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研究生杨元元的自杀,引起了网友们的纷纷议论,同情者有之,剖析者有之,愤慨者有之……当然,其中也有特别的,最突出者,便是强坛上的(222.212.96)网友,也就是人称“王保长”者也。
昨天,他在强坛上每一个有关杨元元的帖子后面,差不多都有跟帖,向着死者唠叨不已,且又义形于色,一副振振有词的样子。这里,就先来看看他的这些惊人之语吧:
·杨元元案件,应该让国人反思,为什么现在的一些青年人那么崇拜高学位,他(她)们几乎沦落为了读书专业户了!家庭如此穷困,应该先考虑就业挣钱! ( 222.212.96 09-12-12 10:53:23 )
·此案,你等不要盲目煽情!应该检讨这些青年人为什么成为了“现代范进”,过分看重高学位的扭曲社会价值观造成的抑郁病,应被社会重视了! ( 222.212.96 09-12-12 10:58:02 )
·这个当妈的也是莫名其妙,怎么会选择跟随子女一起去上学呢?查一下,这个母亲可能精神也不会太正常! ( 222.212.96 09-12-12 16:55:46 )
·要警惕,自1980年代中后期以降,中国社会中,就已经出现了一批莫名其妙的读书专业户了!这是一种时代病态现象! ( 222.212.96 09-12-12 16:52:36 )
·这事,杨元元自身当然应负主要责任!她和他弟弟,应该协商下,一方读书,一方打工,前后读研究生!哪有他们这样双双读书逼得母亲没法活的子女! ( 222.212.96 09-12-12 16:50:28 )
·什么叫做“好学生”?好学生,会因为这样一点小问题去自杀吗?身心健康的人,才有资格称作“好学生”的! ( 222.212.96 09-12-12 16:46:51 )
·有些问题,不要动辄就以社会伦理参照系去评论,应该考虑这个杨元元可能患有很严重的抑郁症!这是个精神病和心理卫生的社会学问题! ( 222.212.96 09-12-12 16:45:25 )
请看,对杨元元之死,这个“王保长”的态度何等鲜明:又是“读书专业户”,又是“现代范进”,又是“很严重的抑郁症”,又是“家庭如此穷困,应该先考虑就业挣钱!”如此等等——总之一句话:“杨元元自身当然应负主要责任!”
这真是俗话所说的,“吃的灯草芯,放的轻巧 P !”那这个“王保长”为什么竟然落井下石,必欲置已逝之魂于又一个死地呢?
这不禁使人想起了七十五年前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文章——《论秦理斋夫人事》。文中说的也是当时有人自杀之事,篇幅虽不长,却读来令人振聋发聩。更让人震惊的是,其中还对“王保长”之类的人物进行了无情的鞭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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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秦理斋夫人事》
这几年来,报章上常见有因经济的压迫,礼教的制裁而自杀的记事,但为了这些,便来开口或动笔的人是很少的。只有新近秦理斋夫人〔2〕及其子女一家四口的自杀,却起过不少的回声,后来还出了一个怀着这一段新闻记事的自杀者〔3〕,更可见其影响之大了。我想,这是因为人数多。单独的自杀,盖已不足以招大家的青睐了。
一切回声中,对于这自杀的主谋者——秦夫人,虽然也加以恕辞;但归结却无非是诛伐。因为——评论家说——社会虽然黑暗,但人生的第一责任是生存,倘自杀,便是失职,第二责任是受苦,倘自杀,便是偷安。进步的评论家则说人生是战斗,自杀者就是逃兵,虽死也不足以蔽其罪。这自然也说得下去的,然而未免太笼统。
人间有犯罪学者,一派说,由于环境;一派说,由于个人。现在盛行的是后一说,因为倘信前一派,则消灭罪犯,便得改造环境,事情就麻烦,可怕了。而秦夫人自杀的批判者,则是大抵属于后一派。
诚然,既然自杀了,这就证明了她是一个弱者。但是,怎么会弱的呢?要紧的是我们须看看她的尊翁的信札〔4〕,为了要她回去,既耸之以两家的名声,又动之以亡人的乩语。我们还得看看她的令弟的挽联:“妻殉夫,子殉母……”不是大有视为千古美谈之意吗?以生长及陶冶在这样的家庭中的人,又怎么能不成为弱者?我们固然未始不可责以奋斗,但黑暗的吞噬之力,往往胜于孤军,况且自杀的批判者未必就是战斗的应援者,当他人奋斗时,挣扎时,败绩时,也许倒是鸦雀无声了。穷乡僻壤或都会中,孤儿寡妇,贫女劳人之顺命而死,或虽然抗命,而终于不得不死者何限,但曾经上谁的口,动谁的心呢?真是“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5〕!
人固然应该生存,但为的是进化;也不妨受苦,但为的是解除将来的一切苦;更应该战斗,但为的是改革。责别人的自杀者,一面责人,一面正也应该向驱人于自杀之途的环境挑战,进攻。倘使对于黑暗的主力,不置一辞,不发一矢,而但向“弱者”唠叨不已,则纵使他如何义形于色,我也不能不说——我真也忍不住了——他其实乃是杀人者的帮凶而已。
五月二十四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六月一日《申报·自由谈》。
〔2〕秦理斋夫人姓龚名尹霞,《申报》馆英文译员秦理斋之妻。一九三四年二月二十五日秦理斋在上海病逝后,住在无锡的秦的父亲要她回乡,她为了子女在沪读书等原因不能回去,在受到秦父多次严厉催迫后,五月五日她和女儿希荪、儿子端、珏四人一同服毒自杀。
〔3〕据《申报》一九三四年五月二十二日载:上海福华药房店员陈同福于五月二十日因经济困难自杀,在他身边发现有从报纸上剪下的关于秦理斋夫人自杀的新闻一纸。
〔4〕秦理斋的父亲秦平甫,在四月十一日写给龚尹霞的信上说:“汝叔翁在申扶乩,理斋降临,要金钱要棉衣;并云眷属不必居沪,当立时回锡。”又说:“尊府家法之美,同里称颂……即令堂太夫人之德冠女宗,亦无非以含弘为宗旨: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汝望善体此意,为贤妇为佳女;沪事及早收束,遵理斋之冥示,早日回锡。”
〔5〕“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语见《论语·宪问》。自经,即自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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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真是目光如炬啊!他所归纳的当时某些“评论家”的言论,如今但凡有“弱者”自杀后,不是照样可以听到,而且更为沸沸扬扬吗?他所揭示的究竟应该由谁对自杀的“弱者”负责的道理,不是至今仍然还是适用,而且越发显示其正确吗?
这些道理主要是:1,许多“弱者”的自杀,是因经济的压迫,礼教的制裁;2,人间有犯罪学者,一派说,由于环境;一派说,由于个人。现在盛行的是后一说;3,责别人的自杀者,一面责人,一面正也应该向驱人于自杀之途的环境挑战,进攻。
尤其是先生在文末所说的——4,“倘使对于黑暗的主力,不置一辞,不发一矢,而但向‘弱者’唠叨不已,则纵使他如何义形于色,我也不能不说——我真也忍不住了——他其实乃是杀人者的帮凶而已。”——这不是完全击中了“王保长”之流的要害,扒下了他们伪君子的丑恶画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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