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日本而言,钓鱼岛问题确实是“拖为上策,谈为中策,打为下策”。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要知道这样两个事实:
1)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美国在“归还冲绳”的时候,将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也一并“归还”给了日本,从那时起,日本就实际上拥有了钓鱼岛的治权;
2)帝国主义制定的“国际不成文法”有这么两条:
a)某争议地区被某一争议方实际占领和有效统治超过五十年而其他争议方没有以官方形式提出异议的,该地区的主权自动归占领方所有;
b)某争议地区被某一争议方以包括租借和军事占领在内的任何方式实质性占领并宣布主权并超过一百年,则该地区的主权自动归占领方所有。
从1971年开始到现在,已经过了39年,也就是说,日本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实质性统治已经持续了39年。
如果中国政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以官方形式提出异议,则日本只需要继续占领11年就能获得钓鱼岛的主权。
当然,由于中国政府多次重申了对钓鱼岛的主权,因此,不成文法的第一条不能适用。
但是,由于中国政府在这39年内从来没有恢复过对钓鱼岛的主权,所以,不成文法的第二条是可能适用的。
对于日本而言,钓鱼岛本来就在手中,当然没有必要再去打,因此“打为下策”。那么谈呢?也没有必要。
只要日本继续“维持现状”,那么,61年之后,钓鱼岛主权将自动归日本所有,中国政府就是每天抗议也毫无用处,除非到时候动武。
因此,对于日本而言,钓鱼岛问题确实是“拖为上策,谈为中策,打为下策”。
其实,中日关于钓鱼岛的争议,与阿根廷和英国关于马岛的争议,是差不多的,阿根廷也曾经处于很被动的地位,
然而,阿根廷在1982年发动了马岛战争,虽然战役失败了,但是在战略上却是成功的。
为什么说阿根廷在战略上是成功的呢?这就与上述不成文国际法的第二条有关。
阿根廷军政府为什么选在1982年军事占领马岛?军政府在国内政治中处于不利地位,希望发动对外战争来缓解国内矛盾,这只是一部分原因。
英国虽然1833年就占领了马岛并命名为“福克兰岛”,但是直到1892年“福克兰岛”才正式成为英国的殖民地。
如果到了1992年,“福克兰岛”仍然在英国手中,那么“福克兰岛”的主权就将自动归英国所有,阿根廷除了发动战争之外,再无可能收回。
因此,当时的阿根廷军政府总统强人加尔铁里声称“主权问题不能再拖延下去了!”,虽然有转移国内矛盾的动机,但是也确实是事实。
要知道,1965年联合国大会就通过了一项决议,邀请英阿举行会谈以寻求一个和平解决纷争的办法,第二年开始谈判。
英国人从那时起就采取了“拖为上策,谈为中策”的策略,一拖就是十几年。
到了1981年阿根廷终于丧失了耐心,他们很清楚:只要再拖11年,英国就顺理成章地拥有了马岛。
1982年阿根廷在马岛战争中,对马岛的主权恢复只有短短几天时间,但是,这却从法理上打断了英国人“再拖十年就到手”的计划。
因此,阿根廷虽然战败了,但是英国人的“拖字诀”也就成了泡影。
现在,英国占领的时间只能重新从1982年6月计算了,这样,马岛问题就可以继续维持下去,而且比中日的钓鱼岛的紧迫性还低。
尽管如此,阿根廷政府也没有坐等,而是抓住这次英国国内经济情况不景气、国际上拉美国家积极支持的有利时机,同时发动了外交攻势和军事压制。
总设计师邓小平当年在中日建交时提出“搁置”,一方面是为了大局着想,另一方面,日本实际拥有钓鱼岛主权还不到十年,距离一百年的上限还很久。
邓小平虽然说留给子孙后代去解决,但是,从他对香港问题的态度可以知道,他的意思绝对不是让日本拖满一百年然后顺理成章地拥有钓鱼岛主权。
退二进三先生说:“据IMF统计,日本政府债务相当于GDP的229%(美国是92%,意大利126%)。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日本财政没有好转的迹象,仍然将年年赤字”,这说明日本政府难以对外用强,再加上亚洲国家对日本历史的顾忌,完全可以采取必要手段,至少在短时间内收复钓鱼岛主权。
这位先生没有说的是:日本已经占领钓鱼岛39年,再拖61年就“功德圆满”了!
中国的策略即便是要“拖”或“谈”,也必须在短时间内收复钓鱼岛主权,然后再或谈或拖。
否则,在时间上中国是处于极端不利地位的,就像马岛战争之前的阿根廷那样。
阿根廷同时面对英国和美国都敢动手,难道中国还不如阿根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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