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衷再探:强拆是违背还是符合改革初衷?
苏 杜
日期 2010-10-15
(本文大意:强拆,无论是官拆还是商拆,无不符合“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改革初衷。对被拆迁户“漫天要价”的指责,则又完全违背了“建立市场经济”的改革初衷。面对政府“城市化”的“刚性需求”,农民为什么就不能你房商医商学商那样“漫天要价”?对改革初衷的既符合又违背,道出了改革初衷的初衷。)
尽管我的《初衷初探:每一项改革都符合改革初衷》存活了不到两三天就给枪毙了,但我仍然认为,强拆,无论是警车列队、警员云集、警械伺候、首长坐阵的“官拆”,还是铲车夜半轰然而至、打手瞬间呼啸而来、警方现场维持治安、百姓死伤哭诉无门的“商拆”,无不符合改革初衷。
人们只看到了强拆中的暴力,却很少有人看到官拆中的“理性”、商拆里的“冷静”。暴力强拆,再一再二;死伤百姓,再三再四;城里强拆,乡下也强拆,东部强拆,西部也强拆;没有这样的“理性”与“冷静”,强拆是到不了你依靠我、我支持你、官商一致、协调动作、运动全国这个层次的。官方说,“地方政府为实施地方发展战略,强拆更在所难免,或者说不得已为之,否则,一切发展免谈”,“没有强拆就没有我国的城市化”,“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商家应:“拒不搬迁者,王XX就是你们的榜样”,并附“子弹拆迁通知”一份。这样的“理性”与“冷静”并非单单来自江西宜黄或内蒙古赛罕,这是所有官商同拆中的“共识”。早在几年前,山东济宁的官员不就冷静地总结出:“拆迁哪有不死人的”吗?这种百姓死了也无所畏惧,民怨沸腾也难以阻挡的官商同拆之“硬”劲,只能来自“发展才是硬道理”的这一“硬道理”。集体所有制的人民公社,全民所有制的工厂,不就是在这一“硬道理”指导下“强拆”而“改制”的吗?在那样的“改制”中,没死过人吗?没激起过民怨吗?“硬道理”下,“强拆”可持续性发展中,不是也产生了“为了达到改革的目标,必须牺牲一代人,这一代人就是3000万老工人”“与其让武大郎占着潘金莲,还不如让给西门庆”那样的“改革理论”了吗?今日之民房强拆,实在是昨日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结构“强拆”的与时俱进,无一丝一缝不符合“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改革初衷。
那么,官商“理性”而“冷静”的同拆中,有没有违背“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一改革初衷的“要素”呢?有的。这“要素”不是别的,便是官家之“强拆乃无奈选择”说。什么“高涨的地价和房价吊足了胃口的农民,做梦都想依靠政府征地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呀,什么“政府与被拆迁户就补尝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说难以上青天”呀,“强拆更在所难免,或者说不得已为之”呀,这些全国官商同拆中的又一“共识”,完全违背了建立市场经济的改革初衷。市场经济建立以来,房商说,我就是为富人盖房子的,你嫌贵,租房去呀。医商说,我们就是为高端客户服务的,你嫌贵,找贱的去呀。学商说,上大学就是逛超市,你嫌贵,上地摊去呀。官方对这些理论与“践行”,无不以为符合改革初衷,并要不断深化。既然如此,面对政府对土地的“刚性需求”,农民为什么就不能说“你嫌贵,找便宜的去呀”?为什么就不能胃口大开,“漫天要价”?为什么就不能像房商、医商、学商一样,来个“一夜暴富”?既然“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改革初衷仍然其硬如初,既然“地方政府为实施地方发展战略”大搞“城市化”对土地的需求其性如钢,农民的地与房为什么就不能像任志强的房价一样,面对“刚性需求”也来个“只能升不能降”?面对农民的“漫天要价”,“政府肯定吃不消”,面对房商、医商、学商的漫天要价,农民就吃得消吗?何况,从面世界资本列强对人民币的漫天要价,对它们所谓“知识产权”的漫天要价,“政府”似乎满吃得消,扔个7000亿、几个万亿的根本就不在乎,“缴了学费”,并且要救美国、救欧洲、救日本,“负责任”得很,半点也不违背改革初衷呢。怎么到了面对农民的“漫天要价”,政府就突然忘了建立市经济的改革初衷,不按市场经济规律看事、办事了呢?
同样的改革初衷,同样的官商言行,一会儿符合得天衣无缝,一会儿违背得七零八落,但这并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地方。对农民的地和房子,他坚持的是“硬道理”,对农民的要求,他摈弃的是“市场经济”。然而,对这种理论与“践行”,农民们其实是很熟知的。乡下有一种小贩,又卖又买,满嘴“买卖不成仁义在”,总是将称杆举到你的脸前,让你对“公平公正公开”眼见为实。但农民们都知道,斤两虽在,称砣却是两个,称你的粮食,用一个重的,称他的货,用另一个轻的。听起来是讲仁义、论公道,还给你参与其间的自由,实际上却是将你的血汗一滴一滴改成了他的利润。说穿了,这种对改革初衷的既可符合又可违背,道出了改革初衷的初衷。那初衷的初衷,不过是将“3000万工人”与几亿农民仅仅设计成了“改革成本”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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