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会议确定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12项主要任务,包括: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等。
作为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工作的参加者,一看见这条消息中的“村镇银行”,马上生出一种看见草绳式的感觉。因为当时的农金会清理整顿工作,国家花的经济、政治和法治代价,实在是太大了。现在要搞的村镇银行会不会重演当年的农金会闹剧,将来国家是不是要花更大的代价来治理村镇银行,确实是令人非常担忧。
2003年3月5日,朱镕基总理在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有一部分专门讲到整顿金融秩序,也谈到农金会问题:
清理和撤销了农村合作基金会。依法取缔社会乱办金融等违法活动。金融监管逐步加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成效,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逐步降低。
而在清理和撤销之前,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红火和混乱也是有目共睹并且在今天还让我们记忆犹新。现在就让我们以著名农村问题专家温铁军教授《农村合作基金会兴衰史》一书中的相关概要,来回顾一下可能是村镇银行前世的农金会的发展轨迹:
1990年中央19号文件又一次指出,要“办好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合作基金会,管好用好集体资金”。
1991年11月中央十三届八中全会《决定》要求,各地要继续办好农村合作基金会。同时,财政部和农业部在1991年联合下发的两个文件中都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鼓励其进一步发展。
1992年国务院在作出的关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决定中,又一次提出了“继续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满足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的需要”的要求。
从1984年到1992年,中央连续表示政策支持,有效地减弱了来自正规金融组织出于维护垄断利益和防止竞争而制造的巨大阻力,为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发展创造了必不可少的政策环境。
1992年春天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经济上通过开放具有投机特征的证券、期货和房地产等三个新领域,重新出现了高增长,全国上下兴起了新一轮的投资热潮,投资拉动的需求使农村经济也有发展。资金供给与需求的缺口在短期内急剧扩大,并且直接导致资金市场利率高企。在这一宏观背景下,已经初具规模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表现为在扩张中积累矛盾。许多农村合作基金会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把大笔的款子盲目投向急需资金的乡镇村办集体企业。
到中央正式提出整顿关闭之前的1996年底,全国已有2.1万个乡级和2.4万个村级农村合作基金会,融资规模大约为1500亿元。这一时期金融秩序混乱,供销社、计生委、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都加入了创办基金会、股金会,参与高利率资金市场的恶性竞争。农村合作基金会主要以高于国家法定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的水平吸引并投放资金,即实行“高进高出”的经营策略。一方面,较高的集资利率提高了合作基金会的集资能力,而资金要素的严重短缺又使其能够以较高的利率投放信贷。虽然这种利率水平实质上反映的是资金市场实际的资金价格状况,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由于基层政府对合作基金会行政干预多,监督机制弱,管理水平低,资金投放风险放大,经营效益明显下滑,不仅单纯追求高收益导致资金投放的非农化趋势发展到十分严重的地步,而且局部地区开始出现小规模的挤兑风波。
笔者退休前所在的法院正是在此时参加到农金会的清理撤销特别是善后工作的。当时形势之紧张、政府之恼火、群众之急切、工作之繁重,令所有参与清理整顿工作的人,都终身难忘。好在经过数年的整顿和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大量埋单,农金会终于退出了历史舞台。按照老祖宗“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乎中得乎其下”的规律性古训,现在要搞的所谓村镇银行会不会成为当年的农金会转世,绝对不可掉以轻心。
从2003年农金会被清理撤销结束,到现在不过9年时间。我们当然不会轻易说决策者们太健忘,但既然有农金会的教训在先,则村镇银行无论如何不应当再“摸石头”,而是应当先有科学论证和操作规范,然后再上马进行,否则就是严重的不负责任。同时在当年清理整顿农金会等民间金融组织的时候,国务院出台了不少的规范金融秩序的法规,它们也不应当被村镇银行试点的需要给冲破,否则就是朝令夕改也谈不上什么法比天大。
村镇银行会不会成为农金会转世?确实令人担心。清理整顿农金会中所付的代价,但愿能够换来村镇银行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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