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贺卫方和无耻之流合谋的骗局
红二代草民按:刚看了药案中受害代理人张显的博客,才知道北大法学院的贺卫方叫兽如此下流地导演过欺骗受害人的骗局。药渣的律师路刚原来是贺卫方的学生,他们还曾派人去骗受害人不识字的婆婆在一份谅解书上签字,结果被村民扇了两个耳光。这就不难理解贺卫方为什么要大声呼吁废除死刑了,原以为他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现在可以断定他是幕后黑手之一了。
我和药家鑫律师路刚是“哥们加校友”
来源:张显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9f92340100r1an.html
药家鑫案是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于1月12日立案,立案时规定在45天之内开庭,也就是说在2月26日前应该开庭。2月22日通知我们到中院领传票,2月23日上午我们一行五人来到中院领了传票。那天,我们一同去领传票的人有:张妙的父亲(张平选),张妙的妹妹(张郎),张妙的丈夫(王辉),张显和许涛律师。
领完传票后,我们出了中院东侧门时,被一个陌生的女子拦住了。她说:“我是药家鑫的委托律师,我们找个地方谈谈吧”。我当即对她说:“时隔4个月了,我们没有见到过药家的一个人,下周就要对簿公堂了,我们还有什么可谈的呢?法庭见吧”。她遭到了我的断然拒绝后,只见她开始一个劲地打电话。
在门口,这时又被西安一家媒体拦住了。经王辉介绍说,是这家媒体的记者Y先生首先披露该案件的,又是这家媒体介绍许涛作为我们的法律援助律师,也令我对他们感激不尽,少不了彼此间的客套一番。经过简短的采访活动后,Y建议我们找个地方坐坐、谈谈。因为下周四(3月3日)就要开庭了,大家应该坐在一起讨论一下对策。也正好是午饭时间,就跟着他们到了一家饭店。
我们入座的顺序(顺时针)依次是:Y记者,张平选,张郎,王辉、两位媒体摄影人员,L先生,张显和许涛。
席间,彼此又做了一番介绍。当我向左侧旁的这位L先生索要名片及联系方式时,他说,联系方式因为工作关系不便告诉,我也就没有多想,从事过国防研究的经验告诉我,还是别问较好,他可能是一位神秘的媒体人吧。
因这位L先生与我邻座,我们两个一会就热聊了起来,我说了“刚才药家鑫的律师还想与我们谈,要开庭了,还有什么可谈的呀?”,他听后笑了笑,没有说什么。我说药家鑫太残忍了,又不是“激情杀人”,L先生遁了顿,问我“什么是激情杀人?”,我说:“张妙若抱着他的腿不放,他想逃,他若用手掐或顺手用旁边的砖头砸,这算激情杀人,而药家鑫是用随身携带的刀杀死张妙的,因此,应该是死刑。”他举起了酒杯说:“不说啦,这个家伙罪该万死。”我俩一饮而尽。席间,张平选说:“我想不通,药家鑫父母怎么这样瞧不起我们农村人,孩子犯了罪,父母应该到我们家赔个不是,都是父母,将心比心,你一个孩子,我有三个孩子,现在张妙不在了,我心里难过,而我还有两个娃,你就不怕法院把你娃给枪毙了,唉!,这父母咋是这人?”L问他想见药家鑫父母吗?张平选说:“我就想看看这父母长的啥样的?”。我说:“看他有何用?子不孝父子过。”
说着说着,L与我拉上了校友关系。他说:“我是北大法学院贺卫方的学生。”我说:“我在北大做过博士后研究工作,我们也算是校友了。”我们随之相谈甚欢,频频敬酒。这样既认识了一位校友,也成为了今天酒席上的哥们。
其他人喝的不是很多,我和L喝的最多,52度太白,我可能喝了一斤。喝多了,也就话多了,也就口无遮拦了。我看到旁边的摄影记者,他俩在看到我们的丑态时偷偷发笑。我还有点生气,这两个男人怎么笑得这么奇怪。
吃完饭,我和L先生相互搀扶着下了楼,互相握手、相互相送到了别。
2月26日,华商报的一则消息“大学生连刺8刀致人亡续药家鑫母向死者父亲下跪”令我惊呆了。该报说的是2月25日下午,药家鑫刺死受害人张妙的第128天,他的父母终于当面向死者张妙的父亲张平选道歉。照片中就有L先生,这个L就是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路刚。
我当即向华商报的Y打了电话,骂了他,骂他为了搞新闻怎么如此缺德?让我们吃了药家鑫律师路刚的饭、喝了路刚的酒,而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了解到我们下周(3月3日)在法庭上的申诉想法,太无耻了。我对Y说:“我现在感到恶心,像吃了苍蝇一样的难受!”
这件事使我感到上了当,也认为在法院门前见的那位药家鑫的女律师,人家利用的是障眼法而已。而真律师路刚那天就坐在自己的身边,是潜伏着的“余则成”。唉!他那天还成了自己的校友和兄弟。难怪那天,两个摄影记者发出了偷偷的怪笑。
3月23日开庭后,路刚在法院门口,当媒体问他“为何药家鑫的父母没有来”,他说的其中一句话,让我感到很不中听“药家鑫父母是有诚意的,给对方已经下了跪。”还好意思说,还不是你设的圈套,你太会发小聪明了。
我对路刚的做法并没有过多的敌意看法,因为作为律师,这些做法可能是人家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习惯吧。作为律师这个职业为药家办事是应该的,拿人家的钱为人家消灾,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药家鑫今天受到法律的严惩,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律师路刚你已经浑身解数了,已经很尽力了。这是法律对他的严惩,任何人都不能救他的,救他也是徒劳的。
虽然路刚你曾经小聪明过、激情过、也说过一些漏嘴的话,做过一些小伎俩的事,但都是为了药家。我不会骂你的,这是你的职业。我不会恨你的,我们以后可能还是校友和弟兄,因为,我们都是公民,法律对我们都是同样重要的。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执中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网刊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