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很小的刑事案件为何会引发大规模的群体事件?”的答案,就在发问者自己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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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事件快结束了。我认为,要深刻地分析一件事情的本质,要等待这个事件的细节清楚之后。现在基本可以肯定地说,瓮安事件是一件由简单的民事案件引起的社会大骚乱。据说一位领导人在对此事件作批示时问道:“一件很小的刑事案件为何会引发大规模的群体事件?”。这句话究竟是什么人说的,我没有看到官方的明确说明,因此,我的这篇东西多少是在一定的假设的基础上写的。好在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也说了类似的话,所以不能说我完全是在无的放矢。
如果瓮安事件果然是由一个恶劣的刑事案件及公安、司法部门不作为或徇私枉法引发的,那么它还不是很可怕。可怕的是,这件事是由一件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如果官方的介绍属实,这应该仅仅是个民事案件,因为不涉及犯罪)引起的。之所以说后者更为可怕,是因为它反映出,今天的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极度燥动不安的状态、处在一个极不稳定的临界点。这个临界点的突破所需要的外力是非常微弱的,而一旦被突破,其后果的剧烈程度和控制的难度又是超出人们想象力的。这件事向整个社会发出了一个警号:中国可能已经遍布干柴,只差一个火星就可能燃起冲天大火;它也向整个社会发出了一声嘲笑:所谓的“和谐社会”不过是痴人说梦,它不是编造出来骗人的就是编织出来骗自己的。
也许有人说,瓮安事件只是一个偶然的、局部的、孤立的事件,你这样“上纲上线”是危言耸听。果真如此,我将和有这样观点的人一起来庆贺,我相信自己还没有“心理变态”到惟恐天下不乱的状态。然而,善良的愿望代替不了冷酷的现实。瓮安事件不是近年来的第一个,而且如果我们没有找到引发这个事件的根本原因,它也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个。
那么,“一件很小的刑事案件为何会引发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呢?石宗源分析了一些“深层次”的原因。他说:“背后深层次原因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这次事件中,黑恶势力正是利用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挑起事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因此,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也许对于瓮安事件本身来说,这些原因是有一定的“层次”,但是,在我看来,它们仍然是表面现象的罗列,而不是什么“深层次”原因的探讨。造成他所罗列的现象的原因,才是真正的深层次原因。
从瓮安事件的发展和上级机关对瓮安领导人的处理上看,这个地区的政府和共产党的组织已经不能胜任他们的责任了,也可以说,瓮安的原县级党政机关基本上是烂掉了的。事实上,瓮安的问题很有普遍性,尽管具体问题的情节不同,这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在整个中国到处可以见到,类似的烂掉了的地方政府和共产党的地方组织也绝不止瓮安一个。之所以没有大规模地爆发,是因为其它地方群众的忍耐还没有达到极限,类似的导火索还没有出现。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使一个曾经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自己宗旨的无产阶级政党,在相当多的地方和单位,成了群众的对立面呢?是什么原因使共产党的许多组织和成员堕落成了社会的败类和人民痛恨的对象呢?又是什么原因使瓮安和其它许多地方的群众轻易地被“黑势力”利用,而不相信政府所说的“真相”呢?毛主席在很多年以前说过:“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我认为,这句话有两层含义:首先要有正确的政治路线,在此基础上,还要有一个好的干部队伍,也可以说,“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才是决定的因素”。有什么样的政治路线,就有什么样的组织路线;走什么样的道路,就有什么样的干部队伍。今天中国出现的大规模的党政干部腐败,说到底,是因为政治路线的错误,是因为改革方向的错误。
今天,如果我们能站在绝大多数中国老百姓的立场上,回过头来客观地看一看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们不难发现,它根本不是什么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也根本不是为了多数老百姓的利益,它的整个过程可以用三个字概括,那就是私有化。私有化不一定必然造成社会如此触目惊心的腐败和堕落,也不一定就不会惠及多数百姓。中国的私有化不是简单的私有化,而是少数人形成的“官产学”铁三角对社会积累的财富的疯狂掠夺和对多数群众的残酷压榨。这种近乎抢劫的“改革”之所以能在中国如此畅通无阻,之所以能持续到今天而不是被及早发现和遏制,是因为它是在类似“挂羊头、卖狗肉”的欺骗中进行的,是打着“代表最广大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旗号进行的。铁三角中的“改革家“们利用了共产党从前在人民群众中的信誉,利用了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建立的一整套组织和行政机构。他们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变成了遮盖自己丑恶嘴脸的面具;将人民群众赋予他们的权力,变成了自己为所欲为的通行证。在这样的改革路线下,出现大规模的腐败、出现瓮安事件是合乎逻辑的,不出现才是令人奇怪的。用石宗源的话说,就是“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
这一切,有人比我们这些普通百姓更清楚。之所以问这样故作天真的问题,无非是因为“改革”还没有完成最后的一击,无非是因为没有“和谐”的社会环境,这种极少数人对绝大多数人的掠夺很难保证不出意外。但是,欺骗正在被识破。如果说此次瓮安事件在客观上是被“黑势力”利用的、负面作用大于正面作用的群众的“下意识”的反抗的话,那么,只要有人继续“坚持改革的方向不动摇”,新的、由自发向自觉过渡的、更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将不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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