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阆中市人民法院在阆中市江南镇公开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两名宣告缓刑。
震惊!公开审判讨薪农民工
在这个小资们特别讲究保护个人隐私的时代,四川阆中居然对讨薪的农民工进行了公开审判。
事件回顾:无奈的讨薪 无力的反抗
2015年8月29日,阆中市某商品房项目部拖欠百余名建筑工人工资,在多次问询无果后,工人们集合起来,前往阆中市著名景区南津关古镇,并堵住景区大门,想尽办法逼项目方为自己支付应得的工资。
而后江南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民警代某劝解在场建筑工人曹师傅等等人要依法维权,争执过程中出现言语对抗。有人喊起来“警察打人”,并闹到了市政府,希望以这种不得已的方式,让政府为工人说公道话,向开发商施压,拿到应得的工资。沿途引来大量市民围观。
然而,最终工人被判有罪,至于钱有没有拿到却没人关心。
地方政府和法院:无视欠薪,讨薪有罪
事件发生后,阆中市公安局是对工人进行控制。他们立即调动警力,及时稳控住现场,并将几位带头的工人抓获。并对其他几位工人进行网上追逃。
随后,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等8人的行为性质恶劣,以妨害公务罪对其提起公诉。8名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犯罪情节供认不讳,对罪名亦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8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故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张某、戚某组织并煽动民工滋事是主犯,曹某、欧某、等6人起到辅助、次要作用,是从犯。综合8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和其认罪、悔罪态度,法院最终决定对8名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处其6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两人适用缓刑。
法官说法:理性维权
该案承办法官认为:农民工讨薪历来受到全社会关注和帮助,劳动监察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都是民工讨薪时可以求助的对象。农民工讨薪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国有国法,如果以过激方式讨薪而触犯法律,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广大民众以此为戒,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切莫因过激行为将自己从受害者变为违法者。
旁观老百姓:应该公开审判欠薪者 政府偏袒太明显!
这一报道出去,立马引起了有着雪亮眼睛的群众们的热议。
哎,一边是手无寸铁只想拿回自己工钱的农民工,他们手里没有权力,逼不得已才用这样的方式要回自己合理的工资,却遭到了如此公判。总是要理性要理性,难道公判理性吗?难道不追究欠薪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是理性吗?当地政府真应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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