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黎阳
2008.7.26.
原载:华岳论坛
都说上海人“精明”、“拎得清”,可是上海警方似乎“出污泥而不染”,在杨佳一案迄今为止也没叫人看出有点“拎得清”的样子——又是记者招待会又是专家访谈地忙得不可开交,无非想让人们相信两条:第一,“我没错,全是杨佳坏”;第二,“不是我们无能,而是共军太狡猾”。主观上虽如此努力,而客观上的实际效果却适得其反——费死劲折腾了半天还弄不清自己实际在干什么,哭了半天还不知道谁死了,这能算“拎得清”吗?
人们对杨佳是否犯罪没有疑问,有疑问的是杨佳为什么犯罪——人们更想知道是什么造成了犯罪,而不是仅仅知道谁犯了罪;这就如同人们更想知道是什么造成了癌症,而不是仅仅知道谁得了癌症一样。
毛泽东说:“世上决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杨佳没有犯罪前科,没有不良记录,一向循规蹈矩,怎么到了上海一趟突然就来了那么大的仇恨,以至于犯罪,而且犯死罪?杨佳在北京长到28岁,不会是头一次见警察吧?不会是第一次被警察管吧?无权无势又不是天生的“呆霸王”、惯于横行霸道,为什么被上海警察来了次“文明执法”就纠缠不休,又是写信又是投诉的没完没了,最后宁可同归于尽?既然上海警方说杨佳精神正常,那如何解释精神正常的人无缘无故想找死?不弄清来龙去脉,怎么能知道真正的犯罪原因?不弄清真正的犯罪原因,今后如何制止类似的犯罪?
上海警方再三再四强调杨佳一案中自己“执法过程规范”、“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执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执法行为正当”、“民警执法依据职权、文明公正,且在杨佳提出不正当要求的情况下,警方还两次赴京尽力做工作,表达了善意”,总而言之自己毫无暇疵,一切都是杨佳坏,突如其来就从良民摇身一变成了罪犯,毫无原因,毫无征兆,毫无道理。如果真是这样,那公安部的“预防犯罪”机构系统不如干脆撤消算了,因为杨佳此例足以证明“犯罪不可预测”,就如同“地震不可预报”一样,防不胜防。既然犯罪不可预测预防,那设立“预防犯罪”机构还有什么意义?靠“预防犯罪”吃饭的自然只好“下岗”、“买断工龄”了。
如果“硬赶着鸭子上架”,既要咬定世界上存在“无缘无故的恨”、存在杨佳这种“毫无征兆”、“毫无理由”的“突然犯罪”,又偏要“预测预防犯罪”,明明“防不胜防”还非要防,那就只能“风声鹤戾,草木皆兵”——谁都可疑,谁都靠不住,谁都得防,把所有的人都当成敌人,换句话说就是“以人民为敌”。结论:大力提高警察的“威慑力”、“警察的威严不容侵犯”、“伦敦警方地铁中误杀巴西青年被判不负任何个人刑事责任,因为警察当时怀疑巴西青年是恐怖分子对其警告,青年戴着耳机没能对警告作出反应,因此被击毙”……而碰到杨佳这样“父母离异”、“单亲母亲带大”、“跟父亲长期没有联络”、“对社会的消极心理在脑子积存的太多”、“性格孤僻”、“没有固定工作”的“北京人”则干脆如临大敌,只要觉得稍不对劲,立刻就是一枪……总之一句话:靠“威风凛凛”、“杀气腾腾”、“铁血铁腕”、“枪口刀尖”来维持“和谐”——如此“理论”将把中国引向何方?历史已经给了个名字,叫“法西斯”。
——“警察有没有权力拦下人查自行车?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
谁也没有质疑“警察有没有权力”。人们质疑的是“警察如何行使权力”——“请出示证件”是一种方式。“喂,你给我过来!把证件拿出来!说你哪!给我放老实点,不然揍死你!”也是一种方式。不由分说上来先给一嘴巴踹一脚再说话又是一种方式。一言不合便带到“局子”里“审查审查”,甚至继承《水浒》中“太祖武德皇帝旧制”,进门先打“一百杀威棒”,不由分说就是一顿“胖揍”,这更是一种方式——同样是行使权力,却可以有许多完全不同的方式。方式不同,后果不同。这难道奇怪吗?
——“上海警察最文明,素质最高”。
别乱打包票。十个指头还不一般齐呢。“素质高”不等于没有害群之马。这是一。第二,说上海诸如芦湾区、徐汇区之类“富人区”的警察执法“文明程度高”或许比较可信,因为那些区是“藏龙卧虎”的地方,谁也不知道碰上的是不是个“新社会阶层”,或跟“新社会阶层”有关系。而闸北区就难说了——工人区,贫民区,“弱势群体”区,住那里的有几个是“有来头”的?当年日本鬼子炸上海不就专炸闸北?——知道这里全是穷人,没什么洋人阔人,不容易引起国际纠纷,好欺负,所以炸起来肆无忌惮(提个醒:看过《英雄儿女》没有?里边主角王芳有一句话就提到了这段历史:原先住在闸北,日本鬼子进攻时把闸北区都烧光了,就搬到浦东去了)。可见欺负闸北的“弱势群体”是有“国际传统”的。如果今天有人跟当年的“大日本皇军”“国际接轨”,仗着有权,在闸北的“弱势群体”面前横行霸道惯了,顺便把杨佳也“接轨”了一番呢?那杨佳后来的一切反应就全都不是迷了。
上海警方矢口否认有这种事。如果真是如此,那不难证明:“脚正不怕鞋歪”,“真金不怕火炼”,只要全文如实公布杨佳的投诉材料,允许公众自行核实就行。让人们找杨佳的母亲间接了解情况也可以。奇怪的是杨佳的投诉材料严格保密,杨母在被上海警方找去“协助调查”后突然“离奇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上海警方却拒绝就此回应,而上海警方指派的辩护律师谢有明却能够取得“失踪”的杨母的“委托”成了杨佳的“辩护律师”——这一切既不合逻辑又不合情理:如果杨母真“失踪”了,那谢有明如何能取得其“委托”?如果杨母没有“失踪”,那为什么不能现身?如果杨母没有被绑架而有选择律师的自由,那她要为儿子找辩护律师怎么可能优先选择一个与受害的上海警方关系密切的上海律师?这符合一个母亲的正常做法吗?上海警方又要人们相信“我没错,全是杨佳坏”,又拿不出经得起推敲的事实根据,在杨佳母亲和辩护律师问题上又如此自相矛盾不合情理,这一连串作为表现,客观效果是让人们更相信自己还是更怀疑自己?主观愿望和客观效果如此南辕北辙,忙活半天还不知道实际在做什么——这还不叫“拎不清”?
既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那就不能无条件地盲目相信一面之词,就不能不怀疑上海闸北警方某些人处置不当激化了矛盾导致了犯罪。如果实事求是正视问题公开纠正,那责任就只是当事人个人的事,既不会影响案子的定性,也不会影响整个对整个上海警方的评价。但如果为了逃避几个个人的责任而把整个上海警方都拉下水,宁可让整个上海警方为自己背黑锅,宁可让犯罪真正起因被彻底埋葬,宁可让今后类似犯罪继续发生,也不肯危及自己的个人利益,那才是讳疾忌医,变本加厉,欲盖弥彰,不丢人到家不回头。
至于急急忙忙围绕上海警方治安能力大做文章之类未免有点可笑又可悲:基层警方能力如何是一回事,领导机关能力如何是另外一回事。毛泽东时代的军队战将个个都能打,不折不扣的“身先士卒”、“以身作则”——最典型的例子是1960年北京军区司令员杨勇接待英国元帅蒙哥马利时的当众比试:蒙哥马利开1枪,枪响靶落;杨勇连发9枪,9个钢板靶应声落地。3天后,蒙哥马利在香港举行记者招待会,其敬佩之情溢于言表:“中国军队纪律严明,武艺精湛。500人的刺杀方队像一个人一样。开始,我以为他们都是服役多年的军官。当我走进队列,看见每一个士兵额头都是光光的,没有一点皱纹,才相信都是年轻的士兵。在这里,我要告诫我的同行,不要同中国军队在地面上交手,这要成为军事家的一条禁忌,谁打中国,进得去出不来!”——这才叫“打出了国威军威”。这样的官带出的领导机关可能让一个没受过训练的亡命徒单刀赴会,如入无人之境以一当十端了老窝吗?而如今专门跟歹徒打交道的上海闸北警方领导机关呢?高高在上,养尊处优,整天向基层耀武扬威发号施令,自己有多少真才实学?遇到情况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让人从一楼杀到21楼,最后象乌合之众打群架一样抄椅子抡板凳,七个人一拥而上才勉强制服了一个——这很光彩吗?如果实事求是,那就应该老老实实承认上海闸北警方领导机关这次输了,而且输得很惨,但是“知耻近乎勇”,这次认栽了,以后一定要奋发图强想办法找回“场子”,象一线基层警察那样学点真才实学,用事实证明自己不是一群酒囊饭袋窝囊废,这才是能赢得公众信任信心的正确态度。可惜上海警方虽然急于挽回自己的信誉,用的方法却又是适得其反——大张旗鼓罗罗嗦嗦解释了半天,意思其实就一句:“不是我们无能,而是共军太狡猾”——这难道不算一种“黑色幽默”?又是“尊重生命”又是“好丈夫好父亲”,连“警察是弱势群体”之类哭哭啼啼都出来了,这还有点阳刚之气吗?还象个专治犯罪歹徒的机构的样子吗?就凭这付“哭稀稀”的可怜相加“有能力保障奥运安全”之类的满嘴信誓旦旦,就能真正挽回公众的信心?主观愿望和客观效果又是如此南辕北辙,又是忙活半天还不知道实际在做什么——这还不叫“拎不清”?
都说山西人“舍命不舍财”,但杨佳在山西被警察打掉了门牙后投诉,山西警方却能实事求是,又赔礼道歉又赔偿损失,一点也没受“舍命不舍财”的影响。倒是上海警方不学上海学山西,上海人的“拎得清”没学会,山西人的“舍命不舍财”传统倒学了个十足,宁赔六命,不拔一毛,这是不是也太邪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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