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事件!
杨佳事件!
府谷事件!
孟连事件!
是群众借机闹事,还是忍无可忍地爆发?
在短短的二十余天内,接二连三的发生了多起群体事件(没有报道、不很严重的还有吗?),为什么都与警察有关联?
警察是什么?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见国内教材《公安学基础理论》),警察是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的产物。一群民众,敢与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警察发生冲突,是他们对改革带来的好处不知好歹呢?或是忍无可忍呢?除瓮安事件报道称:不明真相的民众,受人利用而为外,其他都是一种自发的行动。这就不得不让人们反思目前中国社会之现状了,其实胡总书记也在质问个中原因。由此看来,讨论这些问题,其一不是好事者借题发挥;其二不是执政者自身没有不可反省的问题;其三不是没有不可深思问题,那就是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究竟为了什么?有没有必要性?
瓮安事件,在我看来,一个豆蔻年华少女的死因鉴定,并不是事件的真正导火索。真正的导火索是什么呢?大家不知注意没有,女孩的叔叔出了公安机关就被人打伤住院这个细节。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人出了警察局(派出所)就被打了?按常理推测,有三种可能:一、打人的人是警察指使的,因为被打者与警察发生过言语不合的事实;二、打人的人是女孩的三个好朋友中的一个,或两个人指使人打的,因为被打者还在追究女孩死亡的原因,搞不好就得坐牢;三、打人的人是地痞流氓、黑恶势力无事生非,打人寻乐而已(最近没看报道,是谁打了人?)。而在三种推测中,得出一个必然的结论:打人的人,是几个被豢养的打手,与黑恶势力有关联。因此,“别有用心的人”,才将导火索安装在群众不满情绪这个炸药包上。
府谷事件,明确无疑,就是老百姓觉得警察做得太过分,逼出了人命。按警察的话说,死者长期非法经营道路运输,已多次被罚款了,所以见了警察就跑。如果警察讲的是真话,就存在一个执法不严,以罚款为创收手段的问题(最早是靠“放鹰”创收,就是把那些卖淫者掌控在手里,让她们提供嫖客,然后罚款),对合法经营者,就是执法不公;如果是警察在推卸责任、转移视线,说了假话,说明百姓确实是忍无可忍了,才用暴力对抗暴力。
杨佳事件,无疑是典型的用暴力对待具有暴力性质的警察的行为(电影《第一滴血》就是这样的故事情节)。该事件虽然是一种偶然性,是不可过分渲染的,但是,如果按杨佳在警察局所受到的“礼遇”,不知该有多少这样的事件发生了。因此,这个事件也反映出了现实社会中的一种必然性。
孟连事件,是7月19日刚刚发生的。
云南日报的报道是:7月15日,孟连县派出工作组对公信乡、勐马镇部分胶农因利益纠纷与当地橡胶企业发生冲突事件开展处理工作。7月19日上午,当地公安民警依法传唤在冲突中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时,遭到当地部分村民暴力围攻,致使多名民警受伤、多辆警车被砸。公安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枪自卫,致多名村民受伤,其中2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新华网的报道是:19日上午,孟连县公安机关对公信乡、勐马镇部分农村地区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过程中,在勐马镇发生暴力冲突事件。执行任务的公安民警受到500多名胶农围攻。。。。。。
在两个新闻媒体报道中,至少暴露了这样几个问题:一是,当地政府究竟开展的是什么工作?是不是在回避事件的起因?二、如果仅仅是传唤几个涉嫌违法犯罪的人,何必动用大批的警察?三、因为没见有关15日冲突事件伤人、死人的报道,充其量是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且事态已停止,为何就不能冷处理,使矛盾激化呢?四、为什么非要先抓人,而不先好好算一算账,看看怎么样分配才符合大多数群众的长远利益呢?五、云南省委、政府事后采取的就是先算一算帐的方法。这是不是说明其下的地方党委、政府处理问题的能力太差,没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只考虑极少数人的利益了?
事件的现象就是如此。那么它反映出来的本质是什么呢?究竟事件的起因是导火索?还是群众对现实社会普遍不满的原因,是真正的导火索呢?炸药是谁制造的?炸药包又是谁捆扎好的呢?怎么就叫导火索轻易地安放在炸药包上的呢?文者不想再说明这些问题,让“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关键的是,用什么办法,才能真正地消除事件本身所反映出来的社会矛盾问题!
2008年7月21日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