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7时许,忆通李劲松律师发布微博文章《李劲松律师紧急提请太原中院冯少勇院长确保王友志的生命安全!》,透露“讨薪女命案丈夫(王友志)已绝食三天”,原因是“王友志对太原检察院5月6日刚提交太原中院的两份‘鉴假为真’的虚假笔迹鉴定结论虚假指纹鉴定结论,深感不公气愤至极!”紧急提请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冯少勇院长及合议庭“立即纠正在最高法明文规定之外强行剥夺被害人王友志自由委托亲友程海担任诉讼代理人权利的行径,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赶至玉友志绝食现场,仔细观察了解掌握王友志的身体实况”以下是微博全文(http://weibo.com/1228157751/Ch8yPhNsi):
李劲松律师紧急提请太原中院冯少勇院长确保王友志的生命安全!
忆通李劲松律师 发布于2015年5月10日 06:57
张顺军法官转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冯少勇院长及1213案合议庭:
一、这两天专心于综合比对消化1213案20本案卷并细析全部视频。
刚看到以下两条1213案相关短信。
1、 李律师,惊悉讨薪女命案丈夫已绝食三天,你是此案原告第一大律师,我想你应该不想看到此等悲剧吧
2、 李劲松律师:刚才打电话你可能有事没接。在5月6日的庭前会议上,你们提出需一周的准备时间,合议庭同意了你们的意见。因此,合议庭决定在5月13日上午9点在我院二楼阅卷室继续召开庭前会议。希望你能准时参加,。本短信内容将下载并入卷,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张顺军法官。
二、我清楚知道,
1、王友志对太原检察院5月6日刚提交太原中院的两份“鉴假为真”的虚假笔迹鉴定结论虚假指纹鉴定结论,深感不公气愤至极!
2、王友志对山西省人社厅劳动监察总队伪造“2014年12月2二6曰有王友志王奎林签名及红指模的虚假笔录”,深感不公气愤至极!
3、王友志对太原中院冯少勇院长和合议庭在最高法规定之外强行拒绝王友志委托自己最信任最了解案情且专业功底极深厚的程海担任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深感不公气愤之极!
4、王友志对太原中院冯少勇院长及合议庭非法迫使其另一本来只是作为第一诉讼代理人程海的助手参加诉讼的另一诉讼代理人年轻律师王道刚在一审宣判前不得向社会公开1213案相关视频资料在一审宣判前必须替杀人恶警的罪行真相细节保密,深感不公气愤之极!
三、但是,我真不知道讨薪女命案丈夫已绝食三天。
作为周秀云之子王奎林委托的此案被害人诉讼代理律师,我不仅绝对不想看到此等悲剧,我也绝对不能眼睁睁看着一命未平又出一命!
四、为此,我现特严正紧急提请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冯少勇院长及合议庭:
1、立即纠正在最高法明文规定之外强行剥夺被害人王友志自由委托亲友程海担任诉讼代理人权利的行径!
2、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赶至玉友志绝食现场,仔细观察了解掌握王友志的身体实况,
准确判定王友志是真在以命相拼还是在玩假绝食真抗议,绝对负责王友志的生命安全确保王友志真出现生命危险时能获有效救治化危为安!
五、如至5月10日下午4点山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冯少勇院长对王友志的生命安全还不能有绝对把握
或如至5月10曰下午4点山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冯少勇院长仍心存王友志不过是假绝食之侥幸漠视王友志的死活,我将立即如实在互联网上向中央领导及全国公众公开1213案全部视频资料和相关鉴假为真的笔迹鉴定结论指模鉴定结论及山西省劳动监察总队伪证笔录,替被太原恶警打死打伤的周秀云王友志申冤明情,以求王友志停止以命洗冤!
六、本短信内容请下载并入卷!
周秀云之子王奎林委托的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李劲松律师
2015年5月9日23:07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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