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4月23日 ,在辽宁铁岭钢厂,死去的32名工友最后都熔化了到冷却的钢里,凝固成一块70平方米左右的大铁饼子。他们的血肉之躯铸成了一座钢铁之碑。
钢水不过刚刚散尽余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专家现场初步勘察,就发现该公司完全违背《炼钢安全规程》的国家规定。它却是当地区级明星企业,市级先进单位,中共铁岭市委员会、铁岭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文明单位,区级先进党委,全国总工会评定的“模范职工小家”,是当地公安局挂牌的“经济发展重点保护服务单位”。
再一查,该厂建成于2005年5月,建完后进行改制,成为完全民营企业,国有资本全部退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也正是辽宁省人大代表,当地区的区长助理,也就是副区级的政府官员。
原来如此。不是失之技术水平低下,也不能罪归设备陈旧,更非疏于管理所致,而纯粹是权贵阶层草菅人命的结果。
自然,有人会说,你这是激化矛盾,你这是不和不谐。然而,有谁能告诉我,用普通设备代替专用设备是怎样“通过国际管理质量认证”的吗?
有谁能告诉我,头悬钢水做工先进在哪里,文明在何处吗?
有谁能告诉我,这家“民营股份制企业”自2006年“改制”到眼下还远不足两年的时间里就如此熔铸了32个活人,它“效益很好”到底好在哪里吗?
有谁能告诉我,该名区长助理,是怎么样化国有为民营,摇身一变,成为董事长的?
有谁能告诉我, 27万元的赔偿,就真能补偿这32个家庭的创伤吗?
工人们要保护自身权益,限制官僚权贵胡作非为,靠的是谁?历史证明,只有工人自己成立的工会,才能够保护工人的利益。在北洋时期,工人还能够从事工运工作,争得了工人自主成立工会的权利,保护了工人的利益和尊严。而这个工人自己成立工会的权利,到建国后,反而没有了。工会日益变成了一个附庸的机构,改革前只能发发洗澡票和电影票;现在呢,工会则成了资本家和雇主方的帮手,而且常常比资本家还要资本家,例如在网上看见,去年大连的日资厂发生罢工,市政府和工会都是帮助资本家的。这叫做哪门子工会!
第117个五一国际劳动节就要到了。五一劳动节,在国外,它是劳动者争取自身权益的庆典日。然后,在如今的中国,它是商家们赚取更多黄金、权贵们抛撒更多黄金的狂欢节。上台领奖的是些什么人?都是衣冠楚楚的老板!“五一劳动节”,在中国都变成了“五一老板节”!为什么?人家老板比你工人重要,属于先进生产力,五一劳动节自然就变成五一老板节了。至于钢水中的32个兄弟,谁还记得呢?(风之谷)
2007-5-1
(风之谷群:35019397,欢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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