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钢启示四:应对危局,必须打破“政令出不了中南海”困局
(一)国内外反社会主义势力假改革之名,正在导演一场从根本上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颜色革命”。
社会主义要不要改革?当然需要改革。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恩格斯早就讲过:“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新中国缔造者毛泽东在1957年也曾说过:“中国的改革和建设靠我们来领导。”“我们国家要有很多诚心为人民服务、诚心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立志改革的人。我们共产党员都应该是这样的人。”大凡真正的中国共产党人没有几个食古不化,反对变革的。问题是,在改革之始,我们就开始了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进程。
1、小试牛刀,三招五式便将绝大部分国企逼入绝境。中国国企改革的第一个重大事件发生于1978年10月。当时,中共四川省委选择了不同行业的6家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试点,逐户核定利润指标,规定当年增产增收目标,允许在年终完成计划以后提留少量利润用作企业基金和给职工发放奖金。1979年2月,中共四川省委决定将扩权试点的范围扩大到100家企业。1979年7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等5个扩权文件,意在使国企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四自”经济实体。放权让利以后,尽管多发了一些工资,但企业生产效率并没有明显提高,而且很快就出现了经济秩序混乱、财政赤字剧增和通货膨胀等弊病。到1980年底,中央决定“进一步调整国民经济”,国有企业也由进行“扩权”改革转向强化完成国家计划的“责任制”,宣告了放权让利的失败。但是,作为社会主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核心,“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工人民主管理制度并没有恢复。相反,1980年9月,胡耀邦对黑龙江省委书记李力安的一封信作了批示。信中提出对工业学大庆问题,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以便统一大家的认识。1981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转发国家经委党组《关于工业学大庆问题的报告》,事实上否定了大庆经验和“鞍钢宪法”,使在放权让利中扩大的厂长经理享有的特权得到了确认。1983年初,胡耀邦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要求在城市工商业中全面推行企业承包制。随后两三个月的时间内,全国国有企业普遍实行了承包制。然而,它很快导致了经济秩序的混乱和物价上涨,中央不得不停止推行承包制。
1980年9月,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随着华国锋的下台,赵ziyang走上国务院总理宝座。在胡耀邦改革方案一再碰壁情况下,1983年6月1日开始推行“利改税”改革。1986年12月,又提出要“推行多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给经营者以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从而在1987年中掀起了全面推广企业承包的高潮。到是年年底,78%的全国预算内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了承包制。
赵ziyang的利改税和承包经营改革带来了严重恶果。比如利改税,改的结果,企业税负一般占企业利润的78%左右,挫伤了一批效益较好企业的积极性;截至目前,我国已经被严重削弱的国有企业仍然创造着1/3的GDP,而上缴税收却高达总税额的2/3左右。又如拨改贷,当时,我们的大中型国企一直是按照国家计划,由国家拨款安排生产,利润上缴给了国家,技术设备更新由国家拨款实施。不仅自己不可能留下什么技术设备改造资金,而且大多国企已经连续运转二三十年,不少技术装备已经落后。面对新的竞争对手,技改找死,不改等死,一时成了国企共识。拨改贷的实行,就使诸多国企不可避免地陷入债务深坑。再如,物价管理,国家对国企价格的严盯紧防,同时又对私企放任不管,这不但为私营企业平价买国企的产品转手高价出售提供了条件,而且为私企操纵市场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加上贿赂公行的市场环境,国企不仅财务明细,对各级税务部门公开,而且还因企业负责人的公务人员身份经常由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细问深究,在发展竞争性业务时常常因没有条件做好“幕后文章”而败在私企手下。这一点谁不是心知肚明?另外,危害更烈的,一是企业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扭曲。利改税的实行,使企业发展全部依赖“剩余利润”,为争取更多的“剩余利润”必然排斥一切非本单位的利益,包括国家的利益。所有的国营企业都以本单位的利益为中心,必然破坏国家计划,必然互挖墙脚,必然增加内耗,必然降低整个国家的经济效率。二是社会主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颠覆。承包经营极大的扩大了厂长经理享有的特权,基本废除了工人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力,实际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基础上实现了经营权私有化。而厂长经理不可能满足于经营权私有化,必然追求全盘私有化。而承包经营使厂长经理失去了工人的监督,使工人失去了阻止全盘私有化的能力。此外,由于上述客观因素造成的人才被挖走、市场被挤占、资金被挪用,以及婆婆乱插手,各方都揩油等等问题,国企颓势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据国家公开公布的数字,1994年全国大中型国有企业亏损单位已达到40%以上,1995年底实际亏损企业已达到66%以上。1996年的亏损企业达到了80%以上,几乎到了全线亏损的边缘。2002年开始,基层国有中小型企业纷纷破产倒闭。
2、里应外合,国际敌对势力代理人为中国改革确立终极坐标。如果说,在此之前我国改革出现的偏差还只是表现在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管理路径之别,但到此时,时任国务院总理、后又担任党的总书记的赵ziyang就开始为中国改革确定终极坐标——走向资本主义了。
赵ziyang确立这样的改革方向有着深刻的国际背景。赵ziyang的改革努力,一方面与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相互呼应,异曲同工。l987年,戈氏在经过‘乌拉尔山中思考’后,号召苏联媒体对苏共进行公开批评以推进民主化。此前他已经破格提拔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的近乎疯狂的反共、反苏、反社会主义分子雅可夫列夫为苏共宣传部长、政治局委员。在这位部长策动下,不仅苏共领导的主流媒体掀起了反共、反苏、反社会主义狂潮,而且反共、反苏、反社会主义势力也纷纷注册媒体加入这个逆流。一时间,真假“内幕”加上正误理论混杂在一起大量向人民倾泄。假作真时真亦假。宣传舆论上的颠倒黑白、以假乱真,最终导致早已对奉行修正主义路线的苏共中央怨声载道的苏联人民,对列宁主义和社会主义制度也真假莫辨,无所适从。于是,戈氏轻而易举地就可以宣布解散苏共,随之又使苏联的解体那样地水到渠成,顺理成章。
赵ziyang改革方向的另一个国际背景是与国际敌对势力妄图对我和平演变的战略努力相互呼应,志同道合。赵ziyang接任总书记以后,公开与一些所谓的主流经济学家们结成亲密的团伙,搞所谓的“赵氏智囊团”,使这些在骨子里就鄙视人民、根本没有从过政、而且缺乏起码政治眼光和国家管理经验的人,通过他们与赵的个人关系,却拥有了很大的政治决策影响力,对国家重大政治经济政策产生了非同一般的影响。正是赵ziyang这种倚重智囊、丢开人大和中央机构的决策模式,使得海外势力渗透中国决策成为可能。许多美国基金会蜂拥而上,通过邀请访问、讲学、学术研究资助和帮助实现英美留学等方式,对智囊团及其可能的候补对象进行拉拢。在1989年的学潮之后,邓小平所说的国外大气候就是指这种情况,当时的《人民日报》曾经列举了一些美国的基金会,对于和平演变中国的兴趣很不小,指名道姓的就有富布赖特基金会、福特基金会等。而许多主流经济学家如吴敬琏、张维迎等人,多是在这些基金会的安排下出国的。
我党有了赵ziyang这个“缝儿”,一直谋求对我党和平演变的西方政治家们自然有了努力的方向。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就曾提出要求说:“中国要推行美国的价值观,加速大型国有企业的衰亡,由私营企业取而代之。”1988年,为俄罗斯搞“休克疗法”私有化改革的策划者、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就曾亲赴我国,对赵ziyang传授如何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赵ziyang的好友、曾任国家体改委研究所研究人员和体改委研究会常务理事的宗凤鸣在《理想?信念?追求》一书中讲到,他曾与赵ziyang多次亲密交谈过,赵ziyang认为,“过去已经实行的公有制,是走过了头,必须退回来。”原国家体改委副主任、经济学家廖季立曾对赵ziyang和宗凤鸣说:“社会主义不应以所有制为标志,而应以发展生产力为标志,公有制占优势不行,公有制为主体也不行,只能占百分之二十五。因为国有制没有效益,发展不了生产力,不能走向富裕。”赵ziyang认为,“应重新为社会主义下定义。什么是社会主义?就是效率和公平,就是高度发展的社会生产力。”赵ziyang主张,“改革就是要把过去搞过了头的公有制程度退回来,这样,把问题明确起来,改革的阻力就可以减少些。”他认为,中国生产力这样落后的国家,公有制、高度集中的专制政体与市场经济是矛盾的,不宜提公有制为主体。杨继绳在1996年10月29日访问赵ziyang时,赵ziyang还说过:“搞市场经济,还是无产阶级专政那一套,这两套很难在一起,矛盾会很多。”
国际反社会主义势力的策动,终于通过赵ziyang在中国最高决策层面见了成效。1987年10月,赵ziyang在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中正式提出,“一些小型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产权,可以有偿转让给集体或个人。”另外还明确提出了“私营经济”这个概念。在1988年3月召开的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以及“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等规定载入宪法。这可以看作现在全国大力推行的国企改制的最初来源,而现在遮遮掩掩的“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则是“私营经济”的另一种称呼罢了。以此为发端,具有明确目标的资本主义改革狂潮席卷中国大地,一发而不可收。
这个改革进程有一个插曲,那就是“x.x”事件。这完全是赵ziyang推行资本主义改革的必然结果。赵ziyang推行的改革其险恶之处在于,它一方面通过“价格双轨”把腐败推到人民群众忍无可忍的程度,另一方面又利用人民群众对腐败的不满掀起推翻中国共产党、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狂潮,以致引起这场政治动乱。
应该承认,“x.x”事件对我党的教训是深刻的。“x.x”之后,邓小平同志在他的讲话中对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为了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1990年3月12日,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决定了党必须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党在长期斗争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决定》还指出:我们党要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领导人民群众胜利前进,首要的问题是必须保证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人民的利益。同时还为《决定》的落实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政策措施,并决定在党内普遍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
从这里可以看到我党对国内外反社会主义势力的警惕,但从对整个事件的处理来看,其中也透出我党在面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猖狂进攻面前所表现出来的软弱与姑息。作为国务院总理,后来又任党的总书记,他推行的所谓改革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公然蔑视吗?对这些违宪而且对国家和人民造成极大危害的行为难道不应该实行法律制裁么?然而,我们看到的只是对赵ziyang的党纪政纪处理,对这些反社会主义行为并没有进行坚决地纠正,而是连同反腐败的人民群众放在一块进行了打击。这样做的结果,一是给相当一部分积极反腐败的知识分子、人民群众造成了很深的心理创伤,二是为高尚全之类所谓主流经济学家、法学家继续大搞资本主义改革保存了实力。时隔不久,这些人就重操旧业,而且更加肆无忌惮,危害更烈,仍然主导着中国改革的方向。
1993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修改了宪法,把国营企业改为国有企业。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修改宪法的本意是明确国营企业的所有权,但恰恰为全盘私有化提供了借口。国营企业是产权全民所有,委托政府经营,政府无权出售,国有企业是产权政府所有,可以委托私人经营,也可以出售。尽管中央决定明确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的,是“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但在这些反社会主义理论权威口中,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害是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所谓“产权清晰”,不是聘请高级会计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界定产权问题,而是把本属全民所有的国有资产,半卖半送或者干脆白送给私人老板,彻底变成私人企业才算真正的产权清晰。所谓“权责明确”,就是国企只有私有化,企业才能有无限的权力,才能有经营管理企业的责任心。所谓“政企分开”,就是政府对国有企业必须撒手不管,实行“内部人控制”,企业做什么、怎么变,政府一概不能过问。所谓“管理科学”,即是用“新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代替“老三会”(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彻底废除工人阶级对国企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为企业实现资本主义管理创造条件。一句话,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全盘私有化。及至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抓大放小”,马上要被这些人曲解为“国退民进”,一时间,冰棍论、靓女先嫁论甚嚣尘上,必欲消灭国企而后快。
3、图穷匕见,国内反社会主义势力终于亮出了底牌。改革进行到这步田地,国内外反社会主义势力自以为中国社会主义再无回天之力,终于亮出了他们的底牌。张维迎2004年8月24日在《经济观察报》上说:“国有企业改革,或者说国退民进和民营化过程,是20多年改革中不断摸索出的一条道路。”“中国国有企业的民营化过程是这样开始的,因为我们意识到,如果所有制不发生一个根本的变化,我们的目的就达不到。”他还在《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一书中写道:“我的看法是,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将国有资产变成债权而不是股权。”“国有企业股份化或许可以理解为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过渡性步骤。可以预料,随着财政赤字、预算赤字的增加,政府将被迫出卖政府的股份。这样国有企业就会渐渐演化为非国有的股份公司。”“改革的最终成功在于造就真正的股东”。曹思源在《国企改革绕不开的私有化》一书中提出,国企改革的“核心在于国有制改为私有制”。冀志罡在《南方周末》上讲:“要推动改革,就应该逐步地让国有资产流失成为私有财产。”“处于转轨期的中国,需要的正是突破和尝试。固执地坚守原有的法律规定,牺牲的将是改革大业。”
2004年9月,我党召开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入体察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在党领导发展的大政方针和各项部署中,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把推进经济建设同推进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统一起来,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但这些反社会主义理论权威马上又开始偷梁换柱,暗度陈仓。前面提到的《特供信息》的“主持者言”就说:“建立和谐社会就要以人为本,同理,搞市场经济也就要以民为本,以民营经济为本。”以“民”偷换了“人”,然后又以“民营经济”取代“民”。结论就是“以人为本”就是要“以私营经济为本”。以至胡锦涛总书记不得不多次强调,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正如张勤德同志所说,这些反社会主义理论权威所说的国企改革,实际上就是民营化即私有化;他们要化掉的,是“中国国有企业”而不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这种私有化实质上是对生产资料公有制进行“根本”的资本主义改造,既是“改革的方向”,又是改革“最终成功”的标志。然而,如果这些反社会主义势力的谬论邪说能够止于报刊杂志的话,未必能够从根本上动摇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基础,严重的问题在于,对于许许多多生怕人说思想保守、没有现代眼光的权力新贵来说,这些谬论邪说恰恰成了他们心中的圭臬。加上权钱交易带来的官本位意识的极度膨胀,扭曲的政绩观带来的GDP冲动,这些官员基本上一个个成了《圣经》中为了一碗红豆汤出卖自己长子权的以扫,不但对伺机攫取国家资财的投机者大开方便之门,而且不惜引狼入室,伙同国际垄断资本合演瓦解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双簧”。
(二)盘踞在国家权力机关中的政治变节分子和投机分子利用窃取的改革主导权,与新资产阶级一道,正在疯狂地瓜分、鲸吞国有资产。
经过多年来西方思想文化的渗透与敌对势力的收买,盘踞在国家权力机关中无视宪法、对党的决议阳奉阴违的政治变节分子和投机分子已非个别,在不少地方,正是这些变节分子和投机分子主导着国企改制,在他们的谋划下,新中国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雄厚国民经济基础正在被瓜分、侵吞。这一点,我们从各级国资委在国企改制中所扮演的角色可以窥见一斑。
1、国资委怎么就成了“卖国委”?
国家机关对党的决议阳奉阴违者莫过于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于2003年,次年6月,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全部组建完毕。作为保卫国有资产的利剑,它本应挥刀驱除那些觊觎国有资产的窃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然而,我们看到的却是,在它刀下遍体鳞伤、被严重贱卖的国有企业,千千万万衣食无着、度日如年的下岗工人……
各级国资委成立6年来,究竟剑指何处呢?一是所谓的调整结构,即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各领域中的结构比例和市场比重。所谓结构比例,是指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结构中的比例。通过调整,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基础。改革开放前,国有经济遍布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国有工业企业资产占全部工业企业资产总额的92%,到2006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户数占全国工业企业的比重已下降到8.27%。今年8月,李荣融在总结国资委成就时称,从2002年到2008年,全国国企数量一直在减少,平均每年减少7500家左右。所谓市场比重,是指“国有资本逐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其实际含义就是“国有经济分布范围适度收缩”,收缩的结果是,中央企业80%以上的资产集中在石油石化、电力、国防、通信、运输、矿业、冶金、机械工业等行业和领域,企业户数由196家调整减少到138家。到2010年中央企业将会减少到80户到100户。今年7月21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重申:“中央企业要坚持突出主业,严控投资方向,要加快清理非主业和低效资产”。“做不到行业前三名的,将被国资委强制重组!”众所周知,中国所有已经开放的产业中,28个主要产业中的21个的前5名都已经被外资公司控制。李荣融的言外之意,不啻是要彻底清除国有企业。二是所谓的国企改制。截至到2007年底,半数以上的国有重点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国有中小企业改革改制面超过90%,中央企业有99家(次)进行了49次重组,关闭破产项目5000户,安置职工1000万人。全国共有1299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233.8万人。实际上现在中国的国有企业,绝大部分好的资产都在上市公司,像一些中央企业已经成为多元的股东持股的公司。因此,他们已经不是百分之百的纯国有企业。2008年8月10日,在国资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李荣融在回答美国侨报记者提问时说:我们在美国纽约上市的企业大概有68家,而且都是中央企业当中优秀的企业,他们实现的利润大概占中央企业利润的30%以上。李荣融不无得意地表示:“因此我可以这样说,中央企业改革的成果,美国的投资者首先享受到!”仅仅中国石油一家在美国上市融资不过29亿美元,而上市四年累计分红高达119亿美元。2009年6月29日李荣融与新华网友在线交流时再次表示,今明两年国资委将按原计划推进央企重组步伐,国资委欢迎民企和外资等其他所有制企业参与重组。三是所谓的绩酬挂钩。2002年到2007年,国资委给1556个中央企业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导,年均增加了共计4600万元薪水。央企负责人平均年薪35万元,其中15万是基薪,20万是业绩奖金。使央企成为贵族企业。所以,究竟应该如何评价国资委工作,有篇文章写得不错:他们的“全部工作既然可以理解为出卖国有资产建立程序和规则,也可以理解为国有资产流失作合法性包装。”
无独有偶。“国资委”这个单词,在10多年前俄罗斯转轨的历史上,就是私有化的一个机构,为了将国有企业转化为私人企业。现在有人把我们的国资委“卖国委”(甩卖国有资产委员会)是否也是历史的巧合呢?“7.24”事件中,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王喜东大骂工人阶级“国有情结”,正是国资委大员们真实的心理写照。在这个狂潮中,为新中国建设发挥重要作用的中国国企成了最孤立无助、任人宰割的羔羊。
2、国资委下这么大决心卖国企,是不是公有制确实比不过私有制、国企真的山穷水尽不得不靠私营经济来拯救呢?事实胜于雄辩。先看建国后29年的经济发展数据:这个时期,我国GDP年增长7.45%,而同时期外国主要国家分别为:美国3.4%、德国5.85%、英国2.45%、法国5.05%、意大利5.1%、加拿大4.85%、澳大利亚4.55%、印度4.8%;比世界同期平均年增长3%高出4.4个百分点。略低于日本的8.7%和苏联的7.75%。如果按汇率法测算,中国这29年高达8.65%,完全可以和日本、苏联相媲美。尤其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经济增速比较快,新的工厂大批建成投产,职工人数百万、千万增加,物价稳定,投资和货币流通增速比较适宜,保持了财政收支、信贷收支和进出口较快增长且平衡发展,人民生活有较快或略有增长。
再来进行公有制与私有制比较。先看国际情况比较:联合国《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社会主义国家1960年至1985年为6%;私有制国家1960年至1970年为 5%,1970年为 3.6%,1975年至1985年为 4.7%。经合组织成员国20世纪 80年代为2.6%。苏东剧变后,由于大搞私有化改革,俄罗斯的经济下降了50%以上。
再看我国与国外情况比较:1952至1998年,我国国有工业固定资产净值年均增长13.4%。1949至199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业总产值按同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4.2%,而世界平均是4.l%。被称为“北京共识”的中国模式的改革开放的头20年,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情况下,经济增长速度比发达国家高7.3个百分点。从资金利税率上也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据国家统计局1998年公布的材料说,我国国有工业企业的资金利税率1957年为34.6%,1975年为22.7%,1990年为12.4%。另据美国《幸福》杂志的材料,“世界500强企业”(其中95%为资本主义企业)1997年的利税总额只相当于总资产的1.32%。而2000年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是总资产的2.87%。我国重点企业2001年营业收入利润率为6%,高于世界500强平均水平3.8个百分点。(按汇率计)2002年中国500强平均资产规模是世界 500强的 6.46%,而利润是12.06%。
再从国内不同所有制企业比较:据李培林、张翼通过对全国508个样本企业的调查,对1995年中国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具体测算和分析,资本收益(净利润)率:国有62.93%,集体3.17%,民营10.47%,国有股份制21.40%,中外合资合作3.27%;社会贡献率:国有1053%,集体644%,私有359%,中外合资合作50%,其他501%。调查发现,有些国有企业利润少,但也不能证明其效率低,因为:(1)工资水平高。2003年国有企业人均工资是私营企业的1.8倍。(2)冗员多。国有企业的冗员负担远大于其利润总额。(3)保险福利比重大。国有企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纳的部分,占工资的40%。私营企业参加比例至今极小。如果将整个社会的福利负担在各种经济类型中进行平均分配,各项指标要低于国有经济。(4)税负重。国有企业只占工业总产出的三分之一,但多年缴纳了70%的政府税收(另据睢国余等《中国国有经济效益分析》一书:国有企业的税负在1986年以后一直高于其他经济成分,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有企业的负担维持在非国有经济的2-4倍;据《中国工业经济》1995年第7期载:百元销售收入所缴纳的税金,1989年国有企业为9.28元,中外合资企业为4.57元,外资企业为0.02元。)。(5)利息支出多。(李济广《公有制经济的高效率研究述评》,《马克思主义研究》2006年第2期)。由此可知,“国有企业今日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们最近20年来一贯对国有企业竭泽而渔,不但扼杀了大部分国有企业发展的后劲,而且造成社会保障资金的枯萎,以致今日使大批的原国有企业职工丧失了任何的社会保障。”(左大培《不许再卖——揭穿企业“改制”的神话》)
关于企业寿命,据《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蓝皮书披露,全国每年新生15万家私营企业,同时又死亡10万多家,60%的私企在5年内破产,85%在10年内死亡,其平均寿命只有2.9年。即使最善于搞市场经济的美国,“中小企业5年的生存率是40%,10年的生存率不过13%;连进入道—琼斯股票指数的超巨型企业在几十年中也会倒闭三分之一。”(左大培《不许再卖——揭穿企业“改制”的神话》)如此比照,中国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都是超长寿的。
除了上述宏观分析之外,通钢事件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典型案例。
2005年通钢改制前,经济效益应该说还是不错的。《华夏时报》记者从通钢年鉴中拿到的数据显示,通钢在2001年至2004年期间盈利状况一路环比上升,从2001年的8012万元增长至2004年的8.5亿元,涨幅达960.9%之多,当时工人每月可拿4000元的工资。通钢在与建龙合作的三个月后,其负债就由原先的10个亿变成了20个亿,但这还只是一个开始,到了2007年情况进一步恶化,根据记者查得的通钢的工商局年检显示,通钢在2007年的资产为267亿,但其负债已经达到惊人的186亿。
典型事例还有不少。“引进私人战略投资者”的国企改制使惯于玩弄金融骗术的“私人企业家”张海、顾雏军分别控制了广东三水的健力宝和制冷业巨头科龙。吞并得逞,张、顾很快将它们的周转资金挪用去收购其它国企了。2004年冬,健力宝停产,2005年春科龙停产。20年前兴起的两个著名国企,在所谓“没有效率”的国有体制下能够蓬勃发展,却由于改制为私人大股东控股而没落。这就是“引进私人战略投资者”的改制给国有企业带来的悲惨后果!知名私企“德隆”也是他们的心肝宝贝,但同样由于经营不善成了“冰棍”,这些坚决主张“国退民进”的人,又非要让国家想办法救“德隆”不可。最近,又有濮阳市国资委副主任董章印对林钢工人阶级的自供状:自己经手改制的八家濮阳市国有企业已经全部倒闭。
正如左大培同志所说,所谓私营企业的“效率”,主要是来自于“算计消费者”和“算计职工”。正因为“全民所有”的这种权利排他性,任何个人、哪怕是最高级的政府官员都无权独自决策最终处置全民所有的财产;而我们现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最大问题,就是少数个人侵犯了“全民”的所有者权利,以行施私人所有者权利的方式来处置全民所有的企业。
这就是中国国企改制的本质。
3、既然宏观、微观都证明公有制要优越于私有制,为何国资委大员还要强力推行国企改制呢?常人不能理解之处往往正是这些大员与新资产阶级狼狈为奸的阴暗之处。这点从通钢改制中可以看出其中奥妙。
一是资产评估的奥妙。建龙集团要入股通钢,而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蹊跷的是,建龙要购买通钢的股份,本应由通钢的出资人——吉林省国资委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事实上却是建龙集团聘请了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通钢进行了资产评估。2005年9月30日的“通化钢铁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显示,通钢总资产为38亿,负债为10个亿左右,而其中生产设备仅价值900万,而无形资产与土地使用权价值均为0。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等必须纳入评估范围。单单几个高炉加起来价值也不止900万,而且通钢多年来一直注重科技创新,大力开发新产品,文化和科技积淀深厚,通钢已在国际上申请了‘长白山’等13个类别39件商标,50年积累的无形资产怎么为零了?更不合理的是,通钢在建的新项目也未计算在内。目前已建成在使用的两个高炉,一个为800立方米,另一个为2670立方米,价值10亿元以上。有关人士针对评估标准不同还举例称,通钢的高炉大,省原料,效率高,也维护得好,评估的时候折旧系数达到了70%-75%,而明城钢铁是小高炉,费原料,也是将来要淘汰的产品,折旧系数却只有35%。他认为,这两个折旧系数应该倒过来才对。与此同时,不光是对国有资产评估存在偏差,在注册资本中,据记者调查了解,其中应由管理层出的1亿元,也是来自于通钢的国有资产。这也相当于把国有资产转入个人的口袋了。正是有该项股权激励的存在,平息了高层对建龙重组的怨言。按照规定,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后,国资委负有监督职责,认为低估的,可以重新评估。但吉林省国资委认为,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符合实际情况”,并签字通过。
二是股份分配的奥妙。2005年12月30日,由建龙入股的新通钢集团正式组建,注册资本为38.81亿元,其中建龙集团出资8亿元,吉林市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后改为吉林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6亿元“净资产”,占通钢36.19%的股权。而吉林市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6亿元“净资产”,也是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但据知情者介绍,其中建龙集团的资金在2005年入主之后,一直没有到位。一位曾参与审计工作的通钢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建龙集团在进入之后,仅拿出了一笔6亿多的资金,而且这笔资金还是建龙入股之后分得的利润。
三是进进出出的奥妙。2005年入股通钢,2009年年初宣布退出,而7月中旬又准备进入,并大规模控股。这进进出出之间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秘密?离职的通钢管理层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在双方合作的4年中,建龙将所有的资源都倾向了吉林的精品钢基地。按照《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这个名为吉林钢铁公司的新基地,建设规模年产钢300万吨,建设投资为65亿到70亿元,估计年可创造13多亿的效益。2008年5月中旬开始启动,预计在今年9月完成一期150万吨钢铁的规模,但这个项目由于资金短缺目前已经停工,但目前已经建成大半,投入资金数十亿元。这也是造成通钢负债上百亿的原因之一。在通钢进退维谷之时,今年3月,建龙集团对外高调的宣布退出通钢集团,而根据退出的约定,建龙将获得吉林精品钢基地和通钢原有的矿山所有权。矿山资源是通钢的“后路”,而吉林精钢基地则是通钢的“前途”,这样,建龙一下子就让通钢陷于进退两难之间。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建龙当时退出还有个不为外界所知、极为隐秘的事情就是,在去年铁矿石价格最高点,建龙曾让通钢向澳大利亚进口了大量的铁精粉,当时订购价格是1600元/吨,而船还没到岸,该铁精粉的市价就跌了一半。由于它的抽身而退,仅此一项,就导致通钢亏损将近10个亿。通钢职工对这个问题一直坚持举报了4年,并到长春、北京等地集体上访。就在7月10日还有职工去长春上访,都没有触动主管者去解决问题。如果没有这次事件发生,这个问题也许还会躺在上访人的口袋里。《瞭望》新闻周刊则认为,如今通钢人的怨恨并不仅仅在建龙身上,建龙在进进出出之间,不仅获得了利益的最大化,而且每次都有地方政府在极力支持,这不是个正常的现象。中央相关部门应该查清这一事件中可能涉及的腐败问题。
上述问题,人们找到答案之后,就难免要往深处想一想:作为担负管理国有资产的政府机关,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干?这究竟是部门行为,还是国家意志?党章、宪法,还有历次党的代表大会决议,从来没有允许过国有经济可以不占主导地位,但为什么这些国资管理部门非要卖光卖净国企,抽掉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基础而后快?他们的立场是什么?最终目标是什么?他们究竟代表的谁?是政治上糊涂,还是另有授意?
(三)不少地方拥权自重,自行其是,使政令出不了中南海,已经成为当前科学发展观难以落实的严重障碍。
2005年11月17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为什么“中央政令有时出不了中南海”》的文章,称近年来,中央关于民生的一系列政令出不了中南海的事时有发生。报道引用民间的一句顺口溜,对这类现象作了生动、形象的诠释——“中央政策大晴天,下到地区起点云,传到县里变成雨,落到镇里淹死人”。
1、“政令出不了中南海”已经成为中国政治关系的一个基本特色。不少地方诸侯对中央决议阳奉阴违的典型事例莫过于诸城经验。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针,意在使国营企业摆脱日益严重的困境。但是,在反社会主义理论权威所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推进私有化、“抓大放小”就是“国退民进”的鼓噪下,“诸城经验”便应运而出。“诸城经验”即原山东诸城市委书记陈光通过各种形式把全市272家国企廉价抛售给私人的所有制突破。陈光因此也谋得一个“陈卖光”的雅号。发人深思的是,这个“诸城经验”,虽然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严厉批评,但经验始作俑者却依然步步高升。1997年“陈卖光”由县级市市委书记升任菏泽地委副书记、菏泽市(地级)委书记。地方大员对其私有化魄力的青睐,使这位“陈卖光”一下子领悟了这场改革的“本质要求”,找到了搞私有化就能升官的仕途门径,他进一步“解放思想”,干脆把菏泽国企送给私人。于是他又有了“陈送光”的桂冠。事实上,早在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当前国有资产管理不善和严重流失的情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甚至无偿分给个人。”然而,到了2008年,陈光这位私有化改革骁将就扶摇直上,擢升为山东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两个毫不动摇”: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一原则基本上贯穿于其后党的历次决议。但对于地方官员来说,中央提出的“第一个毫不动摇”只是一个幌子,不需认真;只有第二个“毫不动摇”才是其内心真谛。一意孤行的私有化改革,是社会主义的中国呈现一幅绝妙图景:一边是大批工人下岗失业,收入降低,经济状况恶化;另一边却是少数人“一夜暴富”,一跃成为有惊人财产的富人。公众的愤怒终于在2004年8月被引燃:香港学者郎咸平在内地媒体上公开批评顾雏军等人利用企业“改制”侵吞国有财产,迅即掀起了在中国改革史上著名的国企产权改革大论战。这场大论战,使那些决心消灭国企的政府官员们不得不在实行“经营者持大股”和MBO上有所收敛,但并没有真正动摇他们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制”消灭国企的决心。据左大培《不许再卖——揭穿企业“改制”的神话》,到2005年年中:至少还有辽宁、北京和海南等地在强行推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命令当地的国有企业限期完成“改制”。最为恶劣的是辽宁。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05年7月14日报道,辽宁省省长张文岳宣布,辽宁要“放开地方国有大企业的股权比例限制,鼓励国有大企业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中小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原则上以全退为宜;大型企业中的国有资本不宜全退,除极少数必须控股外,大多数企业应退至国有参股为宜。我们的设想是经过两三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地方国有大企业股份制改造”。张文岳在这里使用了中国私有化进程中发明的特殊术语:所谓“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就是把国有大企业的部分股权让予国内外的私人股东,这种让予的价格通常包含着极高的赠与成分;所谓“国有资本全部退出中小企业”,就是将辽宁的中小国有企业全部私有化;所谓“大多数大企业退至国有参股”,就是让私人资本家或外国私人投资者对辽宁的大企业实行控股。其实,辽宁省在1998年前后就对中小型国有企业普遍实行了“一元钱卖国企”的“改制”,一个企业一元钱的卖价当然只能是象征性的收费,这种“改制”其实就是向少数人白送全体人民的财产。
2、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之前,抢先进行解放思想大讨论是对党的决议的公然挑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现代官场常见现象。政治教育活动亦如此。如前几年进行的“三讲”,“先进性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雷声大、雨点小,也可以用形式主义走过场来概括。但具体到目前正在进行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如果仅仅看作走形式,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三讲”与“先进性教育”,事实上主要都是相对于党员或党的领导干部而言的。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对象恰恰不是个人,而是一级级党委和政府。因为只有党委和政府才能决定一个地方的发展道路。正因为这一点,我们才不应该肤浅地理解这些地方大员在安排此项活动时是那样的诡异,在学习、落实阶段从来不愿联系实际。
在全党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部署,时间从2008年9月开始,一年半左右。但为何年初各省都要抢先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呢?据中新网2008年9月4日消息:在迎来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中国再次掀起“解放思想”的风潮。继广东等省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之后,近段时间,中国多个省市也纷纷扬起“解放思想”大旗,开展各种形式的“解放思想”大讨论。与此相呼应,在2008年1月5日,上海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第7版新论版的一篇万余字的署名文章引起各方关注。文章标题是:“党的十七大与新起点上新的思想解放——论十七大报告从哪些方面体现了继续解放思想”,文章施芝鸿是十七大报告起草小组成员,现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巧合的是,施芝鸿曾是在中国改革史上颇有影响的“皇甫平”三人组成员之一。1991年初,身为上海市委政研室处长的施芝鸿与时任解放日报副总编辑周瑞金等人用“皇甫平”的笔名在《解放日报》发表了系列评论,为改革开放摇旗呐喊,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
将这些“点”串起来,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各省市都要抢在这个学习实践活动之前先来个解放思想大讨论了。原因很清楚:解放思想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一个强调的是对过去发展道路的反思,对以后发展路径的规范;另一个强调的则是打破各种束缚,敢想敢干敢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解决发展指导思想的;解放思想则是动员鼓励“干前人没干过的事”的,而这无论立足点还是预期目标应该说是基本相反的。如果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那就需要将科学发展观作为解放思想所要遵循的“纲”来强调,轻则不会使解放思想再次成为洗劫社会主义公有制、洗劫国有资产的动员令,再深入一些,就可以扭转长期形成的“改革就要实现私有化”的思维定势,就可以跳出那些反社会主义理论家们为我们精心设置的所有制陷阱,就可以为下一步的改革和发展找到一条正确的路径。反之,抢先发动解放思想大讨论,由于无所遵循,解放思想实际上只能是继续围绕GDP政绩、坚定不移卖国企、坚定不移招商引资的动员令。前边刚刚解放了思想,后边再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除了走过场还能有什么结果?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共识。
3、不少地方诸侯对中央的阳奉阴违、对推进私有化的一意孤行,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难逃走过场厄运。反社会主义势力在否定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时候用了一个杀手锏,那就是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活动。不过,现在这个杀手锏完全可以用来检验一下他们自己了。且不说他们这些年的倒行逆施,就从现在正在进行的学习实践活动来看,我们也可以看得出他们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的嘴脸。君不见,何时何地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对当前正在进行的国企改制、招商引资、发展道路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行过对照与反思?大家看到的仍然是毫无顾忌的卖国企、卖土地、卖祖宗,仍然是不遗余力为发展私营经济、GDP政绩崇拜而不管生存环境、子孙后代……通钢、林钢等事件不正是这些地方诸侯“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累累硕果吗?我们不妨来个分析对照。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通钢改制是以人为本么?我们看到的是,把曾给共和国发展作出无私奉献的工人阶级踩踏在脚下,毫不怜惜地拿掉他们赖以活命的工作岗位,取消来之不易的福利待遇,轻蔑地无视他们哪怕一点点合理的诉求已司空见惯,肆无忌惮的巧取豪夺工人阶级用血汗积累的国家财产。以此为参照的国企改制不正是各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旗帜下的改革主旋律么?
再看看我们的楼市。老百姓住房难已经成为压在当今中国老百姓头上的新三座大山之一。多年房来,在开发商“特殊利益集团”的操控下,房价一路暴涨,连来自中央最高决策层的调控措施也屡屡“失控”。根据计算,现在开发商一年仅在商品住房上的暴利所得就高达4000亿元左右。而全世界的住房商平均利润率仅为3-5%,当中国其他行业的社会平均利润率为10%左右,中国开发商的利润率却高达300%。国际上衡量房价高低有个统一的核算口径,即商品房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这个比值正常范围是4~6。日本房价最贵的东京,一般家庭用不到5年的收入就可买一套房,也就是说房价收入比低于5。而在我国,根据某杂志2006年初的“房价泡沫排行榜”,全国37个有代表性的大城市的家庭购房平均要用13.38年。房价飙升的背后,是90%的城市居民购房意愿下降,是70%的城市居民丧失购买新房的能力,是全国城市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2亿平方米。直到全球经济危机迫在眉睫之时,中央不得不采取更为严厉的二套房贷政策,越来越大的房地产泡沫才被迫停止了膨胀,个别地方出现房价暴跌。这是老百姓才看些许希望。然而,好景不长,房价尚未下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就开始为房地产叫屈,根本不管中央禁令,自行解禁中央二套房贷政策,大小标王层出不穷,很快将房价推向新的高度。老百姓刚刚恢复的信心重新归零。
再看看老百姓须臾不可离开的“水”和“气”。2002年3月,国家对外资放开大中城市燃气、热力和给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领域。威立雅、苏伊士里昂、泰晤士等跨国水务巨头很快打入北京、上海、天津等10多个大城市的水务市场。天然气市场也未逃厄运。以河南为例,除了濮阳尚未改制外,目前全省城市燃气市场已几乎被各个资本方瓜分完毕。最近,无论水还是气,都相继在全国掀起了涨价狂潮。
其他诸如,荒唐的安徽马鞍山市拟建“中国浴城”、河南荥阳书记市长亲自出马打造慈善城市事件;令老百姓寒心的新密工人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郑州经济适用房用地建别墅事件;人神共愤的黄河滩区黑砖窑事件;震惊全国的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吉林通钢事件、河南林钢事件、山西沁水事件、甘肃陇南事件,等等,这些事件哪个不是发生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哪个不是最早由媒体披露,当地才匆匆忙忙应对?哪个是由当地党委、政府主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自查自纠的?如果认为这些仅仅是个例不足为凭,那么,我们可以随便检查一下各地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自查报告,看看有几个针对当地发展实际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行过剖析、整改?
客观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经成了人人心知肚明的新版“皇帝的新衣”,其最大障碍就在于地方官员对中央精神的封锁和阳奉阴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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