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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事件与中国的法律精英

王欣然 · 2009-01-31 · 来源:
司法改革 收藏( 评论() 字体: / /

 三鹿奶粉事件与中国的法律精英  

王欣然  

   

一、发生于社会主义中国的众多食品安全事件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收到了朋友的一则手机短信:  

中国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学扫盲:从大米里我们认识了石蜡;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从银耳、密枣里我们认识了硫磺;从木耳中我们认识了硫酸铜;今天三鹿又让同胞知道了三聚氰胺的化学作用。外国人喝牛奶结实了,中国人喝牛奶结石了;日本人口号:一天一杯牛奶振兴一个民族;中国人口号:一天一杯牛奶震惊一个民族;伊利、蒙牛最想对三鹿说什么?伊利:你他妈加就加了,不能少加点吗?蒙牛:我从来都是奶粉里加三聚氰胺,你他妈的三聚氰胺里加奶粉?三鹿(委屈):那天漏斗坏了,没他妈的控制住量……呜呼哀哉!!!  

    看后上网搜了一下,结果如下:  

1、毒大米。  

毒大米、毒酒、毒面粉……我们的生活正被一帮只认钱财黑了良心的不法之徒包围。在一夜致富的“信条”的影响下,出几个奸商,出几个败类本不必大惊小怪,让人不解的是,奸商和败类们的生存环境好像很宽松,好像坑人的比挨坑的还理直气壮。这就让人比较担心了。毒大米吃了也就吃了,消费者没处讨理,毒米贩子暗自窃笑。这就难怪隔长不短“毒米案”就给我们点颜色看看。  

……  

自去年12月3日报道广州查获大量工业油喷洒过的有毒大米后,网上记载的消息还有:12月11日,广西岑溪查获涉嫌有毒大米;12月12日,江苏查获“毒大米”加工厂;12月13日,“问题大米”惊现川渝;12月13日,60吨“毒米”流入贵州已有三人中毒;12月14日,广东佛山查出70吨有毒大米;12月14日,重庆发现有毒大米;12月15日,邯郸查获有毒大米,已有相当数量售出;12月18日,河北邢台发现40吨有毒大米;12月21日,江苏六市查出掺矿物油大米;2001年1月8日,新疆乌鲁木齐发现一批涉嫌有毒大米千余袋;2001年4月4日,有毒大米惊现甘肃天水,涉案毒米百余吨……1  

    2、有毒火腿。  

                                            

     “金华地区部分企业利欲熏心,在制作火腿的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在当地,往火腿里添加敌敌畏早就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晓宁18日向新华社记者透露了这一惊人的内幕。  

赵晓宁表示,对此次媒体曝光有毒火腿事件,他并不感到震惊,而是感到愤怒。一些企业向火腿中添加包括敌敌畏在内的违禁药物,当地政府并非不知情。此次金华火腿声誉受到重创,不但是一些企业将诚信视为儿戏的结果,还是地方保护主义结出的恶果2。  

3、苏丹红。  

新华网北京4月5日电 (记者 雷敏、刘菊花) 国家质检总局5日宣布,在对全国18个省、市、区可能含有苏丹红的食品展开专项检查后发现,30家生产企业的88种食品及添加剂含有苏丹红3、)。  

4、福尔马林火锅。  

本报讯 据《重庆晚报》报道,正值当地“放心火锅”参评热潮,江北区黄泥村“兄弟串串”火锅店老板袁某居然拿严禁使用的福尔马林浸泡菜品,更恶劣的是还当白酒给食客饮用。今日凌晨,遭此横祸的食客经及时抢救,暂无性命之忧4。  

    5、硫磺银耳。  

   生活日报10月11日讯(记者任鹏通讯员张俊峰孙海涛)省城王女士近日购买了一袋银耳,没想到,这些银耳竟然是用硫磺熏制的。日前,槐荫工商分局根据举报,查获一家销售不合格银耳的超市,94袋银耳被依法查扣(5)。 

 

6、硫酸铜黑木耳。  

网热线消息 (记者 扈宏毅) 买来便宜的黑木耳,回家泡在水里时却发现一碗水都成了黑色,市民陈女士向记者反映她怀疑这木耳是用墨汁染的,但是当记者将木耳拿到有关部门去检验时,检验结果却显示其中竟然含有高致癌物质硫酸铜6。  

……  

二、原因探讨  

人民当家主的社会主义中国的有毒食品为何屡禁不绝?甚至比剥削人民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何社会主义中国的有毒食品的制造者比资本主义国家利欲熏心的万恶的资本家更加的有恃无恐?为探讨这其中的原因,先以阜阳大头娃娃奶粉事件、本次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及王海打假事件为例进行分析:  

1、阜阳大头娃娃奶粉事件  

汪老汉的孙女阿娇去年7月16日(2004年)因食用劣质奶粉死在县医院里。令人心酸的是,阿娇死时才4个多月大。汪友伦告了很多次状,最后阜南县技术监督局仅对奶粉经销商罚款6000元了事,此后到今年4月温家宝总理批示处理之前,再也没有下文。老汉一气之下得了脑溢血,导致下肢瘫痪7。  

而三鹿奶粉在本次事件中又是如何表现的呢?请看:  

2004年6月的《经济日报》报道说,媒体4月22日公布了阜阳市45家不合格奶粉名单中有三鹿奶粉。5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国内30家具有健全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奶粉生产企业名单,三鹿集团却名列榜首。17天时间,三鹿从不合格变为合格,其间有什么鲜为人知的事情8?   

为调查阜阳大头娃娃事件,时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带领六部门组成国务院调查组4月23日晚到达阜阳,三鹿集团负责人当晚又向国家部局官员做了书面汇报……9  

5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近期对婴儿奶粉产品质量的专项抽查结果,公布了国内30家具有健全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奶粉生产企业名单,石家庄三鹿集团列在第一位10。  

面对三鹿奶粉们的公关,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汪老汉诉讼到法院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汪老汉们的财力、人力资源能比得过利欲熏心的资本们的财力、人力吗?汪老汉们要面临的不仅是法律精英们所设计的专为资本服务的法律制度,而且还要面临资本们培养的法律精英的刁难,2004年时汪老汉们能够拿出三鹿奶粉不合格的证据吗?汪老汉们能够拿出自己的孩子们的病症与不合格奶粉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证据吗?汪老汉们有这个财力去收集相关证据吗?所以汪老汉们只得求助政府了。但是当汪老汉们面对郑晓萸这样的被资本收买的政府官员以后,他们又能如何?  

2、在本次三聚氰胺事件中,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如消费者以所购产品添加了三聚氰胺并可能导致幼儿罹患结石或者已经患了结石为由起诉销售商,大家想想“人民”法院会如何判决?  

消费者可以提起集体诉讼吗?李方平说如果真的出现集体索赔的情况,虽然有相关的法律,但是仍然困难重重,“虽然法律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操作起来也是困难重重。因为我们看到很多案例的话,最后都是法院要求拆开一一审理。(这是什么原因呢?)这可能他们有他们的考虑,比如说考虑到稳定,不希望很多的人聚集在一起,等等的其他原因11。”  

即使“人民”法院按照个案受理了,在这个个案的审理中,消费者能够得到什么呢?假如三聚氰胺事件没有暴发时,法院会作如下判决:证据不足,驳回起诉(所购奶粉系被告销售的证据、所购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的证据,三聚氰胺与结石有因果关系的证据等等)。在今天如此声势浩大声讨三聚氰胺奶粉的形势下,法官依法作出公正判决的结果又会如何呢?不过是退还销售款、加倍赔偿销售款。精神抚慰金,免谈!因服用了三聚氰胺奶粉而造成的心理恐惧、伤害、害怕不属于法律赔偿范围,自己承受!!如果确实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后果,消费者也必须举出充分的证据,否则医疗费等其他赔偿一律免谈,因为法律的原则是只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3、实例:王海打假,被驳回起诉。  

记者了解到,王海曾在全国各地依据《消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打假”索赔,其间因对簿公堂而败诉的案件,原因多为法官认为“王海知假购假,因此不是真正意义的消费者”,全国司法界为此的争议颇多12。  

法院认为,原告一次性购买126条春秋被超出一般个人消费需要,在被告提供刷卡记录等证据对原告的消费者身份提出合理怀疑后,原告具有义务证明自己是《消法》规定的消费者,而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对自己的购买行为也没有作出合理解释。鉴于此,原告要求被告按《消法》规定赔偿37674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13。  

通过以上三个事例的分析、探讨,我们不禁要问:  

面对三聚氰胺事件,中国的法律精英们,你们作何感想?你们以手中掌握着的国家立法、司法权力,通过以判决王海们败诉的方式来打击知假买假的王海们,从而禁止知假打假者们的打假行动,但是你们为何打击不了知假卖假者呢(亦或是你们根本就不打算打击知假售假者)?你们以法律的名义所作出不支持知假买假者的判决,究竟保护了谁?是保护售假者还是打假者?  

中国的立法者、司法者这些个法律精英们的态度在此一目了然:宁愿售假者发黑财,也不能让“刁民”们获利,宁愿售假者的伪劣产品害死中华民族的优秀儿童,也不能让“刁民”们通过法律途径揭露、打击售假者的伪劣产品。  

知假打假的刁民与售假者的相同点是:图谋钱财,不过知假打假的刁民图谋算计的是售假者们的钱财,售假者们图谋的是老百姓的钱财。  

知假打假的刁民与售假者的不同点是:知假打假者们仅仅图谋钱财,别无他求,而售假者们不仅图财,而且害命,甚至连婴幼儿们的命也不放过,前述阜阳大头娃娃奶粉即为最好佐证。  

古人云:两权相害取其轻。中国的法律精英们选择的却是两权相害取其重。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中国的法律精英们坚守一个理念:不能让知假打假的刁民王海们发财!宁愿让售假者们发黑心财也不能让王海们发售假者的财!如果支持知假打假的刁民王海们打假,就有可能让售假者们破产,那怎么能行呢?一旦王海们发财了,他们就会购置专业的检测设备,创造大量新的就业岗位从民间大量的吸收专业人员加入打假行列,甚至创造出打假新行业,那样让制假售假的资本们如何生存?为此,中国的法律精英们在面对知假打假者与售假者之间的时候进行选择的时候,必须是两权相害取其重,宁让售假的资本发黑财甚至害人命的黑财,也不能让知假打假者们发售假者们的财,坚决保护售假者!  

不信吗?再看一例:  

2006年2月-3月 黄静与委托人周成宇向华硕公司提出500万美金“惩罚性”赔偿。 2006年3月7日 黄静和周成宇被警方控制,后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准逮捕14。  

黄静事件中如果没有法律精英的指点、操作,黄静会被批准逮捕吗?  

还有本文前述引用的2004年三鹿奶粉转危为安的事件中,其中能没有法律精英们的指点吗?   

更何况法官也是人,是人他就有弱点,就连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他也不能幸免。  

设想一下:假如汪老汉们在2004年大头娃娃奶粉事件披露之前向三鹿集团索赔500万,面对黄松有(15)们这样的法律精英(汪老汉所在地的安徽阜阳中级法院更是连续三任院长因腐败下马(16)),汪老汉们这样的普通百姓会得到什么样的结局?会不会遭遇与黄静一样被“依法“逮捕的命运?在2008 年3月三聚氰胺事件曝光之前,假如一个消费者以所购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可能损害身体健康为由向三鹿集团索赔500万,又会落个什么样的结果?会不会同样遭受与黄静一样的被“依法”逮捕的命运?  

三、对策  

1、制定《商品销售法》(附后),在本法之中应当体现以下原则:  

取消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概念,只区分销售者、购买者。这样便可以取消商品销售者以不是为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而否定消费者的权利的借口。  

对于何为商品买卖过程中的欺诈予以明确的界定,使得商品销售者再无借口以此进行狡辩。  

明确消费者的义务只有一项,那就是按照商品说明使用商品。因为商品购买者尤其是自然人一生要接触成千上万种商品,我们要求一个人能够鉴别所有商品这是一个不可能的事情,也是对商品购买者极不公平的要求,作为商品购买者,他选择选择商品时只要能够理解商品说明并按照商品使用去使用商品即可。而作为每一种商品的出售者,其相对于所售商品而言,该出售者应当对其所售商品有着专业的知识及对商品来源或者生产过程十分的清楚,故此商品销售者的义务就是必须将其所售商品的使用价值用一个普通人能够理解的语言向商品购买者予以说明,不得作任何隐满或者夸大。  

明确提供合格商品是商品销售者的法定义务,在商品买卖过程中商品购买者的唯一义务是看懂商品说明即可,如何鉴别、鉴定商品使用价值是商品销售者在销售商品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商品购买者不必学习如何鉴别、鉴定商品的使用价值,这不是商品购买者的义务。  

可以有效地调动商品购买者打击商品销售者欺诈的积极性,有效地调动律师参与打击商品销售者欺诈的积极性。有效地抑制商品销售者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商品使用价值的主观冲动,有效地促进商品销售者对所售商品使用价值作事实求是的说明,有效地促使商品销售者对所售商品对人体有可能性的危害在出售商品时向商品购买者作出明确地警示、警告、提醒(对目前科技尚无法证明、无法验证的事项作出明确提示)。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销售法》出台之前,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刁民王海们的打假行为,充分利用消法中双倍赔偿的规定让知假打假的刁民王海们大发横财,如此,则售假者必将破产。我们就是要将售假者、制假者的财产转移给知假打假的刁民王海们,让刁民王海们大发横财,让如三鹿等这样的制假者、售假者们破产,只有这样,我们广大的普通人的生命健康才能得到保证,我们中华民族的下一代才不会受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侵害,甚至被夺去生命。  

   

注释:  

1、  引自http://finance.sina.com.cn/x/20010807/92109.html《证据不足无果而终 毒大米还会再成无头案吗?》。  

2、  引自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31119/2316526421.shtml《金华火腿添加 敌敌畏不是秘密》。  

3、  引自http://i.cn.yahoo.com/yihetmt/blog/p_178/《……我国30家企业88种食品被检出含有苏丹红》。  

4、  引自http://gzdaily.dayoo.com/gb/content/2001-12/22/content_317014.htm《“放心火锅店”竟用福尔马林充酒》。  

5、  引自http://news.sina.com.cn/s/2005-10-12/07167145641s.shtml《食用银耳硫磺熏制》。  

6、  引自http://i.cn.yahoo.com/yihetmt/blog/p_184/摘自《……便宜黑木耳泡出黑水经检验测出含致癌物质硫酸铜》。  

7、  引自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1062/2559222.html《劣质奶粉受害者家属说:“下一步怎么处理”》。  

8、  引自http://club.bandao.cn/showthread.asp?boardid=101&id=1033278摘自《2004年阜阳“大头娃娃”毒奶粉事件 “三鹿”上黑名单 17天公关后转危》。  

9、  引自http://club.bandao.cn/showthread.asp?boardid=101&id=1033278摘自《2004年阜阳“大头娃娃”毒奶粉事件 “三鹿”上黑名单 17天公关后转危》。  

10、              引自http://club.bandao.cn/showthread.asp?boardid=101&id=1033278摘自《2004年阜阳“大头娃娃”毒奶粉事件 “三鹿”上黑名单 17天公关后转危》。  

11、              引自http://club.pchome.net/topic_1_15_2964346___.html《22个奶粉厂家产品检出三聚氰胺 律师指诉讼困难重重》。  

12、              引自http://www.people.com.cn/GB/channel1/11/20000519/70481.html《王海“打假”又栽了》。  

13、              引自http://www.loone.cn/misc/2007-06/28/content_838814.htm《“常州王海”打假案:“假一罚一”诉请遭驳回》。  

14、              引自http://www.wanghai.net/article6617.aspx 《维权被拘 拟诉华硕三宗“罪”》  

15、              引自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41223/8247606.html《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被免职 涉嫌4亿元贪污案》。  

16、              http://news.sina.com.cn/c/l/2006-09-09/172710966054.shtml《安徽阜阳中级法院更是连续三任院长因腐败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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