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颁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是关系全国人民生活和未来的一件大事。强国论坛好像谈论此事的帖子很少,这不好。是不是对保护公有资产已经失去信心了?俺不知道,且撰一篇以补白。
该条例虽然出得迟了,但迟出总比不出的好,也算亡羊补牢。而且除了“出迟了”这一点以外,体制也未完全理顺,流失的资产如何追回,都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俺认为,理想的国资监管机构应该是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常设机构,因为那不是政府的资产,而是全民的资产。政府只是代人民监管这些资产,为人民服务而已。但现在的人大本身也有了很大问题,从现实出发也只能这样。
以上是闲话。下面与李荣融同志谈谈搞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几个方法。
首先,国资委要统筹管理好国企的人、财、物。
“人”最主要的就是国企一把手的任免权。现在国企的一把手是由当地政府任命的,常常作为安排领导干部彻底退下来以前的过渡阶段。这样的一把手或许在行政部门是称职的,但作为企业领导人就不一定懂行,不一定胜任。打商战需要内行人。所以俺建议对国企实行【一企两制】,也就是上级委派的企业领导人只能享受任命制的待遇,即与机关同等级别官员同样的待遇;而国资委从社会招聘的企业领导人则享受招聘制待遇,即市场竞价得到的待遇。这种办法在解放初就在革命干部和留用人员中实行过。这样,就可以避免某些贪婪高官削尖脑袋往国企钻,影响国企效益的腐败现象。
“物”主要是指物权监管。国资委必须拥有国企资产处置的审批权。某项国企资产是否有必要转让,用什么方式处置,应该由该企业职工代表、行业专家、国资委代表及关心公有资产的社会人士组成的审查委员会先行审核,提出处置方案。要优先考虑整体转变为职工集体所有制企业。而经审核同意转让的产权,必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拍卖市场进行。除国企之间转让外,严禁任何形式的协议转让。
“财”是国资委最重要的管理对象,管“人”管“物”,归根结底是为了管好财。管“财”,除了要建立国企投资报备制度与拥有对国企不合理投资的否决权外,尤其重要的是,要实现国资委与承担资产管理职能的各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一级子公司的财务联网和会计下派制。也就是各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一级子公司的主管会计都由国资委培训与派遣,以便如实做帐并联网汇总,使国资委能够对大额资金流实行实时监察。目前采用的财务监理人制度,是依赖人治的办法,不可靠不及时;不如全面采用【财务联网和会计下派制】更科学有效。
其次,国资委要考虑深化国企改革。
现在国企实行的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企业制度还冠以现代企业制度的愚蠢做法应该结束了。西方以资为本的企业制度,是一种落后的缺乏人性缺乏民主的经济制度,是把少数人幸福建立在大多数劳动人民痛苦基础上的制度。真正现代化的企业制度是充分体现职工民主权利的制度,是共有共管共享的【劳动控制资本】的社会主义制度。国企内部管理应有社会主义的特性。《鞍钢宪法》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企业制度的极好基础。
在国企内部,党和工会领导干部制度也应该改革。党委党支部的书记和工会主席都应该带头不脱产,不享受副厂级待遇。他们应该在企业中承担具体的工种工作,以不脱离劳动群众,不脱离生产实际。其工作津贴由党代会或职代会决定。党委日常工作可以由年轻党员轮流担任秘书来料理。若有重要事情,在现在有手机的时代,联系也很方便。这种革命传统要永远保持住。
最后,国资委要考虑利用所有可能性扩大公有资产的掌控力和实力。要利用经济疲软,不择手段强力挤垮中外私有企业,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压价收购有潜力的私企。为了工人阶级的利益,对资本家们不要心慈手软,要用金钱、法律、政策、舆论等各种手段来竞争市场和经济利益。
先想了这几点,以后想起来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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