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我国院士评审、管理、使用,近年来之所以饱受社会舆论质疑,就因为院士严重利益化。本来只是最高学术荣誉的院士,变为了最高学术特权的拥有者。
最近曝光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王正敏涉嫌学术造假事件,再一次将院士制度改革推向了风口浪尖。笔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反复指出,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的核心是院士头衔去利益化,如果不剥离院士头衔附加的学术特权和学术利益,将很难纯洁院士这一最高学术荣誉,也难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我国院士评审、管理、使用,近年来之所以饱受社会舆论质疑,就因为院士严重利益化。本来只是最高学术荣誉的院士,变为了最高学术特权的拥有者。当选院士不仅是本人的荣誉,还由此获得相应的学术待遇、学术特权——在重大课题申报中,院士拥有特权,与此同时,院士还是各种评审的负责人,而鉴于院士的学术权威,院士所在机构也把申报院士成功作为重要的政绩,同时充分发挥院士在申报课题、申报成果奖项、组织评审评估中的作用,其他的机构也争相聘请院士兼职,意图很明显,就是看重院士所拥有的学术话语权。
这不但败坏院士的声誉,而且对整个学术界也是伤害。试想,如果院士候选人和其所在机构为争夺院士头衔,而对申报材料进行包装、弄虚作假,进而公关院士,这会给其他学者呈现怎样的形象?那些靠包装与公关“上位”的院士,在此后的学术活动中,能坚持公平、公正吗?是否会把包装、公关视为正常?在课题立项、学术评价中,不管院士有无学术能力,都高人一等,这可能倡导学术平等竞争、鼓励青年学者坚持学术理想吗?
利益化之后的院士制度,非但没有起到对学界的激励作用,反而成为近年来的众矢之的。在院士头衔之外,我国其他一些学术头衔也存在利益化情况,形成了一个学术头衔利益化的链条,比如,“长江学者”头衔。本来,设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初衷,是为了给青年学者以支持,让他们安心做学术研究,可是,这一计划却演变为一名学者入选为“长江学者”,还没有启动研究,就被广为宣传,学校也将其入选作为人才建设的政绩。至于“长江学者”在聘期内究竟做出了什么研究成果,大家却不关心;还有的“长江学者”已经不再聘任,但依旧以“长江学者”之名行走学术江湖。而效仿“长江学者”由各地政府推出的“山水学者”等其他各类人才计划,被人调侃为“把我国所有名山秀水都污染了”。
重视头衔,拿到头衔之后,就靠头衔吃饭,这和我国的学术管理和评价机制有关。其逻辑和课题的立项是一致的,设立课题项目的目的,是为了资助相关学术研究,但现在,无论高校还是科研院所,都把申请到课题本身作为学者的“成就”,在年度考核、评审职称中,把申请到多少国家课题作为重要指标,问题是,申请到课题,只是获得资助,并没有出研究成果,这怎么能成为学者的“成就”呢?这种学术管理和评价体系,导致一种荒谬的景象:学者们花大量时间去申报课题、入选计划,可是,在申报到课题、得到资助之后,却不安心进行学术研究,而大家也并不关注其究竟进行了怎样的研究,所谓“说过了(填过表格、谈过研究思路),就是做过了,做过了,就是做好了”。而有的学者不去申报课题,专心做学术研究,取得了同行认可的学术成果,但评价体系却不认可,原因是其没有申请课题,在课题这一指标上不合格。这就好比一个农民,用自家的有机肥认真种地,种出一片好的庄稼,却被认为是不合格的农民;而另一个农民,花心思去申请国家化肥,弄到化肥之后就倒在地里,根本不种庄稼,却被评为年度最优秀农民而加以奖励。
很多人常疑惑,为何如此背离常识的事会发生?当学术评价缺位,学术规则被利益规则和行政规则所替代,学术常识不再,大家追求的就不再是学术,而是利益。学术头衔和学术评价的严重利益化,根源在于我国当前实行的是行政评价而非学术共同体评价,对学术实行的是行政治理,而不是“学术自治”。在学术机构之外,政府行政部门主导各种课题资源的配置(这被称为纵向课题),掌握着评审、评价权,这就为权力寻租、权势交易提供了空间。而在学术机构之内,行政力量又主导内部的学术资源配置,以行政权干涉学术权:一方面,为追求现实的政绩,用一系列行政指标要求学者,导致学术急功近利;另一方面,行政领导自身以行政权谋求学术利益,权力通吃,败坏学术风气也滋生学术腐败。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表明当前院士制度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国家重视。推进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改革,不能回避利益化的问题,从院士头衔开始,剥离所有学术头衔的利益,才能让学术摆脱利益纠缠,回归学术。而说到底,院士只是学术利益化格局中的一部分,院士制度改革也只是学术管理和评价改革中的一部分。从根本上说,推进学术管理、评价去行政化,以学术自治为基本原则,重建学术共同体,让学术回归学术本身,才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
(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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