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民事件与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比照
2005年,台湾作家李敖在北大、清华、复旦演讲中曾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最符合民主自由精神的宪法,是世界上最好的宪法。只要人民认为是真的,去落实它,那这部宪法就是真的。
我们来看看我们的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1、关于政治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等。
9月25日桑文英及二十几位公民为赵东民呼吁就是在落实自己的权利,当日两次抓捕桑文英也是违背宪法的。公民不但可以当面对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在网上更是可以提出批评,可以说封张宏良新浪博客的网络监管部门--国务院新闻办就有违宪之嫌。在赵东民事件中,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已经涉嫌违宪,公民及网友可以对其违法行为提出诉讼。现在人民对某些官方指定的代表已经不信任,可以收回自己的权利,利用互联网完全可以投选自己真正信任的代表,赵东民就是陕西工人信任的代表,那么陕西工人可以拒绝像陕西牌子工会对工人的领导,这是工人的正当权利。但凡阻挠工人权利执行的就是违宪。我们不执行世界上最好的宪法,提政改就有些违宪之嫌了。
2、关于人身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赵东民按宪法党章办事,人身自由却遭到侵犯,这又是有关部门在违宪。检察院将按宪法行事的赵东民递交公安逮捕本身就是合谋违宪,法院如果还放弃宪法根本大法不用,用什么细枝末节来定莫须有的罪那也是在违宪,在一个公检法都违宪的情况下,人民砸烂公检法都是不为过的,但我们至今看到的是各地关注者是克制的,还在给有关部门纠正自己的错误提供机会。但非法拘禁与非法剥夺公民自由是犯罪行为,各地网友呼吁惩处违宪的公务人员也是在法理之中。而总工会对赵东民的诉讼证词有诬陷之嫌,也在违宪之列。
3、关于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公讼方没有说赵东民信仰毛泽东思想是违法的,但赵东民的所作所为明显是在坚持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下,践行对毛泽东思想的信仰,但看到网上居然也有说毛左有邪教之嫌,这种对信仰毛泽东思想的人来说就是歧视,也是违宪的。毛泽东思想信仰者可以将歧视自己信仰的袁腾飞、周孝正递交司法机关绳之以法,这是符合宪法的。为什么信仰耶稣就是正当宗教信仰,为什么信仰毛泽东的反而会有定为邪教之嫌,岂不怪哉?
4、关于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赵东民入狱后,妻子病死,留下上初中的大儿子和三岁的小儿子,还有年迈的父母,他们在赵东民被羁押期间,不知道是否从有关的国家部门获得了物质帮助,如果没有,相关国家部门也是明知宪法赋予赵东民家人的权利而不主动提供服务,也是违宪的,即使他家人不主动,全国都在给捐款,相关部门应该是最先履行自己责任的,但我们至今未见赵家有获得官方帮助的言辞。赵东民妻子死了,连见老公最后一眼都没有机会,这是宪法说要保护婚姻、母亲、儿童吗?如果不是,那么有关部门是否也违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了呢?
5、宪法在规定公民各项基本权利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说赵东民扰乱公共秩序了,一定要拿出证据,不能听一面之词,如果他真危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利益,别人想声援他也没有道理,问题是他是依照宪法有序维权了,没有给国家、社会、集体及个人造成伤害,相反对促进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工作改进和维护其他公民的合法利益,都是宪法允许的行为。他懂法律,依法维权,不但无罪,对人民、对政府、对国家、对工会,还是大大得有功。
事实真相赵东民父亲已经澄清:
《赵东民父亲致中共陕西省委并赵乐际书记、中共西安市委并孙清云书记的公开信》中披露: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4/201010/186021.html
【在2009年6月15日,陕西十余家企业离退休工人代表以及在企业破产改制中存在违规,使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工人代表一百六十余人,集体向陕西省总工会递交了由赵东民帮助起草的《陕西离退休工人致陕西省总工会的公开信》,爱到了工会办公室主任梁小民在内的五位工会工作人员在二楼会议室有秩序的接待。期间,工会作为工人之家,还给老同志们提供了便餐盒饭,老职工们感到了工会作为群众组织职工之家的温暖。下午,职工收到省总工会收到的公开信。出具的带有工会公章的便签收条一张:“十日之内,通报协调情况“。15:30时到16时之间。工会副主席张仲茜到会议室还与工人促膝长谈。事后,全总的老干部还公开发文章指出。赵东民的作法不仅不违法,而且还输通了工人和工会组织的渠道,密切了工人和工会组织及工人阶级和党的联糸。
但是过后,工会的某些领导却在编造谎言,诬陷赵东民“煸动、策划”工人和“社会闲散人员”冲击他们的党政机关、组织,造成工作瘫痪。而曾经参加递交公开信的工人群众说,其中根本没有闲散人员,都是职工;也没有造成所谓的瘫痪,工会只有5个人分别在会议室登台发言接待。负责接待的总人数不及总工会60多名的十分之一,何来瘫痪一说???
6月25日 工人群众按照收条上约定的时间“十日内通报协调情况”再次来到工会,并且秩序井然,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副主任在二楼会议室登台,公开说:“再欢迎各位大叔、大妈……来到省总工会…….我们表示欢迎!”台下掌声四起.午间,工会仍然为离退休职工准备了午餐,大家还将吃过饭的饭盒、水瓶杂物一并捡走,清理干净,下午,因为一些问题工会和工人发生了一些意见分歧和争执,赵东民及时制止劝阻,声明自己作为一个“市先进人民调解员”和曾经的法律工有资格在这里讲几句话,经过省总工会工作人员允许后登台,说:“这样解决不了问题,大家应该选出代表,每个企业有没有一个人站出来 ?”大家同意,并形成了代表名单。之后大家有序地离去。
然而,过后发生的事情令人吃惊:新城国保大队在8月19日秘密诱捕了赵东民,并秘密关押400多天,期间,东民的妻子因东民被冤,精神抑郁,长期睡眠不足,情致重病在身膝下又有两岁的孩子,上有我们行动不便的老人,向新城司法提出书面保释,未见回音;过后,东民之妻再次病重,我们家属书面请求保释东民回家,再遭遇拒绝;东民妻子病危之时,我们家属紧急书面并当面交涉提出要求东民到医院见见妻子,仍遭断然拒绝;一天过后,东民妻子暴病含冤辞世,我们家属再次当面交涉、书面提出要东民回家见妻子最后一面,仍然遭拒……】
期待全国人大介入,好好看看哪些机关部门违背宪法了?民主派、毛派、右派、左派、共产党、民主党派,无论哪派何党,谁违背了人民利益,谁违背了宪法谁就与13亿同胞为敌,谁就与世界65亿人民为敌!谁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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