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毒奶粉、豆腐渣工程、贪污贿赂等现象的犯罪学思考
——重庆人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我国较以前出现了大量的新型犯罪现象尤其是经济犯罪现象,如:毒奶粉、黑砖窑、豆腐渣工程、贪污贿赂等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地影响到了我国政治、经济等的健康发展。
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其产生和发展有自身的规律。研究犯罪的产生和发展问题必须运用犯罪学的理论。经济犯罪的产生、发展和变化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本文仅仅试图运用犯罪学的理论来研究我国经济犯罪的起源问题。因为只有找准了产生经济犯罪的根源,才能治本。
二、经济犯罪产生的根源
马克思主义犯罪学认为:原始社会没有犯罪,犯罪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一句话,犯罪是私有制的产物。
现代犯罪学认为:经济犯罪是私有制的产物、随着商品经济的出现而产生,随着商品经济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大量产生和发展。
人类社会第一次出现“经济犯罪”这个法律术语,是在1872年。这一年在伦敦举行的预防与控制犯罪的国际会议上,英国法学家希尔在其“犯罪的资本家”的演讲中第一次使用了经济犯罪这个概念。
1939年,美国著名的犯罪学者萨瑟兰把经济犯罪称之为“白领犯罪”。
我国首次出现“经济犯罪”这一法律术语,是在 1982年3月8日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第一次使用了“经济犯罪”一词。
为什么人类社会进入商品经济时代后会产生经济犯罪呢?
在商品经济出现之前,有几亩地就能成为地主,雇三、五个工人就能成为小老板的时代,由于大量占有社会财富的人数少、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经济犯罪现象。只有在进入商品经济特别时市场经济社会后,随着整个社会财富的极大丰富和大量占有社会财富的私人数量的极大增加即产生了大量的资本家才产生了经济犯罪。
与以前的时代相比较而言,商品经济时代特别是市场经济时代很重要的一个特征是竞争。这种竞争的实质是个人、集团、民族、国家之间占有人类社会财富质和量的竞争。
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下来,资本家必然唯利是图、想方设法、利用一切手段获取利润。从法律理论上看,获取利润的途径有两种:一是采用合法的方法、手段来获取利润,如讲究质量标准、品牌等(其目的是为了打击、排挤他人获取以更高的垄断利润);二是采用非法的方法、手段获取利润。从现实看,资本家的所作所为正如一句古话所说:亏本的买卖无人做,杀头的买卖争着做。马克思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家为了50%的利润敢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会冒犯罪的风险,为了300%的利润甘冒杀头的风险。认钱不认人、唯利是图、重利轻义成了资本家的本性。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社会存在决定了私人占有人类社会财富的思想意识。
认钱不认人、唯利是图、重利轻义的本性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一独特的、极端自私的思想相结合,中国的资本家对财富的贪婪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这就是为什么在二十一世纪末的中国会出现诸如在食品中添加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物质(如三聚氰胺、吊白块、甲醛等)、严重污染环境、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黑砖窑事件、豆腐渣工程、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原因。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党和政府虽然开展了象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这样的整风活动,制定了大量的、处罚严厉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却还是不断地大量产生前腐后继的腐败现象的思想根源和社会原因。
三、结论和建议:
1.经济犯罪是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特别是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产物。或者说,经济犯罪只有在私有制社会发展到商品经济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产生和发展。
经济犯罪的产生和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发展私有制经济,建立市场经济制度,加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极端自私思想,必然会产生大量的犯罪尤其是经济犯罪。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客观存在,不承认这一点就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
2.目前出现的这些犯罪问题,恰恰是实行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结果,而不是什么政治体制改革不足造成的。
3.必须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教育,雷锋精神、王铁人精神等并没有过失。
4.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物质,应该象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那样实行严格管制。
5.在和平年代,对公检法、技术监督等执法机构实行类似于军队那样的垂直管理体制,以确保这些执法部门在执行国家法律时不受当地多种因素的干扰和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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