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两会期间都会有社会上讨论比较多的热点问题,而今年的两会上最为引人注目的当属女首富张茵在提出的修改《劳动合同法》的提案,引发了诸多评论。
这些评论大体上可以分为两方,即支持张茵的一方,与反对张茵的一方。支持者认为,从今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要求过高,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对中国的经济发展不利;而反对的一方则坚持认为,这些要求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只有企业做到了这些,才能让每个人都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福利提高,不能也不应该再容忍那种长期以来以违反《劳动法》来压低成本牟取利润的发展模式了。
当然,这种争论并非自今年两会始,张茵也不是第一个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早在去年刚通过的时候,有关的讨论就此起彼伏,一直没有间断过,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由于企业成本提高而导致企业精英困难和资本外逃的消息也时常见诸报端。而这次张茵提出这个问题仍然能够引起高度的社会关注,原因有二:一是此前反对《劳动合同法》的主要是诸如张五常之类的学者,而张茵则是直接的利益相关者,由她提出自然显得更为直观;二是张茵作为私营企业主的代表进入国家参政议政机关,能够明确提出保护自身利益的要求,与往年私营企业主代表提出的一些无关自身利益、不痛不痒的提案比起来,这次直接要求改变法律以保护自身利益的要求让人联想到“新社会阶层”自身的政治意识明显有所增强。此次两会上,除了张茵之外,包括娃哈哈集团总裁宗庆后等身份与张茵类似的人也都有此主张,更容易让人感觉到“新社会阶层”的政治成熟。
与此相应,今年的两会上也破天荒地有了三名农民工代表,但他们提出的都是一些冠冕堂皇的要求,其中一位代表甚至明言自己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的,“对参政议政还不懂”。相比之下,农民工对自身的利益保护的自觉就没有私营企业主那么高了。不过,这种评论看起来义正词严,但是似乎缺乏对农民工的了解。这些农民工提出的要求并不都是隔靴搔痒,也是实实在在的。比如农民工代表都提出希望有关方面能够改善全国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希望城市能够对农民工多一些理解和宽容等等,这些都是实实在在关系到农民工自身的利益的。只不过,与私营企业主已经懂得通过改变法律规定来调整制度安排以保护自身利益相比,农民工的这些要求的层次显得还比较低,至少没有想过将自己的意志通过法律表现出来,让自己的利益要求在制度上得到保障。
但是,从旁观而非介入的角度看,则可以发现,此次围绕《劳动合同法》所展开的争论反映了立法部门立法技术的进步。张茵等人对《劳动合同法》的反应如此强烈说明,这部法律确实调整了经济发展中的利润分配格局,工人得到的部分增加了,而企业主得到的则减少了,真正刺激到了私营企业主的痛处,使他们不得不反击。或者干脆把话说得更明白些,张茵等人此次反应是一次自我暴露,说明他们就是《劳动合同法》的敌人。
没有敌人的法律是失败的法律。多年来,虽然国家制定过诸多法律,出台过不少规定,但是每次都试图照顾到每个利益相关人,最后的结果往往是看起来面面俱到,实际上百无一用,形同废纸。此次《劳动合同法》没有继续走这种路线,而是明确选择了单保护原则,在利益相关各方之间明确地站在了弱者一边,不能不说这是一种进步。
有人说,法律制定者应该严守中立,倾听利益相关各方的意见,在法律中反应各方的要求。从理论上说,这种观点当然是没错的。但是,这需要一个条件,即相关利益方的自我保护能力、利益自觉程度和社会博弈能力大体相当,各方的意见都有公平的表达渠道和机会。当相关利益方的自我保护能力、利益自觉程度和社会博弈能力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的时候,立法者当然不应该机械地恪守中立的立场,而应该旗帜鲜明地站在弱者一边,在立法时有意识地向弱者一边倾斜。不如此不足以显示法律的公正,不如此不足以显示法律对弱者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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