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杨学林看到陈有西、张青松在微博上说他们“大哭了一场”时,自己之前在庭审时强忍的眼泪也“夺眶而出”。
李庄在得知撤诉之后当庭对法官、公诉人表示感谢。
经历了感动和惊喜后开始无耻起来,“重庆法院和检察院守住了法治的底线。”4月29日,斯伟江说。
重庆法院和检察院不是做的好,而是仅仅守住了法治的底线。这是无耻之初。
无耻之二是,叫嚣证据冲突就必有伪证,要追究重庆公安制造伪证制造冤案的罪行,要求重庆公检法就李庄案对全国人民道歉,并对在李庄案上浪费纳税人的钱向重庆人民作出解释。
律师当然不是法盲,但如此造势无比可耻,好在民众已经觉醒,不会再被忽悠。若公安只侦办能胜诉的案件,还要法院做什么?又如何做到有法必依有案必查?李庄新证据只能为自己开脱罪行,能否定前证结果,却不能否定前证本身。要追究重庆公安制造伪证制造冤案的“罪行”实在是天方夜潭。
无耻之三:史上最豪华的律师团团队。李庄漏罪案在庭审之前,经李庄家属委托,辩方组建了史上最豪华的律师团团队,仅在外围提供法律意见的顾问团,由中国法学界声望卓著的法学家江平、张思之,以及法学家贺卫方、何兵、知名刑辩律师陈有西、吴革、许兰亭、李肖霖、张青松、魏汝久10人组成。
悲哀啊,中国法界。精英尽出为讼棍。孙志刚、邓玉娇时没见你们如此团结。打着维护法制的旗号,其实只为小团体利益。国外连元首都可以收审,在中国,审个律师也这么难。
无耻之四:燕七。燕七是虚拟人物,律师杨金柱博客留言者,公开身份是重庆一警察,据说留言相当有水平。
我怀疑燕七是李庄方炮制的,为的是抛砖引玉。若真如此,则整个过程都是无耻的。
无耻之五:威胁性示弱。燕七引出了斯伟江的“玉”。在答燕七书里,斯伟江示弱道“律师作为一个群体,确实是脆弱的,律师的协会是官办的,律师的娘家是小媳妇,大部分律师,只能单打独斗,或者利用自己的资源。”却又威胁道“中国的乱世,民间往往会出很多朱元璋式的厉害角色,而体制内的公子哥们,都会被天街踏尽公卿骨。”
这都远远超出案件本身。中国现国情下,哪个组织不是官办的,工会不是还是工商联不是?九亿农民甚至连自己的组织都没有。但这些不公平何曾听过律师发出声援?进行过建设性建议?
当然了,民众的觉醒对于律师极其资本主子来说并非好事,目前的很多律师说白了就是一群围绕铜臭的苍蝇!
至于那些威胁,所谓体制内的公子哥其实是妄图超越法律的法律老油条们。中国需要的民众的觉醒,全体的民主,而不是少数人的当权精英的民主。等着吧,历史的洪流终将把你们淹没。因为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无耻之六:挑战人伦底线。同样在斯伟江的“玉”----在答燕七书里,斯伟江说“第一次,重庆“合法伤害权”行使了,最终被告人认了,也就过去了,我国向来如此。然后,再来一次,无辜再伤害已经受刑的人,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者,情何以堪?简直是挑战人伦底线。”
作为知法者----律师,如此感性实在让人佩服!按他的说法,“执法必言违法必究”的原则应该废除了。重庆检方根据新线索对李庄提起漏罪再审应该是天经地义,怎么就“挑战人伦底线”了呢?!
恰恰相反,我看到挑战人伦底线,恩将仇报、倒打一耙的是斯伟江们自己,在惊喜和痛哭流涕后还是露出了小人的本来面目。
唉,人呐,人伦底线。
无耻之七:颠倒黑白。毫无疑问,重庆是当今中国干群关系最好的省市之一,是最受百姓拥戴的地方政府之一。薄熙来当然也是最有作为的地方首长之一。
但是,薄熙来却也是最受攻击的对象之一。
为什么有人无视如此巨大的成果,却在枝节上大做文章口诛笔伐,欲除之而后快?!
按邓小平的说法就是:“是由国际大气候和国内小气候决定的。”
跳梁小丑斯伟江们如此颠倒黑白,背后究竟有何方神圣?想必终将会现出原形。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一直在看着呢。
单凭几只蝼蚁之力是无法撼动泰山的!螳臂是不能阻止历史向前车轮的!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中国的未来一定是自由、民主、光明的(江姐语)!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