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 下午,北京拆迁户代表、法学家、著名律师和人大代表在中国农业科学院举行了“拆迁现实问题研讨会”,近五十位拆迁户代表和近三十位法学专家、维权律师、人大代表出席了研讨会,其中包括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法学家、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维权人士、北京理工大学胡星斗教授,拆迁维权律师、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王才亮律师,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吴青,著名维权人士华新民,等等。南方都市报、新京报、民主与法制等近十家新闻媒体到场。北京市被拆迁居民万人诉讼案当事人骆淇椿代表北京几十万被拆迁居民和农民向与会的法学家、律师和新闻媒体介绍了政府在批地、发放拆迁许可证、强制拆迁等方面的违法和违宪事实。
姜明安 教授在点评时指出,政府不能以拥有土地所有权为由而侵犯公民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有效保护财产权,就无法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政府在城市规划、土地转让、房屋拆迁等各个环节都必须有公开透明的程序;以城市建设为导向的政绩考核体系必须废除,干部升降应该由当地民众说了算。
江平 教授指出,老百姓买房时,包括了土地财产权。土地是私人财产权的组成部分。凡私人合法财产,政府都不能剥夺;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国有,但至今没有具体解释,不能把土地国有作绝对化的理解;可以认为所有权国有,但使用权归居民。
王才亮律师指出,不是所有的城市改造都是为了公共利益;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但是政府和国家是两个概念,政府不是国家,归国家所有不等于归政府所有。
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吴青指出,不限制政府权力,公民权力必然受政府侵犯;必须设立宪法法院,来裁定政府的违宪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侵犯了新入户人口(如媳妇、新生婴儿等)的土地拥有权和使用权,因此,这条规定本身就违宪;每个公民都应有权选举真正代表自己的人大代表;北京市有13万农民正在为土地侵权问题向法院进行诉讼,团结起来后,就能够更好地维护权益。
研讨会还讨论了《不动产征收法》立法草案的问题。
研讨会由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北京福盛德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共同举办。
我本人参加了会议,真的很受教育,对于人民这个概念有了更真切的理解,也更深信中国人民有足够的政治智慧来解决宪政、法治等问题。
研讨会上,无论是拆迁户、法学家、律师、还是人大代表,都很理性,多数人发言都反复援引宪法和其他法律,以事实说明政府违法、违宪的事实,以及当前制度和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了很多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些拆迁户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甚至是几代人的生命。政府之暴行,让人发指。 姜明安 教授发言很激动,以手击案,慷慨激昂。吴青发言时,明确指出,当前这个制度下,难以保障公民权利,其发言不断为掌声打断,她的发言是我有生以来听到的最为精彩的讲话之一。
研讨会上,专家、律师、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不外乎两方面:一是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二是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限制政府权力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关于用法律维权的问题,作为法学权威的 江平 教授直言,在当前制度下,依法维权有缘木求鱼之嫌!吴青,原来是北京市人大代表,但因是真正的人民代表,这次换届时,海淀区委明确要求不能再把她选成市人大代表。吴青的发言,直指政治体制和人大选举制度。 姜明安 教授也明确说,干部升迁不能由组织部门说了算,要由当地百姓说了算。以上三人,均是50-70岁的人了,讲话没有丝毫含糊,令人敬佩。难道他们不知道反右、文革和89的历史?难道他们不知道评价政治体制的风险?可是他们还是站出来了,还是明确地讲了自己的观点。
因此,据我这些年亲身经历、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变革政治体制已成为各方共识。这个各方,也包括中共内部不少人士。这就是历史潮流,任何逆潮流而动者必将为潮流吞没。
作为冬季网友,我们在讨论之余,或许可以多参与这样的活动。只有在民众的实践中,我们才能找准历史发展的脉搏,也才能更有效地推进社会进步。
但是,大家在做这些事的时候,确实需要讲求策略。我们开会时,其主题是寻找解决拆迁问题的法律途径,以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
这个研讨会的意义在于:拆迁户、法学家、律师、人大代表坐到了一起,组织起来了,向政府表达了共同的不满。我个人认为,这个会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社会变革是一个过程,而且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各种社会力量进行斗争的结果。我们必须有坚定的信心和足够的耐心,一步一步地向前走。不论采取什么办法,我们首先必须团结起来、形成组织。民众、进步人士正在聚集力量,正在为下一步作组织准备和前期酝酿。
我们可以观望、可以评论,也可以参与。各个人尽心尽力做事即可。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每个人都去做一件事,这个社会就前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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