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莫非是穷人的一种死亡方式
广西工学院社会科学系郑明怀
12月5日23时15分左右,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左木乡红光村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发生爆炸事故。截至12月8日20时30分,抢险搜救工作全部结束,最后确定遇难人员为105人。在今天上午洪洞“12.5”事故国务院调查组成立大会上,临汾市长李天太说:“连日来,彻夜不眠,内疚不安。”(《山西临汾市长称因矿难内疚不安连日彻夜不眠》2007年12月09日 人民网 )
40,70,79,104,105,如果只是一组数字,其最多也不过是在报纸、电视、书本上的一个符合而已,没有太多的意义、价值,也没有情感可言。但数字不仅仅是数字,而是人类用来表达的一种方式,还蕴含了其他的内涵。在这里,“105”是105个矿工生命的代名词,“105”意味着有104个家庭失去了他们的亲人。即使你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但只要你是一个有良知的人,看到这样的报道,心灵总会受到一定的冲击。
本来,劳动力供给者与一般的商品供给者还是有区别的,人的基本权益的保障是劳动力交易的内在要求,良好的劳工保护,不仅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虽然各级干部口口声声说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在不少地方“把经济发展作为头等重要大事来抓”始终是一些地方主政者的主流意识,虽然把安全生产挂在嘴上,但没有去真正落实。经营者也往往把追求利益放在第一位,而置矿工的安全而不顾,矿工只不过是他们赚钱的一个工具而已。
矿工的死到底归结谁,是那些置安全生产于不顾而只顾赚钱的经营者,还是那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官煤勾结的官员。诚然,他们都有一定的责任,但是真正的问题还不在此。
每次矿难事故的发生,遇难的都是矿工。矿工是不是不知道危险呢,显然,他们是知道的,但是明明知道有危险,为何还要从事这样的工作。达官显贵当然不会干这样的事,谁会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可是对于矿工而言,面对煤业有限公司,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特别是在目前就业压力日益增加的情形下,矿工想要换一份工作,其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不想做矿工,外面还有一大把人想做呢,经营者根本就不会担心你不干。钱不是那么好赚的,相比较而言,做矿工比其他的苦力活还是能多赚一点,子女读书需要钱,家里还有各种各样的开支也要钱,为了家,为了自己的子女,他们不得不从事这样的高风险工作,不是自己想而是没有办法,在生存的压力下,这种高风险,低回报的事也只能认了。
近年来各级政府采取了很多的有效措施,但矿难还是接连发生,或许在短时期内,想要杜绝矿难的发生是不可能的事。一旦矿难降临,矿难就成了穷人的一种死亡方式,在一定意义讲,做矿工就是穷人在“自寻死路”。
(来源:中国江西新闻网----江湖大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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