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不曝光,纪委怎么介入?
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迅速倒在了网络反腐的人民监督下。这是继南京的“天价烟”局长周久耕、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表叔”之后,网络反腐的最新成果。
上周五,《中国青年报》一篇题为《“网络曝光”的副作用》评论说:“纪检监察部门积极介入调查,有利于回应公众和舆论质疑。不过,也要反思,近年来一些腐败案件的曝光,都是沿着‘网上一曝光纪委就介入’的路径,这个路径其实有很大的副作用。”在列举了“或多或少都会带来一些传播上的负效应,比如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等”、“由于相关官员总要等到网上爆料引起聚焦后才被发现和查处,民众难免觉得,他们不过是偶尔的漏网之鱼”、“……人们容易在众议中发表许多激进甚至极端言论,民众的情绪和言辞越来越激烈,客观上会加剧社会的仇官、仇富等情绪”三个副作用后,开出药方:“如果网民可以把相关证据、材料在网络曝光之前就直接提供给纪检监察部门,而纪检监察部门也能认真、负责地深入调查,那就可以避免相关举报信息的网上传播带来的种种副作用,也有利于提高腐败案件的查处效率。”
“是药三分毒”。网络曝光的副作用或许不止三条,而是八条、十条,但网络曝光的反腐正作用是不容抹杀的,有这一条就足以压倒副作用。如果没有网络曝光,雷政富、周久耕、“杨表叔”这些败类能够迅速垮台吗?他们很可能继续混进党里、政府里危害党和人民,腐蚀社会健康的肌体。究竟是他们“潜伏”下来的危害大,还是他们被网络曝光后迅速被清除的所谓“网络曝光”的副作用大呢?
认真分析一下,很多网络曝光属于“歪打正着”。比如周久耕、“杨表叔”,一个是因为说了“谁降房价处理谁”,一个是面对人间惨剧而怪笑,惹翻了网民,才被“扒粪”,并非是初始目标就要反腐。因此,也就做不到药方中的“如果”。即使有了相关证据、材料,网民是选择直接在曝光之前提供给纪检监察部门,还是提供给新闻媒体,或是提供给网络平台,都是公民个人的自由和选择。如果是不雅照,我们可以要求网络管理对其中部位进行遮挡处理。当然,像王立军那种在组织里的人不向纪委举报而另走“门路”是不允许的。他的目的很可能不完全是为了“举报”,另当别论。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有这么多的监督,为什么雷政富、周久耕、“杨表叔”都能够逃脱过去,要等到网络曝光后才倒台,说明我们的监督体系还确实不够健全,有的监督功能几乎丧失殆尽。与网络相比,我们的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就值得大力改进。这些年,我印象中,没有几家媒体能够对本地官员进行监督,除了对本地官员的政绩大加“歌功颂德”外,已经不知道什么叫舆论监督了。倘若没有网络,当地媒体能够曝光雷政富、周久耕、“杨表叔”吗?正因为当地媒体已经自废舆论监督功能,客观上才成就了网络曝光及其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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