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说美国想让中国配合其收紧对伊朗制裁,停止购买伊朗石油。然而,无论是从哪个方面出发,中国都没有任何理由盲目追随美国发起的对伊朗经济制裁,特别是不可能禁买伊朗石油。
首先,伊朗遭受的经济制裁是美国发起的,并不是联合国决议发起并监督执行的制裁,美国不等于国际社会。1979—1981年制裁伊朗结束不久,美国又于1984年再度发起对伊朗全面经济制裁,一直延续至今。中国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不可能盲目追随美国的步调,除非在此问题上形成了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国与伊朗之间的一切经贸往来都是在国际规范基础之上的合法交易,并无违法问题。
其次,中国对外政策着眼于追求和平与发展两大主题,希望维护世界和平,为本国和世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而对伊朗收紧经济制裁只能加剧海湾地区本已十分紧张的局势,推动战乱风险急剧升高,给正笼罩在美欧主权债务危机和新兴市场经济体风险阴影下的世界经济增添不确定性。作为国际社会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不应也不会采取这种危险的决策。
作为20世纪以来全世界使用经济制裁手段最多的国家,美国需要深刻反思本国是否过于滥用经济制裁手段。在1914—1990年间的116起国际经济制裁中,美国主导的就有77起;在冷战结束后至2007年新增的80多起制裁案例中,美国参与的就超过60起,涉及全世界一半以上的人口。冷战结束后短短16年时间,新增制裁案例就达到1914—1990年76年间国际经济制裁案例的大约七成。
第三,参与对伊朗经济制裁严重损害中国本国经济、战略等各方面利益。仅就经济利益而言,伊朗是中国重要的石油进口来源,也是中国消费品、资本设备出口和海外工程承包的重要市场。2010年中伊贸易294亿美元,2011年1—11月已达410亿美元,增长55.8%。伊朗在中国石油进口来源中的地位尤其重要。假如中国停止从伊朗进口原油,面对由此造成的巨大原油缺口,中国该从何处寻求货源弥补?即使其他国家、其他石油公司可以提供替代油源,由此造成的国际石油市场垄断加强、油价上涨等结果也非中国所乐见。
第四,事实早已证明,美国发起的众多经济制裁常常无助于实现其所宣称要达到的目的,反而会制造严重人道主义灾难。上文已经提及,美国是20世纪以来全世界使用经济制裁手段最多的国家,但其效果如何,殊堪质疑。冷战后最典型者莫过于美国主导、联合国通过决议实施的1991—2003年对伊拉克经济制裁,伊拉克人民则在这场经济制裁中蒙受了深重的人道主义灾难:这个1989年人均收入4000美元的国家到2000年下降为不足300美元;实施30多年的免费教育于2000年9月被迫结束;173.2万人因缺医少药和营养不良而死亡,其中半数以上为儿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新中国建立伊始,美国就对中国实施了全面贸易禁运,直至1972年尼克松访华方才宣布取消,对于制裁造成的人道主义苦难,中国人民感同身受,不可能同意将同样的苦难强加于无辜的他国人民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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