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教师的内心独白(全文)
目前天下共骂的对象中包括教师在内,教育界的对策是提倡师德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其间的逻辑关系似乎是我们教师被骂原因是素质低、无德,窃不以为然。
一、择校费问题。教师被骂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高价择校费,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衡。强势地区的强势学校才有此特权及由此带来的收入,再看能拿得起高价择校费的主要是什么人?(普通平民连想也不敢想的)他们或官或富本身就是社会不公平分配的最大受益者,在向优势学校交了高价择校费后孩子就可以享受优势的教学资源,这是强者与强者的对话与游戏,再次构成了对平民的不公平,但他们却认为别人动了自己的奶酪所以骂遍教师。普通地区普通学校的普通教师不但不会因此得到任何收益,反而会因本来分布相对均衡的学生构成中一些优质学生的外流使自己要面对被弱化的学生结构,但他们挨的骂一点都不比别人少,岂不冤哉?
二、乱收费问题。当年政府为减轻财政负担,提出人民教育人民办的口号,农村提留中有教育附加,学校按规定收取一定的学杂费约每年70元,当时学校的主要领导可能有点好处,普通教师呢?绝对保不住基本工资,否则也不用人民教育人民办了。教师节可以发个提包,最多给报过几个月的最多五十元的药费单子,随着三权下放,教师工资由乡镇发每月必定克扣,我们乡的教师从来没有领过全毛全翅的工资,至今还欠着一个半月的大棚集资钱,我们却顶着乱收费的名。现在教师工资重新归县财政统一发放,这种情况不再出现。但有的学校仍一个扣教师一百五十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学校重新分配(这种做法本身就是违法的),其中不可避免的有操作的因素,吃亏的必然是一线教师。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小学完全停止收取除课本以外的一切费用,具体执行情况各地有差异。重点分说高中这一块,它们是按等级收取学费,国家级规范化学校没去过也不知道标准是多少,省级的是每学年1400元,地市级的每学年1300元,普通的每学年1000元。这是十几年一贯制,现在什么价格都涨,高中学费却坚如盘石。学校的所有收费都必须上交财政,由财政抽取10%的统筹,余下的90%还不完全归学校支配,每个月的办公经费都得提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拿到手以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由于不属义务教育阶段政府现在主要发放教师工资,学校建教学楼等硬件全由学校在学费中出,七分八扣之后,学校可以用在教师身上的钱已经少的可怜,平常上课备课不说,晚辅导(也叫晚自习)、周六周日上课使教师常处于身心疲惫状态,每月可得100——300元的补贴,毕业班教师高考奖金人均3000千元左右,一般是三年一轮该着一次。高中学校多数都负债过日子,且亏欠额越来越大,好在我们有自己置办了不知道是否属于谁的资产,如果国家真的收回不会亏。普通高中的收费情况大致如此,是按政府的有关标准执行的。现在活没少干,钱领的少了。大学收费才能社会诟病的重点,随着我国大学扩招,高学费随之而来,加重了众多学子家庭的负担,并且培养方向与社会需求脱节,造成众多大学生毕业即失业。这种情况反过来加剧着二次的读书无用论,增加了高中教育的难度,大学却不必对此负责,只管收费就行。高学历化本来就是国家为缓解就业高峰而采取的拖延性举措,该来的还是要来的。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财政实力的提高,国家会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延长义务教育年限,逐步取消高中阶段学费、降低大学学费,是学生家长的愿望,也是教师的愿望。只是不知道实现的时间表及现行体制中的受益者会有何反应。
三、学生管理中出现许多问题:教师打学生、学生打教师,甚至出现死亡事件。这是社会热点,也是诟病教育的重要原因和理由。这里先指出学校教师的职责、分析履行职责中出现的问题,再以安全管理、体育锻炼为例说明学校、教师应如何履行其职责。
㈠学校教师的职责。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和教师的职责就是把学生由纯自然的人培养、塑造成符合时代要求的社会人。
㈡学校教师履行职责的过程遇到的问题分析。培养塑造本身就是对学生的完全自由和绝对权利的侵犯,一旦学生权利绝对化,教师将何以自处?前几天有个学生写的《# 班主任 !你给我听好了!》的帖子让我无语,君不闻一女生因学校让她剪掉长发而服农药自杀。大家都会说教师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权利,只有教育的权利,谁能告诉我教育的权利究竟包括哪些?什么算体罚?现在一有教师打学生的事,有些记者象苍蝇闻着臭味一样发疯报道,并以道德审判者的角色居高临下进行口诛笔伐,而对于学生打教师进行选择性失聪失明,纯粹是为追求吸引眼球的伪君子。教师被打之后自己也不敢依法维权,因为怕说不清、丢人、社会影响不好;单位更是大事化小。卫生部对患者杀医生界定为不是医患问题,是犯罪。教育部呢?对出现的学生杀教师情况从未表过态,个别专家更是大谈特谈一定要把问题归于教师方法不当才算达到目的,缺少起码的人道。为什么学校教学中出现任何一点问题都会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社会对教师有点问题零容忍?因为学校作为社会的最后一块道德静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承载了人们太多的期望,它已经有些不堪重负。教育事故不时发生的原因,说大了就是教师个人在对抗社会。学生的成长受社会、家庭、学校诸多因素的影响,学校、教师只是其中的一种,但教师却必须面对这样一个综合体,加上系统内部的诸多要求,有时教师就会处于有心无力的状态,显得黔驴技穷。
㈢学校教师如何承担起自己的职责呢?
1、它所拥有履行职责的法定权利必须得到充分的尊重。以安全检查为例: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安全、健康发展,学校定期、不定期检查不良书刊、危险器具等需要检查学生书包。这时多数学生表面服从内心相当抵制,过后网上骂声一片。我在一次自习指导课上抓住了这一点,及时跟进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教育,效果特好。当时我上的是个日语班,班内学习气氛浓厚、纪律严明、学生懂事,我与学生关系融洽。我说:“对学校政教处组织的安全检查中需要查看学生的书包,你怎么看?”绝大多数学生持保留或反对的态度。这就是现实,是纪律最好的班级学生的认知现状。反对的理由呢?我让学生几分钟自由讨论,然后由一个学生干部进行代表性发言,主要意思是我们是遵守纪律的,书包内有些不愿让别人知道的秘密算隐私吧,我们的隐私权受法律的保护,因此学校的做法是不妥的甚至是违法的。其他学生又做了些补充。我说能理解同学们的感受。下面请同学帮教师解决一个困惑。学生变得非常安静在倾听我的困惑。我说报上有一则消息,某学校两个学生因琐事发生纠纷,A同学情急之下用危险器具把B同学弄成重伤。后来B同学的母亲以学校不作为为由把学校告到法院,不作为的理由包括为什么让学生把危险器具带入学校而不能及时发现,为什么不能及时制止学生的冲动。我也理解这位母亲的心情,我的困惑是如果你们的主张是完全正确的,则这位母亲的主张是就不合理的;如果这位母亲是对的,则你们是错的。面对这种二律背反学校究竟应该怎么办才对?如果同学们与这位母亲进行交流,你们会不会同意对方的观点?同学不说话思考起来。因为该不幸事故直接指向学校安全检查的目的所在——学生安全。抛开这一目的进行抽象讨论毫无意义。我引导学生进行逐层分析:这位母亲的诉讼理由告诉我们学校有及时发现潜在的危险的责任因此也必然有检查学生的权利,否则不是不作为而是无法作为;对于学生提出的法律保护学生隐私问题,必须明确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在学校是被监护人,学校是监护人,监护监护,就是监督保护,这意味着学校既有保护学生的责任也有监督学生的权利。不能把学生的权利绝对化而让学校权利空心化。高中学生是一个处于青春危险期的群体,面临身体的迅速长成与心理发展滞后之间的矛盾,他们随着身体成人化而有着独有的“成人般”的自信,勇于表达自我,难以接受不同意见,有时容易走极端。对于他们安全管理尤其必要。上述事例中如果他们没有携带称手的家伙,冲突时只是巴掌拳头的谁也能顶几下,一般不会发生太严重问题,学生的隐私权只能是相对的、有限的,学校的权利应该是有效的,双方的义务又都是具体的。抓住了安全检查的最终目的所在,就找到的学生配合的最大依据,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对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敬请同学多提意见或建议,以进一步完善。还想让同学们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班主任教师的话对我们具有最高效力?答案是他为我们付出的最多,保护我们最得力,所以也最有资格说我们,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到此师生对这一问题达成了一致,一个同学笑着问:“教师你是受谁的委托谈这一问题的”,当时我说没有谁直接委托。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呢?现在想想是学生成长的困惑与需要和一个教师的责任感促使我直面这一学生管理中热点难点问题的,是思想政治课的德育职责。
2、学校只能承担自己能够承担的有限责任。以体育锻炼为例。
提出问题:某学校运动会上,发生了一学生在比赛中突发心脏病不幸死亡,后来学生家长到学校去闹并把棺材停在学校大门口,致使一段时间内学校教学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后来由学校赔钱了事。这类问题并非个案。凡发生此类不幸事故时,一般的结论学校工作不细,有一定责任,结果是由学校买单。学校不是营利单位,有些责任它担不起,为了减少风险,它们一般都采取了降低体育锻练难度,也降低了锻练效果,甚至连运动会也不敢开了,学生五育中少了一育。素质教育大打折扣。
分析问题:学校在这类事情中有责任吗?有多大责任,又能承担起多大责任?理论上讲,只要锻练前或比赛前,学校进行了学生健康状况统计,由学生及家长提供学生健康状况说明,把身体有特殊情况的不宜参加高强度锻练或比赛的学生另做安排,学校即尽到了自己的责任。问题在于现在大多数家长因经济条件有限也不清楚学生真实的健康情况,因此统计流于形式,事故的或然性仍在。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是在替国家培养人,摸清学生的健康情况是国家与家庭共同责任,学校对此无能为力。
解决:随着经济的发展及财政收入的增加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是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不能在预防上买单,就必须在发生不幸事故后启动国家赔偿买单。现在有些地方开始给学生定期体检有利于防患于未然,是好现象。这样学校才能专心担负起自己应尽的责任。
3、学生的家长的理解与配合。学校发了个国务院关于学生发生事故时若干情况下学校免责的政策条文,要求学生带回家让家长看后签字,学生、家长普遍反感,家长说这个那个学校都不负责任,要你们干什么,我们拒签;有的学生则不让家长看这个条文。我仔细研究后,给学生及家长作出如下解释,一是这个条文是国务院下发的,不是学校或教育局定的,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不会因为咱们拒签就无效;二是应该跳出文件看文件,保护学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包含国家、学校也包含家庭,不能把一切都推到学校身上,认为学生一出事就全是学校的责任显然是错误的,学校只能承担属于自己的有限责任;三是我们不能只看到学校免责的部分,还要看到学校该负责的部分,如规定中提到禁止学生到校外摊点就餐,否则由此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那么如果学生在学校的餐厅网点就餐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呢学校当然要承担责任。这样学生及家长气就顺了。明确了各自的职责所在,才能更好的共同努力,保护好学生的身心安全健康。教师家长平常就明确其职责并尽职尽责,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不幸事故的发生,才是对学生真正负责的态度。坐等不幸的发生再追责虽属必要,但已与事无补。
附:学校可免除法律责任的情形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当时还不是这个简短的条文,有许多条)
4、学校管理是个系统,需要各方面、各环节相互配合,才能做到教育效果最大化,学校工作各方面要相互配合:不要用会议贯彻会议,不了解情况瞎指挥、乱命令,更不要等出现问题后大批特批了事,要化危机管理为问题管理,平常协调好各部门、大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决不能把所有问题都推给一线教师。
有一次我外出参加一个班主任培训会,一个领导从家长、学生、教师各自的想法给教育带来的影响,极为精彩,但提出问题后,对如何解决问题,他归结为只要有足够的教学智慧,我们就能化解存在的一切问题,他也没有提出如何才能有足够的教学智慧。我想到两个词:造神、化神奇为腐朽,谁敢说能有足够的教学智慧?因为我们搞的是班主任培训会,应着力研究解决问题的切实可行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为了我们孩子的健康成长,国家、社会、家庭、学校、教师让我们共同承担起各自的责任,采用系统作战,整体抗衡整体。别让教师再单兵作战了好吗?
四、付出与收入的失调。毕业二十五年了,现在工资二千五,老婆干临时工,能领七百元,她在原单位四年前每月工资170元,现在如继续上着可领五百。一家三口,每月收入三千多元,每当看到国家统计人均四千五还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自己都无比的惭愧,给党抹黑了,拖了国家追上世界平均水平的后腿,但我还不会惩罚自己,因为不是咱自己工作不努力,人家就是这么高的工资水平咱还能怎么的?再向后一看,比自己不行的还有一大批。河北馆陶一中的一个31岁的东北籍教师赵鹏因为工作、生活负担过重服毒自杀,应该说他选择了坚强,而我们只能没气没囊地活着。虽然这是个极端事例,但教师们这样的工作生活收入待遇却普遍存在。有人说“先谈谈大教育 教育的原则是不让你明白。首先,控制教师队伍。教师全部出自师范学院。中国的教师不像民主国家那样选拔最优秀的人才,而是挑一些二流人员送进师范学院。这就保证了学校的脑残根基:让学生的知识水平最好也就达到30年前的水平。”(摘自《医疗和教育---中国人民的两座大山》一文)首先谢谢把我们教育称为二流人员,高估了,我们算三流都有些勉强,现代这个社会教育这行当是好汉子不干赖汉子干不了的活,可是我们领的是五流、六流的工资。我们这个队伍可以说整个素质含业务和道德素质都是过硬的。懒笨或品德有问题的比重少之又少,有点背景的就不用讲了中国国情,确有一些品质差的,他们根本不能见纳于教师主流属于被鄙视之列;有些有问题的,则应就事论事,对他本人也不应该一棍子打死,更不能一棍子打翻一船人。有的教授被称‘叫兽’,直接原因不是脑袋出了问题而是屁股出了问题、立场出了问题,根本原因在于一切向钱的价值观取向。这在教育中表现就是书生不再安贫乐道,有些教授成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和诡辩者不具备起码公民良心,睁着两眼说瞎话,丧失了做人的资格,被称‘叫兽’一点不为过,而泛化地攻击整个教育则有失偏颇。重拾社会良知,关心民众疾苦是改变现状的不二选择。整个社会富者恃财凌贫,贫者不但经济上受剥夺,话语权上更弱势,所谓的“漫骂”可能是他们表达心声的重要方式。大家还要注意一个问题,还有多少平民没空、不会、没钱上网表达心声,谁来关注他们呢。千万别把我们与那些教授连在一块,我们高攀不上,既没有人家的地位、身家,更没有人家的无耻。教材的相对稳定是国家强调的,局外人不会太明白,教材的指定貌似不是教师的权利,而且我们能把老教材上出新的时代内容。最可笑的是有钱人要求我们穷人讲奉献,讲良心、讲师德,这词太重,我们真是有些承受不起。不管心中有什么想法,只要一到了课堂,上好课就成我们的唯一。我们干了,拚了,要求获得点物质回馈以维持生活,不能算不讲良心、师德吧,别只用道德大帽子压我们,采取点切实措施改善一下教师的生活吧,别让更多赵鹏悲剧重演。
五、我的偶像——魏书生先生。东北出了三大忽悠:李洪志、赵本山、魏书生。李洪志专门以揭露社会阴暗面而极易引起共鸣,但因缺少建设性而落入下乘;赵本山来自民间,善于观察生活,提炼生活中的笑料,虽然境界不高但能给人们平淡的生活带来丝丝笑意,值得文艺工反思,我们究竟该到哪里去寻找创作的灵感?别再搞穿越和格格戏了,生活中有太多的平民生活要我们去反映。魏书生先生以他精炼活泼的语言、宽宏的时空观、句句是实话真话,吸引着我,感动着我。每看一篇先生的作品,自己总有释然开怀的感觉,唯其真与乐观。他反对虚头巴脑,纠缠于个别词句乱显学问而不去有效解决任何问题。他承认社会差别,准确认清教师地位,当他在北师大作了班主任工作的演讲后,有学生说自己本来准备毕业后去税务局工作的,听了先生的报告改变想法想做一名教师了,先生说别,我是说给那些不做教师没法的人听的,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教师的地位是不可能与政府、银行、法院等部门的人员相比的。所谓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是落不到我们教师的头上的,我们无法进行时空的选择,只能面对既定的事实。千万不要认为我能决定孩子的一生,学生的成长受着多种因素的制约,教师只是其中的一种,但是我们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引导他。我不时在想茫茫宇宙间有个微生物在积极忙碌着,虽然所起作用有限,但总是积极的、促进的,不觉得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对于魏书生先生所说的:“人跟自己过不去莫过于想管自己管不了的事”有所异议,这话本身没错,对个人修养而言是对的,可对于培养现代公民意识又有不利的一面,如我一介书生,却常在工作之余纵论国事,就是在管自己管不了的事,我认为也是在尽一个公民的义务。
六、素质教育的虚与实。理论上国家提倡又说它是国家教育发展方向,但落实的实践中却真成了问题。在纷纷追求政绩的大环境下,高考完成情况成为衡量教育质量的主要标准。由于我国高考的选拔性特征,无形中在各地区、同一地区的各学校之间形成一定的竞争关系。面对形形色色的考核,压力最终会落在教师身上,做好应试教育成为教师的保饭碗以谋生的唯一可做的事,这叫形势比人强。这种情况又加剧着师生间的紧张关系。于是教育管理事件不时发生。其实素质教育才是教师心中的最爱,操作起来也不是很麻烦的事,高中教育的任务就是传授基本知识、培养基本能力、培养正确的态度情感价值观。严格会考制度,把会考作为衡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高中要完成的达标而非选拔竞争。高考是国家与学生之间的事,与学校无关。没有了高考的额外压力,高中教育才可能回归以提高学生素质的轨道上来,才能面对全体学生做到有教无类。
七、学科设置问题。个人认为全民学英语真是国家教育资源的巨大的浪费。现在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直到他学业结束,英语学习伴随全过程,再看看毕业后有几个能用得上英语,白白浪费了十几年的大好时光,忽视了我们最该学好的汉语,看看大学生的手里人手一册英语词典,却极少有人有汉语词典。连自己的母语都不愿学、不认真学的民族其进步将极其有限,尊重文化多样性,首先是认同本民族的文化,然后才是尊重其他民族的文化。当初我国提出重视英语学习时强调英语是国际通用语言,学好它多重要多重要。但是当初当英国挟工业革命的强势,在世界到处殖民时并没有遍学世界各国文化,强势经济产生强势文化。也许有人说现在与当初不同,英语已成为世界通用语,所以我们的选择还是必须的。但是当广东独领中国的经济风骚时粤语风迷全国,浦东大开发后,“阿拉不晓得”又回到了我们的生活,舍本逐末实不可取。对于英语学习每周开上两节足矣,高考中则应调低其比重占约50分,或者把它变成选修课,确有交流必要的或有学习该语言天分的培养专业英语翻译即可。加大古汉语学习,多奠定民族语言的基础,增加书法等的教学时间,培养更多的具有较高汉语水平的学生,厚文化立思想,逐步培养学生个人独立的见解。
如果骂教师者为官为富,我无话可说,因为话语权掌握在他们手里,他们在享有经济优势的同时也自然拥有欺凌弱者的权力;如果骂教师是弱者,您可要三思而后骂,同是被逼迫,君尔我亦然,咱们同是天涯沦落人,您的骂我承担不起。一个教师的内心独白(补)
一个我内心一直很尊重的老领导和我探讨过《一个教师的内心独白》(全文),他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我有了不少新感触。
一、择校费问题。我在原文中提出能拿得起高价择校的主要是或官或富,但也确有穷人砸锅卖铁择校的。对于他们的报怨乃至漫骂自己无限同情、接受;社会对教育的不满不完全等于对老师的不满,自己不必过度心虚;现在各高中普通存在或高或低的择校费问题,如明明可以招生800人,教育行政部门只给它600人的正式指标,另外200人则可以收取一定的择校费,数额不一定大,对学生家长确为额外负担,这是利用对教育的资源的垄断权而进行的。学校自身经营有着这样那样的困难,但它也不应该多收费的理由,现实是用不合理手段对付不合理的现实,其结果是强者共同鱼肉弱者,学校成为管道之一。
二、乱收费问题。原文中我的理解不准确,农村提留中的教育附加、学校收取的学杂费有着明确的政策依据,不属于乱费的范畴,乱收费是指乱订资料、乱摊派。乱收费也从来不构成老师工资,老师工资是由财政支出的,区别只在于由哪级财政。老师待遇的差劲不能成为乱收费的理由,我们不能拿着不是当理说。现在教育乱收费问题一定不存在了。
三、学校资金的使用。办学校尤其是高中本来应该是一件有利可图的赚钱的事,只要能有一千以上的学生,只赚不赔。可为什么在实际它们的债务在累年增加呢?除了政府摔袍袱拒绝对高中进行硬件建设投入外,与现在的管理体制中很大关系。该省的没省,不该花的花了。有一个笑话说,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到各校检查工作,吃饭时酒不好了是绝对不行的,他们的理由是给你们省了你们也不会用到老师身上去,只能使你们花着方便。
四、我在《说说我们的市委、市政府》一帖中提到我市遇到的一个难题:手续齐全的出租车与没有手续但价格便宜的电动三轮车争夺有限的客源,由于消费能力较低,乘客也乐意乘坐三轮车,三轮车主是在求生存,手续齐全的出租车面对不公平竞争。我们这里的处理办法是折中的,在两个主干道禁止三轮车载客。在这个问题上我和领导有过观点的争论,我认为确实是两难,三轮车主为挣口饭也不容易,俺领导主张严禁、取缔三轮车载客,他说这是非法的,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的权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不能把争取自己的权益建立损害他人权益的基础之上。我说他们是在求生存,他说那也不行通过违规违法的手段,守法是第一位的,不滥施同情。生存、倾全家之力甚至拆借才买到一辆三轮车,如果不能运用……法与情,弱势群体的生存,哎!乘客为什么又乐意坐便宜但有潜在风险的三轮车呢?发展中的问题。
闲暇之余,想到哪儿写到哪儿,特别是和我一直都很尊敬的老领几次交流后更添感慨,尤其是对合法性的理解。对不对不敢说,有一点可以保证,都是自己的真实想法,说出来供大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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