
而谁又曾料到,这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县城的谈情说爱,并私定终身而且敲定结婚,带给了我终生铭记的什么呢?
尾声
有情人未必就能成为眷属,而且这所谓的“有情”最终验证了它是假的,当然,最初倒是真的,这点我到如今还是坚信不疑。好事的之所以终结,是因为祝员外至今仍健健康康地活在这世道的缘故;当然也只是缘故的其中之一。
……
我终于请了假,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每天差不多都要抽四包的香烟,吃饭的心思是没有的,真正饿极的时候吃几块饼干,不吃下去人是会死的,我为何要做梁山伯呢?不值。但心灰意冷到了几近极点,那也是真的,人不可以骗别人,也不可以骗自己。正、副校长来探望我了,教导主任也来看望我了,作为朋友的同事们也来关切我了,他们均以为我得了啥的急病重症,纷纷地好言安慰,祝我尽快地康复。我是感激涕淋,却又有苦无处诉说,我能明说么?!我是决计要去杭城了,在姐夫的厂里住上一个礼拜,主要的目的却是要去灵隐寺拜菩萨,这人间的恩恩怨怨、是非曲直,唯有菩萨看得最清楚。我平日里不信佛,这就叫做临时抱佛脚,就看菩萨发不发慈悲了。
那时候进灵隐大殿还不要门票钱,自由地进出,再多买些香烛之类以示虔诚,就可以了。我的两眼紧盯着大雄宝殿的塑金菩萨,神情显得木然而且有些痴呆,我究竟是因为什么,而每每遭受如此的打击呢?我自己搞不明白,但菩萨的心中一定是一清二楚的,我想。还好是在那时候,倘换了今天,怕要被当做怀疑对象请进办公室去了,甚至是派出所,因为我在大殿里足足呆了三个多钟头,才无精打采地走了出来,整个人就像是被霜打了的茄子。
我行走在公交车道上,后面“辫子车”(电车)的喇叭连响不停,是在催促我赶快死开,跨上人行道去。可我却我行我素,不能自己地挡着其的道。一声紧急的刹车音响起,司机探出头来说:“不要命了?”我这才猛地一惊,不自觉地坐在了路边上。司机说:“哦,脑子有病”,便不加追究,顾自将车子开了过去。回去后对姐夫一说此事,姐夫大惊失色,严肃道:“吓死我了,万一出个差池,叫我如何向丈母娘交代?弟弟,明天你不许再进城去了,过两天我一定陪你去西湖耍子耍子(耍子:杭州话,玩的意思)”。
三十多年过去了,儿子也已经三十岁了,但我终究还是个离婚的主;现在,有时候我也在想,她、她、她和她,可好?但估摸一定比我好,是的,应该比我好,这,我就心满意足了。因为连我自己都觉得过得还算可以,更何况她们哩。
结束语:幸福甜蜜的回忆各不相同,凄苦痛心的回忆更是大相径庭;但作为人,不管男或女,回忆是免不了的,谁没有往昔的故事呢?要说差别,别人的回忆令人羡慕,而我的回忆却让人见笑,仅此而已。
于2010.9.13完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