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坚决反对重建土地利益集团,保护革命成果
温铁军:农村底线是不搞土地私有
黄树东:土地私有化会把中国推向大动荡
张宏良:葬送中国前的最后一块木板
孙新华:强制商品化:将“被流转”农民推向市场的火坑
吴秋菊 :流转集体建设用地除了造成新的利益集团,别无用处
383方案内容:
----提供平等保护土地产权的制度基础设施。以落实集体成员权时点和量化集体资产为核心,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将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房屋等资源确权、登记、颁证到每个农民。实施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现有土地权属基础上,赋予农民集体土地处置权、抵押权和转让权。
----构建平等进入、公平交易的土地市场。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形成权利平等、规则统一的公开交易平台,建立统一土地市场下的地价体系。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随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相应收缩政府征地范围,逐步减少直至取消非公益性用地的划拨供应。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架构下,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妥善解决问题。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集体土地入市交易。
新闻一:各地农地流转陆续出台
据报道,江西省委、省政府近日联合出台有关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鼓励农户依法自主流转承包土地,并优先吸纳流出土地农户进城入园就业创业。
意见提出,每个设区市都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并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自主流转承包土地或自愿委托发包方、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流转承包土地。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的形式,组建农民合作社,发挥农民合作社流转土地的平台作用。此外,明确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起科学的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制度,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体系,并加强土地流出户的就业和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创业。
另外,海南省三亚、东方两市已经在快速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确权,为下一步适度推动土地流转、抵押、规模化经营打好了基础。就在今年7月,海南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要求各市县学习三亚、东方的经验,选择部分乡镇进行试点,再逐步向面上推开。
新闻二:国土部:拟实施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
阿思达克通讯社10月30日讯,国土资源部周二发布信息,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二十七条提出,农村闲置宅基地实行自愿有偿退出。
草案提出,农村闲置宅基地实行自愿有偿退出。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有稳定的其他居住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人申请,采取置换、奖励、补助或者城镇购房补贴等方式协商收回空闲或者多余的宅基地。
草案同时也对农村闲置宅基地退出后的用途做了部分规定。草案二十八条提出,退出的农村宅基地依法优先用于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规定申请宅基地的需求,或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复垦和利用。
农村闲置宅基地有偿自愿退出一直是国土部部分官员比较认可的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方式。此前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一位官员曾在北大的一次讲课中指出,农民自愿放弃的宅基地在一定条件下有偿转让,是目前法律环境下比较好的解决宅基地流转难题方式。
贺雪峰:坚决反对重建土地利益集团,保护革命成果
中国独特的土地制度,恰又是二十世纪以来资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重要成果。通过民主主义革命,中国进行了比较彻底的土改,平均地权,消灭了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正是将地主剥削农民的地租集中起来进行工业化建设,中国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阶段的伟大成就,从而为改革开放提供了基础。建国以后的合作化和人民公社运动是社会主义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最为重要的宪法成果是取消了土地私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土地都归公有,公有的两个主体分别是国家和集体。消灭土地私有制,就不仅消灭了农业地租,而且为实现孙中山所倡导“地尽其利、地利共享”的伟大理想提供了基础。
当前中国的土地制度是中国资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其鲜明特点是消灭了特权的土地贵族集团,没有人再可以凭借其占有的土地来剥削他人,及不劳而获,成为土地食利者。表现出来的,一是以土改为核心的平均地权运动,一是以合作化和人民公社为基础的集体土地制度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建设用地国有化制度。国家独占农地转为建设用地所产生的增值收益,并以此收益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中国土地公有,地利共享,消灭土地食利者的规范和实践,可以称作中国土地制度的宪法秩序,是中国20世纪资产阶段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重要成果,这一成果在当前中国现实中的表现就是,土地特权利益集团已经作为一个阶级被彻底消灭了,没有人再可以声称自己是特定土地的所有者,从而要求这块土地上的超出个人劳动的特殊利益。而如果没有经过彻底资产阶级革命或社会主义革命,则这样的国家(如印度)就会有土地利益集团,因为他们具有土地所有权,而处处要求作为土地所有者要有的特权利益,若国家要取消这种利益,必然会引起这个土地利益集团的激烈反抗。国家对土地利益集团激烈反抗的镇压就是革命。在当前印度,其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是巨大土地利益集团,其封建性,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拉美亦是。西欧资产阶级革命的任务之一即是打击封建贵族土地利益集团。
经过资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中国已经消灭了土地利益集团,这是中国20世纪两次伟大革命的重要成果,其在土地制度上的体现即前述中国土地制度的宪法秩序,这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
奇怪的是,中国现有一股巨大的声音要求重建本已消灭的土地利益集团,尤其奇怪的是,这个要求是借维护中国农民这个弱势群体的利益面目提出,他们却有意不提中国95%的农民正期待国家通过强有力财政转移支付来为自己提供帮助,有意忽略95%的农民与5%的特定位置的土地食利者的差异。
要保护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就要从维护当前中国土地基本制度和其中的宪法秩序开始。
温铁军:农村底线是不搞土地私有
中国农村一旦以土地私有化推进兼并,那就不是贫民窟的问题了,而是暴力冲突。我曾经多次去考察过墨西哥的农民起义、埃及农民的地权斗争、印度的游击区,以及其它国家发生的农民对抗性冲突,根本的制度原因都是一个,就是资本主义与土地私有化结合。2004年我写的印度考察报告,题目就叫《无地必反》。
世界上人口过亿的发展中国家,只有中国真正完成了土地革命,而土地革命是民主革命的核心内容。因此,在发展中人口大国中,唯独中国不存在发生农民起义的制度环境,政府至少还可以通过大幅度增加新农村建设投资,来改善农民的生存条件。其它国家凡出现农民起义的地方,至今暴力冲突不断。血的事实告诉我们,中国农村政策的底线就是不搞土地私有化,否则,我们牺牲了几千万人的生命才完成的民主革命又会倒退回去。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今后无论谁谈土地私有化,就让他去其它国家的贫民窟看看。中国的问题,是一个人口膨胀而资源短缺的农业国家,追求工业化的发展问题和整个发展过程中的制度安排问题,如果政策失误,也制造出一两亿无地农民集中进入贫民窟,就要出大乱子。
事实上,中国已经出现少数贫民窟,北京周边就能看到这样的地方。学者当然可以说,这是城市化的必然结果,是“正常现象”。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分散在农村的贫民还能通过扶贫来缓解困境;一旦数以百万的贫困人口从四面八方聚集到一起,必然形成社会动乱的基础。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大型贫民窟都是黑社会操控,黄赌毒泛滥。真到那时,别说以法治国,有本事先以法治“窟”,能治得了吗?
早几年我提出这个看法的时候,有学者问我,既然其它发展中国家都靠贫民窟来实现城市化,中国为什么不可以这么做?对这样的提问我无言以对。如果必须回答,那只能反问:“那个贫民窟里的人为什么不是你?难道他们就该呆在贫民窟,你就该住别墅吗?”这显然不是正常的学术讨论。正常的讨论应该是以防止在中国也出现大型贫民窟为目标来研究各国的贫民窟问题,不要让中国也像其它发展中国家那样,空间平移贫困进入城市。
黄树东:土地私有化会把中国推向大动荡
提倡土地私有化的人的一个最大的理由是,现在土地征用上有许多伤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所以,土地私有是保护农民利益的必然选择。这种有趣的理论,把土地私有制变成了农民利益的捍卫者。其实,上诉问题,是一个权力和资本制约不够的问题,一个腐败和权钱交易的问题,一个如何保护弱势群体的问题。有人不愿通过改革去触动这种利益结构,却让农民来单独承受这种社会成本,通过土地私有化,把农民推向市场。
市场化就能解决以上三大问题吗?答案是否定的。私有化将会导致这些问题更加严重。在私有化以前,至少还有法律保障土地不能随便征用。私有化以后,农民土地所有权的最后一点保障都被取消了。在信奉丛林原则的市场竞争里,分散没组织的农民,资源和资讯都缺乏的农民,怎样与资金雄厚,资源和资讯都充足的资本竞争?土地私有化为资本攫取土地提供了制度前提。
土地私有化将抽掉中国经济社会稳定的一块坚实的基石!土地集中和生产规模的扩大本身并不是一定是先进生产力的标志。中国历史上那个历史王朝的末期不是土地大量集中,生产规模在低水平上的极大提高?我们千万要记取历史的教训,防止社会的大动荡!千万不要把中国推向大动荡!
张宏良:葬送中国前的最后一块木板
土地私有化市场化,结果将加剧经济殖民化。
土地私有化将会形成历史上最大的流民潮,把农民彻底推向绝路,随时爆发社会大动乱。
土地私有化和市场化,将突破18亿亩耕地红线,形成能源粮食双双依赖进口的被动局面,通过榨干中国来维持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繁荣。土地市场化,意味着目前中国的18亿亩耕地突然具有了市场价格,立刻成为浮出市面的惊人巨额财富,即便按照目前国家征用耕地每亩6万元价格计算,中国也会突然冒出超过一百万亿的财富,相当于全国GDP的5倍!如此辉煌的巨大经济成就,除毛泽东那种谋略深远的政治领袖之外,是任何当政者都很难经受住的巨大诱惑,对于目前中国来讲,GDP的毒瘾超过了任何毒品。
孙新华:强制商品化:将“被流转”农民推向市场的火坑
通过对五省六地的土地流转实践的考察,本文发现,各地普遍存在在违背农民意愿的强推型土地流转,使占据村庄大多数的务农户被迫将自家的承包地流转出去。他们在失去土地这一基本的生产资料后将面临强制商品化进程,即家庭劳动力和家庭消费品都由原来务农时的自给自足转向流转后的市场化和商品化。在劳动力商品化过程中,村庄中的很多半劳动力(包括老年人和中年妇女)很难在务工市场上实现再就业,但是消费品商品化却抬高了他们家庭的货币性开支。来自这两个方面的压力导致大多数务农户都承受着市场化带来的煎熬,其中处于弱势地位的老年人尤甚。
吴秋菊 :流转集体建设用地除了造成新的利益集团,别无用处
将当前的土地问题归结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受到限制,土地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通而导致的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低下问题,是过于笼统和过于武断的判断。并且,集体建设用地的自由流转或者说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对于当前土地问题的解决并不能够产生积极的意义,相反,只会使少数具备区位优势的农民获得或者分享得到土地的增值收益,而绝大多数的农民并无这样的机会。城市郊区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不会因为集体建设用地放开流转而得到迅速缓解,而农村的宅基地问题或者说当前的空心村问题更不会因为集体建设用地放开流转而获得直接的解决,因为大多数的农村都没有建设用地的需求。集体建设用地的自由流转还会打破当前的城市化路径,使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受阻。并且更重要的一点是,集体建设用地自由流转或者说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的改革必然重新塑造土地上的利益集团,他们正是拥有区位优势的土地所有权人及土地使用权人,这也必然导致新的社会分配的不均衡,这种新的分配不均衡也必将导致更多的社会矛盾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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