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怎能如此撒谎?
黎阳
2008.7.25.
据上海新民周刊报道,公安大学教授、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李玫瑾如此说:“警察的威严不容侵犯,比如美国警察暴打黑人被全程录下来,但最后警察被无罪释放,因为认定警察执法没有错误。”(见附录)
“美国警察暴打黑人被全程录下来”是指1992年美国洛杉矶警察殴打金恩案。“警察被无罪释放”是第一次审判的结果,结果引起了洛杉矶大骚乱。之后此案由美国联邦法院重审,结果两个警察被判有罪。李大教授只说了故事的前一半,后一半贪污了没说。要讲案例,就应该讲全。说一半藏一半,这不等于在撒谎吗?
李大教授口口声声“专政机关应该有其形象和尊严,中国的警察是威慑力不够”、“警察的威严不容侵犯”,不知他是嫌中国警察对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力”和“威严”不够呢,还是嫌中国警察对老百姓的“威慑力”和“威严”不够?如果象他主张的那样“国际接轨”,允许中国警察也来个“伦敦警方地铁中误杀巴西青年被判不负任何个人刑事责任,因为警察当时怀疑巴西青年是恐怖分子对其警告,青年戴着耳机没能对警告作出反应,因此被击毙”,杀了白杀,那中国警察的“威慑力” 和“威严”看来就足够了——对犯罪分子足够,对老百姓也足够:无缘无故就能被“误杀”而“不负任何个人刑事责任”,那这个社会必定“和谐”——刺刀下的 “和谐”。(岂止“和谐”,简直会成“王道乐土”——当年“大日本皇军”对普通老百姓的“威慑力”和“威严”如何?当年封建皇帝“御林军” 对普通老百姓的“威慑力”和“威严”如何?)
最后送满脑子“威慑力”和“威严”的李大教授一句毛泽东的话:“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反革命打不破我们,我们却要打破反革命。”——如果脱离群众,与人民为敌,再穷凶极恶又能有什么“威慑力”和“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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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公安大学教授:上海警方两次赴京恰恰是上海办事风格的转变,是亲民
来源:新民周刊 :卞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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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为何会突然杀人?杨佳和马加爵的情况类似么?是什么让“沉默的大多数”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心理问题?谁能挽救杨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李玫瑾详析杨佳的双面人生。
警察遇到纠纷不要自己解决,让第三者去解决
《新民周刊》:有人质疑,上海警方两次赴北京与杨佳协商,这就说明了警方理亏。
李玫瑾:我认为警方两次进京恰恰是办事风格的转变。
专政机关应该有其形象和尊严,中国的警察是威慑力不够,袭警罪迟迟不能立法。比如杨佳这个事情,警察有没有权力拦下人查自行车?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警察盘查的每个人脸上都不会自我标明或写上:我是流窜犯,我有命案在身,我身上持有非法枪支……,在警察眼里,只要有一点可疑迹象,就需要盘查,公民应该无条件配合。
有些评论不了解警察的职业特点,带着情绪去评论,是对6条逝去生命的不尊重。
《新民周刊》:您认为的警察职业特性是什么?
李玫瑾:袭警在世界各国都很常见,不要大惊小怪。警察多接触社会的阴暗面,并且带有强制力,容易成为人的攻击目标。
中小学、幼儿园也容易成为攻击目标,不能理解他们也经常招来怨恨、受到报复。
警察的威严不容侵犯,比如美国警察暴打黑人被全程录下来,但最后警察被无罪释放,因为认定警察执法没有错误。又比如,伦敦警方地铁中误杀巴西青年被判不负任何个人刑事责任,因为警察当时怀疑巴西青年是恐怖分子对其警告,青年戴着耳机没能对警告作出反应,因此被击毙。
《新民周刊》:警方在这一事件中得到了教训?
李玫瑾:警局太大意了,一个外人怎么能从1楼一直走到21楼?我去过澳门廉政公署,每个房间都有门禁,根本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还有就是公共区和办公区应该分开。
另外,行政法应该更明确,警察不能随意赔偿,乱开先例。警察遇到纠纷不要自己解决,让第三者去解决。督察还是警察,督察去处理纠纷还是警察自己处理自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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