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清明节,我回老家省亲扫墓,又亲逢一起高利贷纠纷。有个五金机电外贸公司的小老板,向我哭诉他借高利贷的惨痛经历。由于银行借贷无门,他转而向民间高利贷伸手救急。一次借15万元本金,两年时间利滚利成185万元。另一次借50万元本金,两年时间也连本带利膨胀成275万元。小老板无力偿还,不但被抵押赔偿了公司所有财产,还被放高利贷者告上法院,封了房屋,无家可归,闹得妻离子散。我听后非常震惊,当即为他写了一份材料寄送省高院。前两天,他来电告诉我,在当地法院的调解下,放高利贷者同意免除其中185万元,另外275万元,对方分毫不让。
“你不能报案吗?”
“公安派出所说是经济纠纷,不受理。”
电话那头一阵揪心的抽泣。
俗语说:高利贷,阎王债,陷进去,出不来。小时候看著名歌剧《白毛女》中,杨白劳因高利贷被逼得家破人亡,喜儿逃进深山成了白毛女,痛恨恶霸地主南霸天太狠毒。想不到,在提倡和谐社会的当代中国,在人民权利得到充分保护的今天,因高利贷而被逼家破人亡的事实依然活生生存在。看来,现代银行作为高利贷的掘墓人,依然作壁上观;当前中国法律对高利贷的打击,依然苍白乏力。
写此文时,随手百度搜索一下“高利贷 自杀”,立刻搜出相关网页133000个。高利贷逼迫数以十万计的鲜活生命,走上绝路。去年下半年,金融风暴波及中国,南方一大批外贸企业应声倒下。民企濒死,催生高利贷繁荣。在浙江等地接连曝出著名企业家跳楼自杀、外逃出国的轰动消息。就连邱继宝这样的著名企业家,也曾被坊间传言被民间高利贷困死。在这些负面新闻的背后,无不游荡着高利贷狰狞凶恶的幽灵。
高利贷,这一旧社会的毒瘤,在当代中国披上各种合法外衣,死灰复燃,愈发蔓延,成为一支姹紫嫣红地绽放各个阶层行业的经济罂粟花。
在北京,在上海,在广州,在沈阳,在武汉,在杭州,在长沙,在中国绝大多数大城市,每天只要翻开当地晨报、晚报或都市报,各类借款信息广告,目不暇接,跳入眼帘。“两分贷款,当天放款”,“当日放款可垫还”,“速办大额贷款”,“不涨利、额外无费用”,甚至抬出“全国重质守信单位”、“国家AAA级信用”、“省级十佳信誉”等金字招牌。曾几何时,这些在桥墩上、台阶上、马路边墙上见不得人似的牛皮癣广告,当下居然登上主流媒体版面,鸣锣吆喝,广而告之了。在很多地方还可以看到“债务专业快速清收”的追债公司广告。
高利贷,曾经臭名昭著,是剥削和罪恶的代名词,如今咸鱼翻身,成为当代经济的香馍馍。
高利贷的历史,在中国可以追溯千年。古代高利贷者主要在街市放数,街市档口无论肉档菜档,遇有赌输钱,或周转不灵,便向“大耳窿”借钱,正所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债仔有档口在街市,每日也要做生意,不怕走数,照借如仪。昔日钱银交易,大银码多数用“大头”(银元),小数目为“铜板”(铜仙),高利贷者收数后,多数将银元、铜仙之类塞在耳窿,日子有功,久而久之把耳窿也撑大,故称为“大耳窿”。
昔日“大耳窿”,如今摇身一变,冠以与时俱进的称谓:寄售行、典当行老板,担保公司、投资公司老总。他们西装革履,奔驰宝马,马仔簇拥,日进斗金。这些必须经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融资机构,在各地炙手可热势绝伦。湖南某县一家担保公司经营转让费高达六百万元人民币。浙中某县人口只有三十万,民间各类借贷机构却有60多家。而去年初同类机构不过十家。当地许多家房产中介所,纷纷转行做起民间借贷生意。而地下职业从事民间融资借贷的至少是公开的一倍以上。温州担保业,几乎就是民间高利贷的代名词。担保公司放高利贷路人皆知,“换脸”后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公司如雨后春笋,跻身放高利贷的庞大队伍中。在义乌,高利贷更是司空见惯的。义乌商贸电视信息频道上,某某寄售行“有大量闲钱、帮你解决燃眉之急”等字眼频频出现在屏幕上;从事民间借贷的寄售行遍布大街小巷,一个县级市就高达200多家;月利息从两三分一路走高攀升至一角甚至一角五。
过去“大耳窿”放贵利“九出十三归”,借钱一万,只能得九千,还款时却要付一万三千。高利贷的利息逐日起“钉”(利息),以复息计算,此谓之“利叠利”。而如今,高利贷月息竞高达一角甚至一角五,逾期按日按时加数倍罚息。其利息之高,令人心惊肉跳。我想,“黄世仁”们再世,也一定自叹不如。
旧社会往往是因为天灾人祸、生老病死去借高利贷。在经济市场化、各类个体商户、小企业大量涌现的今天,高利贷已经不再纯粹是非生产性的。很多借贷者是为了解决企业资金困难。国家宏观调控,银根紧缩,银行业慎贷、畏贷给高利贷公司提供了极大便利和市场空间。由于不少民营企业缺乏诚信,一些金融机构担心借给民企的钱会变成坏账,所以也不敢轻易与企业合作。因此,一些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当急需资金而又无法从银行借贷的时候,他们只能通过借高利贷来“渡过难关”。
民间高利贷惊人的利息收益,成为当下趋之若鹜的赚钱行当。表面上看,民间借贷资金来源于普通居民和企业,但稍作深究,可以发现不少民间借贷资金最终来源于银行。在高利诱惑下,很多工薪阶层以自有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而后以月息2.0%-4.0%出借于担保公司或民间职业借贷人。而一转手,就可谋取数十倍的超高利息。
银行被高利贷侵蚀。在民间借贷中介人和银行工作人员互相合作下,形成潜规则:不管银行实际贷款利率是多少,贷款人都要支付1.5%的月息。更有甚者,里应外合,把银行资金巧立名目分流至担保投资公司,当作高利贷本金,谋取月息5%以上的高利贷暴利。
百强企业也经不住高利贷诱惑。在目前国际国内环境对企业不利的情况下,一些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十分困难,急需资金注入,但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而大企业较容易从银行得到贷款,出现部分大企业宁可自个停工减产,也把大量从银行得到资金用于放高利贷,造成“高利转贷”风盛行,而民间职业借贷人之间相互拆借,促使高利息节节攀升。房地产企业更成为民间高利贷的首选优质客户。浙江某县级市的百强企业,没有一家不参与高利贷。高利贷的暴利,让一大批企业家错乱了价值观,迷失了企业家道德,已经无法满足企业正常的利润收益,无法安心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这将从根本上摧毁了企业的生产力。
更为严重的是,民间高利贷已经渗透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高利诱惑下,部分党政机关领导参与了高利贷资金筹集、发放和催讨等环节。原永康政法委书记朱兵企图外逃事件,正是高利放贷失手所致。在经济发达的广东、江浙一带,许多地方的政府官员都不同程度参与高利放贷。一些民间借贷中介人根据领导级别,分别给以不同高利息回报。普通公务员月息3%,科级领导月息5%,处级以上领导月息10%。不少政府官员在自觉或不自觉中,成了高利贷者的保护伞。凡是参与高利放贷的寄售行、典当行、担保公司、投资公司,无一例外都有政府官员的隐性股金或分红。
在文学影视作品的真实描绘下,人们对高利贷的印象,总会联想到黑社会背景。他们通常靠血腥打杀起家,再从事传统的经营来放高利贷,当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就洗钱、漂白,甚至卧底进入正途,进行更疯狂的敛财活动。黑、黄、赌、毒等与高利贷往往结伴相生。
当今中国民间高利贷已经“升级换代”。不需要血腥积累,只需特权合作;不只是一种民间借贷行为,而已经形成一个非常行业。高利贷已经不仅仅与黑道有关,不管红道、白道、金道,都能路路通了。高利贷严重危害中国社会经济秩序,其泛滥无度已经引起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巨大负面效应。高利贷造就了许多一夜暴富、挥金如土的神话,使勤劳致富、守法致富的中华传统美德遭到不应有的抛弃。社会创富伦理和企业家道德因此沦丧。高利贷社会危害之大,已完全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足以值得用刑法来规制这一行为,明确规定高利贷行为违法,严禁民间高利借贷。
实业救国,大力发展和扶植生产加工企业,是世界国家发展史上强国之路最有效、最积极、最可靠的途径。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发展史上,鼎盛时期无一不是百姓人尽其能,安居乐业;衰败时期,又无一不是实业萧条,百姓无所事事。 政治因素的正确与否是确定经济因素兴衰的必然。在中国,什么地产家、金融家、股票家的盛行与得逞,造成了全民价值观的扭曲。政府的决策失误和腐败猖獗,在经济上导致了生产企业的衰落、导致了农民种植的消极维持;在政治上导致了全民急功近利、惟利是图、极端自私的,连西方社会都感到愤怒的可悲的意识形态的形成!是可怕,熟不可怕?是可忍孰不可忍?警醒吧,中国!
一个文明国度的经济发展,归根结底是让全体国民过上幸福快乐的好日子。践行科学发展观,不仅仅是经济发展方式的科学化,更应该是经济伦理道德的完善。
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钱有了,精神死了。一个人是如此,一个国家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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