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提交者:罗宾汉007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北大光华开除邹恒甫,理由充分吗?
2007年6月10日,邹恒甫,世界银行研究部研究员,武汉大学高级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董辅礽经济学讲座教授在自己的搜狐博客上(http://zouhengfu.blog.sohu.com)帖出一篇致国家教育部周济部长的公开信。“邹恒甫赤膊斗张维迎”立时成为国内经济学界的“超级新闻”,无数网站纷纷转载。由公开信所提供的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张维迎于2006年4月6日写给邹恒甫的正式电邮通知称,从今年5月1日起,邹将不再享受学院任何待遇,并开除其在光华管理学院教授职务,将其人事档案移交北大人事部,并称这是光华管理学院4月4日院系领导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在该正式电邮通知中,张维迎明确给出了他们做出“开除邹恒甫”这一决定的三条理由:
(1)过去几年邹很长时间都没有到光华;
(2)邹不能担负起作为光华正式教师的职责;
(3)邹过多地在其他学校从事教育工作,这违反了光华的相关规定。
邹的公开信主要讲述了他如何到光华以及与光华和张维迎等人的“恩怨”和“是非”曲直。作为旁人,我们很难知道以张维迎为院长的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开出邹的原因,除了上述三条他们所呈现的重要理由之外,是否真的还有其他一些摆不上台面而却被邹摆上台面的“特殊原因”——甚至于说是真正原因,包括张给邹的电话以及光华内斗等等,外人都无可稽查,所以,(我们)似乎只能就张维迎已经摆上台面的材料说话。
对于邹“过去几年邹很长时间都没有到光华”,邹在公开信中辩称,“我在北京大学呆的时间比许多光华流动教授如陈荣,徐淑英,刁锦寰…他们多多了!”;甚至“他们许多正教授在光华呆的时间还不如我多。不信,请您(周济部长)问光华的前副院长朱善利和现任副院长武常歧。”
关于邹“不能担负起作为光华正式教师的职责”,张维迎在该正式开除通知称“我们感谢您在1999年到2002年对光华所做的贡献。”看来,“问题”应该出在2002年以后。对此,邹在公开信中辩称,“我每年在光华的地下室第五室上完课后。就在我五道口的家里辅导我的研究生。维迎从来找不到我;而我也从来不找他;我也就成了他的“Long-Time-No-See”的同事。喜欢我的光华人总能找到我。”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邹恒甫进一步反驳说“这就像我给他一座房子,他却要问你为什么不给他一根冰棍?”关于邹恒甫在此期间对于光华学术交流和教育科研有怎样的贡献,光华甚至北大师生有目共睹,不用在此多说。
关于邹“过多地在其他学校从事教育工作”,邹则辩称,“2001年, 我又开始天马行空, 到浙江大学不要任何待遇地帮姚先国一点小忙。这一切, 张维迎和光华管理学院的所有老师都是知道的, 他们也都是非常理解甚至支持我的‘革命干劲’。 其实,维迎也非常希望我多离开北大。否则我在他和许多海龟的课堂里闹得他们够苦的了:他们都知道我的一张大嘴的辛辣和刻薄,动不动就在他们的课堂里讲他们没有讲对,误人子弟!”;“在此之前,维迎并没有通知我违反了光华管理学院的规定,不许我在其他学校免费办教育事业。”但是,在张维迎2006年通知邹恒甫系主任职务被终结的电邮中曾经明确要求邹,“除了武汉大学和世界银行,邹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任职。”在这一点上,看起来似乎并不是邹所说的“维迎并没有通知我”,至少2006年6、7月份以后是这样。
但是,另外一个事实是,国内外大学,教授学术性兼职的情况非常普遍。在不影响本岗位工作的情况下,甚至可以说它总体上是利远大于弊的事情。这类教育科研类兼职对于教授本岗位的负面影响即便有,也通常要比比一般社会性兼职例如到政府部门从政或到企业供职(包括做独立董事)要小得多。在国内不少高校,并不仅仅在经济管理类学科,在不同学术科研单位多处兼职的情况大量存在,在世界范围内也是非常普遍而正常的,只要得到相关单位的事先认可。光华不是也有许多教授有各种社会兼职吗?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尤其是光华人自己,可以也有必要充分讨论。一是当初邹与光华的合同或约定是怎样的;如果没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对于同样的情况,大家,尤其是那些“部分时间在光华”的诸位教授一视同仁应该是合理的。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一切真如二位所陈述,张维迎所罗列的开除邹恒甫教授职务的三点理由,前面两点似乎并不充分,第三点应该比较“确实”但也似乎并不十分“充分”,那么,开除邹恒甫教授职务的“整体理由”是否还充分吗?
如果是因为邹恒甫“诋毁”、“污蔑”张维迎或者光华,或者有过怎样“不配合”张维迎的工作,或者其他原因,对光华的教学和学术工作造成了损害,而要因此开除邹恒甫出光华管理学院,若理由充分,摆得上台面,都可以也应该摆出来。
如果,大家都认为,目前张维迎给出的开除邹恒甫的理由充分,站得住脚,那邹恒甫要充分反思和检讨自己;反之,如果大家(当然是中国学界、教育界中人)普遍认为目前张维迎给出的开除邹恒甫的理由充分并不充分,那一方面,张维迎和光华也需要反思和检讨自己及光华的行政行为,同时应该也有必要及时就本次“事故”做一个妥善补救和处理。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