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何时能移开琵琶露出面
文/也曾是个兵
《瞭望》新闻周刊3月16日载文称,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制度建设目前处于一种胶着状态中:对这一制度本身的意义基本没有争议,但对推出时机和实施举措,仍缺少共识。民众热切期盼,官员出言谨慎。官员财产申报何时能移开琵琶露出面,是目前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有关官员说“不会仓促出台,也不会遥遥无期。”“阳光法案”从1987年提出至今已经20多年,还要准备多久?笔者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出台是极具风险的一跳,必将是任重而道远。
从财产申报的提出来看:为促使“公务员财产申报法”早日出台,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在今年两会上第4次提交相关议案,而且韩德云已完成“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的6000字草案,对申报的对象、范围等都拟了明确条款。另一位多年呼吁全国人大代表提官员财产公示议案的王全杰代表,现为烟台大学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现任国家制革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主任。国家法律的制定与出台是哪位代表委员的提案并不重要,但是,如此事关官员利害的提案、呼吁和建议却是来自于学者、专家和退下来的老干部,而非身处国家机关的政府官员代表委员们,这就颇令人玩味了。是否这些非官员代表委员们“别有用心”呢。同样,在近年的两会上,非官员代表发言掷地有声,而一些官员代表委员空话套话连篇,群众已经提出了质疑。难道是官员不知财产申报对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吗?不是为不为的问题,或许是根本打心眼里就抵触。
从官方回应来看:两会前,关于公务员财产申报,温家宝在与网友做交流的时候指出:“这应该是反对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们说要实行政务公开,也要对官员的财产收入实行公开。当然,这件事情要做得真实而不走过场,就必须建立制度和制定法律,并且长期地保持下去,使它收到真正的效果。”总理态度坚决而诚恳,让人们看到了希望,但立法并非哪一个人说了算,这里面还需要有许多官员参与制定、举手表决。2007年监察部书面回复韩德云称,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和起草,这个制度本身也是很重要的,但时机还不是很成熟,还没有提上日程。2008年,监察部做了口头回复,表示目前还在积极研究和起草。北京市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唐建国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市目前没有推行财产申报制度的打算,但这项工作迟早要做,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立法虽势在必行,却无时间表可知。
从官员的态度来看:官员们对反腐败态度明确、大力倡导,但于财产申报就要暧昧得多了。从目前各种声音来看,有的说要先从群众财产申报开始,有的说要先从普通公务员开始,有的说目前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还有的说要实行若干年的豁免,然后再正式实施。总之一句话,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时机尚不成熟。让官员财产申报,此举无异于把官员们裸露在阳光下,把腐败官员推向深水区,剥夺了官员们的原有特权利益,曝光了猫腻。说穿了,有多少人愿意给自己套上“紧箍咒”,阻力多大可想而知。
从国外的实行情况来看:政府官员向社会公布财产状况是世界大部分国家成功实行多年的政治制度,但大多经历了非常漫长的过程,英国始于1883年,瑞典始于1766年,美国始于1978年,墨西哥始于2002年,韩国始于1993年。国人多喜欢以美国来说事,笔者也拿美国来说说。1978年,美国政府颁布了《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1989年,又修订为《道德改革法》,这一法律是美国财产申报制度的蓝本。从1789年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算起,到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经历了200年。可谓是“路漫漫,其休远兮”。
从财产申报的后果来看:2007年,上海的一项住房登记制度便揪出了“炒房区长”康慧军,后又惊现官员炒房群体。今年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到,2008年,抓获境内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名。而近日据中共郑州市第九届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通报,2008年该市有33名县处级干部因贪污受贿落马。可谓反腐硕果累累,鼓舞人心。但是,在现有机制体制下,一项登记制度就查出一批人,一个市一年就查处了33名腐败的县处级干部,假如明天就严格执行“官员财产申报法”,还要有多少官员该抓该杀?还会有多少大案窝案?全国会有多少地区遭遇“大面积塌方”的灾难?不敢想像。
有专家解读说,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从实际出发,从现实起步。民众期望太高太急,只会增加与官员可接受程度的差距,让改革变得更加困难。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著名法学教授侯欣一说,关键还是决策层的决心问题。但中央愿不要上了一些人“拖”字诀的套。还是老人家在《满江红和郭沫若同志》词中说得好:“小小寰球,有几个苍蝇碰壁。嗡嗡叫,几声凄厉,几声抽泣。…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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